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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很多时候并不太记得那些具体的时间脉络, 也就并不知道, 这个时间,本来应该是达西再次返回尼日斐花园的时间, 然而因为答应了丹凤的舞会, 好容易闲下来的达西先生开始准备在彭伯里庄园筹备舞会。

这可是个稀罕事情, 历来这种舞会都会是因为女主人而筹备。

管家对此表示了讶异:“这可真是… …为彭伯里的女主人表示欢迎吧。”

“呃,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达西还想再反驳什么,但是他的底气似乎不那么充足, 以至于一贯的声音都低了许多。

管家低声地笑, 作为一个有素养的管家,他当然不会指出主人的心虚, “那我就先去筹备了, 希望能够尽善尽美。”

“呃, 多邀请一些人,不那么麻烦的, 她喜欢热闹一些,最好那些人能够自娱自乐。”达西在想到某人的时候皱眉,不知道该怎么送出邀请函。

“知道了,我会准备好邀请名单让您过目, 另外,”管家看了一眼达西,问,“我听说宾利先生还在乡下,需要找人专门送出一份邀请函吗?”

“算了吧, 太赶了,其实没必要,就是一个舞会,之前答应下来的,我就是履行约定。”

达西还在说服自己一些事情,想到宾利,他的神情之间愈发纠结,对方的感情,希望他能移情别恋吧。

意识到自己想什么的达西吃了一惊,他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想法,等他回过神来,管家早已经去办事了,剩下他自己坐在沙发上发呆。

“早啊,达西先生。”

从楼上走下来的丹凤步履从容,行走之处留下浅浅的莲香,跟伦敦的诸多香水比,这点儿香味儿实在是太淡了,淡得很难令人留心,但有心人一旦注意到,就会再也无法忽视它的存在。

“早——”达西才说了半句,扭头看过去说,“希望你还能意识到现在已经快要中午了,需要在餐桌上为你摆放早饭吗?”

丹凤眨了眨眼,对这略显鄙薄的话回了一句:“如果不介意一起用的话。”

“我已经吃过了。”达西先回了一句,之后马上又说,“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在这个时间早起。”

“那他们的睡眠一定不够充足,我听说充足的睡眠能够保证皮肤的白皙,为了我的美貌,我需要足够的睡眠。”丹凤的理由很充足,哪怕她并没有真的睡那么长时间。

早起不想起床什么的,难道不应该是美女的天特权吗?

达西看着丹凤,似乎是从未见过如此厚脸皮自恋的姑娘,但他嘴角已经挂上了如同纵容的微笑,对于美丽的姑娘,很难不宽容一些。

为了彭伯里庄园的舞会,他们需要在舞会前先去彭伯里庄园准备,达西表示这两天可以先在伦敦购买一些衣物首饰。

“希望你不要嫌弃那里的东西没有伦敦时髦。”

每逢社交季,伦敦就成了时尚的风向标,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成了最好的,定制的裙子,定制的皮鞋,定制的各种首饰,一桩桩一件件,都会让人心驰神往。

“我觉得这并不是个要点,重要的是,达西先生,你要陪我去吗?”丹凤并没有坐在餐桌上,她坐在了沙发上,达西的旁边儿,女佣会意地把牛『奶』和甜品都端到了茶几上。

达西对这种连吩咐都不要的默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到这一句类似邀请的话,心一动,这是重要的吗?

“如果你要求的话。”他说。

“我要求。”丹凤很干脆地说。

笑话,自己去逛街,自己去付钱吗?那多没意思?她就不信一个男士陪着美女逛街,最后还能让美女自己付钱。

午餐后,达西就带着丹凤一起去逛街了,他并不知道哪里的店铺能够提供更好的衣裙,但男仆知道,知情识趣的管家专门指派了一个善解人意的男仆,对方如同合格的向导,带他们去的都是符合身份的地方。

地点中甚至包括一个歌剧院,连同两张贵宾包间的票。

看着递到眼前的票,丹凤故作出些许惊喜来:“达西先生,你真是太讨人喜欢了,你怎么知道我早就想看这出戏了?”

“呃,希望你喜欢。”

这并不是达西安排的,但他默认了这个安排,戴上礼帽,由丹凤挽着他的胳膊,顺着人流走入了歌剧院。

才从巴黎那个着名的浪漫之都传来的大歌剧有着新颖地舞台表现形式,一到伦敦就受到了热烈欢迎,贵族们喜欢这种华丽而又夸张的舞台表现形式,歌者的唱腔都有着浪漫之都特有的美感。

达西很少看这些,即便他的身份地位在很多人的想象之中,很符合坐在贵宾席上观看那华丽的场景表演,聆听那歌者的感情之声,但他自身的工作之余,所做最多的也不过是看书读报。

年轻人早早地承担了生活的重担,要不然就是老成沉稳,要不然就是被压垮而疲惫。

达西是前者,为了成为前者,也付出了很多,以至于他的艺术素养有些缺乏,如同他总是冷着脸,干了好事也会被人误解一样。

贵宾包厢是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就在二楼正对舞台的地方,视野很好,两侧的帷幔还能够起到一些遮挡的功效,如果愿意,大可以放下它们阻挡外来的视线。

内里的布置还算舒适,丹凤今天没有穿带着骨架的蓬蓬裙,而是一条更为舒适合身的裙子,外衬的华丽还是有的,在昏暗的包厢之内,能够看到镶嵌在裙子上的珠宝在散发着淡淡的光辉。

她的脖子上还有一串漂亮的珍珠项链,让她整个人如同黑夜女神一样柔和可亲。

桌上,一盏香薰蜡烛静静地燃烧着,微弱的烛火之光和那淡淡的芳香,诱发着黑暗之中看不清的情感蠢蠢欲动。

达西坐在丹凤的对面,他递过一个外表华丽的单筒望远镜,“如果看不清,可以用这个。”

距离不算近,这样的距离,的确很考验一些近视眼的视觉极限。

“你的准备还蛮充分嘛!”丹凤夸了一句,并没有表示自己完全用不上,以她的视力,如果愿意,大概可以看到舞台上每个人的头皮根部,包括衣服上的一根线头。

新奇地用望远镜看了看,感觉还好,递给达西,笑着说:“歌剧一定要好好听才行啊!”

达西挑眉,没说什么,他对这件事也毫无经验可言。

舞台上,很快就有歌者献唱,这是无关剧情的暖场,等到人都齐了之后,正式的剧情才开始上演。

作者有话要说:  布兰登是理智与情感之中的那位好人。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