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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怪力乱神集 > 第269章 赌徒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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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乾隆年间,献县(现在的河北省沧州市下属县)有个姓史的人,经常喜欢到赌场去玩。因为时代久远,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了。

此人性格豪爽,为人不拘小节,而且豁达正直,对世间那些卑鄙肮脏的事情不屑一顾。

有一次,史某从赌场赢了钱回家,走在路上,看见一对村民夫妻,和自己的孩子抱在一起,不停地哭泣。

史某看他们哭得十分凄惨,就问旁边围观的人:“他们家这是遇到什么难事了吗?”

一个熟悉那村民家情况的邻居,告诉他说道:“因为他欠了一个富人的债,没钱还,富人又催得紧,逼着他卖了自己妻子偿还。他们夫妻俩平时相处非常恩爱,孩子又小,还没有断奶,就要这么扔下走了,实在是万般不舍,所以他们很伤心。”

史某问道:“他们一共欠了多少债?”

那个邻居说:“三十两银子。”

史某又问:“他的妻子卖了多少钱?”

那邻居回答说:“五十两银子,卖给人家做妾的。”

史某再问:“那现在还可以赎回吗?”

那邻居说:“卖身契刚刚写好,银子还没有付,怎么不能赎回呢?”

史某一听,当即拿出刚从赌场赢的七十两银子,交给那个村民,对他说道:“我这里有七十两银子,是我从赌场赢回来的。现在送给你们,就当我没有赢吧。你们把三十两拿去还债,剩下的四十两,你们就用来过日子,不要再想着卖老婆了。”

那对村民夫妇感激不尽,拉史某到家里,把家里下蛋的鸡杀了,请他喝酒。

酒过三巡后,那村民抱起了孩子要出去,出门之前对着自己的妻子使眼色,意思是让她陪史某睡觉,来报答史某的恩情。

妻子点头答应了。

这以后,她说的话就有点儿引诱挑逗的味道了。

史某却严肃地说道:“我史某人曾经当了半辈子的强盗,半辈子的巡捕,也曾经杀人不眨眼。要说趁人之危,奸污人家妇女,我史某人绝对不会这么做!”

吃喝完毕,丢下碗筷,史某甩开胳膊,出门径直走了,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过了半个月之后,史某所在的村子,夜里发生了火灾。

当时的时节,是刚刚秋收完毕,天干物燥的,家家户户的房前屋后又都堆满了柴草,加上农家的屋顶都是茅草铺成的,篱笆墙又是高粱秆炸,火势一起,转眼间四面八方都是冲天的烈火。

史某寻思着自己出不了屋子了,他的性格豁达,此时也不想去做无谓的挣扎了,只想着听天由命把,就与自己的妻儿闭上眼睛,坐在一起等死。

恍惚间,他听见屋顶远远地传来呼喊的声音:“东岳神有十万火急文书到,史某一家在生死簿上除名,可以免死!”

紧接着,又听得“轰隆”一声巨响,史某家的后墙倒塌了一半。

说时迟那时快,史某急忙左手拉着妻子,右手抱着儿子,从倒塌的后墙那里一跃而出。

他自己都觉得奇怪,平时自己的力气没有这么大的,这个时候好像有人在他身后,推了他一把。

等大火救灭后,村里统计,全村一共烧死了九个人。

邻里众人都合掌祝福他说道:“我们昨天还笑你傻,没想到七十两银子却买了你们家三条人命!”

然而,有人却认为:史某得到司命神的保佑,得以全家活命,其中赠送银两的功德只占了十分之四;而不趁人之危、拒绝女色的功德应该占了十分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