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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一寸锦绣 > 番外,公主与安平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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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脱离掌控,第一件事,就是出城,出了城门,被抓回去的几率就小了很多。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说的就是她现在的心情吧,天锦笑的灿烂,感觉这外头的空气都是甜的。

一身男装,可以买了套普通衣料的衣服皇上,不能太打眼,站在城外的官道上,看着前方的两个路口,去哪里呢?

舆图上都是大方向,对这小道通外哪里,没那么详尽的描绘,闭上眼,原地转圈,觉得差不多了睁开眼,面对的是哪个方向,就走哪个方向。

选定,毫不犹豫的踏上她的旅途。

父皇、娘亲、轩弟,你们保重,容我游山玩水,额,不对,体察民情回来,再聚,不必担心,天锦一定万分小心,好好丈量一下大锦的大好河山,勿念。

哈哈哈,脚步轻快的在路上一蹦一跳的朝前走,这一路走,走了一段,才觉得,这出城太急,有些失策,忘记,买匹马,这靠着两条腿,能走多远。

抬头看前,回身看后,路漫漫其修远兮,她活该。

就说见识不够,这离开城,的多久才能看的到人烟?还想着,等到除了城买匹马呢,没想到,走了这么久,除了偶尔路过的人,根本没什么人迹。

看天,应该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吧,从出生到现在,她就没走过这么远的路,脚底有些酸疼,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将鞋袜脱掉。

这一看,呼了口气,娘啊,这怎么起水泡了,再走,磨穿了,是不是会很疼?这才一个时辰啊,娘那么聪明,城里找不到,肯定直奔城外了。

不行,她的想个法子。

坐在树下,等着看有没有马车经过,给银子,搭车总可以吧,只要不是回城的方向,去哪里都可以。

想到能买马买吃食的地方,准备充足,再计划计划,去哪里。

等了好一会,好不容易看到一辆拉货的马车,没棚子的,不管了,又比没有强,急忙的到了道中,拦下马车。

“这位小哥,方便顺一程吗?我可以给银子。”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脚,示意不方便。

拉活车的小哥看是个半大的小子,虽然穿着一般,但是细皮嫩肉的,估摸着,是很少出门的,家里应该也是娇养了。

“上来吧,我这但平阳镇。”拉的是些杂货,也不怕压。

“好嘞,谢谢小哥。”

这小子,还挺懂礼貌,“坐稳了,走勒!”说完,一挥马鞭,驱赶马车,常年在道上跑,这种搭车的事,也不少见,小哥也习以为常了。

有时候,能顺带收一个钱,有时候,就是帮个手,出门在外,谁没个难的时候。

小哥边赶车,边哼着不太清楚的小调,马车拉着活,又是匹老马,不快,慢慢悠悠的。

总比走路强多了。坐在货堆里,天锦手枕着头,调换了个姿势,优哉游哉的看着天空,天气真不错,小风也是舒服,平阳镇,她知道的,离帝都并不远。

先到镇上,买了东西,再做打算,出城时,没考虑周全,确实不应该,应该有个目标,做起事来,才能有方向,这书,也不尽是空谈,还是有些依据的。

晃晃悠悠的快睡着了,终于到了平阳镇,一路上,没少更小哥闲聊,临走,天锦要拿银子给小哥。

看他不大,小哥摇手一笑,“算了算了,今天货不多,就顺个路,也没多远,我去送货了。”

这么好?天锦一乐,到不是省钱了,是她也不知道给多少合适,连忙道谢。

刚才在路上,已经问过了,这平阳镇,就一个地方有马卖,想去找个地方住下,再去置办行头。

注意敲定,就开始寻找客站,根本不用找多久,这镇上,就这么点大,客站也就两家,都差不多大,随便进了一家。

“哟,客官,要住店吗?”虽然是小个小哥,这店小二也还是张口问了。

“恩,要一件房,干净些就成,对了,伙计,你这有吃的吗?”有些饿了。

“有,咱们这吃住一条,客官,咱们先去看看房。”这也就十来岁吧,一个人出门在外住客站,可不多见。

房间还算满意,虽然不大,摆设也一般,但是,还算干净,就定下了,教了银子,又要了几碟吃食,让送到房间。

她的用热水泡泡脚,把水泡挑破了,等下去药铺看看,买点药,敷上一个晚上就好了。

能学以致用,是件让人很愉快的事。

“大哥,瞧着没,刚才那小子,身上可是有货。”都说,财不外露,天锦哪里懂得这外头世道,并非都是充满善意的。

刚才在给店家银子的时候,就让大堂上用食的几个给惦记上了,回到房间,就开始琢磨了。

他们本来也不是什么规矩老百姓,是水量山的土匪,出门在外,刚办了事,准备回去的。

见到有货,哪里会放过。

“恩,看看是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不急,等出了小镇在动手。”满脸胡子的被唤做大哥的喝了口酒,安排了下。

“行,大哥,我去看看,如果就一个人,就在这客栈动手,也没关系。”还的等到出了镇子,多麻烦。

“不行,这里离帝都近,这附近还有巡逻守卫,不要惹是生非,不就几个银子,瞧给你猴急的,一个半大的小子,就是有货,也带不了多少,别伤了人。”道上有道上的规矩。

那被说了的属下有些不太高兴,只好点头答应,这大哥也真是的,打家劫舍,他们土匪就是干这个的,非的充什么绿林好汉,谁看的起,还不是一句土匪的叫。

算了,只要能模点是点,不杀就不杀。

天锦压根不知道自己被人惦记上了,吃饱喝足,惬意的躺在床上,休息会,去买药买马,反正,天黑还有一会。

哎,这里的酒不太尽人意,但比没有强多了,宫里美酒倒是多,可是,谁都不让她喝,有机会也只能偷偷喝,真搞不懂,那么些好久,放着不喝,多浪费。

娘老担心她喝醉,她可是遗传了父皇的千杯不醉。

说到酒,不尽想起师兄给他偷偷带的竹叶青,那才是世上最好喝的酒,师兄说,都是他亲自酿的,不急,这回,不用师兄送,她亲自去喝,喝个痛快。

想想,先从哪里走,如果没记错,从这去往目山,只要几天的路程,从目山再转到锦山,也没绕多少路,就想去目山看看吧。

听说,叶子军就是娘从目山带出来的,还有,芽儿姨姨给她说的归来问,她偷偷要了话本看过的,恩,一定要去看看。

去锦山可就有些远了,还是三岁多点的时候,父皇和娘带她去皇城的时候,路过去了一趟,已经没什么太多印象了。

想好了去哪里,天锦翻身起床,去买东西,明天出发。

在外头观察的悄悄跟上,确认是一个人后,就回去报告了。

买了些药材,买了衣衫,又买了些干粮,最后去挑马,战马、骏马她见的多了,说实话,这这马厩里的马,都看不上,但是,现在没得挑剔。

挑了一匹里面最好的马,问了价,又心里估算了下,还学着砍价,路上问过小哥,一般马的价格,绝不能吃亏啊。

“小哥年纪轻轻,到是会过日子,眼睛也毒,这匹马,可是我这最好的,行,就按着你说的价,成交。”

“多谢老板!”

“啊哟,是多谢小哥照顾生意,小哥,你这也不像镇上的,是外头来的吧,家里可放心你一个人出门。”老板收拾着马,按着要求,配上马鞍,又给按上马掌,趁着时间,就闲聊。

天锦也不怕生,觉得,跟他们聊聊,可以知道不少事,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一点不假。

“我是要去江口探亲,我跟着家人出过院门,没事,老板,去江口,是从这边走吧,下一个阵子远吗?”

到了江口,就到了目山,记得没错,应该是大概四五天的路程。

“江口啊,对,是从这边,不过,你要是一个人,多带些干粮,这里过去,下一个镇是干阳,晚上,可千万别赶路,不安全。”荒郊野岭的,有些走兽或者土匪什么的,可就麻烦了。

不过这去的道上,到是很少说有土匪的,离着帝都近,还是安全。

“好了,小哥,都搞好了,一路顺风。”

“这是银子,多谢老板,告辞。”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开始,这老板还以为他是来闹着玩的,直到看到她拿出银子,这才相信她是真要买马。

不过,也能理解,好像,像她这么大,确实很少有单独在外的,不过,她师兄也不大啊,五岁,就是锦山山主,闯荡江湖呢。

还是因人而异吧,不管了,看着东西,都齐全了,放上马背,摸了摸马头,“你的颜色是棕色,小棕也不好听,就叫你疾风吧,这名字,多霸气,往后,咱们两就要结伴同行了。”

马是有灵性的,的打个招呼。

回到客栈,天已经黑了,将东西拿好,马交给店家照顾,自己回屋休息了。

看着她买的东西,那暗中盯梢的心疼坏了,就是大哥,非要拖到这小子出城动手,这银子,怕是又花去不少,就是那一匹马,就不少银子了。

哼,明天连银子带马,一起顺走。

翌日,太阳出头,天锦就起来了,用过早膳,收拾东西,结账走人,骑在马背上,终于有了点点,行走江湖的味道了。

出了小镇,加快速度,哈哈,跟在马场跑动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还是这样的舒坦。

“疾风,到下一个镇子,有些远,咱们的加快动作,天黑前一定要到,那老板说了,晚上不安全,我也不想风餐露宿。”虽然想着不错,可是,一个人,她还是有些小怕的。

早知道,就把简姑姑带上了,就怕她露陷,所以,没敢将她计划在内,继康,对不住啊,我是掐着点打的,应该没有大事,回来请他吃好吃的,给他将外面的事,作为补偿吧。

对不住,对不住,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强行的自我宽慰了一番。

“这小子,还会骑马,大哥,的赶紧追,要不就跑没了。”这到嘴的鸭子,不能飞了。

“追!”看看是那小子的马快,还是他们的马快。

一共六个人,追着天锦的步法就追了出去,这边的官道,没有之前的宽敞了,马蹄声格外的响。

天锦自小习武,早就听到身后的马蹄声了,听上去,应该有几匹马,这么急,赶路的吗?想着还将自己的马驱到靠边些,别挡路。

但是速度依然没有满,这难得有机会这么欢腾,自然要好好享受。

纵马轻歌,年少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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