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新近都在东阁当差,所以叶春秋还是按时去东阁上值,杨廷和虽是屡屡说有事可以不去,可是才刚到东阁上值,不能给上官坏印象。
杨廷和的性子,叶春秋算是摸熟了,是个很和蔼的人,无论你有什么难处或者心思,他竟能大致看出一些端倪,却也不会点破,只是有时不经意的一句话便能打消掉你的顾虑。
虽然叶春秋知道这位闲得蛋疼的东阁大学士肯定不像表面这样简单,可是无论怎么说,和他的相处还算是愉快的。
在东阁上值的日子,除了制诰,接着便是下棋了,二人你来我往,倒有胜场,和杨廷和下棋的时候,叶春秋倒不会借助光脑,毕竟这只是舆论,不是博弈。
朱厚照自那一次气冲冲地走了之后,虽是说还会来,可是这两日却不见踪影,叶春秋也懒得管他,专心在这里躲一时的清闲。
今日刚刚摆开了架势,正待要杀个痛快,东阁公房的门却又推开了,只见朱厚照徐徐踱步进来,这一次他很不客气,直截了当地道:“叶爱卿,让朕再来试一试。”
他这样一说,叶春秋忙是起身,待杨廷和和叶春秋都向朱厚照行了礼,朱厚照这一次显得很谨慎,然后很直接地道:“杨爱卿让朕一子吧。”
杨庭和便含笑道:“陛下,请。”
朱厚照不敢大意,极用心地下棋,可是你来我往,很快败相便出了来,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眼看进入了死地,方才浑浑噩噩地皱了皱,摇头起身,幽幽地道:“哎,朕原来棋艺如此不精。”
他朝叶春秋看了一眼,道:“叶爱卿,待会儿你来暖阁,朕先走了。”
叶春秋便朝他行礼,送他出去。
等回过头,便见杨廷和弯腰在拾起棋盘上的乱子,显得很有耐心。
叶春秋终于忍不住道:“杨公,下官有一事不吐不快。”
杨廷和将棋子统统放进棋盅,方才道:“叶侍学有话就问,老夫看你这几日也憋了很多话,说出来吧,无妨。”
叶春秋便道:“杨公每日下棋,似乎意有所指,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作为下官,问出这句话,确实显得有些不礼貌。
可是叶春秋也不是傻子,总感觉东阁里的事太古怪。
杨廷和将棋盘收回书柜后,方才背着手走到叶春秋面前,道:“你想知道是吗,好吧,那么老夫不妨实言相告,焦芳也爱下棋,前几年,他入阁,陛下几次都在暖阁里与他对弈,现在,你明白了吗?”
似乎,这是一个与今日发生的事完全没有关系的事。
可是叶春秋却是恍然大悟,他一下子全部明白了。
陛下会下棋,而焦芳为了讨皇帝开心,自然免不了与皇帝对弈,焦芳是个很圆滑的人,他怎么敢赢皇帝呢?自然每一次都是恰到好处地落败,而朱厚照龙颜大悦之下,焦芳少不得要伺机吹捧一下,陛下的棋艺出神入化得如何如何。
从一开始,杨廷和就已经打好了算盘,他寻自己来东阁,就是他布置中的一个环节,谁人不知叶侍学和陛下合得来?在东阁里办公的杨廷和比谁都要清楚,他让叶春秋来东阁,是因为他知道陛下一定会寻来这里,而他与叶春秋下棋,陛下来此见了,以陛下争强好胜的性子,势必要‘表现’一番。
而他则用辣手将朱厚照逼得手忙脚乱。这个时候,陛下会怎样想呢?
焦芳不是说,朕的棋艺精湛的吗?焦芳不是说,朕的棋艺放在这大明,也是数一数二的国手吗?焦芳不是说……
原来,焦芳是个骗子。
杨廷和用这个办法,告诉了朱厚照一个血淋淋的真相。
对于一个少年天子来说,他固然有很多他所骄傲的一面,在他的认知里,自己很厉害,而这种厉害,不在于朱厚照的本身,而在于身边人的吹捧。
在这种吹捧之下,他自我感觉良好,可是当真相血淋淋地摆在他的面前呢?
这时候,朱厚照会怨恨谁?怨恨杨廷和吗?杨廷和可是对此‘懵然无知’,那么……显然陛下唯一能怨恨的就是当初说他棋艺高超的焦芳了。
叶春秋甚至能感觉到,朱厚照每次想到下棋,再想到当年焦芳和朱厚照对弈时,那种陛下很高明的吹捧,少年天子的心底深处,一定是恼羞成怒吧!
只怕在朱厚照的看来,这个焦芳,是将他当做傻瓜了。
叶春秋深吸了一口气,看着依旧平静的杨廷和。
杨廷和却是莞尔微笑着,他知道叶春秋读懂了他的意思,于是道:“本来此事理应先行见告,叶侍学,这……也是老夫不得已而为之,陛下太年轻了,焦芳前几日已为陛下所恶,可是焦芳此人八面玲珑,总会想尽办法,以再得陛下的宠信;何况陛下心软,过几日,又不知会是什么想法。老夫听说焦公和叶侍学也是不睦的吧,你看,老夫和叶侍学现在也算是同仇敌忾了,正好,一起给焦芳的棺材上钉下最后一颗钉子了。”
他平静地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叶春秋为之汗颜,他在想,到了而今,焦芳怕是连最后一点机会都已经丧失了,而一旦焦芳垮台,内阁就会出现空缺,那么……
叶春秋抬眼,看着杨廷和,杨廷和捋着他的美髯,叹口气道:“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焦芳祸国殃民,也该走人了,此时叶侍学一定在想,老夫这样做,也是因为有私心的吧,焦芳一走,内阁出缺,东阁大学士就有机会填补空缺了。”
杨廷和苦笑着继续道:“这倒是没错,可是礼让别人,再让一个刘瑾的同党入阁,总没有老夫取而代之的好。”
他对叶春秋没有一丁点的隐瞒,所有的真相都直接地摆在了叶春秋的面前。
意思就是说,焦芳一垮,机会就来了,而他,于许多人来说,都是不二的人选,因为……他和刘瑾一向剑拔弩张。
单凭这个理由,似乎就有足够的说服力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