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演唱会上传来的歌声,铁旭忍不住赞叹道:“采璃的嗓音更加妩媚,更加成熟了,果然是压力激发人的潜力!这样的声音绝对是在排练的时候听不到的,采璃太有特色了,所谓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我想今晚过后,整个香港恐怕都将会被采璃的声音所笼罩!”
王重听到这里,也不由自主的为好朋友采璃感到高兴,一想到接下来自己也即将要登场,他内心藏着的一团火,也是忍不住熊熊燃烧起来。
他北漂的日子,其实比采璃更长,更艰难。
他深知人情冷暖,他曾想过在小剧场里举办一场属于自己的演唱会,几百名观众足矣。
但他从没有奢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踏上红馆。
从没有期盼过,有一天,自己会面对着台下一万五千名观众!
君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
想到在蓝月亮酒吧第一次遇到老板时的场景,王重内心涌起一阵阵感恩之情。
他悄悄的从口袋里拿出一小瓶二锅头,然后在所有人不注意的目光下,咕嘟咕嘟狠狠的灌了几口。
下一刻,他只觉得内心豪情万丈!
所有的紧张,怯懦,全都消失不见!
此时,场馆内尖叫声达到了顶峰,就像是李青亲临现场一样,采璃的个人风采、魅力,在这首歌当中,几乎折服了所有的青粉。
这是李青特地为采璃的嗓音量身打造的歌曲,采璃也特别喜欢这首歌,每天反复练习,每唱一次,采璃的自信就会增添一分。
因此从一开始,采璃就无比坚信这首歌会有火爆的一天。
如今,看到全场观众因自己而沸腾,采璃内心在兴奋的同时,忽然有些想哭。
蒋小花,你看到了吗?
你曾经最得意的梦想,如今最憎恶的梦想,我实现了,我帮你实现了!
采璃不知道的是,在这一刻,台下最角落位置,一个戴着太阳帽,捧着爆米花桶的胖女孩,看着采璃在台上精彩的表现,正一边流泪,一边疯狂的朝嘴里塞着爆米花……
当一曲完毕,采璃并没有多做停留,向四面台各鞠了一躬后,便站在升降台上开始缓缓下降。
周围的欢呼声、尖叫声、呐喊声此起彼伏,这就是赠给采璃最好的礼物。
“恭喜!”王重看着缓缓下降的采璃,笑着说。
采璃笑了笑,正想说什么,忽然身体一软,瘫倒在了升降台上。
铁旭、薛燕等人见状,连忙上前搀扶,一脸关切的问:“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没什么?就是吓得!“
没错,吓得!
采璃脸上闪过一丝心有余悸的表情,“我自始至终都没敢看台下的观众,一万五千多人,我的天呐,密密麻麻,完全看不清谁是谁……”
所有人闻言,都是一脸哭笑不得。
这时候,采璃看向正在等待上场的王重,笑着说:“加油,王大哥!”
“加油!”所有人都鼓励道。
王重用力的点头。
这时候,方昊天在不远处快步走来,用力的抱了抱王重,正准备嘱托什么,忽然嗅了嗅,皱眉问道:“你小子又喝酒了?”
王重有些不好意思的摸摸头,说:“缓解压力。”
“我靠,你丫真是一酒鬼!”
方昊天锤了王重胸口一下,笑道:“老板说了,等演唱会结束后,带大家一起吃庆功宴,到时候有的你喝,现在,加油吧!”
在踏上升降台的一刹那,王重感觉浑身毛发倒竖,尽管喝了小半瓶二锅头,但握着话筒的手却依然有些颤抖。
特别是亲眼看到四面八方数不清的观众时,王重腿脚发软的同时,也终于体会到采璃刚刚说的那番话的!
密密麻麻的,完全看不清谁是谁!
不过,终究是三十而立的男子汉一枚,王重心里承受状态比采璃要多得多,稍稍一呼吸,便稳定了内心的怯懦之情。
场馆内,人们看着这个出现在舞台上,同样相貌普通,但年纪却明显比采璃要大上许多的男歌手,都是面面相觑。
这又是谁?
以前根本没见过。
王重如今的装扮一身黑色西装,白色衬衫,衬衫领口纽扣解开两颗,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黑社会打手。
当一阵鼓声、吊镲声密集的音乐响起,所有人都从分神状态当中回过神来。
而王重也抬起话筒,开始向全世界用话筒诠释,什么叫做“人不可貌相”!
“沿着江山起起伏伏温柔的曲线
放马爱的中原
爱的北国和江南
面对冰刀雪剑
风雨多情的陪伴
珍惜苍天赐给我的金色的华年——”
台下无数人都惊讶的抬起头来。
王重的声线很浑厚,气息也很沉稳,唱功非常不错,而这首歌的开头初听起来就颇有韵味,再加上歌者气势沉稳,表达了一种爱国爱家之情,这很明显是一首讲述古代将士的歌曲。
“做人一地肝胆
做人何惧艰险
豪情不变,年复一年
做人有苦有甜
善恶分开两边
都为梦中的明天——”
越听,越是让人惊讶。
台下气势隐藏着许许多多的著名音乐人、歌手,之前采璃的表现已经够他们惊讶的了,但此时,王重的演唱,却让他们表情瞬间凝重起来。
王重是标准的中音音色,在演唱的时候,他的气息基本是往后收,就像是被掐着脖子的感觉,这样的结果,就是最大化的加强头腔共鸣,给听者营造了一股震撼感。
再加上王重那稳定的气息,庞大的肺活量,让人情不自禁的就被他的演唱方式所吸引。
这是一种不俗的演唱技巧。
即便有些人理解,但因为音色原因而呈现不出,所以王重此时在唱功方面的表现,着实震撼了不少的音乐人。
“李青从哪里挖来的这两块宝?一个比一个厉害!”
“据说培养了足足一年,这时候放出来,简直就是利器啊!一把戳进歌坛的利器!”
“今晚过后,这两人恐怕要火到没边了,其实我更看好采璃,这是一个颇具特色的歌手,王重虽然唱功不凡,但好像没什么特点……咦?”
这句话刚说话,这名音乐人就瞬间闭上了嘴巴,甚至有些想扇自己的脸。
“看铁蹄铮铮
踏遍万里河山
我站在风口浪尖紧握住日月旋转
血淹没人间,安得太平美满
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场馆中,许多人的耳边,依然回荡着王重那独特的嗓音。
一首《向天再借五百年》,被王重演唱的淋漓极致,副歌部分直接就展现出了他嗓音的亮点。
王重的气息浑厚的可怕,听起来像是在吼。
但仔细看去,王重的演唱又是这么的自然,似乎他的嗓音,天生就有“怒吼”的特点。
这竟然又是一首量身定做的歌曲!楼下赫本说感谢百里毛毛虫,小王手抓饼,郑家二郎的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