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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武侠修真 > 零秒绝杀 > 第一百七十三章 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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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溧中照常上课,在下午四点多快要放学的时候,全校的很多班级突然开始传呼阵阵的欢呼声。

一些不明所以的同学探头探脑的询问,而在得知在苏州的市大赛上,溧中战胜了元培中学晋级下一轮的时候,他们也都开始欢呼了起来。

应该是哪个学校球队的狂热球迷在直播贴里看到了比赛结果,将比赛过程写成战报发到了朋友圈、空间和论坛。

总之,这个消息像病毒一样在全校传播,等到五点钟下课的时候,全校都已经知道了。

而这时,学校的广播站才有些滞后的播报了这一消息,溧城中学在市大赛中取得了历史突破,获得了参加NHBA以来的第一场胜利。

只可惜篮球队的人要晚上才能回来,今天又不上晚自习,不然篮球队肯定要受到全校师生的热烈欢迎了。

林思凡在得知这个消息后,感觉浑身上下都轻快了起来,想着陆源赢球后肯定高兴的上蹿下跳,她的心也跟着欢乐了起来。

下课以后,她收拾收拾书包,哼着小调准备下楼回家。

刚刚她给陆源发了条信息,恭喜他赢下今天的比赛,并问他明天有没有时间。

至于有时间干什么,林思凡还没有想好。

这时,坐在林思凡前面的周君露喊住了她,说道:“思凡,你今天怎么回家?”

林思凡说道:“我当然是骑自行车回家啊。”

自从早上骑车可以偶尔遇到陆源,林思凡进入高中后就一直坚持骑车上下学。

周君露说道:“那正好,我今天也骑车上学的,我们一起回去吧?”

周君露平时都是家里人开车接送,没想到今天她会骑自行车,林思凡好奇地问道:“你今天怎么骑车了?”

周君露收拾好了书包,上前挽住林思凡的手,说道:“这个星期爸爸出差,没有人接送,所以我只好骑车了。”

然后她就拉着林思凡下了楼,一起去往车库。

被周君露拉着手,林思凡觉得有些怪怪的,不过周君露的手又细又软,握着她的手感觉好舒服,就是有些冷冰冰的。

周君露在高一22班,或者说整个高一可谓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一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是真的漂亮,就好像漫画里的人物一样。

二是因为她成绩好,开学以后,连续三次学校考试全部都是年纪第一,只有第二的白叶才能接近她,第三、第四都被拉得远远的。

三则是因为她的个性非常的温柔可亲,不管对谁都耐心、细致,如果有人要问她学习上的问题,她总是解答得面面俱到,有时比老师讲的都要详尽、透彻。

她还是文学社的社员,网络上小有名气的小作家,在杂志上刊登过中篇小说,总之是各方面都无可挑剔的完美女孩。

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非常喜欢她,都想和她做朋友。

上次发生了陆源抄袭葛懿明小说事件后,虽然周君露的也是整件事里的重要嫌疑者,可是从头到尾除了白叶提了一句,没有任何人怀疑过她。

因为没有人觉得,这样的女孩子会做这种事,而且她和陆源无冤无仇,为什么要陷害他呢?

最后这件事都被归罪到了博文轩的头上,他辞去了在校的一切职务,包括文学社的社长。

这样,周君露就成为了新的文学社社长。

林思凡就这样被周君露拉着一路到了车库,周君露今天穿了一件粉色的呢子绒边大衣,下楼梯时衣边飘荡好像冬天最后的蝴蝶。

林思凡在心里妒忌地想,她可真漂亮,身材还这么轻盈,不像我,都不敢快跑。

到了车库时,林思凡却看到了葛懿明,他好像在等周君露。

周君露看到葛懿明,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笔记本,走上前说道:“这里有几篇稿子,你回去整理一下,下次要发在校刊上的。”

葛懿明愣了一下,接过周君露递过来的笔记本,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周君露没有再理会葛懿明,而是推了自行车走到林思凡身旁,说道:“我们走吧。”

林思凡又看了看葛懿明,他以前是陆源的同桌,是他的朋友。

自从上次的事发生后,两人再不是同桌,而陆源也没了他这个朋友。

葛懿明倒是如愿以偿加入了文学社,而他的那篇小说并没有发表,只是在网上有了些书迷,没有了后续更新,也就烟消云散了。

葛懿明把周君露递过来的笔记本放进了书包,自己一个人推着车离开了。

……………………

为了陪周君露一起回家,林思凡今天没有从护城河公园大道走,而是往东再往北,走人更多,离家也更近的那条路走。

两人骑车路上说说笑笑,周君露虽然是个成绩好、人漂亮的标准好学生,不过她到不是那种只会学习的无趣女孩。

她和谁都能聊得来,因为她懂的东西真的很多。

说着说着,他们就聊到了男生。

高中生嘛,男孩在一起聊女孩,女孩在一起聊男孩。

“喂,林思凡,你是不是喜欢19班的陆源啊?“

两人聊开了以后,周君露大胆的问道。

林思凡听了脸一红,自从上次她为陆源出头提供没抄袭的证据后,他和陆源之间的关系就微妙了起来,很多人好像都看出了端倪。

不过陆源忙于训练,最近市大赛又开打,除了早操,两人见面的机会少了很多,独处的机会更少。

而且,那个叫贾雨萌的女孩子,感觉她真厉害呀。

不过陆源说了,她不是他的女朋友!

周君露就这么一问,林思凡肚子里已经百转千回了,最后说了一句:“也没有,就是…和他关系还不错,他人挺好的。”

周君露轻轻一笑,说道:“听说他们篮球队今天赢了比赛,可是学校历史上第一次呢,看样子,喜欢他的女孩子要更多了。”

林思凡一听,觉得也对,这家伙好像总能和漂亮女孩子扯上关系。

“周君露,像你会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啊?”林思凡问道,她很好奇,像周君露这样美丽、优秀的女孩,会喜欢什么样的男孩。

肯定是那种非常帅气、聪明的男孩子吧,就好像篮球队的白叶那样。

他们两个一个年级第一,一个年级第二,再般配不过了。

周君露想了想,说道:“嗯,我会喜欢一个像我爸爸那样的男孩子。”

像他爸爸那样?林思凡记得,周君露的爸爸好像是个高级知识分子,以前做过大学老师,那次家长会她看到过周君露的爸爸,的确是个风度翩翩,看上去很有修养的人。

“你爸爸肯定很了不起的吧。”林思凡想着周君露爸爸的形象,说道。

周君露点了点头,说道:“在我心里,我爸爸是世界上最优秀的……除了袜子有些臭,哈哈。”

周君露的话把林思凡给逗笑了,她说自己的爸爸袜子也臭,他不洗脚妈妈不让他上床睡觉。

两个女孩就开心快活地笑着,骑车到了要分手的地方。

周君露要往东,而林思凡要骑着车继续向北,周君露说道:“那我要走了啊,下个星期我们都一起骑车回家好不好?“

林思凡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好啊,我们一起回家,这样路上也好有个伴。”

林思凡是想,如果和周君露一起走,路上就碰不到陆源了。

不过就一个星期,而且周君露的请求,还真的很难拒绝。

周君露笑着点了点头,便骑车拐进了一个巷子里,一会儿就不见了。

林思凡看了看,这个巷子好像是城中村丁庄啊,她从这里面走,不会怕吗?

不过林思凡没有多想,周君露走这条路,应该回家比较近吧。

这时,她想起自己之前给陆源发了条信息,问他明天有没有空,不知道他回复了没有。

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林思凡就看到陆源回了两个字:没空。

气死了!

林思凡本来还不错的心情一下子糟糕了起来,气鼓鼓的骑着车往北,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