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爱的极限拉扯
法历702年夏,弗勒格撇下了知己伯恩斯小姐,让她照顾被禁足在自由城的弟弟弗兰西,而后弗勒格独自回到了陆桥地区的巴斯顿公国。在这里,他早已把持了该国的元老院,从而控制了整个公国。藉此成为了整个陆桥地区的幕后天皇。但唯独他还没能拿下的就是前大公尤根的遗孀,那个‘撒拉逊裔的小寡妇’阿伊莎。
千万不要小看了这个刚过二十岁的撒拉逊寡妇,她的手段和谋略可不逊于当今的任何大人物。这不仅仅是体现在对时局的判断和把握上,就连情爱方面她也一样能沉得住气。她的‘对手’弗勒格可谓世上最有魅力的男人,几乎没有任何贵族女眷能够逃脱他的诱惑。 哪怕是再矜持的淑女,也经不起弗勒格半个小时的撩拨。
但阿伊莎就不一样了,弗勒格几乎使出了万般本领都无济于事。这在‘情圣’一般存在的弗勒格眼中,简直是不可思议!这一年里不论是午夜的小提琴安眠曲,还是月光下的浪漫茶会,亦或是土地与权力的赠予都无济于事。每一次见面,弗勒格都是款款深情的对她发起爱的攻势,可每次都是铩羽而归。
可每次阿伊莎婉拒他的求爱后,却从来不会与他断绝。即便是弗勒格故意让情人大摇大摆的从她窗下走过,她依旧不会显露出任何破绽。虽然他们都彼此爱慕着对方,但这一年来却持续进行着这场‘极限拉扯的爱情游戏’。他们两人已经保持着这种畸形的恋情长达一年了,可双方始终都没有能更进一步。
弗勒格甚至认为阿伊莎是享受这种‘爱而不得的煎熬’,或者是她想从这种若远若近的关系中攫取更多获益。要不然为何明明爱慕着对方,彼此却始终无法捅破这层薄纱?即便是在这荒无人烟的大漠之上,即便是在这空无一人的大帐之中,阿伊莎依旧保持着最后的矜持。
这次大漠上的‘旅行’虽然不是刻意安排的,但二人都心照不宣的相聚在了一起。新大公尤恩入主‘大公馆’后,前大公夫人阿伊莎就不适合再常住下去了。因此过了服丧期后,在今年夏初的时候阿伊莎就搬出了大公馆,来到了这片沙漠上的绿洲。这块绿洲曾经是阿伊莎母亲部族经常光顾的地方,阿伊莎儿时在这里曾有过美好的回忆。
弗勒格从自由城返回巴斯顿后,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前往了此地,为了保密弗勒格除了只带了贴身的副官方东外,没有带其他任公使馆或者本地的仆人。他们在阿伊莎派来的向导的带领下,愣是在沙漠中走了一天一夜,才抵达了这次‘旅行’的目的地。这片绿洲位于沙漠腹地之中,绝对算得上是百里荒芜无人打扰。
这绿洲大概只有两法里宽,但却南北绵延了十多法里。绿洲的南端有一处甘泉,即便是夏季的枯水季节也能形成一个俩网球场大小的水潭。这水潭形似新月,水潭两边生长着茂密的芦苇和胡杨林,还有几株高大的椰枣树点缀其中。新月和篝火倒映在泉水潭中,就好像是爱侣的感情一样热烈,那闪烁飞舞的火星也如这大漠一样狂野。
不知几时,帐篷顶端的布条被吹了起来,看来今晚的大漠要刮起风沙了。很快帐篷外掀起了一阵杂乱,人喊马嘶折腾了好一阵子。紧接着有人从外面把这间大帐篷的门帘绑了起来,这大概是怕待会儿风沙大了会吹开门帘灌进沙子。很快随着‘呼呼’的风声越来越大,外面也恢复了平静。随行的仆人们大概是都躲进了帐篷里,马匹和骆驼也都被安置在了避风的地方。
现在大帐里真的就只剩下了还在僵持的二人,嚎叫的风声隔绝了帐篷外的一切,沙砾‘噼噼啪啪’的打在帐篷的帆布上,就好像是狂风暴雨的拍打。这真是次‘天作之合’,弗勒格终于再次抬手伸向了阿伊莎踩住他胸膛的小脚。虽然距离可能还不到三尺,但弗勒格手指却仿佛是穿越了万里一般,终于指尖捧到了那纹满了美丽花纹的足踝。
阿伊莎立刻一震,她已经快有五年没有被男人碰触过自己了。自从她丈夫前任大公尤根前年率军出征兵败身死后,她就一直以标准撒拉逊寡妇的传统把自己禁锢了起来。她在这一年里一直身披黑纱深居简出,极少抛头露面,更不要提接触男人了!
直到刚刚被脚下的这个俊美男人抓住了脚踝,一种莫名的恐惧和犯罪的快感,犹如一道电流一样酥麻了她的身体,从脚踝传到了头顶!接着她就是全身一阵颤抖,那握住她脚踝的手就如同带电的镣铐一样把她牢牢的锁住了。这种感觉让她一阵头晕目眩。
这,可是破戒了!在撒拉逊新月教的教义之中女性地位很低,尤其是对寡妇的束缚尤为严苛。很多寡妇甚至被人看到了脸或者头发都会被视为失节,而守丧期间通奸者甚至会丈夫的亲族被处以极刑。虽然阿伊莎现在已经过了守丧期,但男女之间依旧有着不可逾越的教法鸿沟。
但弗勒格却备受鼓舞,因为在这锲而不舍的漫长的追求中,他终于得到了应许!四百多个日夜的企盼,直到今天才终于被默许触碰到了爱人的身体。这可能在圣教世界不算什么,但在撒拉逊社会可是突破了道德底线的大事。弗勒格知道:他成功了!
弗勒格坐起身来,缓缓的捧起了阿伊莎的那只小脚。阿伊莎暂时并没有表现出抗拒,她站得很稳,良好的舞蹈功底让这种单脚站立的动作变得轻而易举。弗勒格把那只小脚抬到脸前仔细的观看,仿佛是在欣赏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当然阿伊莎的脚自然是生的非常美,保养的也是极好。
小脚如同象牙工艺品一样圆润剔透,修长的脚面上用名贵的乳香绘制了美丽的花纹,脚指甲上也染了艳红的油脂。中间的脚趾还戴着镶嵌着宝石的脚指环,指环上的穿孔正好连接着舞裙的末端,那金线滚边的黑纱舞裙就是这样被半固定在阿伊莎身上的。这脚踝上还戴着有黄金铃铛的脚环,做工精细的金链流苏装饰在边上。
这些精致的饰品点缀在那完美的小脚上,真是美的不可言喻。弗勒格好不容易才把视线从手中的小脚上移开,立刻就被阿伊莎的那双迷人的眸子捕获了。说实话弗勒格有点对自己下一步的行动感到畏怯,只见他小心翼翼的把那小脚抬起,然后突然低头吻了那小脚的脚面!
“啊~”这一吻惊了阿伊莎让她差点摔倒。她手中的弯刀‘镗啷~!’一声落在了地毯上。但弗勒格却没有罢休,他嘴唇不停的亲吻阿伊莎的脚背,仿佛是贪婪的亲吻圣物一般。
阿伊莎惊吓之后享受了片刻的陶醉,但突然好像意识到了什么似的猛地一甩!就像是被马蜂蛰到了一样闪电般的甩开了弗勒格。同时后退了几步带着惊魂未定的目光盯着对方小声的怒斥道:“你,你放肆!”
“哈哈哈哈哈~”弗勒格被这么一说,不怒反喜笑了起来。他感觉自己仿佛是拿回了战场的主动一般得意,他缓缓站起身来往前进逼了一步,嘴唇几乎贴到了阿伊莎的额头。 这距离近到他能感受到阿伊莎额头的温度,他只觉得阿伊莎通体散发着乌木和没药的芳香。
这迷人的味道让弗勒格感到晕眩,这比法兰王室挚爱的百合更清新怡人,也没有巴斯顿贵妇酷爱的沙漠玫瑰那般艳俗。如此近的距离让阿伊莎有点羞怯,她低下了头不敢再凝视对方。虽然阿伊莎是个寡妇,但其实才刚过二十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岁,现在被这么撩拨当然也是春心萌动。
其实那个死鬼尤根,婚后只和她相处了不到半年,就拿着她的嫁妆招兵买马到处征战去了。即使是中间没有仗打的日子,也几乎每天都是白天打猎、晚上鬼混。就算偶尔回家过夜,也是喝的酩酊大醉不省人事。所以尤根与她根本就没有夫妻之实,与其说她是个寡妇,倒还不如说她是守了活寡。
弗勒格更进一步大胆的张开了双臂把她紧紧搂在了怀里, 阿伊莎低着头不敢直视弗勒格的眼睛,好像个怀春的处子一样羞红了面颊。那美丽的螓首微微抬起,修长的睫毛仿佛是花蕊一样颤抖,阿伊莎的红透了面颊就好像是等待采摘的花朵一样美丽。弗勒格抬手用指节轻轻的勾起她的下巴,突然侧脸低头就要去吻阿伊莎的嘴唇。
“啪!”一记清脆的耳光扇在了弗勒格脸上,弗勒格感觉脸上一阵酥麻,原来是阿伊莎突然扇了他一巴掌。这一巴掌虽然不重但是很响,这足以看出阿伊莎内心的挣扎。她怒睁着双眼盯着对方,不自觉的眼眶湿润了。她摇着头对弗勒格喊着:“神啊~我们这是在犯罪!”
眼看阿伊莎想要挣脱着逃跑,弗勒格也不恼怒赶紧用双手环绕了她,皱着眉问道:“神?哪个神?是光神还是月神?是暗神还是火神?是你的神还是我的神?”
“当然是我们的新月之神!哦~这是亵渎,是不贞洁!”阿伊莎不假思索的说道,她转过脸去,恐惧的眼中突然充满了晶莹的泪花。
接着她又痛苦的说道:“我们,我们这是在犯‘要下七层地狱的重罪’啊!”
“呵呵!七层地狱?…我不怕,我只怕那里没有你。”弗勒格毫不在意的打趣道。随手摘下自己脖子上系着的手帕拭去了阿伊莎的泪水。
“哦…爱人啊…”阿伊莎听到这句好像被击穿了心房一样,她轻叹一声转脸用乞盼的目光望着弗勒格的脸。
“什么世俗,王朝,地狱,神明,就连这世界,我现在都已经不在乎了!就算是这天地的尽头,只要能拥你在怀里……我什么都不怕……”弗勒格深情的说着,再一次低头去吻阿伊莎的嘴唇。
这次阿伊莎终于没有反抗了,她只是怯怯往后退了退,但还是没有逃过弗勒格温柔的嘴唇。弗勒格的唇隔着黑色的面纱终于吻住了她的唇。良久过去,弗勒格才缓缓抬起了头,双唇分离的触感丝毫没有影响还陶醉在上一刻的阿伊莎,那一吻太美妙了!这一吻仿佛把阿伊莎的魂魄都勾离了躯体,让她整个人都瘫软在了弗勒格怀里。
阿伊莎缓缓睁开美眸,深情的望着弗勒格,仿佛还在回味那一吻带来的美妙感受。 与弗勒格在大漠中度过的这一周,是阿伊莎一生中最放松最美好的时光。他们现在身在世界尽头的沙漠,抛开了关于这个世界的一切。他们在椰枣树下的阴凉中漫步,他们在夕阳下的沙漠上策马狂奔,他们也在银白月光下清泉嬉戏。
是的,作为一个撒拉逊富商的女儿,她活得太压抑了。她从小被圈养在阿卡城东郊外的高墙大院之内,过着与众多撒拉逊贵族子弟一样的封闭生活。好在他的父亲开明,没有只让女孩们学习歌舞女红。因此她从小也学会了读书认字,后来更是掌握了多门语言和众多知识。
她从小就是被父亲当作工具培养的。早年间本.阿里大人的家族在庞大的潘多拉部落中并不出众。但后来随着资产的累积,本.阿里大人发现了巴国内罗西克裔依靠政治联姻获取地位的手段。于是阿伊莎就与她其他几个资质较好的姐妹一起被父亲选中,从此就被培养成了‘尼尔兰人’风格的撒拉逊女性。
她们被用来专攻那些落魄的罗西克裔贵族家族,本.阿里准备利用这些女儿美貌与丰厚嫁妆来与这些贵族联姻。从而一步步的获得支持,让自己谋得高位。经过几年的运作本.阿里接连得手,女儿们拿下了好几个罗西克裔贵族和权臣的婚约,本.阿里从此平步青云步入了政坛。
虽然很多撒拉逊裔的部族长老都对本.阿里的行为感到不齿,但随着本.阿里的成功,逐渐的撒拉逊裔内部也不再有激烈反对的声音了。他所在的潘多拉部落甚至还有长老公开为他的做辩护,但这种方式仍然不被主流撒拉逊人接受。直到他把阿伊莎送上了大公夫人的位置,又出任财务大臣并跻身元老院后,所有人都闭嘴了。
可阿伊莎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尤根只是很短暂的与她相处后就失去了兴趣。之后就好像是要躲着她一样故意不见她,还让她搬去了大公馆后院把她束之高阁。而父亲本.阿里在得到职位后也不再重视她,只是把她当成了收集情报的工具,经常借着‘探望女儿’的机会出入大公馆,却根本不来见她。
婚后的头一年阿伊莎非常痛苦,不仅仅是被陌生环境禁锢带来的苦恼,还有无法生育继承人带来的压力。尤根好像在生育方面尤其提防她,大概是害怕与她诞下混血的后代后离婚麻烦。因为在尼尔兰习俗中,有一条‘三年内不孕可以作为离婚理由’的惯例。因此阿伊莎明白:和她的婚约,只是尤根获得她巨额嫁妆的代价罢了。
如此复杂的关系让大公馆内的宫斗愈发激烈,尤根曾经的几个情人也不消停,经常以各种由头来攻击她。虽然这些招数不及她小时候在深宅大院的斗争复杂,但却更加危险致命。好在阿伊莎成长的很快,她先是通过掌握的大公馆的情报,给他父亲了一系列有效的建议。又利用大公夫人的身份给予了潘多拉部族不少好处,从而她获得了家族的支持。
最后她又在大公馆内安插自己人,斗倒了多个与她作对的政敌。到了第二年的时候,阿伊莎已经名副其实的成为了大公馆后宫的主人。就曾连与她离心离德的丈夫尤根,都变得对她十分信任。从此双方成为了合作关系,尤根通过阿伊莎来向本.阿里索取财富,本.阿里则借着利益交换不断的提高地位。
随后的两年尤根和本.阿里的联盟逐渐强大起来,阿伊莎也暗中把触手延申到了大公馆以外的巴国权力机构。借着尤根有钱后招募军队四处平叛的时机,本.阿里的权势更是达到了顶点。而阿伊莎也完全控制了大公馆的里里外外,她的眼线更是遍布巴斯顿堡全城。
到了婚后第三年的时候她和她父亲的地位几乎到了牢不可破的程度,尤根也借着他们的力量完全压倒了元老院里的各派贵族。直到最后尤根飘了……这年他企图出兵占领陆桥对岸的亚里亚公国,彻底把通往矮人湾的贸易商路握在自己手中。于是他就趁着血手兽人‘例行掠夺’的机会大举进军,居然越过陆桥讨伐盘踞在土中城的血手兽人。
结果事与愿违,最后酿成了‘土中城之战’巴国军队全军覆没的惨剧。尤根死后元老院迅速夺回了权力,本.阿里和阿伊莎这三年来的苦心经营立即毁于一旦。撒拉逊裔的权力就好似建在沙子上的城堡一样迅速垮塌,不仅先前被任命的撒拉逊裔官员被纷纷解职,就连本.阿里也被派回了‘阿卡’做外交大臣,等于被事实上踢出了元老院。
好在元老院的野心太大,时任元老院议长厄尔利想要彻底搞垮大公权力,他把主要的打击对象放在了尤根的胞弟尤里身上,从而才没有对本.阿里的撒拉逊裔势力赶尽杀绝。这也给了后面双方斗得‘同归于尽’之后,撒拉逊势力重新崛起奠定了基础。
故事说会大帐内,现在的阿伊莎就在弗勒格的怀中,先前那一巴掌就算是阿伊莎出于忠贞和传统的最后反抗,而刚才那隔着面纱深情的一吻,已经完全冲垮了她内心中的最后一道防线。她闭上眼睛,口中用撒拉逊语呢喃道:“萨瓦嘟啧嘿咪…唵呢咵嘀温!(七层地狱啊…我来了)。”
“你在说什么?”弗勒格问道,因为阿伊莎口中呢喃的声音太小,就连咫尺之遥的弗勒格也只听到了嘴动,却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虽然弗勒格在追求阿伊莎的这一年多来一直都极有耐心,但如今就差了最后一步不免还是有些忐忑紧张。阿伊莎睁开了那双如同永夜的黑色眸子盯着对方,随后缓缓的伸手到耳际摘下了自己遮面的薄纱。
她并没有重复刚才那的话,只是把双臂张开搂住了弗勒格的脖子,然后踮起脚尖,用那对美丽的双唇主动吻上了弗勒格……
帐篷外的篝火愈发狂野的摇曳,激烈的火苗直冲夜空,狂风裹挟着沙砾和火星劈啪作响。 阿伊莎终于卸下了所有的防备,褪去了所有的禁忌。阿伊莎双手抱住了弗勒格的头,十指没入了弗勒格的深色卷发之中。猛烈的狂风在广袤的大漠之上肆虐,直到外面尘埃落定一切才恢复了平静。
“哦~亲爱的人儿啊,我幸福的仿佛在天堂…”阿伊莎仿佛是死后复活一般,沙哑的轻声叹道。
弗勒格伸手为她倒了一杯红茶递到了她的唇边,阿伊莎低头就着杯子喝了一口。弗勒格温柔的问道:“现在好点了么?”
“给我葡萄酒~”阿伊莎没有回答对方的关切,而是突然说道。
弗勒格很是诧异,因为撒拉逊人是很少饮酒的。他们的教义对饮酒有着强烈的抵触,所以绝大多部分撒拉逊人几乎一生滴酒不沾。他们有些人更是把酒看作是堕落的源泉避之而不及,因此阿伊莎突然要喝酒,让弗勒格有点不知所措。
“我要你的葡萄酒!”阿伊莎非常清晰的又一次说道。弗勒格无奈只好转身又把那只盛着葡萄酒的水晶杯给她。阿伊莎几乎是夺过了酒杯,一口气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弗勒格惊讶之余,却满意的露出了微笑。他知道:阿伊莎彻底觉醒了!
“真是美味……”阿伊莎半天才说了一句话。
弗勒格却回答:“当然,这是自由的味道。”
弗勒格杯中的酒可不是凡物,这酒是酒中极品‘米萨红钻’。这么顶尖的佳酱自然是入口柔美而后劲充足。阿伊莎可能是这辈子头一次喝酒,一口饮下了这么多酒劲很快就上来了。她感觉自己的身体燥热起来,四肢逐渐变得麻木,头脑也开始莫名的兴奋。
她感觉自己疲惫不堪的身体突然又充满了无穷的力气,酒精让她的胃液翻涌好像百爪挠心一般难耐。她低头酝酿了一会情绪,突然莫名的‘咯咯’笑出声来。她感觉自己这短暂的二十年人生简直就是一场笑话,什么信仰什么习俗,全都是锁在身上的枷锁。
她感觉自己真是可笑又可悲,人生在天地之间凭什么要被束缚管教?凭什么要断绝爱情?凭什么要压抑欲望?明明是智慧的头脑就因为生做了女儿身,就要装傻充愣讨得那些蠢货男人的欢喜?明明是祖先留下的土地,就是因为互相攻伐而被他人统治?
很快那无处安放的情绪让阿伊莎笑得更疯狂了,以至于眼泪都被笑了出来。弗勒格一看就知道她醉了,于是拿起手帕为她擦眼泪。她却突然捉住了弗勒格的手,夺过手帕抛向了空中!
那被高高抛起的手帕,在空中展开缓缓落下。蓝色丝绸上绣着的金色百合如同风中招展的法兰王旗一样美丽。绸帕落在了地上的那把弯刀上,弯刀明亮的刀身上立刻映出了手帕上的金百合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