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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清穿之侧妃也威武 > 第九十七章 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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胤禛走后的十天,南一相继在八九十阿哥府上浪了一天,晚间,她唤来宜人,交给她二千两银子,五百两拿给秋妈使,剩下的让她留着打赏表现好的下人。

她早就盼着这一天,曾经一直下不了的决心,却在萧西受伤的那一晚,幡然醒悟。

也许她逃离的代价很大,也曾想过,安排好一切再离开,但她不想再等,待在这里的每天,她都觉得窒息,连空气里都是让人憋屈的味道。

原谅她的自私,挽月阁的下人跟了个无良主子。

她是南一,一个来自三百年后的灵魂,她的人生信条里,没有憋屈,没有委曲求全。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南一收拾好要紧的物品,一年来攒的银票,一些散碎银子,两套男子的衣物。

手饰一件也没带,她身上所有的饰品皆有来历,为防泄露行踪,再不舍,也得忍疼割下。

她将随身要带的一只小包裹,用被子压住,早早的睡下,许是即将自由,心情分外舒畅,竟很快进入梦中。

“青莲,”一道柔和的嗓音飘进耳中。

她轻轻应了声,随即睁开眼睛,隔着一朦胧的薄雾,前面隐约站着一道熟悉的身影。

“菩萨,是你吗?”

“青莲,过来。”那声音又说。

南一轻移莲步,穿过薄雾,前面赫然是一片怒放的金色花海,花海里,一位面容宁静祥和的僧人立在其中。

花儿无风自动,恣意摇曳,朵朵姿态各异,妖艳怒放。

“菩萨,你唤我来何事?”她对僧人有种莫名的亲昵感,好似认识了千万年,如父如兄如友。

她缓步上前,身侧的花儿们舞着花朵朝她点头,南一一一抚过它们,指尖传递的感觉告诉她,它们很欢喜见到她。

僧人见她不悲不喜,眸光平和,眼睛像在看她,又不像在看她,他看的。。。。。。是众生吧。

南一站在他面前,盈盈浅笑。

僧人突而浅笑,到底是出生冥界,又他看着大长的人儿。

他从手心里托出一物,递到她面前。

一朵青色莲花,指甲盖大,它渐渐舒展,慢慢变大,直至覆盖僧人掌心。

“青莲,你本为洪荒遗留的异种仙莲,历千万劫修出人身,命之一事不在三界五行,凡事顺心而为,切莫妄生执念。”

——执念。

她有什么执念吗,好像,恍愰是有,她,在找一个什么人。

找谁呢,南一歪歪头,想不起来了。

她伸手,那青色莲花像见到主子般,自动飘到她手心,一缕青烟起,莲花钻入她身体,往手脉处行去,停在腕间,如一朵印记,妖娆美丽。

“菩萨,我只想找他,是否会影响到他人?”南一听见自己说,她想找一个对她来说,很重要的人。

可是那人是谁,她却完全没有印象,脑子里始终寻不到他的半点印记。

僧人抬起手,在她头上轻抚,“青莲,强求必伤人伤已,你,好自为之。”

南一感觉头有些重,脑子一沉,蓦然从楚中惊醒,梦中的一切已然模糊。

隐约记得,好似有人劝她,顺心而为,莫生执念。

南一轻笑一声,从床上爬起来,这还用得着劝,她一向顺心而为,自己开心就好,旁人如何与她何干。

已是三更时分,她在梳妆台上留下一封手书,避开两名暗卫,轻松的翻墙出府。

四大爷自以为凭两名暗卫就能困住她,然而他并不清楚她真正的实力,那次中毒让她元气大伤,她运行内气,均有凝滞之感。

这次,许是休养得当,她方才跃墙,竟前所未有的顺畅,内力充足,实力已然恢复至前世鼎盛状态。

四大爷那些补药,不算白吃。

南一私以为是四大爷的药好,却不知此事别有玄机。

想出紫禁城非易事,南一早已探好道,四大爷走后的半个月,她不是白浪的,皇帝老爷子的城墙也不是想像中那么坚固,她就找到一处狗洞,掩在杂草中。

此洞藏得很好,周边全是乱石堆,显然是某些人故意为之。

老爷子带着一群小老婆,儿子儿媳宠臣命妇们去避暑,至少两个月,他们不会回来。

南一出了城,日夜兼程,一路向西北急行,经北京至蔚县,后转道大同进入察哈尔,路上听当地牧民说苏尼特羊肉最是鲜嫩好吃,她不顾艰辛,毅然搭上一支前往此地的商队,与他们同行。

商队的领队是名四十多岁的黑壮汉子,常年奔波于张家口与苏尼特之间,商队约莫三十几人,四十匹马,马不驼人,而是负着沉重的货物。

从关内至关外,他们在路上已经行走了半个月左右,若搁现代,开车也就需要几小时,南一倒是想先走,可惜她不识路。

南一制定的计划,目的本就是关外大草原,她在张家口买了两匹马,置了些货物,一副行商的行头,至今也无人察觉她的身份。

她性子本就大大咧咧,大方爽直,同商队里一名二十来岁的汉子打得火热。

汉子叫朝鲁,蒙古族人,据他说,他袓母也是汉人,当年被人卖给他袓父为奴,两人日久生情,嫁给他袓父,还给袓父添了六个儿子。

前不久,他袓母病逝,曾留下遗愿,言十分思念家乡,希望能葬回家乡。

朝鲁说他袓父对袓母爱重,一直不曾舍得,但老人不忍违背妻子的意愿,故,朝鲁奉命送袓母回乡安葬。

朝鲁浓眉深目,身材高壮,不听他说话,完全想不到他有汉人血统。

初次两人相交,他一直不相信南一是汉人,她太瘦,个子不高,比一般的汉人小多了。

像个没长大的小少年。

这天傍时,商队停下休息,朝鲁骑着马在远处溜跶一圈回来,手上拎了两只兔子,一公一母,一窝小兔子叫他给放了。

两人围着火堆,朝鲁烤着兔子,南一在一旁各种流口水,实在是朝鲁手艺太好了,他用刀把兔子肉划开,香料一层层的撒上去,快熟时,喷香扑鼻。

那馋样逗得朝鲁呵呵大笑,“南一,去了我家乡,我保证让你天天吃上最上等的羊肉,阿珠(朝鲁之妻)是我部族里最心灵手巧的姑娘,她的烤羊肉,能让你吞掉舌头。”

“如此,我就不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