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因为正是春季,百花庄和花果山上的鲜花开的非常的灿烂。因此,又可以收蜂蜜了。这几年,蜂箱又增加了不少。
趁着休沐,天气又好,花蕾就慢悠悠的去了花果山,看赵大叔,收割蜂蜜。把全身都包裹好。
头上也带上了宽边的草帽,为了防止被蜜蜂蜇伤,花蕾用清透的纱布把帽子和头全部包了起来。
为了方便割取蜂蜜,先用烟熏的方法,把蜂巢上的蜜蜂驱赶掉,用割蜜刀割开蜂巢上的封盖,然后将含有蜂蜜的巢脾取出。
区分封盖蜜和未封盖的水蜜,分别处理。封盖熟蜜的酿制周期比较长,营养价值高。而未封盖蜜是没有经过蜜蜂充分酿制的,其中的营养就会打折扣。
用刀切开封盖蜜,轻轻摇晃,以分离出蜂蜜,摇蜜时要注意控制力度,以免损坏巢脾。未封盖蜜,纯度不高,不需要摇蜜。
把摇出的蜂蜜用纱布进行过滤,去除其中的杂质,如花粉,幼虫等。把过滤后的蜂蜜装入清洁干燥的容器中密封。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和无异味的地方保存就可以了。
也可以制作蜂蜜酒,把蜂蜜和水按照一定的比例放入一个锅中,加热至温热的状态,但不要煮沸。这样可以让蜂蜜更容易溶解在水中。
等蜂蜜和水充分混合后,冷却至适宜的温度,将酒药碾碎加入,促使蜂蜜和水的混合物发酵产生酒精。
把混合物倒入一个干净的陶缸中,然后放在温暖、干燥的地方进行发酵。一般两旬左右就可以了。
蜂蜜酒发酵的时候会有气泡,两旬后,发酵好的蜂蜜酒就会有一种酒香味,也会变得清澈。
当酒液中没有悬浮颗粒或者浑浊时,蜂蜜酒就发酵成功了。把蜂蜜酒过滤,去除固体残渣,就可以喝了。
蜂蜜酒味道非常的好,不仅促进睡眠,美容养颜,还可以降低血压,保护血管等有很多的好处,不过也不能多喝。
蜂蜜酒完成后,花蕾就给裴老侯爷送了过去,另外,也给花满城送去了几坛。两人都很喜欢。
蜂蜜过滤出来的渣,放入锅中加水大火熬煮,然后过滤冷却后,固体的就成了蜂蜡,如果需要更纯净,可以重复熬煮一次就可以了。
蜂蜡的用处有很多,不仅具有解毒生肌、止痢止痛、止血等广泛的药用价值,也可以制作蜡烛。
因为蜂蜜多,所以蜂蜡也多。一般四五斤的新蜂巢就能熬出一斤蜂蜡。不过老蜂巢的蜂蜡含量就低了很多,一般要七八斤才能熬出一斤蜂蜡。
看着自己手里熬出来的将近二三十斤的蜂蜡,花蕾互相比较了以后,还是把大部分蜂蜡售卖给了太医局。
自己留了一小部分保存了起来。至于制作蜡烛,还是算了吧,大材小用,不经济,不合算。花蕾的算盘打得哗啦啦的响。
空闲的时候,时不时的翻阅了很多大盛朝的邸报,地域志。又把自己前面整理好的增产增收的草稿,增加了不少的内容进去,整理了一番。
四月上旬,小远又一次以案首的成绩,顺利通过乡试。十月下旬又要参加会试了,如果顺利,明年春闱还要参加殿试。
容珏和小远一起通过了乡试,所以,两个人最近的学业一直很忙。而这段时间,云丝婉也因为花蕾的事情,经常过来侯府。
因为容珏和小远的关系,一来二去,和阮氏也熟悉起来。阮氏给自家娘家侄女阮梅子,牵线介绍给了小远。
阮梅子是阮氏娘家大哥的嫡次女,比小远小三岁,去年及笄。
在阮梅子还小的时候,花蕾见过她两三次,那时的她还是个带着婴儿肥的软乎乎的漂亮软妹子。
这次从漠北回来,春节时再次见到她,已经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阮氏大哥阮成杰现在升职为大理寺从四品的少卿,听说刚正不阿,为官清廉,办事能力非常不错。
阮梅子肖父,所以眉眼间,和姑母阮氏也有点相像,非常的温婉好看,性格也好。
两家趁着给花蕾送糖篮的机会,互相见了面,小远和阮梅子也见了一下。两下都看对眼的情况下, 在五月中旬定下了亲事。
而比小远还大了一岁的容珏,也在去年底定下了一门亲事,对方是大舅阮成杰上司的嫡长女。
对于小远的亲事,花蕾没有过多的插手,只是,在小远见了阮梅子后,花蕾找了小远过来,姐弟俩聊了几句。
花蕾关照小远,好好考虑,对方家世固然重要,但是,人品才是最关键的。不要因为对方父亲官居高位,而产生攀附的想法。
当然,也无须因为对方高自家门第一等,而自惭形秽。如果真认定了,那就好好对人家,别到时候心猿意马,纳妾回家。
对于花蕾的提点,小远一直很是尊重,自然应了下来。
五月中旬,在容瑾的劝说下,花蕾和章侍郎告假回家,安心待产。
六月上旬,花蕾顺利的产下了第二个儿子锦时,这次没受什么大罪,一切都很顺利。
加上在侯府,裴老夫人和云思婉亲自坐阵,服侍的人也更加的精心,所以月子里也非常的舒心。
唯一的一点就是裴老夫人和云思婉坚持不让花蕾用冰,只让热的时候,下人帮忙多打打扇子,多用温水洗擦,让花蕾有些难受。
锦时三朝时,侯府办了洗三礼,宴请了众多的宾客,不过,花蕾并没有出房间。只是拿出了从漠北村民手里收到的百岁衣。
反复洗晒了几遍后,又用酒精消毒后,给锦时穿上了。百日的时候,又正好是锦年的生辰,于是,侯府又大张旗鼓的办了三日的流水席,宴请上京城的百姓。
当然,两个小家伙的生辰礼也是收的盆满钵满,金银珠宝,笔墨纸砚,堆满了他们的库房。
侯府的所有下人,包括花蕾下面所有的铺子,田庄上的人,也多得了两个月的赏银,大家都欢欢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