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竹骨脸色不自然,伸手接了酒,目光飘忽。
“我何时说过要怕你,你今日犯了迷糊了。你看你这酒菜碗筷……还不快请公主坐下。今夜闹得晚了,你回去又得挨你娘的骂……你娘做了你喜欢的菜……也就我给……”
“对吗?”
“……”
沈竹骨酒杯搁在唇前,低头啄了一口,不说话也不看沈谛。
“自我出生你就怵我,所以你让体弱的我跋山涉水到皋城祖父家,所以你罚我去长白关沙场卖命,所以你嘴里说着事事为我好,却一点点把我这个大活人塞进了神龛中。”
蒲妖和申有枝对视一眼,齐齐感受到了沈谛的不对劲。而一旁的靖华英更是想到了什么,脸色渐渐发白。
沈谛继续说:“你有好大的一颗野心啊!你一边怕我一边又想要踩着我坐到高处,你将我做儿子养,你为我起名沈谛,你豢养大把大把的笔墨书生给我的头上泼画了一顶又一顶的高帽,好深的算计啊。你是想我做了反贼再杀了我,你做那名留青史的忠臣?还是想我做了皇帝,你做那皇帝之上的太上皇?”
“爹,你怕得想让我死。”沈谛声音极轻,极轻。
旁人听不见沈谛说了什么,只看见沈竹骨弯了脊梁骨,双唇嚅嗫着不知言语。这是他们同朝数十年第一见到高高在上的沈老丞相这般六神无主,恍若对面坐的不是他的儿子,而是要斩了他脑袋的刽子手。
沈竹骨的头几乎要埋在了桌下。
沈谛轻轻与他碰了下杯,仰头饮尽。
“将军……”靖华英靠近。
“沈谛,你不对劲。”蒲妖也站起了身。
申有枝按住了沈谛的臂膀,无言。
他们想起来了,沈谛并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她只有在动了杀心时才会絮絮叨叨,仿佛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在念一句经,赎清刀下的每一滴血罪。
但是,如今她对面的人是她的亲父。弑君况有以罪恶论,但是那是她的父亲……若是真的动了手……这世间不会容她的。
沈谛抬手制住他们:“我没糊涂到那种地步。”她一把扯过族谱塞进沈竹骨的怀里,“爹,让座吧。我堂下还有许多友人要坐,您年纪大了,该休息了。”
沈竹骨不敢直视沈谛,终是放掉了酒杯,颤颤巍巍地起身。
“富贵,扶爹回去。”沈谛与沈竹骨同时道。
沈竹骨甫一离开座位,堂下便上来一人,是那日在长老会同上遇见的沈场亲,他坐在了西侧下位,恭恭敬敬地敬了沈谛一杯酒。
“沈常亲此生唯将军马首是瞻,若有二心,死无葬身之地。”
他有求于沈谛,必然忠心耿耿。沈谛闭着眼应了,脑海中却浮现了沈竹骨那一嘴乱蓬蓬的花白胡髭,像是手一搓都能化成了灰。何时,沈竹骨竟连胡髭都白了?
此后,主桌渐渐坐满了人,喜宴酒席痛饮到天边星子暗淡。
沈大将军在人声鼎沸时提着酒消失了踪影,靖华英与谢全送走了醉倒的蒲国师。死不凡揉了揉发烫的脸颊,伸手去捡起脚边的拐杖也要离开。
他大抵是喝醉了,伸了几次手都没碰到重影的拐杖。有人先他一步捡起拐杖放进了他手中。
“多谢……多谢啊……”抬头一看,是公主殿下。
死不凡脚下一软跌坐在地,这一下子他跌回了多年前他与她的花烛夜。
死不凡暗恋了申有枝许多年,没想到上天给他扔了这么大一个馅饼。所以当申有枝问他愿不愿意娶她时,他想都没想的答应了。过了几日才反应过来那时他已经坠马成了残废,根本配不上她。
等他再去找公主殿下解释时,几乎是把手心攥出了血来。
申有枝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不行,你必须得娶我。”
他后来次次回想,次次都庆幸公主殿下的决断,又次次都厌恶自己的卑劣。一个瘸子如何能娶得了公主?
于是洞房花烛夜,他的自卑心达到极点,居然在公主殿下掀开自己红盖头时,手忙脚乱地钻进了桌子底下。
“死不凡,你给我滚出来!”
“公公主殿殿下!”
大红的桌布垂落又忽地被掀起,他看见一只极其漂亮柔婉的手伸进来,准确无误地揪住他的耳朵。随后是一双水光潋滟的眼眸——她脸上有着微微的醺红,美的他不敢抬眼看。
“你喝酒了吗?”死不反问。
“喝了!我今日高兴!”申有枝揪着他坐到了桌边,“坐好了!”
死不凡腰背挺得笔直,他望着申有枝红通通的眼,低声道:“你哭了。”
“我高兴的。”申有枝自己倒了酒。
洞房里其他人都被赶出去,只剩下新婚夫妻二人。红烛跳动着,少年心意不言自明。
“你若是真的不喜欢我,又何必委屈自己?我不会生气的,你若是想反悔,现在就可以……”
“废什么话!”申有枝打断他,递过来一杯酒,她自己倒是毫无顾忌地端起了酒壶灌醉。
死不凡盯着她看了半响,忽问道:“殿下,你为何那么喜欢沈大将军?”
“你不是废话吗?一个长成那样的,没有糟心的红颜知己,不喝酒不逛楼,家底清白,权势地位都有的男人,你不想搞到手?”
“……我不想。”死不凡低低道,转念又开口,“可越是表面上看起来完美的男自越说不定心里藏着什么坏水呢?”
“我到希望他那一肚子坏水能用到我身上……”
酒气清香中,申有枝笑了笑,“你放心,我既然选了你,便是想和你好好过日子。我申有枝不是那等水性杨花之人,既已成婚,我便是你死不凡的妻子,再与他人无关。”
死不凡眼中波澜晦暗,端酒杯的手都在抖。
“当真?”
“当真!”申有枝露出醉意的笑,“不瞒你说,自你我定下婚期我便写信告知那人。昨夜,巧的不能再巧我收到那人回信。”
“如何!”死不凡脱口而出,随后才察觉不妥,“我是说若是沈大将军与公主殿下真的有意……”
“沈谛祝你我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申有枝举杯碰向死不凡的酒杯,“我也该死了那条心了。日后你我便好好过日子好不好?”
“好!好!如何不好!”
两人共饮一杯合卺酒,洞房花烛燃至天明。
在后来,死不凡过了一段神仙日子。死家老夫人是个懒散性子,是以家风开明,死家更没有什么尊卑规矩。在他家中,他的公主娘子说喝粥家里一粒干饭都见不着,要往东一家人屁颠屁颠往东跑。他的大哥出家,二哥云游,只剩下个三哥终日沉迷修史,更无争天夺地的烦恼事。
他时常在梦中笑醒,被自家娘子敲脑袋警告在笑分房睡。
某年春日庙会下了大雨,他与有枝避雨时捡了一只还没睁眼睛的黑白小花狗,取名叫死不穷。不穷被养得膘肥体壮,欺世霸街,是以常常被有枝揪着狗耳朵教训!他常常笑话自己的狗儿子,却不想到下一个被揪耳朵就是自己。
这样幸福美满的日子一直过到沈谛的死讯传来。
沈谛冬季班师回朝时,他和有枝在岭南老家来不及赶回来,等到了大京沈谛北上求医的马车早已离去。
他见有枝便如花一般日日萎靡,他发过怒,动过气,最终还是想好好和她过下去。却没想到沈谛死讯传来那一日,公主殿下乞求与他和离,甚至是休弃她。
她说,时至今日才觉得真心欺骗不得,这些日子她过得平实,但也只是平实而已。
死不凡不信,他死缠烂打丢尽颜面,直到他那懒散性子的娘都看不下去,再闹便与他断绝关系!
写下和离那天,死不凡看清了申有枝歉意的笑以及眼中真切的解脱之意。他忽然醒悟自己没有被爱过。
李谢两府的婚礼刚刚过去,大京城中却形成了寂静与热闹两种极端分化。平民百姓因为沈大将军的出现感到安心,日子渐渐安心。而朝中官员却个个如同进了拔舌地狱又出来,半句话都不敢多说。
沈老丞相辞官回乡的消息也传遍了大京。百姓们猜测陛下定然不能准奏,偏偏日头刚过正午,宫中就传来消息说皇帝陛下准予沈老丞相罢了朝服。
沈竹骨连沈谛面都不见,早早出了宫。沈谛没追上,慢慢悠悠走在宫道上。今日上朝,申瓯称病,所有奏折由沈谛代劳。相当是当孩子的批了父亲的离职申请,沈谛想来就好笑。
朝廷官员也都是吓得半死,玉如意一事居然半个字也没敢往外说。现下个个提心吊胆,噤若寒蝉,连半个奏大将军的帖子都没有。
“那怪不得邗朝要完,朝无诤臣,国无将来。”沈谛感慨。
“不是朝无诤臣。”
“那是如何?”沈谛闻言看去。
死不凡一瘸一拐跟来,垂眉道:“是将军所作一切为了是邗朝社稷,即使是诤臣也知道没有将军您社稷不长久,朝廷不长久。”
“原来你们竟认为我是个好人。”
“将军先前对陛下忠心耿耿,征战沙场击退狄夷不惜性命,我等有目共睹。如今代为朝政也是无奈之举,沈老年事已高,陛下重病在身,两位皇子又各有不足,唯独将军意气风发,再合适不够!”
“你倒是会说话。”可惜了她一向讨厌会说话的人,谁知不是口蜜腹剑之辈。沈谛笑意微冷,摆了摆手独自快步离开。
今日上朝,算是明确了沈谛的地位。手握邗朝最大的兵权,朝中党羽耳目无数,民间声望极高。两位皇子今日朝上半句话不敢说,拥兵的长公主与沈谛关系不甚明了,自然无人敢说半句逆耳之言。
“沈大将军。”有人自身后气喘吁吁地追来。
送走一位又来一位,沈谛挂起礼貌的笑:“三皇子?”
三皇子申玉和是薄贵妃和申瓯所生,自幼养在深宫,人道他是性格温良得过头,不担大任。沈谛看他实则是吃喝玩乐样样精通,性子恶劣装得无能罢了。也就是薄贵妃管得严些才没让他惹出什么大麻烦来!
申玉和笑容腼腆,脸上飞起一抹醺红,道:“我听闻将军最喜好酒,想起来去年亲自酿了两壶杏花酒,就埋在兰陵院西角的杏花树下,不知道将军可有兴趣一同前往?你我幼时伴读,此次回京也从未好好聚一聚,不如就趁这两坛好酒好好叙一下旧?”
沈谛笑着应了。
她明白申玉和的心思。靖华英手下三十万大军,预备二十万大军留守大京。这二十万,一半落在申有枝手中,一半在沈昭通手中,算作沈谛送未出生外甥的贺礼与四皇子挂了钩。唯独他没贪得半点好处,此次喝酒想来实在打她的主意。
稷下兰陵院,邗朝最好的书院,能进来的都是官宦子弟和各地选拔出来的秀才。进此门,便是一只脚踏进了官场。过了这么多年,这兰陵院还是她记忆中的模样,分毫不差。
院中西角的杏花开得盛大,半点花瓣没落下,在还有些许寒凉的风中摇曳。
申玉和亲自挽起衣袖,掂着不知从哪里摸来的花锄,挖出了一额头的汗。沈谛故地重游了一圈回来,刚好听见锄头碰到硬物的一声响。
“挖到了!”申玉和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
“真厉害!”沈谛笑了两声,作势去帮忙。
“不不不,有泥!沈姐姐还是别动手,免得脏了你的袖子。”
沈谛歪头疑惑道:“沈姐姐?”
申玉和颇有些不好意思:“我想这般叫您,如何?你我也是一同长大,我幼时就唤你一声沈姐姐,现下喊沈大将军总觉得疏远。”
“当然可以。”沈谛目光追随他额上的一滴汗珠,那汗珠顺着圆滑白皙的脸颊,向下流进了衣领不可见处,徒留一条湿漉漉的痕迹。
她不由得感慨,不愧是薄贵妃的儿子,有两分美色就能用得七分,眼角眉梢都是浓浓情意,不知道还以为当真是对她一往情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