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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玄幻魔法 > 灭世魔帝 > 五七三:部落扩张!虐杀阿狸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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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三:部落扩张!虐杀阿狸之女!

有些东西,虽然没有长翅膀,但却飞得比狮鹫还要快,那就是消息!

这片近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几乎每一个部落,每一个流亡者,都在关注这场大战。

甚至有胆大者,就躲在战场的不远之处。躲在附近的山上,观看整场战斗。

冈陀就是其中之一!

他今年已经近六十岁了,来自于北部蛮荒的某个近人族部落,同样部落是被魔陀帝国灭了,从海面上逃到了南部蛮荒,后来听说东南罗刹族领地比较包容,于是有带着族人长途跋涉,来到了此处。

他带领族人流亡已经超过三年了。

这三年,他亲眼目睹妻子死去,儿子死去,孙子死去,他身边的队伍从几百人变成几十人,然后又变成上百人,如今仅仅剩下五十几人。

这三年的流亡,他真的尝尽世间的一切痛苦,饥饿是最轻的一种。

整个南部蛮荒的土地都是有主的,任何的猎杀都会带来杀身之祸,都可能被附近部落的巡逻骑士碰到。

一旦碰到,那就意味着起码要死一大堆人。

所以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往深山走。然而身上的野兽无比的危险,死亡更是家常便饭。

没有房子住,没有床睡,没有东西吃,死亡常伴身边。

想要去投靠某一个部落,结果整个南部蛮荒都无比的排外。整个东南领域,对一切非罗刹族都充满了排斥,如果是原住蛮族还有可能被收为奴仆。而近人族,基本上就死路一条。

冈陀想要带着队伍去奇美拉部落参加天眼审判,然而比例实在太低了,意味着队伍中九成的人都要死去。

多少次走投无路,多少次身心俱疲。

冈陀无数次告诉自己,只要队伍有一个部落栖身,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任何代价!

这三年,他仿佛身处地狱之中,如果不是肩负着责任,他真的想一剑结束自己的性命,免得承受这无边无尽的痛苦。

他和经历和索魔相似,虽然年纪比索魔大,但是队伍规模和武功上,算是小一号的索魔。

兰陵率领外族军造反杀出奇美拉部落,进入鬼域世界建立自己部落的事情传出之后。

冈陀无比的激动,立刻抛下了所有,带领队伍长途跋涉数百里来到鬼域世界不远处的高山密林里面。

不过,等着他到达鬼域世界之外的时候,康斯坦丁的三万联军已经将兰陵的炎魔部落彻底封锁围困。

如果冈陀只有一个人的话,他一定会毫不犹豫进入鬼域世界和炎魔部落并肩作战。

因为他真的受够了,这三年来他的队伍不知道多少次被罗刹族追杀过,死伤无数,有着血海深仇。

兰陵造反自立,建立自己的部落。做到了冈陀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就单单这一点,兰陵就已经足够让冈陀膜拜。

但是他身边还有五十几个人,于是冈陀的队伍就带着绝望而又不甘的心理,不愿意离开,躲在不远处的高山密林中关注整个战场。

没错,是绝望而又不甘。

绝望,是因为他们觉得兰陵必输无疑,必死无疑,炎魔部落必灭无疑,当然他们还不知道这个部落的名字。

不甘,是他们真的不愿意放弃希望。兰陵造反自立,创建部落,对于流亡者来说,真的就仿佛一个灯塔,是唯一能够接纳他们的部落。

开战的时候,几十个人的队伍,没有人去狩猎采集,都饿着肚子,观看整个战场。

尽管隔着很远,什么都看不到。

然而,冈陀却能看到,毕竟他的修为很高,顶级的大魔武士,拥有不弱的精神力。

整个战场,先是看得他心惊胆战。

一开始三千五百人攻打炎魔部落的时候,他的心就提了起来。

然后看来兰陵暴雨一般的连珠箭,百发百中,他内心的震撼无以言表。

然而,这仅仅只是开始。

接下来,兰陵单人单骑冲向康斯坦的千军万马,仅仅一人,秒杀敌人的二十名狮鹫武士,最后在康斯坦丁的头顶撒尿。

这一切的一切,看得冈陀热血沸腾。

当时,年轻的时候,他就是一个极度正义,刚直的人,宁折不弯,浑身的血都是热的。年纪大了之后,他依旧刚直,但是血已经冷了。

然而见到战场上的兰陵,他感觉到自己浑身的血再一次沸腾起来。

如果不是身边有几十名人尤其是他的孙子需要他的保护,他真的就冲出去了,或促是冲向康斯坦丁的大军,或许是冲向炎魔部落和他们并肩作战。

而且,他们终于听到了兰陵部落的名字。

炎魔部落……

听到这个名字,就什么都不用问,什么都不用说了。

所有人内心都会开始颤抖,身体感觉到温暖。

之前在北部蛮荒的时候还不觉得,炎魔帝国仅仅只是一个传说。然而当他们失去家园,失去领地的时候,炎魔帝国就被无数次说起。

那是近人族最美好的年代,炎魔大帝几乎统一了整个北部蛮荒,建立了强大无比的近人族帝国。

炎魔帝国,是所有近人族的祖国。

当最后的决战发生,康斯坦丁的两万五千大军冲向炎魔部落的时候,冈陀和其他人一样,都觉得没有希望了。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

真的是毛骨悚然,让人从灵魂到身体的颤栗。

两万五千敌军,竟然自己走向死亡陷阱,活生生把自己淹死。

这……这真是神迹,鬼神莫测的神迹。

原本,冈陀对兰陵充满了狂热,而此时增添了许多敬畏。

康斯坦丁大败而归之后,冈陀再也忍不住了,率领着五十几人的队伍,狂奔下山,冲出了密林,冲向了炎魔部落。

……

兰陵骑着金毛狮鹫,飞到了空中!

然后,他清楚地看到,在鬼域世界,一个又一个人影从附近高山密林里面钻了出来。

有的十几人一伙,有的几十人一伙,最多的一百多人一伙。

清一色都是流亡者,其中八九成,都是近人族!

这些人原本是狂奔冲向炎魔部落,此时见到兰陵飞在空中,所有人本能地停了下来,仰头望向空中的兰陵。

兰陵在空中不断地盘旋。

望着一群又一群的流亡者。

他知道,大战结束后就会有人来投靠,但没有想到这么快。

他知道有许多近人族的流亡者就在附近,关注整个战场,但没有想到这么多。

“炎魔部落,是所有近人族的祖国,是所有流亡者的家,欢迎你们!”

兰陵大声道:“欢迎你们!”

镜子魔王将兰陵的声音放大无数倍,使得他的声音响彻方圆百里。

顿时,所有的流亡者激动得热泪盈眶,互相拥抱,拼命挥舞双臂。

终于不用流亡了,终于不用朝不保夕了,终于不用饿肚子了,终于不用被猎杀了。

终于有家了!

“兰陵酋长,万岁,万岁,万岁!”

地面上的流亡者不断下跪。

“走,进入部落,回家!洗澡,吃饭!”

然后,无数的流亡者涌向炎魔部落!

……

整个炎魔部落,人声鼎沸!

索魔指挥者男人,狄娜指挥者女人。

这些流亡者,进入炎魔部落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

当然,没有热水,只有冷水。

男女分开,直接跳进水池里面洗。用兽皮搓得干干净净,几乎要蜕皮为止。

洗完后,换上干净的衣衫。当然,这些衣衫依旧是粗麻布,或者是兽皮。

许多人第一次看到了对方的皮肤颜色,因为之前永远都是泥土蒙面。

洗澡,洗头,梳头,这些流亡者都知道。

但是刷牙……

没错,兰陵花了足足几天的时间,才把集体刷牙这个政策推广了下去。

这不是他穷讲究,也不是说刷牙能够给身体带来什么好处,而是一种精神面貌。

兰陵要在无形中灌输一种炎魔部落高人一等的精神面貌。

要让所有人知道,炎魔部落比周围所有部落都要文明,都要先进的感觉。

牙刷很容易造,这里兽毛多的是,硬的软的都有。

没有牙膏,就直接用盐。

用盐刷牙,毫无疑问是无比奢侈的。因为在南部蛮荒,盐比金币还要硬通货,一斤盐换几十斤肉都不止。

只不过,对于兰陵来说,盐是最不值钱的。

他仅仅派出上百个老弱煮盐,虽然生产力底下,但煮出来的盐已经足够整个炎魔部落拿盐当饭吃了。

煮盐这种活对于人类来说极度幸苦,但对于蛮族人来说,再轻松不过了。

久而久之,炎魔部落的人就有了自豪感和优越感。

我们炎魔部落的人,用比肉还要贵的盐刷牙啊。

而这些流亡者,毫无疑问几乎没有见过盐的,见到毛牙刷上的盐,立刻就要吞吃掉。

“啪啪啪……”后面监督的炎魔部落士兵毫不客气地把木棍抽下来。

“盐用来刷牙,不许吃,谁吃了给我记下来!”百夫长雷铜毫不客气记下了所有把牙刷上盐舔吃的人,给他们的牙刷上补充了盐之后。

所有流亡者开始学习刷牙。

而舔吃盐的人就要倒大霉了,因为一会儿每个人要干吃掉半碗盐。

你不是喜欢吃盐吗?让你吃个够。

……

洗干净,换上衣服后,所有流亡者和炎魔部落的人,集体吃饭!

吃的食物有两种,粟米饭,鱼肉!

粟米饭哪里来的,从康斯坦丁的军营得来了。

战败之后,康斯坦丁和阿方索幸存的三千人在兰陵空中的连珠箭下狼狈逃走,还有一部分粮草来不及带走,足足二十几万斤。

这些流亡者者一边吃一边哭,太美味了!

有多久没有吃过饭了?三年?五年?

有多久没有吃过香喷喷的肉汤了,而且还带盐的?三年?五年?

冈陀大口地吞吃,然后看着自己队伍的人,每一个人都洗得干干净净,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换上了干净的衣衫,每一个人都埋在木碗里面狼吞虎咽。

他再一次感觉到眼睛一热,身体一阵阵酥麻的感觉。

对比之前流亡的日子,这……应该就是天堂了吧!

这种幸福温暖的感觉,甚至有点不真实。

这里有高大的城墙,有宽敞的房屋,温暖的食物,珍贵的盐竟然用来刷牙。

然后,冈陀再看其他人。

酋长兰陵,索魔,酋长夫人,吃的都是一模一样的东西。

唯一不一样的,就是酋长四岁的女儿,坐在兰陵酋长怀里,吃着白米饭,吃着鹿排,还一边喂着一只小狮鹫。

刚刚进来的流亡者,不仅仅和炎魔部落的士兵吃得一样,还和酋长吃得一样,唯一有特殊待遇的,竟然只有一个四岁的小女孩。

顿时,冈陀身体再一次感觉到发热。

见到冈陀目光望来,小丫丫粉妆玉琢的小脸朝他做了一个鬼脸。

看着她可爱的小脸蛋,冈陀想起了自己小孙女,顿时感觉心都要融化了。

“从今往后,这里就是我的家,我要用生命守护这里!”

就在此时,旁边的孙子冈石发出一声痛呼,道:“爷爷,我卡遇刺了!”

他的孙子,今年十九岁,是冈陀最大的寄托,是一个憨人。

“没出息!”年冈陀朝他后脑勺拍了一巴掌,轻而易举将他嘴里的鱼刺震了出来。

顿时,旁边众人哈哈大笑。

大战结束后的第一天!

就有一千五百多人,投靠炎魔部落!

仅仅第一天,炎魔部落的人数就翻倍了!

……

康斯坦丁率领残军败将返回了奇美拉部落,带来了巨大的噩耗!

败了!

竟然败了!

三万人打一千人,竟然败了!

奇美拉的部众顿时陷入了极度震撼之中。

兰陵是神仙吗?是鬼吗?

竟然能够击败三十倍的敌人?

他们的酋长康斯坦丁是猪吗?三十倍的兵力竟然都会败?

所有人望向康斯坦丁的目光也变得无比的古怪。

蛮荒世界就是这样,强者为尊,弱者永远得不到尊重。

回到华贵的房间里面,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在二夫人丝丝的抚慰下,康斯坦丁才睁开了眼睛。

他早就醒了,但不愿意睁开眼睛,他无法去面对无数鄙夷的目光。

此时,一个脚步声传来。

是勾夫和阿狸的女儿勾灵,这个女孩贪慕虚荣,把自己的亲生母亲出卖给了勾骊。

“姑父……,您不要难过,妮妮安姐姐是小蛮王的老婆,您直接让小蛮王发兵几十万,轻而易举就灭了兰陵这个贱狗了。”勾灵目光闪烁道:“那……那妮妮姐姐的房间,她的衣服还归我吗?”

康斯坦丁目光死死盯着勾灵。

他从床上起来,缓缓地朝她走了过去。

“姑父,你,您干嘛?”勾灵颤声道。

康斯坦丁目光贪婪望着勾灵娇嫩的身体,内心无比的扭曲,狂暴,他要发泄。

但是……

他的身后站着二夫人丝丝,他可以不理会任何人的想法,却不能不在乎心爱女人的想法。

所以,他压制了内心邪恶的欲望。

“你这就去陪你的死鬼父亲吧!”康斯坦丁冷冷道,然后两只大手猛地掐住勾灵的脖子,缓缓地收紧。

“呃……”勾灵眼睛爆睁,吐出舌头,发出痛苦的声音。

康斯坦丁掐着她的脖子,将她的躯体提了起来,缓缓用力。

“呃……”勾灵喉咙底下的声音越来越痛苦,拼命地脚踢挣扎。

她狡诈贪婪的眼球,此时已经爆满了血丝。

“咔嚓!”康斯坦丁猛地一阵用力,直接将勾灵脖子捏断。

这个贪婪狡诈,又愚蠢不堪的女孩悲惨死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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