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好几天日夜不分的赶路,唐欢脚上已经全都是血泡。
这天晚上,在荒郊野外休息,就等着第二天漠城城门开了之后进城。
山寨里的人经过这么一番奔波下来,越累越睡不着。
于是围着火堆取暖,目不转睛的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焰,其实每个人心中都布满了迷茫。
“顾老大,你说万一咱们在漠城还没待多久就又城破了,该怎么办?”
唐欢龇牙,“还能怎么办,继续往下一个城跑呗!”
“可是我们能跑得掉吗?”
这是一个所有人发自内心的疑问。
唐欢知道,这些人心里都在害怕炸药!这不是废话嘛,即便是在高科技极度发达的现代,也没有谁是不畏惧炸药的威力的。更何况这些生活在古代的土着!
那么轻而易举的就摧毁掉一座城,眼睁睁的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被炸得四分五裂。
他们在感到恐惧的同时,心里也有一种浓郁的悲凉,不知道究竟能够逃到哪里去?
“当然能够跑得掉!”唐欢安慰道。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也是个小仙女。
咋之前当男人的时候,她需要为别的女人撑起一片天。现在是个女人,结果还是得为其他糙女人撑起一片天?
不行,太不公平!
于是龇牙咧嘴对这些沉浸在悲凉中的下属说道,“去去去!这不是还没打过来吗?这么一副死了人的丧气样子干啥!都给老子睡觉去,睡饱了明天好进城!”
苏清风虽然出生于商贾之家,但是也是极为重视家中男子的教养。
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诗词歌赋,更是能够随手拈来。
瞧见唐欢表现的如此粗鄙,苏清风简直觉得是可忍,孰不可忍!
眼神中有一闪而过的鄙夷。
但是因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又不能表现出来,于是心里觉得更憋屈了!
这荒郊野外的,哪里是能睡人的地方?
那些浑身皮糙肉厚的女人,随便找了块石头枕上去就能睡,可是苏清风不行啊……
他找了一棵大树靠着。
只觉得自己浑身都不对劲,因为实在是太脏了!而且就这么靠着睡,也睡不着啊!
毕竟之前还是商贾之家的公子的时候,哪怕是睡觉换了张床,都会觉得不习惯!
更何况现在不仅仅是换了张床,而是直接把床换成了地!
所有人都睡着了,唯有苏清风还睁着眼,生无可恋的耷拉着眼皮。
唐欢瞅了一眼,都睡了。
那神情,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苏清风还在心里揣测着,这个女人想要干什么?
然后就发现,唐欢将鞋一脱,然后抱着脚放到自己眼前,开始认认真真挑血泡。
那种认真的神情,就仿佛在做着世上最重要的事情。
苏清风:……
恶心!
龌龊!
猥琐!
整个脚底板上全都是血泡,挑破了之后,唐欢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种痛感,简直酸爽!
抱着脚将所有的血泡都挑完,然后又站起身来,一瘸一拐的朝着树林里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