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3
段寒江坐在会议桌前, 一手握拳抵着鼻子,一手食指有节奏地敲着桌子, 眼神沉静得仿佛他即将要坐化一样。聂毅坐在他旁边,虽然动作不一样, 但眼神都同样仿佛要沉进深渊。
突然, 两人同时叹了一口气,默契地对了一眼。
“季思楷是凶手。”聂毅开口就是肯定句。
桌上的另外几人都朝他看过来, 他继续说, “季思楷和陈博的笔录中, 前半截基本能对上。不同处在于季思楷和杜雨晴回到楼上之后, 季思楷说陈博再次上楼后他就走了,陈博留下了。而陈博说是他再次上楼,发现季思楷『迷』晕了杜雨晴和秋铃,强『奸』了苏蓝,并且给他十万的封口费后, 他离开了。”
“这不是两人都应该有嫌疑?”周愚接问。
段寒江蓦然停了敲桌子的手指, 朝宇文枢看过去, “那十万块的去向, 查到了吗?”
“陈博的微信记录确实有一笔十万的收入, 不过收入后不久就又转了出去。虽然从他和转出对象的聊天记录里, 没有明确的信息说明钱是为什么转的, 但很可能就是那盒‘大宝贝’的付出的毒资。不过无论是转进还是转入的帐号, 都是处理过的, 查不出身份。”宇文枢翻着本, 回答得跟朗读似的。
段寒江听完眉头越蹙越狠,想着以后要把嫌疑人的社交帐号也列入必查项。
接着他说道:“这已经足够说明说谎的是季思楷,现在就按季思楷是最大嫌疑人的方向来查。”
会议室里静默了片刻,宇文枢先开口,“如果季思楷是凶手,那所有确定陈博是凶手的证据,不是都有问题?”
首先他就觉得这不太可能,因为证据如果是造假,那就太专业了,专业到没有像他这么多年的鉴证经验,绝对不可能做出来的程度。
提到这个问题段寒江和聂毅都朝对方看了一眼,段寒江说:“先暂时不说证据的问题,季思楷既然在说谎,那他不在场的证明就肯定是假的,当天案发时间车库出口的监控视频刚好出问题,这太过巧合,那家便利店的监控肯定被动过。”
按季思楷是凶手的思路来看,这一点屋里的所有人都想到了。
段寒江直接命令道:“语文书,你再去那家便利店查一下,把监控视频带回来分析。”
宇文枢点头,收起他的本子起身。聂毅连忙说道:“我也去,顺便到现场再去看一下。”
段寒江视线朝他一转,说道,“我一起去。”
决定下来,段寒江又朝周愚吩咐,“周愚,你带人去盯着季思楷,注意他和什么可疑人物接触,季思楷不可能有这么专业伪造证据的手法,一定有人帮他。”
段寒江说完半分钟不到,会议室里的人都散光了。
他最后走出会议室大门,立即有人冲上来,慌张地对他说:“段队,不好了。”
“别告诉我又有案命。”段寒江的表情瞬间冰封,吹起了来自南极的冷风。
对面的人连连摇头,“不,不!是这个案子在网上越闹越大了!不知道哪个缺德的记者找到秋铃的父母,然后写了一篇煽情的报道,被转得到处都是,还带起了别的案子。现在队里电话都快被打爆了,门外还有记者蹲着。”
“『操』!”段寒江骂了一声,“这种事去找曾询,他不干正事,挡枪子当枪使总还能行吧!之后不管是记者媒体,还是领导训话,或者别的什么『乱』七八糟的,都去找曾副队,让他无论如何都要给我抗起来,这案子是我们队的,谁也不交!”
段寒江说得毫不客气,甚至毫不讲理,小警员愣愣地瞪着眼,这些话他可不敢去直接跟曾询说出口,虽然曾询看起来没有什么脾气。
不过段寒江说完就往楼下走去,小警员眼巴巴地瞅着后边的周愚。
周愚拍着他的肩膀,同情地说:“我觉得你直接跟曾副队说,比起让段队换个命令,要容易,说的时候讲点艺术,懂吗?”
小警员不懂,但是门前的人都走光了,他不懂也得懂。
走出大楼,段寒江看到外面马路上停着的车,真想扛个火箭筒都给轰飞了。他觉得这些人都是闲得到处添『乱』,在某些成天口诛笔伐的键盘侠眼里,他们警察就是成天黑幕,不干正事,扭曲事实,专门搞特权主义的人。
他莫名地忽然想起他小时候有一次,陆谨闻带他和陆诀出门,那天陆谨闻穿了一身警服,路边有个小男孩在哭闹,男孩的妈妈看到他们走过去,就对男孩说:“你再哭,警察就把你抓走!你看那两个哥哥就是爱哭被警察抓走了。”
当时陆谨闻听了非常生气,带他们走过去,义正严词地对被胡『乱』教育的孩子说:“小朋友,警察叔叔是抓坏人的,可不会抓小朋友。在你遇到坏人的时候,警察叔叔会救你的,保护你,所以不要害怕警察叔叔,知道吗?还有,这两个哥哥可不会哭,因为有个警察叔叔当老爸是他们的骄傲!”
段寒江开车门的手突然停住,他想后来怎么了?好像那个男孩哭得更利害了,要他妈妈给他换一个警察叔叔当爸爸。
“寒哥,你笑什么?”聂毅转头看着段寒江伫在车门外发愣。
段寒江立即敛回严肃的表情,上车后回了一句,“没事。”就开车出去。
宇文枢并没有搭段寒江的车,开了自己的车。到了地方,虽然段寒江的车也在便利店前停下,车上两人也一起下车,不过并没打算跟他一起进便利店。
他问道:“段队,你们走过去?”
“嗯。”段寒江随意地回了一声,视线游走在这条路的两旁边,然后转身对聂毅说,“我们分两头。”
聂毅点头直接转身,他去了远离小区的那头,段寒江去了靠近小区的那头。
路两边的建筑都是居民楼底下是店铺,而现在的店铺很多都会装监控,他们在找这条路上别的可能拍到马路的监控。只是一般监控范围都是室内,找到之前那家监控拍到马路的便利店时,其实已经整条路排查过了一遍。
不过两人都不死心,想要发现可能被漏掉的。
聂毅挨着每家店铺都看过去,心想如果帮季思楷伪造证据的人是专业的话,很可能这条路的监控都早就被排查过,他们能够找到线索的可能『性』很小。最后他都走到街道的出口,仍然一无所获。
站在路口聂毅往回望去,今天的天气不错,阳光在冬天里正好。他拿出手机正准备给段寒江打电话,突然一只猫从旁边建筑的雨棚上跳过去。
他正站在雨棚下面被吓得一惊,目光抬头看上去,被某个反光点晃了下眼睛。他下意识地换了个角度再看上去,发现上边二楼的窗台上有一个摄像头。
“寒哥,我找到了。”
聂毅拨通段寒江的电话,只说了这一句话。段寒江赶过来,辗转了好几圈才终于找到那个窗台的主人。
对方是个20多岁的姑娘,正在上班被他们叫回来,见到他们到是没有不耐烦,反而一脸惊喜地说:“现在警察都这么帅的吗?”
段寒江全当这个‘现在的警察’也包括他,于是充分地表现出了人民警察该有的亲切,跟着姑娘进屋。
“这个摄像头是我上个星期装的,因为朋友给了我一只猫,我养了几个星期从窗台跑出去了。”姑娘说着一脸难过,领他们到了装摄像头的地方。
她继续说:“我在窗台上面放了猫粮,然后发现每天都会变少,所以就装了个摄像头,想看看是不是我的猫回来了,再想办法抓住它。”
段寒江盯着摄像头,从镜头的角度望出去,正好对着下面街道的出口,如果车往路口出去一定会被拍到。
于是他问道:“你这个装上后调整过角度吗?”
“没有。”姑娘摇头。
段寒江命令的语气说:“把监控的录像调给我看看。”
姑娘连忙点头带他们进房间,打开电脑说:“都在这里。”
段寒江坐下去,找到了案发当晚的视频,在季思楷说的9点左右的时间段里,没有发现季思楷的车经过,但从便利店的方向过来,只有这一个出口可以离开。
反而在当晚11点27分,有辆和季思楷一样的车开出去,但是监控的夜视效果并不是太好,加上离路口有段距离,看不清车牌号码。
他对旁边的姑娘问道:“这些监控视频,麻烦都拷给我。”
段寒江说着把u盘递给姑娘,他把位置让出来。
姑娘本来想说他自己拷,但看段寒江的凝重的表情没敢开口,于是接过u盘,拷好了还给他,试探地问道:“那个,你们是不是在查驼铃『吟』秋的案子?”
“驼铃『吟』秋?”段寒江想了想,这好像就是秋铃写小说用的笔名,回瞥着姑娘说,“这是机密。”
姑娘立即噤声,但过了片刻还是没忍住地说:“我知道,可是喜欢了『吟』秋大大好几年,她所有的小说我都看过,居然在她被谋杀之后才知道,原来我们离得这么近,说不定曾经还在路上遇到过。”
段寒江见姑娘说说转开脸抹起了眼角,他没有安慰姑娘,反而突然拿出手机,调出一张图片说:“你认得出这是什么字吗?”
他给姑娘看的是秋铃死时手边的血迹,当然是处理过的,已经看不出是血字。
姑娘盯着段寒江的手机问:“这是『吟』秋大大写的?”
段寒江点头,姑娘视线挪回手机上,仔细地盯着看了许久,“中间这个好像是‘思’字,前面的字下面半截可能是个‘子’。”
“谢谢。”段寒江立即收回手机,跟姑娘作别,转身拽着聂毅出去。
出门之后,聂毅思忖地说:“是季思楷。”他指的是秋铃最后想写下来的信息。
段寒江没有出声,只是一路不停地赶回到了队里,把拷来的视频拿给宇文枢分析。
“你们回来得正好。”宇文枢见到段寒江直接开始说正事,他调出几张图片,指着屏幕说,“便利店的监控确实被人动过手脚,9点3分时的视频被嫁接过,你看这里。”
段寒江和聂毅都朝着电脑屏幕凑过去,宇文枢指着图片上一个亮光点说:“视频上9点3分时,季思楷的车从这里经过,在街的对面这里有一个光点,由于光线不足容易被忽略,调亮之后是个人经过,光点是他正在看手机。
但是在季思楷的车进入镜头前这里却没有人,车经过的时间只有2秒,这人不可能这么快走出镜头。而且,在11点26分时,你看——”
宇文枢换了一张图片,段寒江和聂毅往他指的点看去,与刚刚季思楷车经过时的同一位置,同一个人出现在同一位置,但是没有季思楷的车。
“很显然,不是这个人在这里站了两个多小时,是视频被人剪辑过。”宇文枢确定地说。
11点26分,正好与刚才带回来的监控视频时间上对应,基本可以确认季思楷离开的真正时间。不过上庭需要证据,段寒江还是让宇文枢把监控视频上的车牌号提取出来。
段寒江和聂毅走技侦室,两人都边走边思考,在刚到刑侦办公室门前,杨怡君就堵上来。
“段队,你们终于回来了。”
“人带来了?”
段寒江没进办公室,转头往旁边的问讯室看去,里面确实坐了个人,他看着有点眼熟。
杨怡君回道:“我找到了晨报的那个记者,他说实际上那篇报道是他参考了网上的文章,杜撰的,他找出了他主要参考的那篇文章,作者就是里面那位。”
聂毅在旁听完杨怡君的话,视线从百叶窗穿过去,里面的人正好转头看出来,果然是那天跟踪他们,说要举报段寒江的那个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