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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并没有。

舞会上的确来了很多漂亮的姑娘, 属于西方风情的美丽让丹凤也觉得赏心悦目,还有一些英俊的男士, 他们隐晦地扫视着那些姑娘, 评判一样的目光。

门当户对, 在任何地域, 似乎都是一个隐含的条件,在不断的交谈之中被解析出来, 让人衡量双方的合拍与否。

“怎么, 没有喜欢的姑娘吗?”宾利拿着一杯酒,问达西, 达西已经站在小『露』台这里很久了, 并不是猎人在审视猎物, 而是漫不经心的倨傲。

“这些?”优雅的强调之中自有讽刺,明明什么都没说, 偏偏能让人理解到他的看不上。

他当然有资格看不上,年收入一万镑,在这些人中,算得上是头一份的, 再有他的贵族血统,英俊,绅士,每一样都让他鹤立鸡群,在这一众人中成为焦点之一。

而焦点的另外一位就是那个被簇拥在中心的东方风情的丹凤了。

“哦, 真的吗?伯爵啊,那是怎样的人?”

“我的天啊,你可真漂亮,我都不敢相信,你这样高贵的人竟然会下榻这里… …”

“您喜欢这里的风景吗?我总觉得只有伦敦那样的地方,才是属于您这样的淑女… …”

高高低低的声音宛如身边儿多了五百只鸭子,每个人都有足够的热情,足够多的话题,希望得到更多的认同。

“姑娘们,来了这么多帅小伙,你们不想跳一曲吗?”

乐声之中,赫斯特夫人的声音富有激情,她热情地帮助丹凤驱散了那些围拢过来的姑娘,用蕾丝小扇子半遮着脸,对丹凤说:“丹妮丝,别见怪,想想她们能够见到的,你就知道怎样看这些山下的野花了。”

这可真是有点儿刻薄的话,丹凤侧目,嘴角勾起一个笑容,说:“您说的很有道理,我不会跟她们计较。”

“亲爱的,你的身份足够你俯视任何人,任何。”说话的声音不大,却透着某种与有荣焉的傲气,赫斯特夫人挺直了胸膛,似乎这样能够让她的呼吸更为顺畅,头上盘着的发上缀满了蝴蝶结丝带,还有蕾丝花朵,精致得如同一束扎好的花儿,正等待着一个合适的瓶子盛装。

丹凤并不想跟她多说什么,三观不同,如何交流,不等她找出借口离开,宾利就过来了。

“我能请您跳一支舞吗?”宾利伸出手来,笑容可亲,眼神期盼。

“好啊。”丹凤爽朗应下来,伸出手搭上去,两人行礼之后就开始跳舞,并不大的客厅之中很快就为他们让出来一些空间,这时候的舞蹈富有规则,在每一次旋转的时候都有一种韵律的美感。

简单的舞步并不要求跳舞者多么留心,注视着对方的眸中似乎能够看到因为旋转而起的风,丝丝缕缕,让脑子都跟着发昏,眼中似乎只剩下了还拉着自己手的这个人,他的笑容,他的话语,他的力量… …

男士的力量和女士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

感受到那拉着自己手的力量,丹凤轻轻笑:“你在紧张吗?宾利?”

“是啊,我有些紧张,你可以叫我查尔斯,我是说,我们是朋友了不是吗?”宾利笑着,他努力笑得更为让人喜欢,反而让他的笑容显得有几分僵硬,不那么自然。

“好的,查尔斯。”丹凤选择『性』听了一句,并没有多在意他的话,之后宾利絮絮叨叨说了很多,更多的都是关于达西的,听得出,他们的确是很好的朋友,以至于说到对方就有很多的话题,自然流畅,不需要思考。

丹凤微笑听着,是不是来一个“是吗?”“啊这样啊”“很有意思”之类带着鼓励的话,诱导他继续往下说。

一支舞跳完,两人之间的了解不敢说很多,但对达西,丹凤觉得自己已经隔空交友了。

于是,在她表示有些累了要休息一下,不连续跳舞的时候,就被宾利带到了达西那桌,宾利还贴心地去取了饮品和小蛋糕过来,服务周到。

达西没有多说什么,三个人坐在桌上,能够听到的就是宾利一个人的声音。

一场舞会,丹凤只跟宾利跳了一场,这显然让宾利以为是某个信号,跟达西说话的时候都透着激动。

“恕我直言,她恐怕并没有对你有同样的感情,事实上,她的眼神很冷漠,你恐怕要失望了。”达西直言不讳,正因为是好朋友,他才不忍心对方一头热地陷进去。

即便如此,宾利被冷水浇过之后那种失望的小眼神儿,还是让他感觉到了有些对不住,懊悔刚才说得太过直白了。

“我当然知道,伯爵的养女,这个身份已经让我十分自卑,但,她真的太好了不是吗?”

教养风度,这些都是能够从外在看出来的,容貌气质更是直击人心的利箭,宾利觉得自己已经被爱神之箭『射』中,然而对方,恐怕还在等待着不知何方的金箭。

“你真不应该来这次舞会。”达西这样说着,即便是他,也不觉得自己的身份能够跟伯爵养女相配,所以一开始就不曾有动心,更为冷清地观看了这一场注定无疾而终的感情悲剧。

之后的几天,丹凤拒绝了赫斯特夫人对舞会的热情,偶尔会跟宾利还有达西一起去外面骑马活动,之后他们表示要去某处度假的时候,宾利也邀请了丹凤。

“丹妮丝,我想你这么喜欢乡下,一定也会喜欢那里的,我已经找人租了一个庄园,足够游玩,相信会比这里好一些,你愿意跟我一起吗?我邀请你去那里游玩。”宾利热情而执着,如同一个乐观的大男孩儿,期待着意外的结果。

丹凤从书本上抬起头来,英文着作,看起来已经很轻松了,当记忆力好到一定程度,完全没必要系统学习就能熟知文理,宛如一法通百法通一样,有着某种加成的作用。

“好啊,感谢你的邀请,我正想换个地方看看。”丹凤从来都不讨厌别人讨好自己的样子,尤其这个别人还是个热情英俊的年轻人,她喜欢这种年轻人的爱恋,喜欢看他们爱恋自己而喜笑颜开的样子。

为了自己的一个点头而兴奋,为了自己的一句话而怅然若失,为了自己的一个微笑而欢欣鼓舞,为了自己的一次拒绝而沮丧难言,为了自己… …所有的都是自己,好像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点,而他们只会围着自己旋转。

我喜欢这种感觉,丹凤再次在心中肯定,同时觉得这次度假合适极了,如果长生不老却不知道享受,那么长生本身的意义就要大打折扣了。

“啊,尼日斐花园,啊,你答应了,太好了,我马上就去准备,你觉得明天怎么样?”宾利高兴万分,没想到对方这么轻易就答应下来。

丹凤微微点头,又看到对方兴奋但努力克制保持斯文的样子,笑着翻开书本,余光却扫到皱着眉头的达西,对方那是什么表情,以为自己不会答应?

“如果你不喜欢他,请不要玩弄他的感情。”达西一本正经地这样说,很认真很严肃的样子。

“你为什么说我不喜欢查尔斯?”丹凤挑眉,“事实上,我很喜欢他的热情。”

“是热情,还是追捧你的样子?”达西一语中的,指出了关键。

丹凤保持微笑,对这一点不置可否,喜欢他的热情,四舍五入,难道不也是喜欢他吗?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