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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玄幻魔法 > 灭世魔帝 > 五五零:我的部落!兰陵大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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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零:我的部落!兰陵大婚!

“万岁……万岁……”

“炎魔部落万岁!”

“兰陵酋长万岁!”

炎魔部落就这样成立了!

没有一间房子,没有一寸城墙,甚至连一张椅子都没有,就只有一片空地。

但兰陵还是心潮澎湃。

因为这是真正完全属于他的基业,来到蛮荒世界三个月后,他就拥有了自己的部落,拥有了自己的基业。

“三个月,我们有三个月的时间,我们只有三个月的时间。”

“在这三个月内,没有任何人能够攻打我们?因为我们有能量罩保护,任何敌人进入能量罩后,只会瞬间迷失。”

让多铎和多柠无比艳羡的,便是这鬼域世界能量罩。

太逆天了,在这个能量保护罩内,完全是绝对安全的。

“但是三个月后,这个能量保护罩就会消失!”

这话一出,所有人露出惊色。

现在这个能量保护罩,完全超过了最坚固的城墙,给所有人都带来了安全感。

然而兰陵竟然说,三个月后,这个能量罩会消失。

“因为镜子魔王的能量是有限的,它只能维持三个月的时间。”兰陵道:“也就是说,三个月后,我们至少面临着奇美拉部落和安卡拉部落两万多大军的围剿!”

此时外族军有一千三百多人,但是真正的战兵,只有不到九百人,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

一千人,要对战即将到来的两万敌人。

“我们的炎魔部落,如同一个初生的婴儿,但是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成长,仅仅三个月后,就要面临两个强大敌人的剿杀。”

“三个月后的大战,将决定我们部落的生死,将是我们的一场大劫。渡过这场大劫,我们就真正涅槃强大起来。而渡不过这场大劫,我们的炎魔部落就死于襁褓之中。”

兰陵的声音充满了悲壮。

下面外族军的兄弟顿时响起了之前说的那句话,只要拥有自己的部落,拥有自由和尊严,那个只有几个月也不亏。

“三个月后的大战,我们不会有任何援军,能够依靠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练兵,变强,就是拼命地建设,构建防御工事。”

“从现在开始,我们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要为一个目的服务,那就是三个月后的大战!”

“我们有一天的时间庆祝,但是从明天开始,我们就要开始拼命地训练,拼命地工作,拼命地建设,为了迎接三个月后的大战。”

此时,下面一个外族军的兄弟道:“酋长,我们还需要组织一支狩猎队,为所有人猎取食物。”

“不用。”兰陵道:“至少这三个月内,我们不需要狩猎队,我们有几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食物,我保证你们每一个人可以吃到撑为止。”

这话一出,所有人顿时露出好奇和疑惑。

这座镜山方圆一百里,环境优美,但是却见不到有什么猎物啊,可以采集的野粟也不多。

但是酋长兰陵说有,那就肯定是有。

兰陵道:“会游泳的兄弟站出来。”

顿时,起码一小半的外族军兄弟站了出来。

兰陵点了三十个人,道:“你们三十个人跟我来,去准备今天晚上的食物。剩下的东西,整理出一个宽阔的场地,弄来足够的柴禾,今天晚上我们举办一个篝火晚会,庆祝炎魔部落的成立!”

……

兰陵带着三十个外族军的兄弟来到那个山洞,来到这个水池前,仅仅只有三四米直径的水池。

“这水池之下,就有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食物。”兰陵道。

三十名外族军兄弟惊诧。

兰陵率先跳了下去,后面的外族军兄弟也依次跳下去。

还不能一起跳下去,因为这个水池的面积实在太小了。

但是陷入十几米后,外族军的兄弟完全惊呆了。

没有想到,水面这么小,下面竟然这么……这么大。

这个暗湖有多大,完全是无边无际了。

说实在话,兰陵都不知道这个暗湖究竟有多大。

兰陵掏出了从鬼集市买来的大夜光石,照亮了水下。

顿时,所有外族军更是惊呆了。

这水里到处都鱼

更是被暗湖里面的鱼给惊呆了。

水里到处都是鱼,可能几千年都没有人来捕捞过,所以这里的鱼轻而易举就是几十斤重。

而且,这些鱼完全不怕人,轻而易举就可以抓住。

甚至被抓住之后,它们还不怎么挣扎。因为从来没有天敌,使得它们连逃跑的本能都弱化了。

天哪?这里面究竟有多少鱼啊?

老实讲,兰陵也不知道这里有多少鱼,但是肯定超过地球上的一些百里的水库。

因为这里的水太深了,而且兰陵现在都不知道这个暗湖究竟有多大。

所以,至少目前而言,这个暗湖的鱼是取之不尽的。,

三十个外族军的兄弟,每个人抱着一条鱼浮出水面,然后将大鱼扔在地面上。

短短十几分钟,就捕获了几千斤的鱼,足够今天吃的了。

“酋长,这湖水怎么那么咸?”忽然,有一个外族军的兄弟道。

兰陵一愕,然后尝了一口。

这水果然是咸的。

顿时,兰陵心中狂喜!

这真的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这代表着这个暗湖很长很长,直接通着大海。

这个暗湖的水源,应该是上游的某条大江大河。而这里的水之所以是咸的,是因为这里水位太低,使得海水倒灌了进来。

这个暗湖通往大海,就意味着这里的鱼真的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

而且,这还意味着一个重要的物资,那就是盐!

在南部蛮荒世界,有两种物资的价值比拼金币,甚至比金币还要坚挺。

第一种就是粮食。

蛮荒世界几乎不耕种,所有的粮食都是靠野外采集的。有野粟子,野麦子,野稻子等等,总之人类国度有的粮食,这里几乎都有,甚至人类国度没有的粮食,这里也有。

只不过,野外的这些粮食产量低得吓人。

所以部落的主要粮食,还是树上的某些大型果实的淀粉类果肉。

还有一种物资,简直比粮食还要珍贵,那就是盐。

在南部蛮荒,吃的都是矿盐和井盐。

上天真的很眷顾蛮荒世界这片土地,拥有很多的矿产,包括盐矿在内。

当然,不管是安卡拉部落,还是奇美拉部落,都没有自己的盐矿。

在这片五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十三个部落,五十万人口,唯一的大盐矿在白银部落。

于是,白银部落就成为这片土地的最强部落,唯一霸主。

这个部落拥有十万人口,四万战兵。

周围十三个部落所有的盐,全部要向白银部落购买。

兰陵在人类国度就是靠卖盐发家的,在人类国度的盐价大概是一个银币四斤,换算成地球的物价,大概是七十人民币一斤。这个价格,和中国古代差不多。

在人类国度的时候,兰陵就高呼这个价值简直是暴利,因为现代地球的盐价只许一块钱一斤而已。

那么在南部蛮荒世界的盐价是多少?比人类国度还要高。

如果用肉来换的话,一百斤肉换一斤盐。如果用金币来买的话,一金币买二十斤盐。

所以白银部落不需要狩猎,不需要采集,仅仅靠着买盐,就能够让整个部落的人吃饱喝足,成为这五万平方公里内的霸主。

上一次去鬼集市,索魔没有忘记买盐,但是把整个鬼集市扫空了,也仅仅只买到了五十斤盐,花掉了十个金币。

没错,在鬼集市的盐价是一个金币五斤。

一个金币二十斤盐,那是白银部落的价钱,而且只有各个部落酋长才有资格用给这个价钱购买。

蛮荒世界没有人煮盐的,因为靠近海边的二三百里土地,是被诅咒的区域,几乎没有生命的存在。

甚至,南部蛮荒世界都不知道煮盐这么一回事。

而现在,这个镜山下的暗湖连通着大海,代表着这里的水,可以用来直接煮盐。

虽然比起晒盐,煮盐费时费力费成本。

但是,对于蛮荒世界的天价来说,哪怕是煮盐也是一本万利的事情。

当然兰陵并不需要金币,因为煮出来的盐本身的价值,或许就超过了金币。

……

夜幕降临!

一千多外族军,已经把草料割好了,把战马都喂饱了。

而且还清理出了一片巨大的场地,隔火带都已经弄好了,甚至还挖好了七口井。

然后,在空旷的场地上,点燃了几十堆的篝火。

今天晚上,他们将用一场篝火晚会来庆祝自己部落的建立。

今天晚上,将是大战来临唯一的狂欢和放松。

每一个人都吃着鲜美的烤鱼肉。

这些鱼有很大一部分是海鱼,所以天然带着咸味,吃在嘴里无比的美味。

这次捕获了五千斤鱼,每个人足足有四五斤,真的吃到撑为止。

所有的外族军载歌载舞,他们终于可以高声地大笑,他们终于可以敞开肚子吃饭。

再也没有人可以欺压他们了,再也没有人可以瞧不起他们了。

尽管没有酒,但是呼吸着这里的空气,感染这里欢乐的气氛,都让人觉得要醉了。

不知道多少人在唱歌,唱着自己都听不懂的歌。

不知道多少人在跳舞,跳着乱七八糟的舞步。

多柠吃着鱼肉,羡慕地望着这一切。

兰陵和外族军,已经建立了自己的部落了,他们野马部落将何去何从?

“父亲,我们以后应该怎么办?”多柠问道。

多铎没有回答。

兰陵已经把帐结清了,一次性给了他们一万三千金币。

这笔钱,足够他们一百人的队伍维持两年了。

但是,鬼集市那边不见得一直都能买到东西的,一旦康斯坦丁和阿方索集体封杀,多铎可能有钱也买不到任何东西了。

而且,接下来的岁月,他们不仅仅面临阿方索的追杀,还有康斯坦丁的追杀。

他手下区区不到百人,能够去哪里?

留在镜山,把剩下所有的兄弟全部召集进来,一起进入镜山,那样至少有三个月的平安。

可是,如果多铎留在镜山,那应该算是借住?还是投靠?

一时间,多铎真的拿不定主意。

就在此时,索魔忽然抱着小丫头站了起来,大声道:“大家静一静!”

顿时,所有人全部安静下来,盯着他们曾经的大首领,心目中的精神领袖。

索魔大笑道:“今天是我最高兴的日子,几乎算是我的重生。我们炎魔部落建立了,我们又有了奋斗的目标。”

“不管是人类国度,还是蛮荒世界,不管是神龙子民,还是魔神子民,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传承。如果没有孩子,如果没有家庭,那我们的奋斗将毫无意义。”

说罢,索魔在小丫头精致的小脸上吻了一口。

“咯咯……”小丫头被他胡须扎得痒痒,顿时咯咯娇笑。

“你们的酋长兰陵答应过我,要给你们每一个人都娶上婆娘,要让你们每一个人都有家庭,都生儿育女。”索魔大声道。

“好……酋长万岁……”顿时,所有弟兄们轰然起哄。

索魔动情道:“对,我们是要找婆娘,我们是要生孩子,我们不能让小丫头连一个同龄的玩伴都没有。所以,这就从你们的酋长开始,找婆娘,生小孩!”

这话一出,全场彻底沸腾。

所有兄弟们都拼命地鼓掌,跺脚。

索魔大笑道:“兰陵,你睡了康斯坦丁的老婆和女儿,这算是你本事。”

所有人又轰然大笑。

“但是,正常的婆娘还是要娶的。”索魔道:“你是酋长,你是我的主君,在大事上我听你的。但是我是你的叔父,所以小事上你要听我。”

兰陵起身,笑道:“小侄听命!”

索魔道:“好!狄娜,你出来!”

狄娜有些羞涩,又有些兴奋地站了出来。

此时的她穿上了一身红色的衣衫,而且此时的她的脸蛋已经很白了,在火光的掩映下,显得尤其的娇艳。

索魔一手牵着狄娜,一手牵着兰陵,问道:“兰陵,我这个女儿美不美?”

“美!”兰陵还没有说话,下面的兄弟们已经大吼了。

索魔又问道:“兰陵,我这个女儿屁股大不大?翘不翘?”

“大,翘!”无数人代替兰陵回答了。

这听上去很粗俗,但蛮荒世界就是这样的,繁衍后代是最重要的。

索魔已经很君子了,其他人的婚礼只有更加粗俗。

索魔道:“我这女儿长得又美,屁股又大又翘,绝对能够生一堆小崽子。兰陵,我这个女儿嫁给你做婆娘,你要不要?”

“要!”兰陵笑道。

下面所有兄弟们跟着大吼。

“好!”索魔大声道:“那我这个女儿就嫁给你了,你们找一个地方欢好去吧,最好明天就生孩子。”

蛮荒世界就是这样的,婚礼之后没有洞房的,结婚后的第一次欢好,一定要在野外进行的。

这代表着,整个天地,都是蛮族人的家。

蛮族人,崇尚自然和自由。

就这样,兰陵和狄娜完成了婚礼。

而作为新娘的狄娜,羞涩而又大胆,主动地牵着兰陵的手,朝着山上走去,去完成二人的洞房之礼。

……

注:第二更四千多字送上,谢谢大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