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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欲海重生 > 第95章 请求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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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说,董彬的案子,还有翻盘的可能。

其实,林如玉也忍不下这口气。

她代理的案子,官司居然打输了,这以后还怎么在景州的圈子里混呢?

所以,林如玉也需要打个翻身仗!

不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次她必须办成铁案!

聪明的人,不是不会跌跤,而是不在同一处跌第二次跤!

她犹豫了半天,问道:

“你刚才说,华鑫可以为你作证,他的证词呢?”

董彬忙不迭地从包里掏出来一张纸,递了过去说:

“这不,都写好啦!”

证词写了大约半页纸,证明董琦借钱时,华鑫本人在场,董琦说,要去注册公司缺一万元,董彬说,借钱也行,作为自己的入伙资金,云云。

最后,是华鑫的签名。

林如玉看完,还是觉得不放心,又问:

“到了法庭上,华鑫不会改口吧?”

“怎么可能?”

说完,董彬朝着门外喊道:

“哥们儿,你进来!”

原来,证人一直在走廊上候着呢。

华鑫点头哈腰进了门。

董彬说:

“林律师对证人证言不放心,要见见你。”

林如玉抬起眼皮,问道:

“这是你写的证词吗?”

“是,是,是。”

“身份证带了吗?”

“带了。”

华鑫心里话,作个证,这他娘的咋跟查户口一样。

林如玉查看了身份证,此人的确是华鑫。

她拿出一本稿纸和一支笔,朝旁边的桌子努了努嘴:

“你先把你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等,就是你的基本情况写下来,然后,再把这张证词上的内容誊写一遍。”

华鑫不太乐意,嘟囔道:

“再誊一遍?这是干嘛呀?”

林如玉冷冷地说:

“你爱写不写!对了,最后还要加上几句话:以上均属事实,我自愿作证,如有不实,甘愿负法律责任。最后签名,落上日期。”

董彬赶紧说:

“哥们,别啰嗦,赶快按林律师说的办吧。”

华鑫没再吭声,趴着桌子上,誊写起来。

屋子里陷入暂时的静默。

足足过了一刻钟,华鑫终于誊完了。

林如玉对照原来的那张与新誊写的,笔迹一样,看来确实是华鑫所写。

她不得不小心从事。

因为,华鑫所作的是伪证!

林如玉放下两张证词,说:

“你先出去吧。”

华鑫退出了房间。

林如玉又说:

“如果你想让我继续代理你的这个案子,我有个条件。”

董彬站起身,关上了门说:

“嫂子,上次打输了官司,我心里也很过意不去。代理费,这次你说个数,一并付给你,我绝无二话!”

林如玉轻摇着头:

“这个条件,与代理费无关。这张借条,你自己去司法鉴定中心,对了,就是邢玉嫱找的那一家,做个鉴定,我才放心!”

董彬疑惑着问:

“嫂子,有这个必要吗?这次,借条是货真价实的啊。”

林如玉站起身,就是送客的意思了,说:

“你爱做不做!如果还想让我代理,下一次,带着鉴定结果来见我。否则,免谈!”

董彬闷闷不乐,退出了林如玉的办公室。

没办法,谁让自己上次造了假呢。

他奶奶的,这还没打官司呢,又得先出一笔鉴定费。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董彬狠狠心,那就去做鉴定呗。

过了十来天,鉴定结果出来了:

当然是真的!

从鉴定中心出来,他就直接到了律所,把鉴定书交给了林如玉。

……

于是,没几天,邢玉嫱再次收到了景州市景云区法院的传票。

她奶奶的,这个董彬,是跟老娘杠上啦!

本来,邢玉嫱是不在乎那套房产的。

即便那套房子价值四百多万。

毕竟,董琦留给了自己五千万的家产,那套别墅,对于她来说,不算什么!

但是,有几个原因,是不能施舍给董彬与侄子董星瑞的。

一个是,这违背了丈夫的意愿。

董琦生前对这个弟弟和侄子,印象一直不好,认为他们父子俩贪得无厌,人品太差。

在去世前的两三年,曾经叮嘱过自己,要提防这个弟弟,他一直觊觎着他的家业。

换句话说,自己并没有权力,违背丈夫的意愿,去处理他的遗产。

另一个是,董琦的吃相太难看。

如果董琦好说好商量,邢玉嫱不是个小气的铁公鸡。

比如,你说想在景州市区给星瑞买套房子,手头不宽绰,等等,我邢玉嫱能无动于衷吗?

可是,竟然直接抢占这套房产,而且,是理直气壮地巧取豪夺,这就不得不打一场财产保卫战了。

更不用说,你要抢占的,偏偏还是这套房子!

杨柳的尸体,还存放在地下室呢。

这是她与杨威的秘密,任何人不能染指的。

杨威这个弟弟,她从心底从身处,都不想失去。

然而,如果他妹妹的尸体不在这里存放,这个小弟还会留在自己身边吗?

所以,无论从什么角度,她邢玉嫱都必须绝地反击,别无选择!

到了开庭的这一日,杨威在调查公司接手了新活,抽不出身。

邢玉嫱单枪匹马,出庭应战。

这一次,对方准备的太充分了。

邢玉嫱没有想到,法庭上的林如玉,伶牙俐齿,判若两人,让她领教了名律师的风采。

本案的焦点在于,当年的借款一万元,是否合伙资金。

虽然,邢玉嫱也提出,董琦早已用三层小洋楼冲抵了那一万元。

但是,正如董彬所说,那是建给老爹住的,尽管,老爹住了一年多就去世了。

董彬还说,至于现在自己住着,愿意偿还当年建房的钱。

但是,这是两码事。

法院合议庭认为,此事发生在改革开放之初,合伙人制度尚不完善,虽然没有签订合伙协议,但本着“尊重历史,依据事实”的原则,原告又有证人证言,这一万元,应视为合伙资金。

当时,董琦的小公司注册了十万元,董彬应占10%的股份。

由此,董彬如今的分红,应在500万。

董彬得意洋洋,反而显得大宽大敞,说:

“法官,碧溪公馆的那套房产,也才值480万。如果被告同意,我也不嫌吃亏,自愿放弃多余的20万,可以用那套房产冲抵!”

法官看向邢玉嫱,问道:

“被告,你的意思呢?”

邢玉嫱咬牙切齿,一字一句说:

“我不接受判决!请求再次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