《春秋》说:有原心之法,有诛心之法。
这就是说了,《春秋》中记载了两种定罪的方法:原心之法,是追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来判定他是否有罪;诛心之法,是说不管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只根据其用心来判定他的罪行。
话说从前,青县(现在的河北省沧州市下属地)有个人因犯大罪被判死刑,马上就要被问斩。
而他却不甘心就此受死,就四处寻找能够解脱的机会。
在他的不懈努力之下,终于获知了一个秘密:主办他案件的青县县令有一个特别的嗜好,那就是喜欢娈童。
这个罪犯有个儿子,当时也就十四、五岁,不过容貌长得十分俊美。
这个少年为了搭救自己的父亲,就寻找接近青县县令的机会。
有一天,他得知县令要他前往省城省城办事,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一路跟在县令的后面行走。
在途中,县令在客栈投宿,他也到同一家客栈住宿。然后装作是偶遇的样子,找了一个有官司要打的借口,请求县令帮忙而主动献身。
二人苟合之后,少年才说出了自己的真实用意。
而那县令贪恋少年美色,为了达到长期占有少年的目的,竟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的请求。
也不知道县令用了什么办法,那个死刑犯不久之后就被无罪释放了。
这件事情上,那个少年实际上是一个出卖男色的娈童,本是一个令人不齿的行为,但世人却没有因此而看不起他!
这是因为他的本意是好的,他的动机是为了救人而不惜牺牲了自己!
这大概就是《春秋》中的原心定罪吧!
这里再说一个故事。
某个村子里,有个少妇贪图鱼水之欢,经常和自己的丈夫淫乐,毫无节制。结果她的丈夫因为房事过度,得痨病死了。
这以后的日子里,她的婆婆发现她性情淫荡,担心她不能守寡而与他人私通,丢了自家的门面,就常常监视着她,一步也不放松。
这个婆婆拉着儿媳妇一起出入、一起吃饭也就算了,就连睡觉,也要和儿媳妇在一张床上睡,五、六年中几乎形影不离。
竟郁郁而终。实为节妇,人不以节妇许之,诛其心也。
这个少妇受不了婆婆如此这般的对待,竟心情压抑、郁郁而终。
其实这个少妇,不管如何的贪图淫乐,她也只是和自己的丈夫有床第之欢,从未有过与他人私通的行为,算起来也是位节妇。
但是世人并不认为她是节妇!因为她的本心淫荡,让自己的丈夫体虚而亡!
这大概就是《春秋》中说的诛心定罪吧!
后人觉得,那个娈童的故事和纪晓岚先生书中的郭六的所作所为差不多,不同的是那个少年没有死。(郭六的事详见纪晓岚先生的《滦阳消夏录》)
至于那个少妇的本心究竟如何、是不是淫荡成性,没有人知道;但她的身体则没有做出淫秽的事情。
《诗经·大车》中说:“畏子不敢,畏子不奔!”意思就是:谁说我不爱你?就怕你不敢与我相爱;谁说我不爱你?就怕你不敢与我私奔!
《诗经》虽然描述的是男女之间的相爱之情,但这其中的道理用在其他方面,也是一样的。
就好比说,朝堂之上,那些当官的人,心中有所畏惧而不为非作歹,就算是还遵守国家的法令制度;朝堂之下的普通民众,能有所畏惧而不做坏事,也还算是遵守礼法。
君子应该与人为善,宽以待人!就像那位少妇死后,我们对她生平的评论,还是应该赞许她是个节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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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虎成猫:“郭六”的故事就在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