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响起的瞬间,许乐意识到自己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戴墨镜穿运动衣的并不是肖恩·康拉德,一个负责城市建筑的高官,即便因保持锻炼的习惯有一个好身材,也不该有这么快的反应速度,当枪响通过空气传到他耳中时,他几乎没有任何迟疑就做出了一个标准的战术规避动作,并在两个贴身保镖的配合下迅速移动到障碍物后。等到他们在许乐的视线里消失,离他们不远的几个游客才露出惊慌神情。
第二,这个计划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天衣无缝,前面那位假冒的肖恩很可能是一个设计好的陷阱,换言之,对方早有预料。
怎么回事?
许乐的手指仍搭着扳机,心脏像手中枪械的膛线一样冰冷。刚才那一枪不是他开的,子弹也不是从后车厢飞向拉斐尔广场,而是从某个高层建筑物飞向后车厢。
超能力给予了许乐极其强大的神经反射能力,使得他能清晰分辨出子弹擦过自己后背打穿车厢底部时和听见枪响时的两个声音,时差不到一秒,意味着这位“藏在螳螂身后的黄雀”离自己距离很近,应该在三百米内。
许乐没有选择躲避,而是迅速调转枪身,在对方射出第二发子弹前,完成一系列复杂计算,将枪口对准东南方街道旁边一家酒店某个房间的窗户。
然而窗户大开,一杆雷明顿700pSS遗弃在窗边,后面空无一人。
许乐瞬间明白:对方是真正的专业人士,而且很可能对自己有一定了解,扣下扳机之后甚至不去查看结果就立刻抽身离去。
“妈的。”许乐咬牙切齿地咒骂,短短两秒钟时间内发生的事情太过诡异,他只觉得脑子里一团浆糊,完全理不出清晰的思路,能够想到的念头就只有一个:跑!立刻跑!
既然对方已有预料,而伪装成肖恩·康拉德只是引出自己的诱饵,那么附近一定布置了埋伏,要开着货车强闯出去,肯定会遭遇拦截,战斗在所难免,而这里是华盛顿特区,全美联邦警方反应速度最快的地方,一旦发生枪战,周围公路会迅速封锁,到时所有逃离通道都会断绝,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许乐必须弃车逃离现场,他能想到的最好的去处就是近在眼前的拉斐尔广场。
刚才那一枪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拉斐尔广场一小部分人听见了刚才的枪响,面露疑惑,但既没有听见惨叫,也没有看见某人满身鲜血地倒下,大部分人都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仍做着之前在做的事情,或是与身旁人欢声笑语的交谈,或是戴着耳机跑步健身。
许乐拉开另一边车门从后车厢跳车后,一边跑向拉斐尔广场,一边脱下身上的双面夹克外套、摘下假发和美瞳、戴上棒球帽和入耳式耳机,他原本就穿着迷彩裤和运动鞋,上半身换过装束后立刻融入到环境之中,没有任何人注意到路边厢式货车里跑出来的亚裔男子。
跑到地铁地下通道站台时,许乐止步回头望了一眼,几个手持自动步枪和肩垮枪带的黑西服正以战斗队形逼近那部货车,另一面还有不少便衣扔了手里的报纸杂志或花束,扶着耳朵四处张望。
从他们的装束来看,不像是军方或警方人员,更像是某个秘密情报机构的行动人员,许乐从他们身上嗅到了熟悉的气味,更加确信这是一个陷阱,再没有多余的犹豫迟疑,跑下楼梯朝着站台的方向飞奔而去。
直到坐进地铁,许乐才大口大口地喘起气,生死间走过那么多遭,倒不至于因为之前的意外而惊魂未定,许乐很快便平复气息开始精心思考,到底哪里出了纰漏?
所有计划都在偷渡至美联邦的轮船上构思,上岸后二十四个小时内就完成了一切准备工作,期间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意图,仅仅只是用酒店的电脑查询过一些需要的信息,另外还打了几通电话,用以获取肖恩·康拉德的具体信息。
就凭这些,美联邦的情报机构就能查出自己要刺杀肖恩·康拉德?
开什么国际玩笑,不,开什么星际玩笑!如果美联邦情报机构真有这么恐怖的能力,圣殿的那些变异体怎么可能潜入美联邦兴风作浪?
过了近二十个小时,许乐还是没能想到答案,不免为自己的失败感到垂头丧气。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之前的一切并非徒劳无功,至少,肯定引起了美联邦政府和圣殿的注意。
许乐相信,要不了多久就会有变异体追杀上门,在享用大餐之前,许乐想先品尝一点小吃作为开胃菜,于是许乐换上“借”来的衣服,坐到南都印象餐厅最为偏僻的角落,点了几盘江北特色菜,慢慢品味。
这大概是最后一次吃到家乡的味道,所以许乐丝毫不为侍者和其他食客鄙夷厌恶的眼神而恼怒。
所以,被不速之客打扰时就会感到格外恼怒。
一个西服笔挺的男人不请自来,坐到了许乐对面的座位上,他个头很高,头发呈自然而迷人的银灰色,五官深刻,嘴角噙着一丝玩世不恭的微笑,用发蜡梳理整齐的发型和下巴上残留的些许胡茬搭配在一起,略显矛盾。
从他的坐姿和他放在桌上的双手可以看出这不是一个普通平民,不过他和他腰后藏着的那柄手枪都不能给许乐带来任何威胁,只要许乐愿意,随时可以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把他变成一具尸体。
只是在这里发生命案,又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现在许乐可不想惹麻烦,于是许乐用自己最礼貌的方式和言辞,请对方离开自己的座位。
“滚,ff。”
“还以为你会问问我是谁?”灰发男子说话时两边嘴角下沉,语调不像大部分人一样向上扬,而是始终保持低沉,有种诱惑性感的磁性。
许乐攥紧手里的筷子,谨慎地瞄了瞄四周和窗外,一切如常。
“我的名字是约翰·里瑟(John·Reese),你还没有见过我,但我已经见过你了。是的,昨天那颗子弹,是我送进你车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