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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饲养全人类 > 第七章 迟暮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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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纸回到屋里,进入厨房,开始烧水,他口渴了,想喝一杯茶。

文明的火种已经洒下。

这种浑身体毛旺盛的虫猿,体型更像西方人种,取名吉尔伽美什,神话中的西方国王,就能看出许纸对他的厚望。

甚至,连之前虫猿这些物种试管阶段,它们没有能接受容纳的第二基因——白蚁基因,许纸也交给了他,可见期待极深。

能否真正的崛起,倒要看看他自己了。

接下去,许纸倒是表现得很惬意,翘着二郎腿,坐在屋子的门口,看着院子的各色景象,“清扫了一百亩地建立沙盘,但是旁边还剩下十几亩的边角料,要不也清理一下杂草?”

许纸想了想,说干就干,尽管他没有想清楚,用剩下的土地做些什么才好。

咚咚咚!

没有一会,门口传来敲门声。

许纸光着膀子,放下锄头打开了门,门外是陈熙丫头,提着一堆吃的望着他,往院子里头疯狂的瞅,十分好奇,“唉?你在耕地呀?”

“对,练一练手,锻炼身体。”许纸拿起毛巾擦了擦汗,她看不到沙盘里的一切,只是以为在耕地。

“震惊!!想不到外企高材生,辞去年薪十几万高薪工作,身患绝症,回家种地。”

陈熙挠了挠头,看着许纸黄金比例的上半身,棱角分明的肌肉轮廓,老脸一红,默默骂了一句肯定开修图挂了,“许纸哥,吃的东西就放在这里了!那个,你要帮忙吗?我在家也帮我妈插秧的,你家果园荒废好久了,你家果园一百多亩吧?真是土大户,你现在一个人,根本搞不定!”

“不用。”

许纸笑呵呵道:“没办法,院子大,我就随便开垦一块土地,种点有意思的种子,或许能开出徇烂到让人赞叹的花朵。”

“——噢。”陈熙好奇的吐一口气,拍着胸口保证,“那你好好种地!想吃什么跟我说!我和你李婶,都做给你吃!”

然后一蹦一跳的跑开了。

最后,她还偷偷补充了一句,给许纸来了一次暴击,“之前还那么萎靡,忽然就变得满面红光,长出了头发,肯定是回光返照了....估计活不了几天,临死前,我得把你照顾得好好的。”

嗯哼??

长出头发我就得死?

“这尼玛,把饭当成我最后的晚餐吗,这妮子太侮辱人了,我这才胃癌中期。”许纸气呼呼的,瞪着这丫头,顺手把餐盒打开了。

里面是准备得很精心的小便当。

荷包蛋,胡萝卜,青菜炒肉,很接地气,一大口吞下,顿时感觉整个人满嘴清香,爽得不行。

家乡的味道!

好吃!

真香!

“这丫头手艺是真不错,我或许,已经是一个死人了,她就该好好照顾我这种濒死的癌症患者,天天过来给我送好吃的...”

癌症需要注重饮食,特别是胃癌,像是这样好吃又有营养的食物,他吃得爽得不行,瘫在院子里的躺椅上,动都不想动了。

缓了一会儿,开始做一些杂活,顺带把果园的一些地方清理一遍。

在院子里做完农活之后,浑身都是泥,他就开始洗衣服,拧干水,一件件衣服、内裤、挂在院子里的绳子上,“对了,什么时候,得进城搞一台洗衣机了。”

........

第二天,陈熙这圆脸丫头,送便当,送上瘾了。

但面对她这一副怜悯同情的绝症患者举动,许纸倒是来者不拒。

宅在家里耕地,还有人送好吃的,照顾自己这个濒死的绝症患者,让他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爱,还有比这个更加滋润的农耕田园生活吗?

没有了。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耕耕田,种种地,悠闲到极致的农园清淡生活,他已经隐约有了那种隐居意境。

这短短一天,对许纸来说很短暂,三顿饭,睡一觉的功夫,对于沙盘却是过了许久,已经是过了漫长的一百年岁月,对于平均寿命是四五十年的虫猿来说,他们已经过去了两代人的繁衍。

现在,经过了两代人,当年那个青涩的虫猿,交接过了文明的火炬,他已经老死了吗?

并没有。

他给许纸很大的惊喜。

许纸清晰的记录下他们的文明进程。

在许纸离开后的十年里,吉尔伽美什率领着虫猿继续逃难。

他惊叹于世界竟然有如此神奇的火种,火焰能煮熟食物,火焰能在夜间驱赶巨兽,火焰能在寒冷的夜里提供温暖,保持体温。

火焰的运用,代表文明的起源。

而留下的那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这片原始巨林里是无敌的武器,吉尔伽美什借助武器锋利,斩杀了无数类似猥琐盗蛋龙的多拉巨兽,让人们苟延残喘起来,开始有了反抗之力。

第二个十年里。

吉尔伽美什脱离了青涩,走向三十多岁。

他变得雄伟高大,率领部落,成为了虫猿一族最强大的猎手,被部落的人们称为英雄王。

他甚至利用火焚烧土地,使得土地肥沃,开始耕种,进行简陋的农耕生活。

他不可一世,高傲蛮横、唯我独尊,智慧巨兽把文明的三样宝物交于他手,他清楚的知道文明是知识与历史的传承,于是大胆的开辟了记录种族历史的楔形文字、创新语言。

他认为自己是第一个开辟文明世界的智慧种,把自己创造文明的历史用书籍记载,予以赞歌,大言不惭起名《创世纪》。

他蛮横,暴政专治,又极具人格魅力。

他在部落里,拥有一百三十一位美丽妻子,为他生育后代,生下的后代大多雄壮有力,继承了他的魁梧与智慧。

可在虫猿三四十岁的寿命,此时的吉尔伽美什,已然三十多岁。

这位枭雄已经走到了他们种族的尽头,他迎来了自己的晚年,当年,挥舞达摩克利斯之剑的粗犷豪放英雄王,已经走向寿命的衰竭。

树木打造的树屋里,壁炉里的火焰熊熊燃烧,散发热浪。

“那是智慧巨兽,赐予我的文明火焰,它是如此美丽徇烂,仿佛跳跃的火红花蕊。”

吉尔伽美什,平静的坐在阿拉巨兽皮毛编织的巨椅上,望着火焰,目光深邃悠远,他整个魁梧高大的身躯已经老迈迟缓,扭头,望着墙壁上悬挂着的一个个巨兽头颅。

各种巨兽的尸骨头颅,狰狞、不屈、强大、令人震颤、这些曾经不可一世的野蛮巨兽都已经被他一一征服。

整面墙壁,像是记载他辉煌征战的一生。

他的一生,过得足够辉煌了,足够徇烂了。

他实现了年轻时他的梦想。

他满足了。

“下一任部落首领,已经认定是我的儿子,基什之阿伽,他的能力不逊于我,能带领整个部族,迎击巨兽,延续辉煌。”

吉尔伽美什清楚感觉到自己生命渐渐走向终点,死亡是生物不可避免的,他已经几乎认命了,默默拿出了当年的力量之血,叹息道:“一切已经无后顾之忧,智慧巨兽说,唯有世间最勇猛的勇士才能服下,熬不过死亡,熬过就拥有无与伦比的伟力。”

“我啊,是不是世间最勇猛的勇士呢?”

“就让我来看看!!”他英雄迟暮,浑浊的眼眸微微一怔,恍惚之间想起了自己一生辉煌岁月,忽然流泪,默默刺破自己的手臂,在自己的伤口上倒入力量之血。

痛!

无比的刺痛!!!!!

吉尔伽美什挣扎起来。

这一位暮年英雄倒在地上,一身中经历无数厮杀,却从未如此痛苦的剧烈滚动着,喘息着。

最终,他熬过了死亡,站起身,全身旺盛黑色毛发渐渐退去,露出了胸膛结实的腹肌,面孔上的密集黑色毛发褪去,也露出了宛若天神般的完美面孔。

他不再灰黑,浑身变成了雪白毛发的虫猿智人。

皮肤细腻晶莹,如白蚁般剔透,仿佛暴雪中走出的雪巨人,肌肉如希腊雕塑般黄金比例,具备强烈冲击的流线型美感。

“这种力量是.....”

这位魁梧的雪白毛发年轻人,缓缓站起身,“力量之血,这股何其伟大的力量。”

咔擦。

他微微一捏结实骸骨扶手,瞬间粉碎。

此时,部落里,吉尔伽美什的儿子基什之阿伽,正站在高处,他高高举起达摩克利斯之剑,宣布继承继承下一代首领。

基什之阿伽,英明神武,才能与品德兼备,相比自己暴虐傲慢的父亲,他更像是一位合格慈祥的首领,吉尔伽美什也清楚这一点,故而在自己年迈时,愿意把位置交给他,不愿意自己带领族人开辟的部落文明毁灭。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它完全不一样了。

十分善良并身受爱戴的基什之阿伽,哪怕对自己这一位父亲有足够的尊敬,从未想过夺取自己的位置,吉尔伽美什也不许存在任何隐患。

“我回来了,首领,仍旧是我的。”

这一日,鲜血洒落,哀嚎之声,在苏美尔部落中响起,英雄王吉尔伽美什弑子,重登首领之位,活出第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