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长喻:转学?什么玩意儿?】
【骚包:果然欲多了人就会变傻,转学就是转去别的学校就读。】
【风长喻:哦。】
这么一说风长喻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原剧情里,原主的确是在林景卖肾被救下后没多久就被转学了,走前还给了林大海六十万,让他以后不许再虐待林景。
原主转学走了,林大海也消失了,林景为了能继续呆在原主身边,同时打三份工,每天一放学就去兼职到很晚。
半年后,他终于存够了钱,转学到原主所在的学校并一个班级,两人见面第一句话就是......
“同学你好,我叫余淮!”
“我叫林景!”
回忆到这里,风长喻不禁叹了口气,小孩子的感情好纯真啊,羡慕,但是他却不想重走别人走过的青春啊,崩溃,抓狂!
【骚包:那也没办法,这个位面的任务就是如此。】
吃过午饭,风长喻趁林景睡着的时间赶回了原主家别墅,找余母谈判。
谈判什么?
当然是以转学作为条件,找余母要五十万,并保证以后会好好学习,像以前那样优秀。
余母是个宠孩子的母亲,听儿子这么保证,二话不说拿了五十万出来,连问都没问一句。
当天下午,风长喻根据系统的指示找到林大海,把余母的五十万和原主的十万零花钱全都给了林大海,并按照原剧情让林大海以后也别再虐待林景。
林大海拿了钱,当即笑得嘴都合不拢了,整整六十万啊,有这么多钱不去潇洒一把,脑子有坑才会找林景麻烦。
回到医院的时候林景已经醒了,他的身体没事当天就可以出院。
出院后,风长喻骑摩托车带着林景找了个饭店吃晚饭。
他知道林景的口味,所以点的菜都是林景喜欢的。
自父母离婚以来,这是林景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
不是因为饭菜好吃,也不是因为陪他吃饭的人是风长喻,而是因为这种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感觉太好了。
吃完饭,又买了最近的一场电影,看完电影送林景回家,摩托车停在小区楼下,风长喻突然说了句:“林景,我要转学了。”
“转学?开玩笑的吧?余淮,你不是才来我们学校吗?”
“林景,我是说认真的,我家的生意搬去了b市,所以我不能在这里了。”
林景的脑子嗡嗡作响,他盯着风长喻的眼睛,声音颤抖着道:“那么以后,我们还能再见吗?”
“或许能吧!”这是原主的原话。
或许.....?
是没机会再见了吗?
林景垂下眼帘,怔怔地望着自己的脚尖,又看了看风长喻的脚,这才明白过来,原来他们两个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风长喻穿的是某知名大牌当季最新款的鞋子衣服,而他?几十块的球鞋穿了好几年,T恤也是洗得发了白,两人站一起,他就好像一个要饭的叫花子。
他们两个,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一个生来连尘埃都不如。
第一次,林景觉得自己在风长喻面前低到了尘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