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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汉侯 >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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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的人口以千万为基数,重名算不上稀奇事。如淮阴侯韩信和带着太子投奔匈奴的韩王信。

但是,名叫卫青,生母是平阳侯家僮,生父是县中小吏,这样的身世背景,除了日后的大司马大将军,赵嘉实在想不出第二个。

“且近前来。”

赵嘉翻身下马,朝卫青招手。又取下腰间布袋,倒出几颗饴糖,自己含了一颗,剩下的送到卫青跟前。

大概很少有人对他如此和善,卫青看看饴糖,又看看赵嘉,眉心拧紧,像只警惕的小动物。实在让人难以想象,这就是日后横扫草原、封邑万户的长平侯。

看到赵嘉的举动,卫青蛾不由得轻笑出声。待赵嘉回头,干脆趴在马背上,一边笑一边道:“阿多喜此子?”

“确喜。”赵嘉拉过卫青的小手,没有孩童的柔软,手心手背都十分粗糙。指腹生有茧子,手指和手背还长了冻疮,最严重的地方已经红肿开裂。

“无需怕。”赵嘉干脆蹲下,尽量和卫青的视线平齐,“汝可愿留在此处?若是不愿,我可以遣人往平阳送信。”

他和平阳侯府搭不上线,对魏悦应该不是问题。反正债多了不愁,人情欠就欠了,大不了日后想办法再还。

“郎君留下青,可是要青做田僮?”

“当然不是。”赵嘉笑了,拿起一块饴糖-塞-进卫青嘴里,看着小孩瞪圆眼睛,脸颊鼓起一块。

“你才大多,拿得起耒耜吗?”

小孩眉心皱得更紧。

“你若愿意留下,可以同他在一起,在畜场帮我照看牛羊。”赵嘉示意公孙敖近前,将剩下的饴糖都给了他。

卫青点点头,貌似松了口气。

这样的智商和情商压根不像个五岁孩子。可细想他的身世和生活环境,又觉得理所应当。一个五岁小孩能偷偷溜进商队,藏在大车里,走了一段路才被发现,没有一定的智慧和行动力,未必能够做到。

公孙敖接过饴糖,想吃又舍不得,用力嗅了嗅香甜的味道,就从麻衣下摆撕下一条,小心的包裹起来,揣入怀中。

“谢郎君赏。”

“为何不食?”赵嘉问道。

“母携敖投奔大父,衣食皆仰赖大父,至今未能有回报。这些饴糖,敖想送回大父家中,分给弟妹。”

听完公孙敖的解释,赵嘉正想说话,一个枣红色的马头突然探过来,直接咬去他装饴糖的布袋,在嘴里嚼了起来。

“枣红,这不能吃!”

赵嘉连忙抓住缰绳,用力将布袋从马嘴里扯出来。好好一块细布,已经被咬出数个窟窿。

单手抓着布袋,赵嘉瞅一眼骏马,后者当场打了个响鼻,又低头蹭了蹭他。

赵嘉面无表情。

谁来告诉他,这是马还是二哈?

甭管枣红马是什么性子,被这么一打岔,赵嘉之前想说的话就没能出口。转头再看公孙敖和卫青,发现一大一小手里又多出几块饴糖。

卫青蛾收起布袋,笑着对他道:“阿多喜此子,便留下吧。我家中诸多烦心事,媪也是忙得脱不开身,倒是无人能照顾他。”

赵嘉点点头,打了声呼哨,又朝前方招了招手。很快有两名健妇策马奔来,到了近前,看到站在一起的公孙敖和卫青,视线一齐转向赵嘉。

“他们暂且留在畜场,找两件厚实的皮袄给他们换上,再找两双靴子。”

“诺!”

健妇答应一声,一人一个,将公孙敖和卫青分别抱上马背。

卫青还是个四头身,妇人抱起他时,下意识掂了掂,口中道:“怎的这般轻,怕还及不上一只羊羔。”

公孙嗷好歹是个十二岁的少年,被妇人抱起时,颇为不好意思。

健妇爽朗笑道:“休要扭捏,我子比你大上一轮。老实坐好,莫要乱动。”

待到两骑飞驰而去,赵嘉收起轻松的笑,对卫青蛾道:“阿姊来畜场,不只是为了散心吧?”

“到底瞒不过你。”卫青蛾笑容微苦,跃身上马,“陪我跑一圈,然后告诉你。”

“好。”

马蹄声隆隆,一红一青两匹骏马如利箭疾射而出,眨眼的功夫已到百米外。

赵嘉刻意让了卫青蛾一个马头,少女却大声道:“阿多,尽全力,不用你让我!”

少女的声音在风中撕扯,赵嘉握紧缰绳,双腿一夹马腹,枣红大马撒开四蹄,瞬间超出半个马身。

“痛快!”

绕着草场跑过一圈,两人才渐渐停住。

卫青蛾骑在马上,大口的呼出热气,仰头看向天空,恰好有雄鹰飞过,发出一声嘹亮的鹰鸣。

“阿姊,好点了吗?”过了许久,赵嘉才开口道。

“好多了。”卫青蛾收回视线,笑道,“说起来也是我自寻烦恼。那些烦心事又不是才有,还是我自己想不开。”

“可是卫氏族人又来了?”

卫青蛾之父在县中为吏,几次随边军出塞,斩首不下三级,因战功受赏,积攒下数量不菲的钱绢和田亩,如今都在她的手里。

财帛动人心。

想到几个卫氏族人的嘴脸,赵嘉就不免心生厌烦。听少女提及“烦心事”,自然而然就想到了这些人。

“阿多猜错了,不是族人,而是我母。”卫青蛾讽笑道。

“怎么会?”赵嘉面露诧异。

据他所知,卫青蛾同其母足有两年未见一面,还是后者主动切断联系。

“她的良人与人做赌,败尽家产。如今犯法,欲花钱赎罪,家中没有余钱,就到我这里讨要。更威胁我不答应,就上官寺告我不孝。”

“简直岂有此理!”赵嘉怒道。

“是啊,岂有此理。”卫青蛾的笑容更加讽刺。

如果母女情尚在,她不介意伸出援手。但是,对方多年不登门,如疫病一般的躲着她,如今突然上门,开口就要两千钱!

另有一件事连赵嘉都不知道。

当初卫母改嫁,不只带走了嫁妆,还从卫家带走大量钱绢。如非如此,赵氏畜场初创,卫青蛾就不会仅投万钱。

可惜她当时年纪小,卫母一手把控家中,没有留下证据,最后只能不了了之。也是因为这件事,卫母才一直疏远她,遇到急事才再次上门。

“如其不肯罢休,阿姊打算如何?”

“两千钱的罪名不会危及性命,大多是黥为城旦,遇严者会笞三百。”卫青蛾甩了甩马鞭,冷笑道,“就算她上官寺告我又如何?自其改嫁就与我断绝联系,其良人同我非亲非故,我从未叫过一声继父,家中人皆知。纵我不出钱,也无人可以指摘。即使官寺真的判决,我宁花钱为自己赎罪,也不会给她一枚!”

“如她一直不肯离开,阿姊怎么办?”

到底是卫青蛾生母,真的赖着不走,难不成要挥着木棍打出去?真那样做了,解气归解气,可就真称了对方的意,扣死了不孝的罪名。

不过,如果能把人引到村寨外,他可以代替卫青蛾下手。

自从出了张通这档子事,赵嘉蓦然发现,与人为善并不总是能得到好结果。该心狠时就不能心软。

少女如他亲姐。

做弟弟的护卫姐姐不是理所应当?

“不若我到你家中躲几日?”卫青蛾笑道。

“阿姊,莫要说笑。”

“我如此可怜,阿多却不愿收留?”少女故作哀伤。

“阿姊,这个法子在我九岁时就不管用了。”

“你就不能装一次?”

“不能。”

少女收起哀伤,默默举起鞭子。

咻——啪!

赵嘉策动缰绳,一边飞驰而去一边笑道:“阿姊,要讲道理啊!”

“你这……”少女咬牙,貌似盛怒,眼底却含着笑意。又甩了一下鞭子,紧追在赵嘉身后。

一红一青两匹骏马驰过草原,沿途留下少年爽朗的笑声和少女佯怒的娇斥,伴着呼啸的北风,定格在时光之中。

“阿姊,如你不想再见她,我来动手。”

赵嘉的声音传入少女耳中,后者拉住缰绳,闭上双眼,良久才吐出一个字:“好。”

畜场内建有成排木屋,供熊伯和青壮健妇们居住。

靠北一间木屋内,卫青裹着一件皮袄,怀里抱着一只装有热水的皮囊,和公孙敖围坐在一个冒出热气的陶罐旁。

罐内滚着热汤,汤里是带肉的羊腿骨和斩成巴掌长的肋条,汤面上飘着微黄的油星,香味在空气中弥漫。

咕噜——咕噜噜——

不知是谁先开始,两人的肚子开始嗡鸣,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健妇推开木门,抬进一盆热水,倒入靠在墙边的木桶中。试了试水温,在布裙上擦擦手,朝卫青笑道:“阿青,来,洗干净了好吃羊肉。”

妇人有五个孩子,最小的都已经能骑马牧羊,照顾一个四头身完全不成问题。不等卫青反应过来,就被拉到妇人身前,剥得光溜溜,提起来放到桶里。

坐在热水里,卫青脸被熏红,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自到父家,他从没洗过热水,更不敢用凉水冲洗。若是染上病,阿翁不会理睬,旁人更不会为他找医匠。

妇人拿起布巾,擦拭他的胳膊和后背,看到几条暗色的疤痕,当下皱了皱眉:“造孽!”

卫青低下头,眼圈泛红。

他对生母的印象已经模糊,在父家过得比奴仆还不如。每日吃不饱,还要外出牧羊,如非实在过不下去,他也不会冒险藏进商队的大车。

“哭吧。”看到小孩通红的眼圈,妇人一边用水打湿他的头发,一边说道,“哭出来就好了。”

卫青抬起头,含着泪水看向妇人。

“这里是边郡,匈奴年年都来。我大父死在匈奴手里,阿翁和阿母差点被掠去,良人被砍掉半条胳膊,险些没熬过去。自迁到云中郡,日子才好些。不是仰赖郎君恩义,容我留在畜场,五个孩子怕是都会饿死。”

妇人拧干布巾,擦擦卫青的脸。

“世道就是这样,再难也得活下去。堂堂男儿得有志气,得活出人样,站到欺负你的人跟前,让他们看看,你比他们活得都好!”

卫青咬住嘴唇,用力点头。

妇人说话时,公孙敖也凑了过来,对卫青道:“我没有兄弟,阿青,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兄弟,我会照顾你!”

赵嘉走进来时,卫青已经被包上皮袄,又坐到陶罐前,手里抓着一根羊骨撕咬,凶狠的模样活似一头小狼崽。

公孙敖也被按入木桶搓洗一回,裹着皮袄坐在卫青身边,同样抓着骨头啃得正欢。

听到声响,两人同时停下动作,仰头看向赵嘉,匆忙想要行礼。

“没事,坐着吧。”

赵嘉笑眯眯的蹲下,看着洗干净的四头身,似乎有点明白,为嘛魏三公子总喜欢抱着自己当手炉。

不过,这可是未来的大司马大将军,再萌也得忍住,捏团子什么的,须得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