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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历史军事 > 长安风 > 第十七章 妾名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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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姊,刚才在珠宝店中遇到的李公子是谁?怎么你对他如此恭敬呀。”

在回卢府的马车中,卢婠婠挨着卢秋韵坐在一块儿,想起了姐姐有些奇怪的表现,好奇地问道。

卢秋韵低头看了眼小妹仿佛闪烁着星光的眼睛,笑着问道:“你可知近日长安城中谁的风头最劲?”

近期来朝野内外最大的变动莫过于剑南大捷和李适之拜相了。不过李适之拜相虽然影响同样重大,但对寻常人来说却是遥不可及,远不如李瑁话题来的大。

卢婠婠撇了撇嘴回道:“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说嘛,自然是刚刚在剑南取得大捷的寿王李瑁了。”

“那你可知道寿王封号是从何而来?”卢秋韵接着问道。

这一次卢婠婠咬唇想了想,摇头道:“不知道。”

卢秋韵拉过小妹的手,轻轻拍了拍:“昔年惠妃娘娘在寿王之前育有两子,但因为种种原因俱都夭折,当今陛下担心寿王步了兄长的旧路,因体弱长不大,故而特别赐了这么一个封号。”

“奥,原来如此,这个寿王的封号倒是李寿公子的名字颇为相...”

卢婠婠说到一半,突然止住了嘴,双眼瞪得大大的,仿佛想起了什么叫她极为吃惊的事情。

“李公子气度非凡,不似寻常世家子弟,李公子说他祖居太原,尔后迁来长安,而大唐皇室也是自太原起兵,后来定都长安,莫非阿姊以为那李公子竟是寿王?”卢婠婠娇小的脸蛋上写满了惊讶,呆呆地看着卢秋韵问道。

卢秋韵点了点头,郑重地回道:“那李公子气宇轩昂,谈吐不凡,而且还敢当着崔峤的面直呼崔家老太公崔琳的名讳,显然对崔家并没有什么顾忌,这样的绝不会是一个寻常世家子弟能有的气象。而且他的衣着看似寻常,但他的腰间所配的玉带却是宫中之物,绝非民间所有。结此种种,他必然就是近来名声大噪的寿王李瑁了。”

卢婠婠听阿姐这么一说,脸上顿时羞红了一片:“丢死人了,早知道他是寿王,我刚刚就不该那么说了,他想必在心里笑话我呢。”

女娃娃年纪虽小,但自幼聪慧的她多少也知道了些男女之情,知道李瑁的身份后羞地她直捂着自己的脸蛋,看都不敢看阿姐一眼。

卢秋韵轻轻拿下了卢婠婠的手,捏了捏她粉嫩嫩的脸颊,打笑道:“传闻寿王妃杨氏玉环之美冠绝长安,寿王与她更是伉俪情深,谁会将你一个小女娃的胡言记在心上,又怎么会笑话你呢?”

卢婠婠一听阿姐的话,脸上顿时不开心了:“我长得又不丑,你怎么知道寿王不喜欢我,咱们范阳卢氏的门第也不比谁低了。”

卢婠婠长得白嫩,一副粉雕玉琢的样子,再加上她极为精致的五官,从小就被族中长辈赞为美人,是个十足的美人坯子。待她张开了,倒真不见得比杨玉环差了去。

卢秋韵看着小妹不服气的样子,不禁笑道:“你呀,若是早生个二十年,未尝没有可能,可现在寿王已经成婚数年,你却还是个五岁的女娃,怎会喜欢你。”

卢婠婠昂起她天鹅般白皙的脖颈,一张如花骨朵儿待放般俏丽的脸庞呈现在卢秋韵的面前:“现在杨玉环风华正茂,我自然是比不得,但待到再过十年,杨玉环姿容衰退,而我却是最好的年纪,我不信自己比不过她。”

卢秋韵看着小妹倔强的样子,也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小妹的要强性子她比谁都了解,于是也就不再争论了,只是随口敷衍道:“寿王可是陛下颇为中意的储君人选,你将来若是真能嫁给他,那你可就帮了阿爹的大忙了。”

“哼,婠婠一定会的。”卢婠婠得意地哼了一声,露出一丝笑意。

卢秋韵看着卢婠婠的表情,只是淡淡一笑便也不再较真,毕竟卢婠婠年幼,一个女娃子的话谁会真的放在心上,兴许过不了几日就连她自己都会忘了呢。

——————

东市,珠宝店。

崔峤负气走后,没了和李瑁争抢彩蝶步摇的人,这彩蝶步摇自然就成了李瑁的囊中之物。

李瑁朝掌柜借来纸笔,在白纸上写下了寥寥数笔,并署上了自己的姓名。

“出门走的匆忙,故而身上未带银钱,明日你拿着步摇和这张条子去入苑坊我的府上拿钱,我会提前与人交代好。”李瑁将条子写好,交到了掌柜的手中。

此前,掌柜虽未能猜出李瑁地真实身份,但从卢秋韵的表现中也能看出李瑁绝非寻常官家子弟,但当他从李瑁手中接过这张条子的时候,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自己还是低估了他的身份。

“现钱两万贯整,见字即兑——李瑁。”

李瑁是谁,相信整个长安街道上没有几个人是不知道的,更何况是东市这种迎来送往的地方。

寿王,益州大都督,剑南节度使,左武卫大将军,一连串儿寻常人一辈子都挣不到一个的头衔尽数挂在他的身上,早已不是简单的皇子二字可以描述。

掌柜能将生意做到这般程度,该有的眼色和魄力还是不缺的。

掌柜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只是短暂的思量,他的心里便有了权衡。

“公子的人品小人是信得过的,公子来小人店中已是小人的福气,哪还需要什么条子,公子尽管先行拿去便是。”掌柜恭敬地将木盒捧在手中,递到了李瑁的手边。

“多谢,东西我先收下了,条子你还是拿着。”李瑁见掌柜这般识趣,倒也不和他推让,直接就接了过来。

李瑁从木盒中拿出彩蝶步摇,亲自戴在了公孙大娘的发髻上,公孙大娘风姿独具,容貌艳丽,和这七彩蝴蝶步摇着实相得益彰,李瑁看着眼前的盛景,眼眸中露出一丝惊叹。

“曾有诗云:‘朝醉暮吟看不足,羡他蝴蝶宿深枝。’公孙大家之美,如痴如醉,就连我也看地流连忘返,恨不得化蝶常伴了。”

李瑁的话赞赏居多,并无冒犯之意,但偏偏一字一句间流露出浓浓的爱慕之意,叫常年在江湖漂泊,少经情事的公孙大娘心头跳的如小兔一般。

“什么曾有诗云,奴家怎么没听过这句诗,分明就是你自己现编的坏诗。”公孙大娘如小娘子般羞地低下了头,在口中嘟囔着。

被做了文抄公的李瑁倒也无处辩驳,只是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问道:“大家这个称呼虽敬,却显地太过生疏,你我也算相识已久了,不知可否告知芳名?”

公孙大娘被李瑁这么一问,微微一愣。

如今大唐风气开放,不比以往那般保守,对于女子的姓名也不必像过去那般藏的严实了。不过李瑁在这种情境下询问,多少显得有些唐突。

公孙大娘在心中左右纠结了许久,低头看了会儿腰间李瑁赠送的含光剑,这才开了口,如实回道:“妾名含光。”

“含光,公孙含光。”李瑁在心中细细回味了两声,这才明白了过来,难怪她见了含光剑竟这般激动,原来这含光剑竟是与她同名。

“含光剑乃天下名器,含光你亦是剑舞名家,能将他交于你手,我倒也是所托得人了。”李瑁低头看着公孙含光,轻声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