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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惊悚乐园 > 第505章 咀魔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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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托——托——

那是斧子砍在树上的声音,也就是砍在我“身体”上的声音。

虽然有点慢,但确实是在发挥作用。这……就足够了。

当我还是个人的时候,我绝不会想到,某一天,我会疯狂地渴望着死亡。

可现在,死亡是我唯一想得到的东西……

很久以前,我是个无比眷恋生命的人,因为我曾拥有一切。

我的家庭非常富有,也极有权力。很小的时候我就明白,我不需要劳动、不需要付出,只要开口索取,我的要求便会得到满足。

我的少年时期,是在公立学校度过的,我想,应该是家人有意想让我体验一下平民的生活。

我非常庆幸自己能有这段经历,这让我看清了许多事,甚至可以说……改变了我的人生。

那段日子里,我经常会听到一些同学的父母对子女说这样一句话,“不要输在起跑线上”。

多年后想来……那真是我听过最可悲的话之一。

如果生命真的是一次赛跑,那率先冲过终点的人,无非是死得比较快罢了。

事实是,根本就没有什么起跑线,因为这不是跑步。只有他们在跑步而已,像我这样的人,生来就坐在飞马的背上……不需要跑,也不可能被他们追上。

后来我逐渐明白了,那些人口中的起跑线,其实和我无关;他们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领先于其他的奔跑者。

但是……即使这点,我也不敢苟同。撇开出身不谈,“天赋”也是一种无法强求的因素。智商、外貌、才华,同样是庸才们穷其一生都无法追上的先天优势。

他们唯一的资本,便是勤奋。可他们却认不清这点,他们挥霍着时间和精力,沉浸在自我满足的幻想和毫无意义的廉价享乐上,虚度着青春。

他们,令人同情。却又……不值得同情。

青年时期,我离开了这样的环境,去了我这种身份的人理应去的地方。

我看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虚伪的、残忍的、令人作呕的世界。那里的人有着和我相仿的出身,他们家境优渥、脾气暴躁、唯我独尊。

他们令我想念在公立学校的日子,至少在那里,我还能交到真正的朋友。

岁月流逝,我在家人能提供的最佳坏境里成长着。蓬生麻中,不扶自直……我终是学有所成,踏上仕途,并逐渐适应了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也学会了不择手段、斩草除根……

终于。在四十三岁那年。我成为了王国的宰相。

我是王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宰相,我权倾朝野,党羽成群,富可敌国。风流倜傥。男人们憧憬着我的生活,女人们憧憬着进入我的生活。

我,拥有了一切。

而我接下来会想到的,自然就是……如何尽可能长久地保住这一切。

我暗中控制了王国的科学院和魔法学院,就连皇家术者部队的指挥官也是我的心腹。整个王国的资源都在为我服务,试图为我找出……永生的方法。

但是……十年过去了,我的思维开始迟钝,体力开始下降。纵然我像供奉神庙一样对待自己的身体,“衰老”这个恶魔还是如期而至。而关于永生的研究。仍旧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我开始铤而走险。我拜访了黑魔法行会、魔族、甚至亲赴王国之外的荒蛮之地寻找异界之物。

这些都是绝对的禁忌,但我已顾不了那么多了,反正研究永生之术的行为本身也是明令禁止的。

对衰老和死亡的恐惧,已让我孤注一掷。

在这样的前提下,我找到了他们……

“荒弑兄弟”。只存在于传闻中的、可怕的二人组。据说他们俩是刑族人,也有一说是只有其中一人是刑族……当然,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是炼金术的天才。就连皇家术者部队的总督也告诉我,如果有谁能完成永生之术,那只能是他们兄弟。

我大喜过望,心中奏起希望的凯歌。

如今看来……那其实是绝望的序曲。

我找到了那两兄弟,阿瑟,和安德鲁。

他们从我的私人宝库中拿走了大量珍贵的宝物作为报酬,但我并不感到心疼。只要我获得永恒的生命,累积财富便是易如反掌的事。

五十四岁生日那天,我期待已久的炼成开始了。

那天的一切都很模糊、混沌。我已无法记起当时的细节,回忆中闪过的只有恐怖和痛苦的感觉。

当我恢复意识时,我来到了这里——咀魔岛。

这里并不是我的世界,那两个可恶的骗子把我送到了异界,送到了一个邪神的面前。

刑师,刑族的至高神。

我被当作祭品,传送到了他所在的维度,跪倒在他的脚下……

然后,我得知了一个可笑、可悲、又极度可怕的事实——刑师,也不过就是咀魔岛上的一个囚犯而已。

不过,对这个囚犯来说,制伏我这样的对手,还是易如反掌的。

我的魔法在他眼前就像杂耍一般,顷刻间烟消云散。

我被他“缝”在了一棵巨大的嘲讽之树上。一针一线……用我自己身上的筋来缝的。

他向我施加了诅咒。

我……终于得到了永生。

连自杀都无法做到的、真正的永生。

时光荏苒,不知多少年过去……我和背后的大树融为了一体。

起初,我觉得这棵嘲讽之树的毒舌言论是一种折磨。可后来……我习惯了。

直到某天,它死去了。

嘲讽之树,也是有寿命的,它们也会死。当死期到来,它们便不再说话,化为纯粹的朽木。

那天,我哭了,可流不出眼泪。

从那天起,陪伴我的只有无尽的孤独。就连一句唾骂,都成了奢侈品。

我想起了小时候,曾听一名落魄的游吟诗人在街上唱起这样的歌谣:“酒色财气,皆是镜花水月。功名利禄,终成过眼云烟。”

人的一生,已足够长。永远填不满的,只是人的*。

人们忽略了真正重要的东西,却去追逐那些幻影,所以到死时,除了遗憾,什么都没留下。

我为我的贪婪付出了代价,好在……都结束了。

啊……快要断了,再砍几斧就行。

我现在看到的,这些清晰的回忆,就是走马灯吧……

诶?你这就是死神吗?太好了,我已等了你太久……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