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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重生悍妻要逆袭 > 第十三章 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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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另一边,纪维和也被两个长辈给围起来问他的想法。

“维和,你觉着这姑娘怎么样?”三猛子家的两眼亮晶晶地看着纪维和。

在她的想法里,再没有比冯华英更合适的了。

现在想找一个不是面黄肌瘦的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且看着那姑娘的眼睛是明亮有神的,和纪维和很是相像,这两人肯定很配。

虽说只是个初中生,要是个大学生就更好了,但人长的不错,还能干,这年头想找个这样的对象很难。

最重要的是纪维和喜欢,能让他结婚,就算是没念过书她们也认了!

谁让这几年来她和他娘催婚从来也没成功过,他愿意结婚,怎么样都行。

如果不是她儿子早就结婚了,她可舍不得介绍给他。

纪母也看着儿子,“这姑娘上山打猎这个野了一些,但也是为了一家老小,现在年景好了,肯定就不会这样,她看着是个顾家的,没有花花心眼,又念过书,和你也算相当,两家家世也差不多,她就不错。”

当初三猛子家的回去就跟她说了这件事,但给儿子找对象,怎么也得落实一下具体情况,不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那两天他们其实调查了冯华英的情况。

冯家村的人对冯华英的印象大都是好的,偶尔几个酸言酸语的,直接就忽略掉。

普遍都说这姑娘手巧,家里家外干活都很利索,照顾弟弟妹妹也不错,这姑娘还有主见,不是那种微唯唯诺诺的,但也不是那种强硬的主,还孝顺。

不管到时是跟着纪维和去燕海,还是留在家里照顾两个老的,这样的人都能把家给撑下去,纪维和忙工作的时候也能安心,不用担心家里,甚至还能有个知冷知热的人。

所以从打听到的消息来看,这个闺女还是不错的。

今天见了以后,六分的满意已经变成了八分,剩下的两分就等相处之后再看。

“可以。”纪维和想着那个明媚的女孩,眼里不由的闪过一丝笑意。

还以为要再多劝劝的纪母:“这闺女真的不错,你年纪……”

后知后觉反应过来的纪母急道:“你是说可以?”

这次这么容易就松口了?

她一直以为要相好几次才会有个结果,更有可能,她儿子哪个也不要,结果相亲第一个就成功了?

纪母向三猛子家的寻求说法,‘我儿子刚才是同意了吧?’

三猛子家的愣愣地点头,也是没想到,往年也不是没给他介绍,长的好的,条件好的,也不是没有,都没见维和同意,却不想维和这次见了一面就看上了?

“我年纪不大!”纪维和一下子就明白了他娘的未尽之意,立即反驳。

对他娘没出口的话很不满,二十八很大了吗,他觉得自己很年轻!

他的声音不大,但两个长辈就走在他身边,更是关注着他,这话一出口,两人就听见了。

纪母笑的合不拢嘴,“是娘说错话了,维和哪大了,和冯家姑娘正正相配。”

还担心年纪不相配,“果然是要成家立业的人了。”

儿子也知道在意这种问题了,纪母不禁感慨,儿子开窍的时间也太晚了。

以前一直说他年纪大了,也没见他有什么意见,每次都是不吭声,让她在那唱独角戏,现在还反驳了,看来对这个未来媳妇,儿子还是很满意的。

“你要是早点想通了,娘和你爹现在早就抱上孙子了。”

儿子这么大了,村里除了那没本事穷的叮当响的,这个年纪的有几个还没孩子的。

而三猛子家的想的就多了一点,她突然想到了当初去维和家给他说媒的时候,一开始他是坚决不同意的,和以前的态度是一样一样的。

是什么时候变了呢?三猛子家的眼睛一眯,回忆细节,不过一会就瞪大了眼。

她想起来了!

“你是见过冯华英这个闺女的吧?”三猛子家的激动的不得了,两眼放光地看着纪维和。

那天,她之前怎么说他都是拒绝,但从她提到那姑娘会骑马时,他的神色就缓和下来,也不再说什么不行,不着急,再等等,怕拖累人家之类的,最后默认了相亲这事。

那时不觉得有什么,但现在想想可不是不对劲。

再联系他今天的反应,她有了大胆的猜测!

纪母震惊地看向儿子,就见他一闪而逝并不明显的躲闪。

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三猛子家的给说中了。

平日一向老成实干的纪母兴奋了,就像那见了鱼的猫,盯着她儿子八卦道:“维和啊,你什么时候认识的冯家姑娘啊,怎么认识的,我怎么都没听你说过?”

说到这,纪母显见的有些懊恼,“要是早知道,我早就给你提亲去了,哪还用等这么多年。”

就三年前冯华英的岁数到了,就正好,如果那时候娶回来,说不定她现在都是两个孩子的奶奶了!

“就回来的那天,在路上碰巧遇见了。”纪维和见瞒不住也就说了,说起这件事他的眼睛明显柔和了许多。

那一天也就是领粮种的那天,早上路过冯家村的时候,他在大路边上也听到了小孩子呼救的声音,当即扔了大背包,冲着孩子所在的大树跑去。

还没等他跑过去,就见一匹枣红马像天边的彩霞迎面而来,逆着阳光,一个英气的身影向着他奔来,那副画面在他的心里是何其的震撼,就像那人镌刻进了他的心里。

永生无法忘怀!

所有的景物都消失了,天地为之失色,他的眼睛里只看的到她一个人。

虽然那个场合不应该这么想,但那一刻,他就是无法自拔地陷入了那种灼热的情绪,清风吹拂在她的面庞上,那英气的眉眼,无一处不让他心跳如鼓,活了二十多年,他从来还不知道自己的心跳有这么快的时候。

即使当他们都老去了,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在他的记忆里依然鲜活如昨日刚刚发生一样。

可惜当时她急着救人,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路边的他,当她救了孩子和他错身而过的时候,依然一个眼神都没有分给他。

他有些遗憾,但很快收拾好情绪,不过是一面之缘,甚至连她姓甚名谁,年方几何都不清楚,没必要强求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