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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娇华 > 第954章 万戎马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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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那不是……”戴豫看向沈冽,“少爷,季公子上次的信,他说和阿梨在寿石遇到,阿梨会不会还在盘州?”

“她不会在盘州停留太久,”说着,沈冽看他一眼,声音忽变低,“上次的信,已过去很久了。”

光是粗略去算,他往珏州和苍晋去,耽搁了十几日,回来后再寄书信,路途本遥远,再又往上加个十几日,如此,便是一个多月……

而且,信不是直接送去她手里,还得周转。

沈冽越想越觉得……

他的目光不知不觉看向余昂的肩膀。

戴豫也看去。

余昂眨巴眼睛,往自己肩膀两侧瞅了瞅,头上冒出冷汗:“……少爷,你该不会是想让我变成鸟人吧。”

沈冽黑眸轻敛,回过神来,仍是平淡口吻:“我们得训一批送信的鸟。”

“那还得自创密信,”戴豫说道,“鸟容易被射下来。”

“高空的鸟,射程达不到,不过密信也无不可,万戎,西羌,西义徜,这些语种都可以参考。”沈冽道。

“参考,他们?”戴豫有一种,一张信纸上鸡飞狗跳的感觉。

主要是今天这两场打下来,全是叽里咕噜,咕噜叽里。

不过换位思考,也许对方眼睛里面,他们也是如此。

“少爷!”外面忽然传来翟金生的声音,“少爷!!”

他的脚步飞快,还未奔到跟前,便大声叫道:“出事了!”

翟金生鲜少会有这样惊慌一面,戴豫和余昂顿时心下一紧,戴豫不安道:“不知发生了何事。”

沈冽不动如山,沉默看着翟金生奔来。

“少爷!”翟金生浓眉紧皱,指向西北处群山,“七里外一大队马贼杀来,至少一千多人!与我们一个时辰前所灭的西义徜人装束一样,应该是主力,极大可能是来寻仇!”

“七里的话,快马很快就能到这了,”戴豫看向沈冽,“少爷,我立即去安排拒马枪!”

“不急,”沈冽说道,声音平平淡淡,“先让乡亲们将村里所有竹筐都拿出来,再去安排拒马枪。”

“竹筐是?”

“装头颅。”

戴豫和余昂本来心慌,见沈冽镇定沉默的模样,忽觉踏实心安下来。

“是!”戴豫应声。

沈冽又看向翟金生,沉声道:“稍后疏散村中老少,前去东岭,所有不服乡男丁集合北祠。大晏军分三组,我需要五百步兵,其余两组分别由乐危,常成志率领。乐危带三百兵马去南边包抄,剩余所有兵马随常志成沿北乡花坪路抄后,断其尾。”

“是!”

几名郎中和在此照料伤员的士兵们闻声出来,沈冽回过头去,众人面露惶恐,不安地看着他。

“你去安抚他们,”沈冽不擅长此道,边朝外走去,边对余昂道,“就说很快能解决。”

“……是。”

页赫臣的尸体暂时令五人看管,留在关内峡的寻风坡。

待马贼主力大队一到,页赫厉便即刻令万戎马贼带路。

三百多万戎马贼,只活了一人,随着离不服乡越来越近,页赫厉渐渐见到了满地狼藉。

地上的尸体显然不久前还有人在收拾,雪地上留有大量凌乱的,未被风雪掩去的脚印。

越往前,地上凝固的鲜血越多,或流淌成片,或喷激飞溅。大量尸体被霜雪深埋,还有被挖到一半丢弃的。看脚印,应是听闻他们来了,仓促逃去。

页赫厉看向远处尽头连绵的村舍。

这片大地深广辽阔,万家灯火明耀,霜雪静谧安详地覆盖在屋舍斗檐上,无论屋舍大或小,互相依附,鳞次栉比。

“不像是被人打劫过的……”页赫厉身旁手下低声说道。

“莫非是村子里的人杀得?”另外一边的手下问。

“一群土棍土棒的乡民?”

“那会是谁干得?”

“能杀这么多人,对方数量定不少。”

……

周围的人低声议论,页赫厉始终没说话,他的目光沉锐阴冷,望着尽头这片村郭。

忽的,页赫厉一抖缰绳:“走,去村子里问问!”

不管问不问得出来,都要顺手抢了这个村子。

他们本就是马匪,这边的村子,本就是他们的肥羊。

雪地上到处都是尸体,几百具,全是万戎族人。

那名万戎马贼一眼看到自己的首领,惊声叫了下,伸手指去。

页赫厉很难和他沟通,但那具尸体的衣着容貌,可见是首领级别的人物。

死相凄惨,身中数刀,但好歹是具全尸。

页赫厉收回目光,冷冷地看向还在叽里咕噜,一脸哀伤的万戎马贼。

忽的,页赫厉拔出马刀,一刀刺了过去。

万戎马贼压根没有反应的时机,瞬间瞪大眼睛,惊恐地看着他。

页赫厉用力拔出来,新鲜血液喷洒,万戎马贼从马背上摔滚了下来。

“叛逃的懦夫!”页赫厉不齿,“当杀!”

“当杀!”

“杀!”

周围马贼们大声叫道。

页赫厉的马刀举向前面:“大家随我冲!”

所有马贼纷纷抽出马刀。

页赫厉一扯缰绳,双腿就要夹紧马腹之时,却见前方一个身影踩着远处灯火而来。

页赫厉顿时喝止胯下烈马。

天幕庞云混沌,越近傍晚,灰色越黯,来者一人一骑,玄衣锦衫,手执长枪,身形高大秀挺。

其坐骑速度不快不慢,马蹄踏地轻盈却稳健,马鬓飞扬,四肢健硕,形体勃然壮美,一看便是顶尖良驹。

其人的马上身姿亦利落持重,没有百来场战斗经验,绝不会有这般从容放松之态。

页赫厉浓眉紧皱,握紧手中马刀,陡然觉得一阵森凉寒意。

或源自昏暗天光下满地惨死尸首所形成的压抑,或因对方这过分沉冷恒重的气质,伴随他骑马而来,页赫厉心底的那一阵寒意越渐浓烈。

偏偏他一身反骨,越让他不舒服,越让他不爽,那么别人也休想好过。

“杀了他!”页赫厉的马刀一挥,“把他的头砍下来!”

话音方落,一名手下叫道:“头儿,你看!”

页赫厉随着手下所指,朝右侧前方望去。

大量士兵走来,身披盔甲,手持长枪,非整齐划一,踏地有声的军步,甚至走得有点六亲不认,凶悍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