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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回过神,赶紧将自己心情收拾好,笑脸相迎:“没事,没事!”

罢了。先走完这趟西行之途再说吧。车到山前就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多想又有何益?

昨日,长天为她拓出了妖脉。既然她要习巴蛇的修炼之法,就要拓出同等数量的经脉。妖族化出人身之后,经脉自不会与人类相同,巴蛇的人身就比正常人类多出了六条经脉。

好在人体得天眷顾,本身暗合奇门遁甲、五行八卦之数,所以妖怪们喜欢化作人形,以期加快修炼速度。当然这也与妖怪们的个体兴趣有关,像涂尽附身的麒兽就喜欢保持原身。因此宁小闲要以人身来修妖法,理论上是可行的。

但凡逆天改命之法,都是九死一生。在人体内重新拓出经脉的法子也很凶险,只有身具大神通的人才能办到,难度不下于一台操作精微的外科手术。以长天之能,也不过是四分把握罢了。幸好他得了龙龟的龟珠,又有月光杯灵露的补充,神力充裕且稳定,这才一举竞功。

她今日来找谈清荷,其实也是辞行。帝流浆之日将至,届时在安平城内吸取月华太过明显,容易招惹是非上门。

正说话间,外头传来极轻微的脚步声,若非她改换体质后五感较往日更胜一筹,否则根本不会发觉。这当然是一家之主回来了。

她向哨子表明了去意,这男人微微一怔。帝流浆即将爆发的消息,在两个月前就已经传遍了人类世界,上至各州,下至各村。人人都恨不得紧闭大门,静待这妖怪的盛大节日过去,就连多数仙派都召回了年轻弟子,免得与觅好地盘的积年老妖们发生冲突。帝流浆是上苍对妖族的恩赐,也是妖怪们苦等六十年的盛大宴会,谁敢前来破坏,那都是不死不休的仇恨!

怎么反倒在这个时候。宁小闲要离开安平城?下一站。她要去哪里?这世道,凡人命如草菅,她这一走。今后多半再无相见之期。这些念头,在他心中一闪而过。不过他阅历深厚,心中稍有感伤,眼里也不表露出来。只是静静地喝了一杯茶水,转头看了看谈清荷。

这两人同住的时间不长

。默契却是极好。他这一眼望来,谈清荷立即笑着给两人都倒了一杯茶水,转身去了厨房,竟是识趣地给他俩留下谈话的空间。

宁小闲忍不住羡慕道:“谈姐对你。可真是千依百顺。”

听她提起爱侣,哨子眼中闪过一抹柔情,不过下一刻神色凝重起来:“你这一走。多半不会再回来了罢?”

她摇了摇头:“哨子哥,你知道我要一直往西的。原因我也没法跟你说。这安平城,恐怕……恐怕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

他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清荷会想你的。”

这男人真是铁齿得很,明明对她也感不舍,嘴里就是不肯明说,非要栽在他老婆身上。两人有师徒之谊,宁小闲的搏命之术得他真传,在岩城又救过清荷独子的性命,哪怕他心肠再硬,一想到这小姑娘又要独自上路,此后天高水长各在一方,心里也有些郁梗。

宁小闲自怀中掏出三瓶丹药和一小包夜明珠放在桌上,嘻嘻一笑:“你们的喜酒,估计我是吃不着了,这些就权当彩礼先送给你们,愿你们白头偕老,早日生下大胖小子。”她一脚踏入了仙途,对黄白之物的兴趣已经渐渐减弱,但哨子夫妇却是活在人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哪一样不需用钱?

哨子不推辞,也不急着收起来,只是沉吟了好半响,最后才似下定决心,从靴中拔出了匕首。“我也有一物相赠。”

他要将这对儿匕首送给她么?宁小闲正待推辞,却见他反转刀刃,毫不犹豫地在自己大腿外侧割了一刀,顿时血流如注。

这家伙,失心疯了?宁小闲瞪大了眼,而神魔狱内的长天则皱起了眉:“这人倒真是个狠人,不习仙道可惜了。”

确实真狠,若要她这样自残,对不起,妾身真的做不到啊。

哨子这一刀虽然割得惊悚,但显然极有分寸,只入肉三分。随后他就撇了刀子,伸手到创口里去掏摸了一阵。

莫说她看得有几分恶心,就是哨子面上肌肉也忍不住抽搐了几下,看来他的痛觉神经还在正常运作。

幸好他很快就缩回了手,将一个糊满了鲜血的袋子放在桌上。饶是宁小闲目力好,也只能勉强看出这是某种生物的肠衣制成的小袋。

哨子反手在裤腿上擦了两下,将这袋子翻转过来,于是就有两枚小小的石子儿掉了出来。

两枚粗糙的、黑白相间的、外形不规律的小石子,它们的同伴在沙滩上俯拾即是,并且每一枚的个头都和西瓜籽差不多。

宁小闲看了看这两枚石子儿,不发一言,耐心地等着哨子将腿上的伤包扎起来。

这男人沉默但多智,断不会无聊得将无用的东西藏在自己的血肉之中。

果然他伸手捻起一枚石子,放进了宁小闲的掌中:“这是玉种,送给你了。若你能寻得栽种之法,那是最好。”

她还没说话,神魔狱中就传来了两声惊噫。一声出自穷奇,一声出自长天。

“玉种?!”长天的声音中带有少见的惊奇,“这凡人手里居然握有玉种!莫怪他要流亡天涯。”

她不得不开声要求:“解释下?”神魔狱内外这两个男人都说得没头没尾地,这哑谜让她怎猜?

哨子抿了抿唇,低声道:“华姓是我自己所改的姓

。我本姓杨,这玉种是我家的家传之宝。”

“玉种到底是什么东西?”

“玉种即是玉膏的种子。玉膏这种东西,你了解么?”

她正想摇头,却觉得这名字似曾相识,不由得冥思苦想起来。哨子也不相候,径直道:

“相传盘古开天辟地之后,骨胳化为山川,骨髓变成了灵玉。而玉的脂膏又被称为玉中精华,内含丰沛灵气,是上古时期神帝专享的神物,也是传说中的仙药。”

她终于想起来了,言先生借给她的一册《博物志》里有云:“名山大川,孔穴相内,和气所出,则生石脂、玉膏,食之不死。”

结果哨子摇头道:“玉膏只能生长在古时的西山,根本不是凡俗的名山大川能产出的。所谓食之不死的功效太过夸张。这东西充其量就是含有极充沛的灵气,再有一个重要作用,即是洗伐灵根。如果长期食用,能使灵根的品性提升。”

幸好她最近涨了不少见识,已经沉稳得多,否则非要吓一跳不可。这世界的天才,几乎是百分之七十的天赋,加上百分之三十的辛勤才能成就。每个人体内都有灵根,只是属性不同、品质不同,这多半就决定了此人日后修行之路能走多远。像胡火儿那样的雷属性灵根是百万里挑一,而权十方的灵根品质亦是很好,否则不会被朝云宗掌门收作关门弟子。许多修士终身都摸不到金丹期的大门,不是他们不够勤奋,而是秉赋实在太不给力。

若有这玉膏在手,这帮家伙们就有救了。这不仅止是她的想法,估计也是无数仙妖势力的想法吧?温良羽研究出了能祛心魔的灵茶,就成为天下势力追逐的焦点,而这玉膏的价值还在灵茶之上。

她同情地看向了哨子。他不过一介凡人,却握有这样的重宝,难怪只好浪迹天涯。

他轻轻道:“我杨氏的先祖,在上古时期就是驻守玉田、专司种玉的仙人。玉膏是专供中央天帝和其他神灵享用的仙药,其他人只有羡慕的份儿。后来历经两次神魔大战,许多神仙都殒落了,于是有人找上我家先祖,向他要这玉膏。他不肯给,对方势力又大,于是只好逃走。后来在人间娶妻生子,传下了我们杨氏一门。”

他三言两语就交代了跨越两三个大时代的故事。宁小闲苦笑着想,这人果然不适合说故事。

“我家先祖掐断了种种线索逃进人间,从此隐姓埋名,加上这玉种外表粗陋,本身又不会泄漏灵气,所以数千年过去了,一直平安无事。可是数百年前,这消息不知道怎么走漏出去了,有个势力极大的仙派盯上了杨氏,非要将这玉膏掌控在手里不可。”

哨子顿了顿,明显不想细说。不过后面的故事,她可以自行推导了,这杨氏估计凭着家中传下来的秘法四处躲避对方的追捕,虽然玉种一直没有被抢走,但一个家族历经这么久的摧残,破败飘零是可以想象的结局了。到了哨子这一代就只剩他一个独苗苗,三十开外了还是孤家寡人。

“我年少时跟随父亲逃亡,被追来的敌人打中,伤毁了灵根,从此断了寻仙问道的念头。”他说这话时,神色木然,仿佛讲的是别人的故事,“父亲死后,我也遇到过那仙派的人,不过玉种太小,又被我藏在腿中,终于逃过了修士的神念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