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剿变成了进『逼』。
吴毅命令大军步步紧『逼』, 一副誓要斩敌的架势, 夜叉众初变异类, 又遇围剿, 朝廷大军的快速反应也让他们措手不及,匆忙下不知道往哪里逃,逃着逃着就发现前面是海,已经没路了。
生怕对方要背水一战,不用吴毅下令, 底下的那些将领就私命兵士“送船”, 陆地之外不是国, 只要对方出海, 大可追踪无路, 他们也算是完成任务,能够回返了。
夜叉众也没工夫计较如何那么多船在一起, 只能说那不约而同的将领做得有点儿过了。
吴毅看着匆匆坐船而行的夜叉众又是笑:“这么顺风顺水的,等他们反应过来, 恐怕也要笑的。”
“他们不会再回来吧?”
丹凤有些担忧, 这场仗打得莫名其妙, 与其说是围剿, 不如说是追兔子,追到最后还给放跑了, 就不怕对方跑了再回来,这边儿的水草丰美,他们肯定知道的。
“那就不关我的事儿了。”吴毅摊手一笑, 笑得痞气。
丹凤无语,这种我死去哪管洪水滔天的做法还真是让人没脾气。
因为觉得吴毅这人还比较精明,且猜测不到对方会对死尸做什么,只看他们砍杀妖怪的模样,就知道这些人并非善类,丹凤谨慎地没有在对方眼皮子底下做什么假死的事情,在对方要返京的时候,他表示了要留下的意愿。
“我当初就是为了回京报信,剩下的这些人我也不知道谁是谁,我可是怕了,万一再碰上夜叉可就没这么好运了,如今事情都完了,我就不去京中了,没钱到那里待不下去,我要回老家去。”
丹凤扛起了包袱,他的包袱之中又更增加了一些东西,打夜叉也不是完全没好处的,这些夜叉也是人变的,聚拢财富算是本能,他们逃得匆忙,这些东西就都便宜了丹凤和那些将领。
吴毅也分了一些,他对这些不是太看重,却也没表示清高一点儿不要。
高高兴兴分完东西,就各奔东西了。
吴毅完全没有挽留丹凤的意思,一个勇将而已,一个校尉而已,一个小兵而已,并不值得他花费更多的精力。
事实上,对丹凤并没有纳头就拜,当他小弟这件事,吴毅还是挺惊奇的,见多了畏惧或者谄媚的,突然见到这种憨头憨脑,只想要回家种田的,也没什么好说的,摆摆手,策马而行,一个人,更轻松。
见到这位大山走了,丹凤松了一口气,他也可以“回家”了。
走到无人的地方,把所有的财物都兑换成了积分,两手空空的丹凤对着镜子改变了容貌体型,把早就准备好的衣服换上,从现在开始,就是新生。
“果然还是背景简单的人物容易些,换身份也方便,不用太长时间准备,也就是换个衣服的事情。”
丹凤整理着衣裳,想着这一次要从事什么职业,勇将总算是体现过了,那可真不是好受的经历,尤其是军营里头那个味道,传说中的男生宿舍到底是什么味儿她不知道,但肯定不如军营里头的那种。
为何努力去当勇将,哪怕冲在最前的勇将被杀的风险更大,因为勇将能够获得单独的房间,至少卫生情况全看自己,不至于忍受太多的噪音干扰。
“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喜欢书生了,仅从个人卫生上这点儿看,书生还是比武夫好很多,所以,也不是不能理解朝廷上为何皇帝总是看重文官重于武官了,不掌兵权没威胁是一个,再一个恐怕就是礼仪卫生方面的了,起码不会有什么事儿就『乱』喷,武将的大嗓门,还真跟炸雷一样,恐怕娇生惯养的皇帝有点儿接受不了吧。”
“所以,妖精也是挺挑嘴的啊!”
是啊,比拼武力,妖精一般都是完胜,法术简直就是作弊,完全不讲道理,既然如此,她们不需要寻找什么安全感,只需要找看着顺眼,斯文有礼的就是了,而这种人通常都是书生,且,书生也好骗的多,不会在夜深后面临枕边人的威胁。
有着同样需求的还有贵女,她们自身的权势背景能够为自己提供足够的安全感,剩下的,即便是强强联合,也可以考虑门当户对的那些人,或者干脆如妖精一样找个更顺眼的,武将又成了下下之选。
丹凤心中做了一篇《论择夫标准与当世价值观的联系》,脚下的步子却不慢,她还是有些好奇李大年的事情,准备找过去看看,之前听他提起过自己的家乡是哪里来着?
在脑海之中回忆了一下,脚步再没有迟疑,丹凤的背影潇洒而帅气。
这一次,他的身份是富贵人家分出来的公子,遇到盗匪失了行李老仆,不得不单人出行,回返家中。
李大年所在的村庄就在附近,这也是征兵的需要,这个时代远行很难避免逃兵,就地征兵是很多将领的惯用手段。
丹凤没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人,她早在李大年身上留下的暗记,暗记还在,人就没事儿。
李大年表面上从军营之中拿走最多的都是实用的东西,其实还是偷藏了不少钱,到了家乡就当起了富家翁,完全没对回家多解释什么,众人也都理解为了退伍。
这也是正常的,征召来的士兵多是农民,也就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在军营脱产一辈子,总是要回去继续种地的。
“大娘,你可真是好福气啊,则可是要富贵一辈子的!”
“富贵什么,这算是什么。”
李大娘的口气很傲,她的衣着打扮并没有多么出格,但坐在一众邻里之中,哪怕是同样的小板凳,她也坐出了不一样的感觉,挺直的后背让她很有些鹤立鸡群的样子。
眼看着时间差不多了,李大娘端着笸箩回去,她家中如今并不是没有下人的,一个十来岁的瘦小姑娘怯生生跟着她,还有个年长些的在家中做饭,但她还是喜欢跟这些乡人说话。
等她走远了,估『摸』着听不到了,才有乡人酸气道:“瞧她那样,总算是尾巴又翘起来了。”
有人奇怪,问是怎么回事儿,才有人说这李家祖上也是出过书生的,貌似还很有名,后来就没落了之类的。
世间的事情总是没有长生不败的,大家唏嘘一阵儿也就罢了,话题又转到别的地方去,直到她们看到一个后生出现在村口。
“大娘,我想讨碗水喝。”
几个大娘坐在一起,听到这句话,匆忙起身的就有两个,都是笑容满面的样子,其中一个摆摆手道:“李姐姐,你家远着呐,可别跟我争了。后生,我家就在旁边儿,你跟我过去,还是在这里等着?”
“我在这里等着就好。”
看那大娘笑得过于热情,丹凤没敢直接过去,万一再碰见一个“文清”,他可要呕死了。
见他笑容腼腆,那大娘捂着嘴乐,眼睛都眯缝得见不着了,回头说:“行啊,你在这里等着,大娘给你端水过来。”
这一等,几个大娘也不东家长西家短了,纷纷询问他的来历。
“在下路过此地,还要往京中去。”
丹凤简略一说,故意说了一个路远的,生怕这些大娘起什么做媒的心思,当男子可跟女子不一样,四处走见到的人多了,那可是什么事儿都有。
眼见着话题走向俗套的“家中几口人”“多大了”“娶妻没有”之类的,丹凤虚应着,看到那位取水的大娘回返,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最怕这些大娘们了。
“后生,快喝吧,看这嘴唇,都干了。”
大娘眼巴巴看着。
丹凤捧着碗,做出一个“喝”的动作来,其实嘴唇都没沾碗边儿,心中还在吐槽,她对着镜子弄的外貌,什么样自己还不知道吗?想要『露』出狼狈什么的,简直是不可能,这样睁眼说瞎话真的好吗?
喝了水,再感谢两句,丹凤就要告辞了,这么近的距离,丹凤的神识已经能够探知很多事情,不需要询问了。
大娘热情地挽留,丹凤却没留下,神识之中已经能够看到李家那个新建起来的祠堂,里面的牌位有一尊有那么点儿特殊,也许晚上的时候他可以偷偷去看一看。
入夜,村中人都早早入睡,一片黑暗之中,丹凤轻盈落在墙头,正要下落,就听得下面有“嘘嘘”的水声。
一听就知道是什么动静的丹凤回避了眼神儿,连神识也让了路,等到那人动作完毕往回走的时候,丹凤才看了一眼,月光正好晃过他的脸,连同脖颈下方的吊坠儿,那是一颗牙,被红线穿着,挂在他的脖子上。
而那牙,正是那兽首人身怪物的牙齿,丹凤过目不忘,一眼就认出来了,不过跟他们带回营中的那个不一样,是另一个怪物?
男人打着哈欠回屋继续睡,丹凤又停了停,确定院子里没有别的动静,这才快速往祠堂而去,才要踏入,就发现那个特殊的牌位上有灵光微闪,脚步顿在门槛外,又看了一会儿,丹凤转身走了。
果然,李大年的好运气都是因为背后有人,确切点儿说应该是地下有人,这阴德庇佑,不能小觑。
这玩意儿,夺又夺不走,看了也没用,白白羡慕嫉妒恨,这就是祖上积德,泽被后人了。
“背靠大树好乘凉啊!”丹凤感慨着,踏月而行,彻底放下了李大年这头,不再惦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如果真的能够把运气要到,丹凤肯定会下手啊!
问题是这种无形的东西不是那么好要的。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