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穗提着竹篮,拽着粗布衣裙,沿着一条山间小路,一直往山上走去,她记得她在深山见到过一片竹林,冬日里的笋最是肉质紧实细腻。
她在家时就爱吃这个,趁着这时到山上挖些,在炖上一只乌鸡,自是极好的。
这里是湖广省,她犹记得三个月前,她醒来时见到一个老妪守在自己床前,身边连孩子的音信也无,原来沈国公连孩子的一面也不让她看。
转念一想,不看也罢。
她在沈国公的私宅做了月子后就偷偷溜走了,沈国公虽不是心软之人,可奈何沈翊的脾性她是摸透了,倒不如离他们远远的。
之后她带着沈国公给的二百两白银和两根金条,来到了湖广地区,更名改姓,叫张楚,岁数也大了两三岁,又往人牙手里买了一个十四岁的男孩,一个九岁的女孩,作为帮手。
说是帮手,倒不如说是伴,几人相处了两三个月,从一开始的惧怕她,到现在敬爱她。
男孩叫小奴,女孩叫明月,男孩一个是冬穗在格斗场买的,为就是要有一个会功夫的来保护自己,女孩就是为了作伴和多一个帮手。
在湖广省的承天府治下的一个小乡村里落了脚,这里的人还算淳朴,可即便如此也是有不少的糟心事。
冬穗自来到这个世界,哪怕是在冬家时,那也是普通百姓一辈子都达不到的环境,更何况是后来生活过的沈家,和这里一比,那里简直是神仙日子。
好在她不用伺候沈翊于枕榻,更不用让他来决定自己喜欢什么,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更重要的是,她不用担心会不会惹他不开心之后,又得了他什么惩罚!
“姐姐......”
冬穗正沉思着离开沈翊之后的逍遥日子,听见远处小奴的声音,她等了一等,回头见一抹清瘦的身影,跳窜窜的来。
“你怎么来了?明月呢?你把她留在家了?”
小奴听冬穗这么问,愣住了,小心翼翼的望了她一眼,冬穗有些想笑,这人不知是怎么在格斗场里活下来的,胆子这么小。
“明月在家里喂鸡呢,姐姐要挖竹笋去卖吗?”
不知道是什么错觉,让他们以为冬穗很贫穷,冬穗摇头,“不是,咱们挖回去吃,你不用跟着我,这地方我比较熟,没事的。”
“姐姐,我是咱们当中的男人,姐姐买了我,我自然要护着姐姐......和明月了。”
冬穗听他说的头头是道,也不反驳,索性将竹篮递了给他,“那多谢你了!”
想想也是,自己花钱将人买来也不是为了找事做的,便让他上前去,自己跟在他身后,见他在阳光下洋溢着一个笑脸,感叹年轻就是好。
现在她会时不时后悔十六七岁时去招惹了那人,不然也是能跟普通人一样,不必过那样的日子,不必忍受那样的委屈。
“姐姐?你怎么了?是不是小奴做错了什么?”见她倏尔眉头一紧,又一会儿愁苦的样子,小奴不由得担心的问。
小奴正值青春期,眉眼清秀,却透着稚气,一副小心讨好的样子望着她,冬穗笑道:“不是,我在想事情......小奴和明月想不想认字?”
小奴直接拒绝了 ,“不想,姐姐,现在请一个先生多难,小奴不想当什么劳什子秀才,只想和姐姐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一起。”
“这是什么瞎话,我老家的孩子在你这个年纪都上初中了,你却大字不识!”
“姐姐是喜欢我念书还是不念书?”
“自然是希望你们念书了,我记得邻村有一个秀才,我让他来教你们兄妹,如何?”
小奴点点头,“姐姐说什么就是什么,只是秀才老爷只怕不肯,毕竟秀才老爷可宝贵了,怎么肯呢?”
冬穗听他一说,也确实如此,但是去镇上的学堂......明月是小女孩,长相虽说不上倾国倾城,可到底清秀,放出去外面和一群男孩子学她也不放心,就此陷入了两难。
不过她听说那秀才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应当不是迂腐之人,还是决定试一试。
“到了,”小奴喘着粗气,指着山上的一片竹林大叫,冬穗抬头望了一眼,满目林秀,倒是一处好风景,展眼望下村子,山头上云雾缭绕,倒是有空山新雨之后的寂寥之感。
冬笋要埋在地底下的才够嫩够鲜,冬穗不会这些俗物,自然这些都要靠小奴来做,一开始他挥锄头挖时,冬穗有些怀疑他,没料到,这里土壤松软,几锄下去,笋就冒了头。
“好好好,我们小奴真是厉害。”
冬穗忙抢上前去徒手挖了起来,小奴见她五指跟水葱似的,哪里是干过活的人,忙将她拉起,“姐姐在一旁看着就行,不必劳累。”
“不累,”冬穗揩了一把汗,“多动动反而对身子好,”她月子做的虽好,可到底生过,总感觉自己生了孩子之后抵抗力都下降,爱生病了,想来想去,应当是运动量少的原因。
小奴也不拦她,笑吟吟的盯着她,直到冬穗提醒他,这才继续挖,冬穗忙前忙后,将竹篮装得满满的,两人便挎着竹篮下山。
见炊烟袅袅,直上云霄,冬穗笑道:“定然是明月做饭了,她倒是手灵巧,又勤快。”
冬穗感慨,像明月这么大的小孩子,又是从家里被卖出来的,很多的都是家中有了弟弟,不再需要她们在家,而是要她们出卖自己,给家中挣银两。
进门前遇见隔壁的孙嫂子,笑脸相迎,“姐弟俩是去挖笋咧?”
“是咧!冬日的笋好吃,我想着挖点回来,看看能不能到镇上去卖些,快过年了,家里要什么没什么,扔个石头进去连个响都听不见。”
孙嫂子噗嗤一下笑了出来,“等会儿我那口子要去镇上,让小奴跟着去卖了,省得你跑。”
“好咧,多谢嫂子牵挂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