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凤箫吩咐完完将村民带去宁安府安置后,纵身运起轻功离去,红『色』宫装的衣摆在空中一晃,便消失在了众人的视野中。
这位大小姐的心情怕是比他们想象中还要烦躁,以至于连这段路都不愿一起走了。
“大小姐专程来闽州城一趟,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凌宝尘道。
“从今以后,大小姐若要嫁别人,却也无法嫁最好的那几个了。”凌宝镜道。
凌宝清冷冷哼一声:“原本那个死鬼,也见不得有多么的好!那死鬼的师父名叫桃源君,我问你们,可在江湖上听见过此人的名号?不过一介无名小辈,又能教出什么好徒弟来?”
凌宝尘叹气:“咱们庄主为大小姐定下的人,自然是不差的。‘桃源君’这名字甚是隐逸,说不定是位深藏不『露』的隐士高人,可惜‘叛『乱』’此事牵连甚广,连隐士高人都无法独善其身。不然,若桃源君还活着,怎会十年没有消息?”
林疏三人安静如鸡地跟着她们,一路上,听着这些姑娘为大小姐的婚事『操』碎了心,将江湖上适龄的青年才俊穷举一遍后,得出一个结论:谁都配不上大小姐。
她们甚是担忧,李鸡『毛』李鸭『毛』两人也唏嘘了几声,但林疏自己,并不是很能体会这种感觉。
其一,他毕竟不太熟悉这个世界的风土习俗,在他原来的认知里,死老公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更别说是这种面都没有见过的娃娃亲。其二,一个惯于用“剥皮”,“震碎骨头”来威胁人的女孩子,实在是心狠手辣,而心狠手辣的人,一般又比较冷血无情。
——不过无论大小姐是个怎样的人,都与他没有关系了,他与这位大小姐不过是萍水相逢,从今以后,大约就永远告别了。他现在只想找到克服自己体质开始修炼的方法。
想到修炼,他忽然想起了上辈子。
每天子夜观冥入定,凌晨练剑,黎明时分收拾书包去上学。
教室里有很多人,他一直坐在最后的那个角落,将厚厚的课本堆在前面,仿佛就隔绝出了一片不受人打扰的天地。
有一天,这些东西全都被推到了地上。
几个人围住他,嘲笑谩骂了些他已经记不得的话,应当是比“精神病”“哑巴”之类更恶毒一些的词,更多的人在看着。
他蹲下去,将那些东西一个个捡桌面上,然后,它们又被推下去了。
他低头继续捡。
大约,欺负一个傻子实在是一件没有意思的事情,看一个傻子被欺负也不是一项有趣的娱乐,重复几遍后,那些人感到无趣,也就散了。
那天,他回到家里,对他师父道:我想死。
老头子道:不行,你得练剑。等大乘之后,天地间纵横自如,核武都炸不死你——自然杀人不犯法,也不用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想不和人打交道,就不和人打交道,啧,快活。
林疏:哦。
他就没有去死,继续练剑。
练着练着,几年时光流水一样过去,师父死了。
他的生活没有什么变化,该怎么练,还是怎么练,顺便还考了个大学。
后来,渐渐要大乘了,得渡劫。
再后来,就到这里来了。
除去修仙的人可能会多了一点,并且没有避雷针这个万恶之源外,世界对于林疏来说也没有什么不同。
上辈子怎么过,这辈子也就怎么过,练剑就是了。他这种人,要想过得舒服,要么死,要么大乘。
只不过,凭借这具根骨奇差的身体修仙,也太难了些。
他略有些『迷』茫,脚步便不由慢了。
凌宝清催他:“还不快点!”
他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对一脸凶恶的凌宝清开口问:“外面有很多人修仙吗?”
“怎么,”凌宝清睨着他:“你也想修仙?”
林疏:“嗯。”
“这倒是简单,”凌宝清倒没刁难他,“儒道喜欢说,有教无类,我们仙道也是如此,只要有天赋,是个人都可以修仙。”
林疏觉得,既然要挑天赋,那就不能说是有教无类,这位凌宝清姑娘的文化水平有点堪忧。
但理智让他不揭开这件事,他问:“怎么说?”
“比方说,再过两个月便是‘上陵试’了,我南夏朝子民,皆可参加,”凌宝清道,“无论是儒生、武人,还是修仙人、修佛人等等,但凡通过每年一次的上陵试,都可以进入蜀州‘上陵学宫’,学宫里,无数名师开坛授业,但凡你想学,自是能修出一番成果来。除上陵学宫以外,还有几个别的学宫,虽稍次一些,但都是好的。”
她说完,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林疏,边说边往前面走远了:“不过嘛,小叫花子,我看你这小身板弱不禁风,练不了武,你自然又没什么儒道学养,怕是——够呛!”
林疏觉得有点扎心,但还是默默记下了这个“上陵试”。
回到村子后,凌宝清一行人向村民转告了大小姐的意思,并表示会将他们平安护送到百里外较为繁华的宁安府落脚。
村民自然感激涕零,百般感谢后,即刻开始收拾家当,将笨重的物件尽数舍弃,只留一些值钱的物什,装在板车上,用瘦弱的骡子或驴拉着。
凤凰山庄的姑娘们倒也不嫌弃他们寒酸,前前后后帮着忙。
林疏待在自己的茅草屋里,这屋子空空『荡』『荡』,实在没什么好收拾,因此他只是望着房顶默念以前记住的那些心法口诀,以免将来忘记。
也不知过了多久,门外响起了脚步声,是那个大娘。
大娘捧了一个黑『色』的木匣子,在门边道:“少侠,当年你师父托我家保管这个东西,说是留给你。”
林疏接过,有些僵硬地道:“谢谢。”
大娘瞧了他几眼,说:“我倒是没想到,你洗干净了,竟是个俊的。”
林疏的语言系统不足以让他回应这句话。
他看着手中的匣子,觉得自己这具身体既然有师承,那还是搞清楚比较好,就问:“我师父......为什么把我留在这里?”
大娘“嗨”了一声,道:“我们哪里知道仙人在想什么,你日后遇到了,自己问就是了。”
怕是遇到了也认不出。
或者那位便宜师父认出了自己,自己却认不出师父
他只得又说:“我不记得他什么样。”
“我倒是大略记得,”大娘脸上出现赞美的神『色』:“年轻的很,穿白衣服,俊极了。”
这话其实和没有说一样,因为修仙的人往往喜欢穿白衣服,而穿白衣服的年轻人又通常很俊。
林疏选择继续问:“叫什么名?”
“这就不知道了。”大娘说,“仙人的名字哪里是我们这种人能随便知道的。”
林疏:“多谢。”
说完这句多谢后,他的语言储备完全被抽干,陷入沉默,气氛忽然尴尬了起来。
所幸大娘摆了摆手:“我得去收拾家当了,先走了。”
林疏松了一口气,打开了匣子。
匣子里有两样东西。
首先是一枚烟青的玉璜,很小,玉质玲珑剔透,握在手里后,一股清凉之意顿时由手心传到四肢,是极有灵气的玉石。
玉璜上的雕刻很是奇巧,是一条活灵活现的小龙,它的某一段身躯盘旋出一个小孔洞,被一条细黑绳穿了进去。
林疏思索了一下,最后将这条细黑绳拿了起来,把玉璜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不论这玉璜是什么来历,它的材质是好的。而好的灵玉可以温养身体,助益经脉,虽然效用不大,但也聊胜于无了。
第二件东西看不出材质,似玉非玉,似金非金,形状是个圆筒,上面画着一些吉祥喜庆的图案。
林疏把它拿起来晃了晃,果然听到有声音。
他希望这里面装的是那位师父留给徒弟的绝世武功秘籍,学了之后就可以洗经伐髓,将废柴改造成天才。
愿望是美好的,但不知道事实是不是这样,因为打不开。
这个圆筒质地十分坚硬,摔也摔不开,而且浑身上下毫无缝隙,让人无从下手。
林疏虔诚地把它收了起来,相信里面一定装着绝世秘籍,并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能把它打开。
再过半天,一切俱已收拾停当,十几匹骡与驴拉着板车浩浩『荡』『荡』出发。
李鸡『毛』与李鸭『毛』各驾一驴,林疏则被分配到了这两条驴所拉的板车上,他所有的行李只有一条珍贵的、可能开出绝世秘籍或一张废纸的、薛定谔的圆筒。
林疏无端端从这条薛定谔的圆筒上嗅到了一丝不祥的气息,大概是因为现代物理总是会给他带来厄运。
离开村落时,所有人、驴与骡都回头望了望这个废墟一样的家乡,然后快活地离开了。
虽然快活,但驴与骡的脚程终究很慢,因此六天后才到了宁安府。
而那位果然已经耗尽耐心,脾气变得更大。
他们在一家客栈会合的时候,大小姐面无表情在二楼喝酒,见到人来,没好气地把一沓东西扔到了楼下的桌子上,把木桌子震出一条巨大的裂缝。。
那是一张地契与一叠官府文书,几张银票,原来大小姐没有和凌宝清一起走,不是因为死了夫君,太烦,而是先行一步去向宁安府的官府禀告消息。这几天之间,大小姐不仅解决了村民的籍贯问题,甚至还在南郊为他们买了一块地。
凌宝尘把地契与银票塞给不敢接的村民,温声道:“我们山庄岂会缺这点银两?权当感谢林少侠与两位李兄为我们引路了。
“大小姐还是这样心善,”凌宝清在村民听不见的地方翻了个白眼,“权当替那死鬼积德了。”
村民感激到几乎要高呼大小姐为观世音菩萨。
观世音菩萨对他们的感激没有任何表示,甚至还冷哼了一声,下楼牵出一匹如雪的白马,道:“走了。”
凌宝尘“哎”了一声,对村民道:“诸位,我等缘尽于此,就此别过啦。”
但见大小姐翻身上马,衣上红纱金线垂落在雪白的马身,极尽骄矜尊贵。待到姑娘们跟上,便策马疾驰,一行人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斜阳天际。
村民捧着地契、文书与银票:“真是个好人呐。”
林疏觉得有点复杂,这样看来,大小姐也并非是一个完全冷血无情的人,甚至确实有点善良。毕竟,萍水相逢,能将村民带出鬼城就已经仁至义尽。
女人果然是善变的。
他决定将那个薛定谔的圆筒重新命名为凌凤箫的圆筒,这样一来,既保持了圆筒的『性』质,又摆脱了现代物理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