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律师就回复了一条,“合理,只要你们双方达成和解就是合理的,你这种情况非常复杂,毕竟女方跟你第一次发生关系是未成年人。”
其实国内法律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哪怕是自愿跟其他人发生关系,另外一方都是强歼,因为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对『性』的概念很模糊,这就算是诱拐了。
超过十六周岁,哪怕是未成年人只要他愿意跟对方发生关系,都构不成犯法,如果未成年那方的父母坚持要告,其实也是能告赢,但不能以强迫判刑,顶多就是罚款赔偿,拘留几天。
身主这种情况想要告赢林峰有点难,律师跟警方都会让双方私下和解,毕竟这事已经年代久远了。
哪怕闹到网上,林峰这种人也只能受到社会的谴责,这个位面的法律还是有很多漏洞的,对林峰洗脑身主价值观这事根本无法判刑。
当然林峰这种思想要是传播给多名女『性』,那他的『性』质就严重了,但目前林峰也只是荼毒身主一个人而已。
林峰对话的这个‘律师’其实就是6666,6666早把林峰的帖子锁了,除了6666能回复以外,其他人根本看不见这个帖子,但林峰却没有发现异样。
看见‘律师’说复杂,林峰心里有点急了,“怎么就复杂了?她明明是自愿的,我凭什么要赔偿她这么多钱?”
6666虽然吸收了这个位面的法律,但以它现在的智商,还不足以融会贯通,所以它问顾浅羽,“小羽羽,他问我为什么要赔偿这么多钱?”
顾浅羽仗着林峰不懂法律,所以让6666一通瞎掰扯,“你就告诉他,女方虽然是自愿的,但毕竟是未成年人,她手里要是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当时是被你说服的,你这个诱拐的帽子就扣定了。”
那个时候林峰生日,他借着一个名义请身主出去吃饭,把身主灌了半醉,虽然那个时候身主还有意识,但被林峰连哄带吓唬下,她半推半就跟林峰发生了关系。
第二醒过来身主就很后悔,她『性』子比较保守,越想越觉得不好,一整日都心神不安的,一直给林峰发短信问他会不会娶她。
所以林峰看见6666的回复后,他还是有些心虚的,毕竟李媛所谓的‘自愿’,其实也是在酒精跟他的威胁下才从了。
“可七万也太多了,我上哪里给她找那么多钱?”林峰不甘心的又问了一句,“难道真的没有其他解决的办法了吗?”
“就看你是要钱还是想坐牢了。”‘律师’。
这话让林峰的心凉了半截,但他仍旧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他又在贴吧上问了一遍,想要征求大家的意见,看他到底要不要赔钱了事。
现在林峰是急病『乱』投医,他不肯花钱找律师,但又想在网上寻求一个安慰,才会像无头苍蝇似的四处刷存在感。
但林峰无论在什么地方问,大家不是对他群嘲,就是让他准备一下入狱的家当,这吓得林峰脸都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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