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雍正壬子年六月,有一天夜里,下了一场很大的雷暴雨,献县(现在的河北省沧州市下属县)的城西,有个村民被雷电劈死。
时任献县县令的明晟大人前去查看了现场,虽然觉得事有蹊跷,但他没有声张,而是不动声色地命令差役,把那个村民的尸体,装进棺材埋葬了。
过了半个多月后,县令明晟毫无征兆地突然抓了一个人,带上县衙大堂审理时,问他说:“你以前买的火药,是想干什么用的?”
那人回答说:“我是用来打鸟的。”
明晟县令反问道:“如果用枪打鸟,火药的用量很少,一次不过只要用几钱。你至多也不过只需要买个一两多,就足够你用一整天了,你却买一次买了二三十斤,这么多的火药你准备干什么呢?”
那人辩解说:“我是一次多买点,准备用许多天,省得经常去买。”
明晟县令追问道:“我暂且相信你说的。不过我想知道的是:你买火药到现在,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算你每天都打鸟,算算你用掉的火药,也不过只有一、二斤,其余剩下的都放在哪里了?”
那人支支吾吾的,答不上来了。
明晟县令见状,喝令手下,把他拖下去,大刑伺候。
一番拷打过后,再拉回大堂审问。
那人这些老实了,一五一十地全部招供了!
原来,此人和村里一个妇人勾搭成奸,而那妇人的丈夫就是那个被雷电劈死的村民。
时间一长,这对奸夫淫妇觉得那村民碍事,影响他们幽会,二人就私下里商议,要把那妇人的丈夫谋杀了。
那人平时喜欢用火铳打鸟,就想用火药把那妇人的丈夫炸死。
于是,他就提前买了很多火药,准备找到机会就下手。
过了十来天,天上忽然打雷下雨。那人一看机会来了,就趁着打雷的时候,在雷声的掩盖下点燃了火药,把那妇人的丈夫炸死了,对外宣称是被雷电劈死的。
那人本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被明察秋毫的明晟县令审了出来,破了案。
眼见事情败露,那人把合谋的姘妇也供了出来,最后奸夫淫妇二人一起伏法。
人们对明晟县令佩服不已。
有人问他:“大人怎么看出来,那个村民不是被雷电劈死的呢?又怎么知道凶手就是这个人呢?”
明晟县令说:“如果不用几十斤的火药,就伪装不成雷击的现场。而用火药配制成炸药,必须要用到硫黄。”
那个人又问道:“做烟花爆竹,也会用到硫磺啊,你怎么知道一定是用来做炸药的呢?”
明晟县令微笑着说道:“现在正是盛夏时节,还不是过年放爆竹的时候,没有几个人会去买硫黄。
我暗中派人到市场,查问谁买火药和硫磺最多。调查结果说是某个做烟花爆竹的匠人。又去暗查某匠人把火药卖给了什么人,都说是这个人。所以,我就知道了,凶手肯定就是他。”
那人又问道:“大人又怎么知道,雷击的现场是伪装出来的呢?”
明晟县令说:“雷电击人,都是从上而下,不会炸裂地面。也许有可能会毁坏房屋的,不过也是从上而下的。
现在那个村民家,茅草屋的屋顶、横梁都飞了起来,家里土炕的炕面也被揭了开去,一看就知道,这炸火是从下面起来的。
还有就是,那村民的家,离县城也就五六里地,遭受的雷电应该是一样的。下雷雨的那天夜里,雷电虽然打得又急又猛,但都是在天空云层中盘绕,并没有往地下击去的样子。因此,我就知道,那个雷击的现场是伪造。
那时后,死者的妻子已经先回了娘家,难以抓来审问。所以一定要先捉到这个买火药的人,等他招供后,然后才能去抓那个女人回来审问。”
众人赞叹不已:明晟这个县令,真可谓心思缜密、明察秋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