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图书迷!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图书迷 > 科幻小说 > 攻略世界要死一千次 > 第两百四十六章 始祖的眼珠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两百四十六章 始祖的眼珠

“你干嘛!”

柳夕月扑在秦毅身上,护住秦毅。

“你那样轻轻拍是没用的,想让昏迷的人醒来要施加强力的刺激,你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艾德蒙斯说。

柳夕月闻言一怔,有些犹豫的从秦毅身上让开。

“你别怕,之前他和荆棘公打的时候可是身上不断被捅窟窿,这样他都没事,不会被我一个耳光打傻的。”艾德蒙斯一脸严肃地说。

“不用管他,那是精神力枯竭的后遗症。”坐在窗边的罗巴尔忽然开口。

“什、什么后遗症?”

“你能不能先把我转过来?太阳晃得眼睛疼。”

柳夕月赶忙上前将罗巴尔带轮椅转了个方向,催促道:“快接着说。”

“一般来说,神术威力会随着精神力的衰弱而减弱,这种现象很难靠意志力抵抗,因为是生理性的,就像疲惫者很难抵抗睡意一样。

但某些有资质的人,在注意力极度集中的情况下,能在精神力衰减的同时,将神术威力维持在一个很高的水平,一旦在这种情况下达到极限,就会出现他这样的情况。

简单点来说就是累坏了,放着不管就行了。”

柳夕月松了口气,秦毅突然昏过去吓了她一跳,搞得她以为他提前重生了呢。

“嗯~~”

坐在椅子上的秦毅忽然哼了一声,悠悠醒了过来。

眼前的景物一开始还有些模糊,但很快瞳孔就恢复了聚焦能力,视野迅速变得清晰,他第一眼看到的是柳夕月的脸,她竖着三根手指在他眼前晃来晃去。

“嘿!看得清吗看得清吗?这是几?”

“三。”

秦毅调整坐姿,浑身上下的骨头发出咔吧咔吧的脆响。

将全身的关节都活动了一遍,秦毅长长吐出了一口气。

现在他心情好极了,不管这次是成功还是失败,能击败荆棘公,都证明他前进了一大步,只要继续坚持下去,靠剩下的机会,总能成功的。

“你一定重生了很多次吧,为什么要瞒着自己重生者的身份呢?”罗巴尔开口问道。

艾德蒙斯叹了口气,接着道:“如果你一开始直接来找我,告诉我爱德华内奸的身份,我们不会落到这样的境地,说不定这次我们能赢。”

秦毅摇了摇头,他们想的太天真了,如果真的这么容易赢,早就赢了,还会拖拖拉拉磨到现在?

“告诉我各个地区的战斗局势。”秦毅说。

艾德蒙斯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没用的,我们已经输了,只有等下次了。”

“快告诉我,我有后手,说不定还能赢。”

艾德蒙斯先是一愣,紧接着马上反应过来,转身快步走到长桌旁,凭借记忆迅速在地图上花了几个圈。

“这些地方已经沦陷了,其他地方还在胶着,不过局势也相当不妙……你的后手能逆转这样的局面吗?”

秦毅摸着下巴,盯着地图严肃地思考。

冬云市和西虹市都已经沦陷,负责冬云市的是伊丽莎白,而负责西虹市的则是赵清秋,以王马为代表的永夜馆,则是负责东临市南面的南阳市。

因为秦毅的提前招呼,永夜馆的行动非常克制,一直和猎人处在一种胶着的状态上。

“薇莉西雅是不是在莲台市?”秦毅忽然问。

“是!没错!”艾德蒙斯重重点头。

秦毅叹了口气,失望地摇了摇头,现在的局面比他想象的更糟糕,几乎可以确定赢不了了。

艾德蒙斯靠着以往的经验,将薇莉西雅安排在莲台市,是因为荆棘公本来应该在那个战场。

但因为血族通过爱德华提前知道了艾德蒙斯的计划,反而将荆棘公派来东临对付罗巴尔。

所以,莲台市现在的指挥者的是忏悔者克劳斯,神权用在他那个傻逼身上太过浪费。

秦毅闭上眼睛,默默计算了一下,摇了摇头:“不行,输了,这次只能重来了。”

看到秦毅转身坐回原位,一副放弃挣扎的模样,艾德蒙斯心中更加焦急。

“我问你呢!你的后手是什么啊!”

“他的后手就是永夜馆,也就是幽州大吸血鬼的那支势力。”

还未等秦毅回答,柳夕月就替他回答了。

艾德蒙斯:“那个幽州大吸血鬼呢?”

“他成了我的手下。”秦毅补充道。

艾德蒙斯倒吸了口凉气,他忽然心里觉得好不甘,明明秦毅有这么多好的筹码,但却不提前知会他们,反而一意孤行,最终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如果秦毅能提前通风报信,那他们就能将计就计,假装继续信任爱德华,让他给血族提供“假情报”,给血族挖坑,这样就有了战略上的优势。

再加上秦毅发展起来的永夜馆势力,相当于在血族内部藏了一个内奸,这样一来,内外都有人,想输都难!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要自己单独行动?”艾德蒙斯问道。

艾德蒙斯很郁闷,这种感觉就像本来考试能及格的学生,因为同伴没有给他递纸条,最后没及格一样,心中有着些许怨气。

“艾德蒙斯,这可不像你,秦毅一定有自己的原因。”

说罢,罗巴尔转头看向秦毅,示意他解释一下。

“原因在于薇莉西雅的项链。”秦毅说,“薇莉西雅的项链里有一颗血族的眼珠,那个眼珠虽然干枯但并没有腐烂,里面的血液还是新鲜的,而那个项链是爱德华送给薇莉西雅的,她佩戴了很多年,这意味着什么?”

艾德蒙斯稍加思索,眼中精光一闪而过:“是始祖级吸血鬼的眼珠!”

秦毅点头表示同意。

艾德蒙斯没猜错,那就是始祖级吸血鬼的眼珠,血液这么多年还没腐烂,是因为这些血是藏有始祖级精神碎片的血,是能进入血眠状态的血。

而且秦毅敢确定,这么一点点血液中,藏有的精神力碎片绝对不少。

溶解在血液里的精神碎片太少,无法用血液做到独立思考的作用,秦毅不相信血族会放一个毫无用处的眼珠在项链里,让爱德华送给薇莉西雅。

这个眼珠一定是作为使用异能的媒介存在,而要有这个资格,前提是溶解足够多的精神碎片。

经过秦毅多次验证,结果证明,他的猜测完全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