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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被他黑沉沉的目光看得后背发毛,赶紧往回一缩,让出位置。

红衣女捂住鼻子,靠在马厩的木板上,看他铺好稻草就躺下去了。

这里的味儿可不太好闻,哪有乞丐成天洗澡的?可是走进来她才后知后觉想起,小要饭的手脸看着虽然黑,可他身上什么气味都没有。

她低头,这小子神情舒缓下来,终于露出了疲惫的模样。他把自己蜷成一小小团就闭上了眼。

今晚发生了那么多事,他还真沉得住气,就没有一丁点稚龄童子的好奇心?

红衣女没有吱声。过不多时,她就察觉到孩子的呼吸变得匀长,但姿势却是一如既往的防备。

毕竟年纪太小,其他七八岁的童子这会儿还在长辈膝下玩耍,哪用体会这些世情疾苦?

雨声渐收,她听见矮棚后面有两个乞丐正在低声细气地交头接耳:

“……就是马厩边那个小鬼?”

“对,上次咬掉徐老三耳朵的就是他。徐家兄弟想去报仇,结果是瘸着回来的,打死不说过程。这小哑巴又疯又坏又狠,一次弄不死他,后面休想安生。从那以后,这里的人都不愿意惹他。”

“就这么个小鬼?我一只手都捏死他了。”

“干说不练,你去试啊!”

先前那人哼唧两声,没再多言。

红衣女听在耳中,只觉好笑。那小子不是个好东西,但跟疯可搭不上边。他年纪小,又有残疾,这就注定了他不合群,不但得不到旁人的照顾还要被冷眼相对。

都说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在这下九流的江湖,人若没有一点脾气和个性,恐怕早被欺负得渣都不剩了。

驿站还有半面破旗迎风招展。她立在旗柱顶上面向东方,衣袂翻飞,轻飘飘地好像要乘风而去。

黑暗当中,似乎有些事儿正在快速发酵。

“睡得倒挺香。”她瞥了底下的小乞丐一眼,轻声一笑,“今晚可不太平呢。”

¥¥¥¥¥

小乞丐这一觉睡到日上三竿。

凌晨,红衣女见他面色潮红、呼吸急促,知道他染了风寒。其他童子若是这般,家人忙不迭就得去找大夫。不过再有两个时辰,他的体热又已消褪,一切恢复正常。

一场病来无影也去无踪,显出他生命力的顽强。

不过他到底是多睡了一会儿,一睁眼就见太阳升得老高——

今儿是个大晴天,碧空如洗。如果他能跃到山上往下看,或许还会赞同麦田如画这一句。

小乞丐左右张望,没瞧见红衣女。

她离开了吗?

红衣女的消失,他不意外。他短短的几年生命中只有过客,所有人最后都会离去,这一位或许也不例外。可惜的是,她说过要治好他的嗓子。

看来只是说说而已。但他很想知道,能与人对话是种什么感觉。

乞丐的生活本就悠闲,他在地上躺了一小会儿也不急着起,众人的议论声却将他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

“城主府……血案……三十七条人命……”

他噌地一下坐起,全神贯注。

……

一个时辰后,小乞丐站在城主府外。

来看热闹的人群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但城主府大门外有兵卫严加看守,他们只能在四丈外伸长脖子,边看边议。

众人所说的内容,和他方才听见的大同小异:

昨晚,一伙强人夜袭城主府,城主叶大人全家带仆役一共死了三十七人!

从昨晚起,署衙就排布兵力四处巡查,到今晨终于抓到几个贼人,此刻正在严加审讯!

黟城很小,平时最多听闻鸡鸣狗盗之事,这样的恶性大案却是从未有过,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街头巷尾都在热议。

小乞丐在城主府大门口看了好一会儿才离开。他进不去命案现场,但听说里面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惨状。

下手的凶徒有多么狠辣,他倒是亲自领教过。

他抚了抚自己胸口,木铃铛就掩在衣襟底下,别人看不见。但他明白,城主府的命案与这枚铃铛有关。

把黑匣递给他的汉子,就是城主的亲信!

但愿那些黑衣人不知道,他冒死携出的东西、害城主全家丧命的东西,眼下就在一个小哑巴身上。

小乞丐又想起了红衣女。她知道来龙去脉么?

她一直盼他将木铃铛交去城主府,现在这里被血洗,她的希望落空了。

一整个白天,黟城大街小巷都有军队穿梭往来的身影,到处风声鹤唳。

小乞丐又走去西城门,毫不意外地发现铁将军把门,城守军把人往回赶。

署衙查案,怕走了贼人,因此黟城全城封锁,谁都不得进出。

这下好了,他暂时去不了西郊的土地庙了。

转眼又到傍晚。

夕阳下山时,小乞丐去井边打水喝。刚一低头,地上就多了条长长的影子。

他定睛一看,原来是昨晚救下的兵头子。

这人一身便服,领口还露出包扎的白布。他的身板硬朗,虽然负伤多处但未中要害,是以脸色苍白了些,精神却很不错,右手还抱着一只白猫。

他站到小乞丐面前,以身体挡住其他路人视线,而后掏出一串铜钱、两块碎银子递过来:“谢谢你。我身上暂时只有这么多。”

他知道那几挂鞭炮是眼前人的手笔了,这孩子于他有救命之恩。

男孩毫不客气地收了,又看了看他手中的猫。

这是本地罕见的长毛白猫,杏眼直鼻,面相饱满。虽然还未完全长成,但领毛浓密而完整,体态雍容。

可惜,它身上到处都沾着树叶泥灰,脏兮兮地。

兵头儿道:“这是城主夫人豢养的宠物,昨晚被贼人踢了一脚。它原算作是灭门案的物证之一,不过检查出内脏被踢破了,恐怕活不过今晚。衙里留只死猫没用,上头令我带出处理。”说到这里,将猫儿往小乞丐面前一送,“这猫原是府里精养的,还有一身好肉,不若你拿去吧?”

白猫和肥兔子差不多重量,这孩子也不知多久没碰过荤腥,他就做个顺水人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