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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我的魔法时代 > 第48章 夜色中的玫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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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完我的讲述之后,知道我是来救她的,赢黎显得格外的高兴,白净的脸蛋上挂着若有若无的微笑,弯如月牙的大眼睛眨呀眨的,就如同奔马河水一样清澈透明。她奋力向前游去,白花花的胴*体在波浪中时起时伏,如鲤鱼一样跃出水面,又钻入河水中,泛起朵朵洁白的浪花。

这只不过是一场误会,赢黎和她的好朋友们只不过是来奔马河边游泳散心,那件遗落在学院后门门口的魔法耳钉,只不过是个意外。大概是在登篷车打闹的时候,被篷车门边儿刮到了,赢黎几乎没有任何察觉。至于那枚草丛中的魔法徽章,赢黎也感觉非常奇怪,明明自己的魔法徽章还别在魔法长袍上的啊!那么我手里的这枚魔法徽章又是怎么回事儿?

我们俩决定游上岸去看看,那几个女孩子被我们远远地落在身后,她们向河水中心游过去,在这样的雨天,天空中布满阴云,就像是一副水墨卷画一样,天色在浓墨的渲染下,已经宛如黄昏。

我跟在她身后,双手奋力的划水,又问:“这么晚了,城门都关了,你们怎么回家?”

“大不了就在魔法篷车里住一晚喽,里面的生活用品非常齐全,很方便。我哥哥的,他有些钱。”赢黎说的有些委婉,我知不知道究竟要多有钱的家庭,才会拥有这样的被驯化的魔兽拉车。

之前看到了墨湘小队中的曼萨和她的两位侍女骑着烈焰战马,就让我很吃惊,而现在我居然连这种拉车异兽的名字都叫不出来。没想到这群女孩子会这样的任性,一晚上不回家,而且居然是在史洛伊特省最北的边境线上游泳,要知道河对面就是那些凶残的野蛮人。

见到赢黎已经游远,我奋力的拍打水花,向前追去。

“我喜欢躲在河水里,听雨点敲击水面的声音,就像是鼓声!”她对身边的我如此说。

赢黎在水中游来游去,灵活地就像是一条梭鱼,她将头探出水面,吐出一口浊气,笑嘻嘻地说道:“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非常想游泳,躲进温暖的河水中,就好像钻进妈妈的怀抱里,很温暖,很舒服,会让我忘记所有的烦恼。嘉,你有烦恼吗?”

“恩,有啊!就比如莫拉雅儿助教约我一起参加舞会,虽然我也很想和你一起参加舞会,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绝她,这就是我的烦恼!”我追在她的身后说道。

赢黎眼眉轻轻颤了一下,飞快地白了我一眼,嗔怒道:“油嘴滑舌的家伙!”却丝毫不见她半点生气。

这时候雨晴了,天空中的乌云逐渐散去,西边云层中的太阳只是露出半张脸,就将半边天空都染红了。大雨将沙滩上一切痕迹都掩埋了,只剩下我们两个人踩在沙滩上的脚印,整齐的排成两排。

我们并肩走在又细又软的白色沙滩上,她将湿漉漉的长发甩在脑后,歪着脑袋,一只手轻轻拍着耳廓,单脚一步一步向前跳着。她的身材算不上高挑,腿也不够纤长,十二岁女孩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发育开,但是她胜在皮肤白皙,小腿和手臂都浑圆如玉,想不到容貌平凡的她也别有一番风味。

我找到那件湿漉漉的魔法长袍上沾满了泥沙,像一块破布一样随意的丢在沙滩上,拎起来的时候,不断向下滴着水。我皱了皱眉,看来这件魔法长袍暂时没办法穿了,从衣服兜里翻出那枚法师徽章和魔法耳钉,放在她的手心。

“还真是我的那枚徽章,你在哪捡到的?”

“安提亚山脚前的三岔路口那里,就在路边儿的草丛里。”

“原来在那里,我们原本是想逛一逛自由女神庙的,不过后来看到天要下雨,才决定上河边游泳。”

“你们不担心对面的野蛮人?”

“我是魔法学徒啊,怎么会害怕那些蠢笨的野蛮人,再说,海伦娜的剑术也很厉害啊,即使他们能从河对面过来,我们也能打过他们的!”

将湿漉漉的魔法长袍拧干之后,挂在一根枯树枝上,希望在夜晚来临之前,这件长袍能够干爽一点儿,不然夜晚我只能穿件半干的长袍过夜。我们沿着白色的沙滩一直沿着奔马河向上游走,就算是彼此相视无语,但也感觉到很快乐。

直到最后一丝阳光被黑暗吞没,只有潺潺的水声在我的耳侧想起,还有最后一丝光亮,能够照映出河水的波光粼粼,远处的篷车边上燃起了一堆篝火,几个女孩子有说有笑的围坐在篝火前,一锅浓汤已经冒出白色的水汽,香味飘得很远。

我的那件魔法长袍孤零零的挂在一旁的木架上,看样子已经洗得非常干净,这时候就快要烘干了,这时候我才回想到自己眼下还只是穿着一条丢人现眼的四角短裤,站在夜风里居然丝毫没有感觉到寒冷,而赢黎也是紧紧穿着那件清凉的泳衣。

当我们返回篷车,贝姬儿已经准备好了两碗热汤端给我们,拉格蒂斯也是走上来帮赢黎披上一件长裙,赢黎匆忙的穿上长裙,一面叫苦嘟囔道:“这傍晚真是冷死了,呆在水里还不觉得,走在河岸上,被风一吹真是寒到骨子里去!”

“你刚刚怎么不提?”我们一路走来,也没见赢黎嚷冷。

赢黎看看我,理直气壮地说:“刚刚没感觉呀!”

她走到篝火旁坐下来,低头将热汤放在一边儿,然后说:“我们晚上回埃尔城吧!明天早上还有《魔法符文基础知识》课,我可不想迟到!”

“说要来散心的是你,要走的也是你,知道啦,听你的!”贝姬蹲在赢黎的身前,将一双精致的小皮靴套在她脚上。

我觉得赢黎的这几个闺蜜真的很迁就她,而且好像她们几乎天天都在一起,从未分开过。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几个女孩儿好像也同样来自于帝都,但是我不明白,这几个女孩儿选择早埃尔城战争学院的初级战士学院念书,简直毫无道理可言。帝都有无数好一些的学校,要比战争学院好得多。

战争学院只不过是埃尔城最好的学校,它之所以有名气,是因为这所学校每年都在举行盛大的魔法觉醒仪式,赢黎来这我能够理解,因为当她这样的贵族子弟想成为魔法师的话,在某地的魔法仪式上没有成功觉醒魔法池,她们就会辗转到其他地方,再次参加魔法觉醒仪式,一直到成功觉醒魔法池为止。

赢黎来埃尔城有一个不能拒绝的理由,而留在这里上学,也是这些魔法学院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各地的觉醒者,就一定需要在那里读完初级魔法学院的学业,赢黎有留在这儿的理由,但是她这些闺蜜并没有特殊的理由。尤其是海伦娜,她的剑术可以说是收到过名师指点的,莱恩特是教授西洋细剑的教官,耳习目染之下,我虽然剑术之一方面连学个皮毛都称不上,但是眼界还是有的,海伦娜这位战争学院新生中,被评为新一代校花儿的女孩子,事实上她也是一位很高明的剑士。

在这几次接触之中,我逐渐的发现,这个小团队真正的主导者,其实是赢黎。

她说出来的提议从没有被拒绝过,而且对于雪片一样的情书和纸条,这几个女孩儿全无半点的心思,这也让我有点想不通,那道我们学院里的那些高材生们,真的那么差么?

这辆篷车跑起来非常的平稳,没想到拉格蒂斯还是一位很棒的御者,我并没有学过这个,弗雷德大叔就是一位不错的御者,他甚至可以驾驭雷霆犀,但是我始终没有学过这么手艺,老库鲁认为我不应该学这个,所以当时我就放弃了。

在夜幕之中,巍峨的安提亚山就像是一块黑暗的天幕,我们的马车绕过了那所神庙所处的位置,一直向埃尔城驶去。

经过一段路的时候,从车窗外传来一股浓郁的花香味道,白天来的时候,那位健谈的车夫曾告诉过我,这里就是玫瑰园,整片院子里种植着大量的玫瑰。

赢黎和贝姬这时候正在下魔法飞行棋,我坐在赢黎这边儿观战,海伦娜则坐在贝姬的身边儿,看得出她们飞行棋的水平大概都差不多,凑在一起厮杀得非常激烈,不过贝姬刚刚想出来了一手妙棋,稳占了优势。不料赢黎却在最后关头耍赖,弄乱了棋盘,结束了这场持续很久的战争。

也许是一盘棋让两个人厮杀得头昏脑涨,贝姬儿建议停下来,趁着星夜去玫瑰园里逛一圈儿,我觉得这样半夜三更的进入到那个树影婆娑的花园子里,并不是件明智的事儿。可是耐不住赢黎游兴大发,强拉着我跟着贝姬一块儿去。

拉格蒂斯需要看管篷车,这样的夜里,将这样的篷车独自丢下,并不是明智之举。担心拉格蒂斯在这样的深夜里一个人会害怕,所以海伦娜留下来陪拉格蒂斯。拉格蒂斯将马车停靠在玫瑰园的灌木墙的外,车身紧紧贴在修剪得非常整齐,且有一人多高的灌木墙边儿上。

走出马车才发现,整个玫瑰园的木栅栏上爬满了白色的蔷薇花,这些带刺的蔷薇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将园子与外界完全的隔离开,这么晚了,园子主人一定不会欢迎我们从正门进入玫瑰园,所以我们三人才准备翻墙而入。

对女孩子们来说,这是一件新奇大胆而且充满冒险的行动,我像是一只猴子,站在车辕上伸手勾住车顶棚的防水沿儿,轻轻地收腹,双臂同时用力将身体向上牵引,当到达足够高度之后,翻身就蹲在篷车的钢制骨架上,并俯下身子,拽住赢黎的手,将她拽上篷车顶。

随后贝姬被我拉上来,她倒是没有任何害羞的表情,反而是很大方的看着我抿嘴对我笑着,丝毫没有半分忌讳。我可不敢贸然的闯进这座玫瑰园,因为这座玫瑰园在埃尔城非常的有名气,园子主人据说也是城中的一位贵族。

所有埃尔城的居民们都知道这样的一个故事,原本这个园子的主人是一家卖花为生的农户,他们在这儿开辟了很大一块儿荒地种植玫瑰以及其他种类的花卉,这里距离埃尔城中的墓园并不算远,据说墓园里有一些亡灵系的生物盘踞,每晚它们都会从墓地里跑出来,到处狩猎。那一家五口不听从别人的劝告,执意要看守这座玫瑰园,竟然在某一天夜里,全家都被那些亡灵生物杀掉了。所以玫瑰园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晚上的时候,是禁止游人随意出入的。

至于白天,条件就宽松得多了,凡是来玫瑰园欣赏玫瑰花的人,是允许采摘玫瑰花的,只要不随意丢弃,也不拿出去售卖,那么园子里的玫瑰可以随意采摘。但是到了傍晚之后,玫瑰园是要被封园的。

整个玫瑰园都有一堵非常高的花墙,寻常人很难翻越。

若非有这辆高棚篷车,恐怕我要翻过墙,也要费一些力气。我将狼牙匕首从包里掏出来,连鞘叼在嘴上,我觉得这个园子里透着一股说不出什么味道的诡异气息,所以准备小心谨慎一点,随着我的法术咒语慢慢地读出来,双手之间凝聚了一团红色火焰,然后片刻之后,悄无声息的注入狼牙匕首中,整个匕首附魔“火舌武器”,就像是整个匕首都在燃烧。

“你不是刚刚觉醒魔法池,怎么就会使用魔法技能?”赢黎蹲在一边儿好奇地问。

“这种通用魔法,需要消耗的魔法力并不高,这是我从图书馆学到的,不知道有没有作用,还是未知。”我只能这样解释说。

“通用魔法?”赢黎很有兴趣儿看着那把匕首,显然她对于通用魔法了解并不多。

我将一只绿松石鼓系在腰上,并向石鼓中注入一团精纯的土元素,这时候整个石鼓上蔓延出来的力量,将我全身都包裹在里面,浑身上下的皮肤全都一点点地变成石头。

“石化皮肤”

这个技能我用的次数非常少,这一次我担心玫瑰园里可能会遇见些突发事件,为了以防万一,给自己加了一道保险,才搞得自己浑身上下,看起来像是块石头。

我站在车顶棚上,轻轻地助跑几步,直接跨越了整个爬满蔷薇的栅栏,翻过围墙……(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