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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科幻小说 > 最强万界大穿越 > 第685章 招兵买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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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山包含多个天外天,比如玉清天,玉京天,其中元始天尊所待的地方,便是这其中的玉清天。

而此时广袤玉清之境中,烈阳金光将万里之云尽皆照耀金黄,明明无风,一身白色道袍却缓缓飘动,周身更是玄光隐现,仔细看去,还以为是错觉。

三清之中,太上老君为老人模样,元始天尊为中年模样,通天教主则是青年模样,一气化三清,也幻化出了人一生中三个最为重要,具有代表性的样子。

元始天尊身旁的一位道童模样的英俊少年见其睁开双眼,便好奇道“师尊,您已经在这里端坐良久,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吗?”

“人界之变,当真出乎本座意料”

元始天尊轻语,双目清气这才隐去,三人原本的计划,便是借助人间王朝更替,分担一些杀劫。

但古怪的是,观察了这段时间,人界凡俗势力大商国力明明蒸蒸日上,但在天道验算之中,却是气数将尽,着实古怪的很。

双目冷光闪过,元始天尊心中沉吟“无论如何,这商汤必须亡!不尊仙,不重道,甚至连香火信仰都抢了打扮,区区一个人界凡间帝王,竟如此贪得无厌!”

“看来封神大计,要尽快进行了,不能再给这个商汤时间”

想到此处,元始天尊朝身旁道童轻语“白鹤,传你太乙师兄过来”。

“是师尊!”

白衣少年领命,旋即一个腾身,便化为一只通体莹白的仙鹤,只是眨眼功夫便已经已经远遁而去,只是这遁速太快,引得云海翻腾倒卷。

元始天尊轻轻摇头,自己这道童哪里都好,本体虽为妖,但资质心性确实极好,就是有妖族通病,太过毛躁了些。

心意微动,云海便又恢复到了之前平静的模样。

不多时,一道金光瞬间遁来,化成一位白衣白须,手持拂尘的老者。

“太乙见过师尊,不知师尊唤徒儿前来有何事吩咐?”太乙真人恭敬道。

“世人都传,为师手中有五大至宝,你可知是哪五大至宝?”元始天尊缓声道。

太乙真人愣了一下,想不到师尊召见自己前来,竟然是问这个,不过师尊乃是圣人,圣人行事自然无法揣摩,便唯有老实回道。

想元始天尊行了一礼,太乙真人郎声道“回禀师尊,这五大至宝,分别是三宝玉如意,乃是师尊以成圣功德所炼制。子午杏黄旗,相传乃是混沌青莲的五片莲叶所化,威力无穷,以此护体,诸邪退避,万法不侵!”

“诸天庆云,乃开天辟地的盘古大神,心中浩然正气所化,同样能够诸邪避易,万法不沾,更能无视任何先天至宝以下宝物奇兵的攻击,免疫一切神通法术的伤害,其防御力仅次于混沌钟与玲珑宝塔”

“混沌珠,乃是鸿蒙本源所化的宝物,期内蕴含了三千大道的法则,相传其内部还蕴含一方鸿蒙世界,它与开天神斧,混沌青莲,以及造化玉蝶并称为四大混沌至宝!”

“这最后,也是最厉害的一件宝物,乃是盘古幡,拥有撕裂鸿蒙混沌之威,粉碎诸天时空之力,同于万法奥义之功,无论攻伐亦或者造化,都为先天至宝首位,甚至单凭此物便可重立地火水风,重塑三界,乃是师尊证道所用的至宝!”

微微点头,元始天尊拂过长须,道“说的不错,但也不对”。

“请师尊赐教”太乙真人连忙躬身。

“这混沌珠在四大混沌至宝中,也是排名第二,仅次于盘古神斧的宝物,盘古幡只是神斧分化之物,如何能比?”元始天尊轻语道。

“可是...世人相传,这混沌珠名头虽大,但却无任何人能够窥探丝毫,虽然是现今唯一完好无损的混沌至宝,却根本无法使用,和...一块石头也差不多了,就连...就连道祖也...”说到后面,太乙真人便小心翼翼的道。

“不错,但这只能说明我等机缘不够,并不能以此来判断这件宝物高低”元始天尊轻叹。

话语落下,目光便朝眼前无尽云海看去。

“数日前,混沌珠突发异动,沉寂数个会元,竟然有了苏醒之意”

“什么!”太乙真人面露惊容!

这可是混沌至宝,可以说任何意见混沌至宝都拥有开天劈地的能力,圣人无高低,单凭法宝论输赢,这句话并非妄言。

诸位圣人,因为自家师尊与师伯师叔法宝最多最强,若无意外,还可以至宝托住两位圣人!

但若是混沌珠当真苏醒,能被师尊掌控,莫要说圣人,就是道祖还有这天道,怕都...。

元始天尊自然知晓徒弟心中所想“可是在昨日,混沌珠苏醒后挣脱为师束缚,直接遁走且落向人间”

“而在跌落之中,一缕灵性自混沌珠剥离而出,化为两颗珠子,一颗灵珠,一颗魔丸,一颗落入东海,一颗落入商汤,且都以得到命息,再过不久,便会降临世间”元始天尊话语点到即止。

“太乙明白,这就去将而这斩杀,然后寻找混沌珠,将其带回”太乙真人行礼道。

“不比,寻找混沌珠的人物,为师已经命你广成子师兄去了,你的任务,便是寻到灵珠与魔丸,二者乃是混沌珠幻化之灵,若是让二者同归于尽,重回混沌...去吧”元始天尊轻语,旋即便闭目不言。

“弟子遵命!”太乙真人领命。

随后顷刻间便又回到了自身洞府,端坐蒲团智商,太乙真人想着这次师命,心中还是有些不快。

寻找混沌珠,绝对大功一件,而这灵珠魔丸之事,却有些难办,此时正值杀劫开端,若是沾染了因果,怕是...。

但师命难为,自己的一切都是师尊给的,师尊若是想要收回,只是心意一动便可,还是多想想如何才能完成任务,安然渡过杀劫吧。

“这昆仑仙境之中,一日便相当于人界一年,师尊所说,灵珠魔丸三年降世,一出生便异于常人,生而知之,那么降世之日就是明天,如此还需早些下界,做好准备才行”。

与此同时,人界朝歌城中。

叶真招兵买马的计划在朝堂宣布,但立时便分成了两派。

一派自不用说,来自武将阵营,闻太师没有回来,武成王黄飞虎便作为最高武将表达了支持。

主要是文臣这边,比干知道叶真为何要招兵买马,自然支持,以大商现在的状况,再养一只十万nu隶,组成的大军并不会有太大压力。

而比干这一派的文臣,虽然对比干并不阻止的做法感到意外,却还是毫无保留的选择了支持。

至于这反对的一派,竟然是从大商书院出来的,在他们看来,大商眼下这种情况,并非招兵买马的好时机,应该留着国力发展民生,更何况闻太师即将班师回朝,往后便无战事,养十万兵马无疑会拖慢大商前进的步伐。

“不用再说了,居安思危,我大商东有鬼族,南有蛮人,北有不落,西有妖魔,现在国力昌盛,十万兵马对于我大商而言并无压力”

“尔等如此阻挠,是将本王岩棉置于何地,莫非书院内纯均便是如此教授尔等忠君之道!”叶真冷声道。

“微臣不敢,微臣死罪!”

闻得此言,一众反对的大臣赶紧跪倒在地。

“丞相,各路诸侯还有谁未到”叶真轻语道。

比干上前一步,行礼道“回禀大王,八百诸侯,唯有冀州苏护侯未到,但前行信使来报,应该明日能到”。

“那边退朝吧,剩下的事情等明日再说”叶真轻语。

待叶真离去,朝中书院出来的狂热派一个个浑身发抖,怒不可及。

“哼!竖子当真胆大包天!他苏护只是一个小小的诸侯,领地不过百里,竟然敢迟迟未到,还让大王等待,其罪当诛!”

“不错!明日定要此人好看,哼!”

看着一个个气呼呼离去的书院派大臣,比干无奈轻笑,这帮子人出身nu隶,但经过大商学院九年培训,一出世便展现出惊人才能,平日里哪怕对待乞丐也及其谦卑,甚是得大商百姓爱戴。

只是一旦事关叶真,这些认便会失去理智,如同疯子一般不顾一切,也不知是还还是坏。

竖日...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爱卿平身”叶真朗声道。

“寻常之时,一年之中咱们这些君臣想要聚在一起,可不是那么容易,诸位舟车劳顿,马不停蹄的赶来朝歌,本王心中甚是欣慰啊”叶真微笑道。

“这都是托大王的服,这些年已经比往常不知好了多少倍,自从有了大王赐予的粮食幼苗,以及连通各城的道路,百姓生活那是一天一个样,大王之功,堪比我成汤上祖啊!”姜桓楚闪身而出,朝叶真行了一礼,脸上尽皆笑容。

作为国丈,哪怕只是名义上的,再加上这姜桓楚也的确是大商坚定的拥护者,得到的好处也是最多的。

除了大商本部,大武放出了什么利于民生的东西,在大商基本普及以后,第一个得到的就是姜桓楚,至于其他诸侯,若是不等上个一年半载,想都不要想,即便想要得到,也需要大量财宝换取,最后还得经过叶真同意才行。

姜桓楚话音落下,便不着痕迹的看了眼彩鳞,心中也是无奈与庆幸。

无奈自家女儿贵为一国往后,却不能生育,这成汤下一任君王...而庆幸的是,整个天下都知道,商王与往后感情甚笃。

正常情况,自家女儿这么久都不能为大商增添新王,即便商王废后纳妃也世人也无话可说。

甚至还会拍手称快,若不是叶真闭关那几年,彩鳞偶尔会出面处理一些棘手的问题,向世人证明的自己的才华,当得一国之后,这天下的百姓怕就要对其谩骂不已了。

“今年的朝贡,除了宾主尽欢,本王还有两件事要宣布”

“这其一便是招兵买马,区区东夷鬼族便硬是抗下我大商二十万精兵强将足足十年,随胜却为耻,那东夷鬼族那般顽化不堪,便更不要说对我大商虎视眈眈的其他二族”

“尤其是西方的妖族,更是大患!只是要新朝二十万兵马,单单我大商本部,却有些心力不待”

“所以...就需要诸位爱卿帮衬一二,当然,帮衬多少便诸位爱卿量力而为,本王并不强求”叶真微笑道。

话音落下,殿内这密集的八百诸侯便是你看我我看你,心中个个盘算着。

“至于这第二件事...却是昨夜有神仙托梦本王,要本王建造一方高台,接引神仙下方,护佑我大商万世平安昌盛”

“只是大商现在还刚刚起步,这接天高台工程浩大,牵扯甚广,同样需要诸位爱卿出一些力,不知诸位爱卿意下如何?”叶真面带微笑。

八百诸侯脸色有些怪异,要钱能要的这么理直气壮的当真少见。

然就在姜桓楚准备带节奏的时候,一人突然越众而出。

“启禀大王!臣有话说”苏护越众而出。

“哦?爱卿想说什么?”叶真慢条斯理的道。

“大王,现我大商国力蒸蒸日上,四海臣服,若是在此事招兵买马,无疑会拖累大商发展速度”

说着,苏护面色突然一冷,道“而大商百姓富足,家家都有余粮,大王虽然给了种子,却一年比一年的赋税重,到头来百姓也只是能够吃饱饭而已”

“这招兵买马也就算了,那高台又是何意?大王只是一个梦便要花费重金打造通天高台,如此决意,老臣请大王收回成命,减轻赋税!”

此话一出,在场所有人尽皆色变。

“嗯...苏爱卿说的不错,不过本王现在比较感兴趣的是,有了大路,从冀州城到朝歌,也就三日路程,如此重要的日子,却还比那些需要十数天才能到朝歌的爱卿晚了两天”

“本王比较好奇,是什么事情让爱卿觉得比来朝歌见本王更重要?”叶真微笑道,但话语中的冷意却让在场众人身体一颤,那是一种无法抗拒发自内心的寒意。

“微臣要为陛下准备朝贡之礼,来晚了些还请陛下恕罪”本想再嘴硬一些的苏护察觉冷意越发浓重,想到家中妻女,便只能收敛一下自己的臭脾气了。

“是吗?那你的朝贡之物呢?”叶真轻语道。

“大王!”

似乎从袖口内袋掏出了一本书籍,造纸术现以普及,身为诸侯之一,尽管领地很小,纸还是用的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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