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可怕?”
韩晴歪着脑袋看他,可视线落在他光洁如玉的胸膛上,心头一热忙抬头看向屋梁:“就是瘦了些,白倒是挺白的。”
“……”
村中曾有孩童无意撞见他枯瘦如柴的双腿,幼童当场如魔怔一般,哭的鬼哭狼吼。就连二哥也曾说他的腿宛若白骨,着实让人心惊肉跳……
又岂会不可怕?
而她却说瘦了些,挺白……
林有天自认这几年看过不少书,可书里头没有一句可以形容他此时的心境——心弦颤动,不知所措,暖暖的又有些发酸。
许久不见回应,两人之间的气氛有些微妙。
韩晴为了打破这种尴尬,不由问:“你方才说抄书挣钱,你可识字?”
“嗯。”
女子目光落在别处,没有再看他。林有天松了口气,趁这功夫他急忙拿着帕子擦洗上身,不愿让韩晴等的太久。
“你上过学堂?”
韩晴头仰的有些发酸,微微侧了侧头。
“不曾,全靠四弟一人教我识文断字,若说启蒙先生,那非四弟莫属。”
“难得你没有自暴自弃。”
林有天苦笑一声:“这也多亏了四弟,他自幼比旁人聪明,好学上进。”
“腿出事之后,我整整消沉了两年。那时真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爹娘每日奔波,寻郎中替我医治。大多时都是四弟陪我,四弟从学堂归来,每日与我念着书中趣闻,一念便是两年。书见多了,也就识得几个字。四弟那时与我说抄书可挣钱,但抄书者字迹必定是要工整隽逸。”
“自那之后,我便随四弟习字。”
“每逢四弟上学之时,我便在家中练字。买不起笔墨,便用四弟不用的毛笔沾了水在桌上描摹,日复一日。刚开始会的字不多,写的也不尽人意,但是反复写上个千万遍,再丑的字也变得顺眼多了。”
韩晴顿时来了兴趣:“那然后呢?”
林有天缓声一笑:“没有师长,独自一人习字、练字足足花去了两年,十六岁那年字迹才堪堪能入眼。”
“那时我与四弟字迹顶多算个工整,抄的又慢,店家便不想接这门生意。多亏是四弟哀求,两人挑灯夜战抄,才保住了这门活计。”
“两人整整抄了一年,速度才赶了上来,字迹也以往好看许多,店家才同意将这门活计交给我俩。那年我刚好十七,四弟不过十三。”
韩晴钦佩的点点头,“毅力可佳,这么说来你已抄书四、五年?”
林有天微微颔首:“后来四弟考上了童生、大多时都在为科举准备,便由我一人抄写。”
“那抄一本多少钱?”
韩晴有些好奇,在没有活体印刷术之前,听闻古代寒门学子无钱傍身,便日夜抄书赚盘缠,费时又耗心神。
“大多抄一本五十文,多则百文。开始时三天一本薄薄的启蒙书文,后来我姑且能一天一本。一月下来,除去修正校对的日子,也能抄上约莫二十本。”
顿了顿,林有天又面色正经道:“除去纸张笔墨,一月下来粗略七八百文钱,我亦可补贴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