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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新一下停住了手上的动作,眼睛一眨不眨的望向祝晓萱,“你见过?”

“什么?”

祝晓萱回望夏新,不解的眨着大眼睛。

夏新说,“就是纹身啊,平时看不出来,只在特定情况下出来的纹身。”

祝晓萱点头,“有啊,上次我跟小婊子去纹身的时候,就有人跟我们介绍了两种啊。”

“比如呢?”

祝晓萱不明白夏新为什么这么紧张,还是坦白的解释道。

“他就给我们介绍了两种,一种叫紫外线纹身,是在美国那边很流行的,在正常的光线下是看不到的,但是在俱乐部,酒吧之类地方的紫外光下就可以显现出来,这样,白天时候,别人也不会因为纹身的关系影响工作,晚上也可以带着纹身出去玩了。”

“然后还有一种叫鸽血纹身,这种就比较特别了,而且不太干净,就别弄了,对身体很不好的。”

“没事,我就听听,鸽血纹身又是怎么样的?很神奇吗?”

“据说是靠鸽子血跟朱砂什么弄的,我也没具体了解,纹身师也说,不建议弄这个,很危险,会得癌,本身原理好像就是利用什么基因组织细胞什么的,我也没记清,总之这种纹身,只有在喝酒,或者暴怒等情绪之下,才会显现出来,平时的话是没有纹身的。”

“喝酒……”

夏新回想了下,心中豁然开朗。

确实没错,那晚自己生日,莎莎陪着自己说了好多话,还一副很郁闷的样子,喝了很多红酒,那两瓶红酒基本都是她干掉的。

到最后她都喝醉了。

所以才有纹身出来。

难怪平时看不到,只有那一晚自己能看到。

这么一想,夏新顿时觉得自己好冤枉。

那晚,还白白被冷雪瞳锤了两拳,一度被鄙视了好几天,说自己好色无耻想占莎莎便宜。

想想,自己真是比窦娥还冤。

夏新已经迫不及待的回去跟冷雪瞳证明自己清白了。

“谢谢你,晓萱,真是帮大忙了。”

夏新一把握住祝晓萱的小手,搞的祝晓萱一脸的莫名其妙。

“湿乎,你要纹身吗?”

“不是,就随便问问,对了,你跟月舞去纹了什么?”

祝晓萱小脸一红,垂下臻首,露出一副小女儿的羞态,轻声道,“我想了想还是算了,要是将来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纹的东西怎么办。”

“额……”

“湿乎,你喜欢纹身吗?”

“我一般吧……”

……

……

忆莎在沙发上睡到一半的时候,被一阵手机铃声给吵醒了。

冷雪瞳跟夏新都已经出去了。

她迷迷糊糊的拿起手机,“喂”了声,说,“就来就来,正赶去上课的路上呢。”

“什么上课?车找到了。”

从手机里传来一个懒散的声音。

忆莎“腾”的一下坐起,刚刚还一脸迷糊的样子,瞬间就清醒了,利落的问道,“哪里?”

对方报了个地点。

忆莎就匆匆的走到玄关,准备出门了,穿好鞋才发现,自己还穿着睡衣呢,又脱掉鞋子,回卧室换衣服了。

忆莎一路驱车向着对方所说的黄浦江边开去。

穿过了热闹的市区之后,是稍显平静的小路,然后穿过波涛汹涌的江面大桥,忆莎正准备前行的时候,又是一阵手机铃声响。

“不要转弯,继续前行。”

忆莎有些不解。

“你被一只小蚂蚁给跟踪了。”

“……”

忆莎心中一惊,放慢车速的同时,想从后视镜里观察情况。

不过马上就被对方提醒了句,“车速不要慢嘛,这种平坦的路突然放慢车速,警惕性高的人可能就撤退了,继续前进,咱们在前面那个急转弯处逮住这只小蚂蚁就是。”

这也让忆莎没空去看后视镜了,只能看着前面继续开。

心道自己真是大意了。

如果没猜错的话,他也是跟着自己的这辆车在开,所以知道有人在跟踪,也就是说,后边其实有两辆车在跟着自己开,自己居然一点都没发现。

忆莎照着对方说的,一路左转右拐的绕到了江边的道路,沿江行驶。

在开了没一会儿之后,就听到后边传来“砰”的一声巨大的声响。

这让忆莎停住了车,顿了顿,又调转了车头回去了。

没开一会,就看到了两辆黑色轿车在路中间撞在了一起。

看起来是一辆车在往前开的时候,被另一辆车给从中撞的停了下来。

然后,旁边有三个人已经打起来了。

三个人动作都很快,辗转腾挪间,甚至令人有些眼花缭乱。

其中两个黑衣服的人,手上都拿着寒芒毕露的刀子,挥舞间,寒光慑人。

而另外一个穿着短袖,休闲裤,留着一头绿头发的人,则是赤手空拳。

虽然并没用武器,却是很轻松的躲避着两人的进攻,反倒是两个黑衣人已经支撑不住了。

忆莎来的时候,已经是接近尾声了。

就看到绿发男人,左右手各抓住黑衣男人的一只手腕,轻笑道,“hello,你们好”。

然后就听到“咔擦”“咔擦”两声清脆的骨折声,两只刀子同时掉到了地上。

绿发男人很轻松一脚一个,在两人脚下一踹,力道却是相当的刁钻,让两人脚下一软跪倒在了地上。

这才冲忆莎笑了笑,“原来是两只小蚂蚁。”

男人一脚一个,把两人的脑袋给踩到了地上,发出“砰”的声响,光听起来就很疼。

然后很安逸的摸了摸胸口,掏出一包烟,加个打火机,他习惯在事后,来包烟。

虽然,这两个小苍蝇对他而言,连运动都算不上。

说时迟,那时快。

男人叼着烟,“咔擦咔擦”两下,点燃了打火机,一手遮风正准备点烟,就看到两人突然起身,同时从怀中掏出枪,对准了他。

男人是完全没想到,这两只小喽喽居然还配枪的,这在国内,可不是普通人能带的配置,这是要杀人了啊?

而且如果配枪的话,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拿出来,非要来肉搏,这不找死吗?

然后就听到“砰砰”两声枪响,不过并不是两个黑衣男人开的枪。

两个黑衣男人手中的枪掉到了地上,手臂上的鲜血顺着手臂不断的往地上滴落,是他们俩的手臂同时中枪了。

两人没有任何犹豫的一头扎进了旁边的江水里。

男人这才转头望向了几十米开外的忆莎,在忆莎手中,就拿着一个金黄色的,巴掌大的小枪,刚刚就是她开的,

男人拍了拍手,依旧是一副轻描淡写的语气,“了不起的准头,难怪你射击课一直是满分了。”

忆莎冰冷着小脸,没说话。

把小手枪收好,快步走了过来,先是望了下江边,自然是半个影子都没看到。

嘀咕着,“真没用,居然让人给跑了。”

绿发男人大声辩解着,“嘿,这能怪我吗,那点身手,也不可能是组织的敌人啊,谁叫你这么漂亮可口呢,我以为又是你的追求者,想找人把你绑回去享用呢,又不是第一次了,谁知道居然是配枪的。”

“而且,你刚刚也有机会留人不是吗,以你的枪法,留下两人的命不难吧。”

“……”

忆莎没说话,她并不想破坏这平静的生活。

她面无表情的来到了对方的车子里,把里里外外都翻了一遍,但并没找到任何东西,最后也只能无奈放弃了。

“卡车呢?带我过去”

“嘿,你还没嫁给王子呢,你不能命令我,我只是路过这里办点事,帮你可不是我的义务。”

男人发完牢骚,还是开车带忆莎过去了,就在离这不远的地方。

那小卡车同样是停在江边,不过车里的人已经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