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简妮死了。
唐千鹤把简妮烧成了灰,装在檀木盒子里,埋在了门前的银杏树下。其实她觉得简妮大约更愿意被埋在桃树下,或者梨树,杏树,苹果树……但她舍不得让这女孩离自己太远,于是就私心了一次。
“初一十五都会给你上贡的……如果你实在想住在果树下,就给我托个梦吧。”
站在银杏树下,唐千鹤摸着墓碑说。
近晚的风拂过,数不清的银杏叶哗哗地响,像谁的低语,银杏叶如金色的秋雨,纷纷扬扬,很快盖住了小小的坟包。
唐千鹤在银杏树下待了很久,直到北归走过来,揽住她。她没有拒绝,或许是因为秋天的风太冷了,或许是因为耗尽异能的身体虚弱无力,或许是因为他是这世上最后一个,和她共同拥有“简妮”这份记忆的人。
“我想拜托你一件事。”她低声说。
“你说。”
“文蓁的父亲在广州,我不放心他,以前参加他和他新夫人的婚礼,那个女人给我的感觉不太好,我想去看看他……”
“我已经派人照看他了。”他顿了顿,“你可以更依靠我一点。”
她静了静,轻声道谢,然后有些疲倦地合上了双眼。
银杏叶还在响,明明是很柔和的声音,不知为什么,听起来却有些悲伤。
“和我去香港吧。”北归说。
唐千鹤睁开眼,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墓碑,良久,摇摇头。
“我现在还舍不得。”
北归没再说什么,默默将她搂得更紧了些。
其实他们都清楚,唐千鹤不会一直留在这里。
物是人非,触景生情,如果不离开这里,渗血的伤口永远不会愈合。
斯人已逝,生者还要继续走下去。哪怕是为了那些已经沉睡的灵魂。
……
半年后,香港。
2026年,初夏,风光明媚。
演武场里,唐千鹤正在完善她新开发的招式。
一个月前,她偶然发现自己在拨动一只变异山羊身上时间线的时候,数米之外的一株魔蔓也受了影响,这个奇异的现象带给了给她灵感,在仔细研究了二者的关系后,她发现造成这一切的关键不在于变异兽或者魔蔓,而在于时间线的“频率”。
万物都有时间线,而时间线是一种具有特殊频率的波,如果她能把两种物体、两种生物或者物体与非生物之间的时间线频率人为地调到同频,那么她就可以通过操纵一个物体/生物的时间,去间接地控制另一个物体/生物的时间,隔空打牛。
然而,两个不相干的事物,他们的时间线频率几乎没有相似的时候,之前魔蔓和变异山羊“天然地”波长一致,恐怕已是亿万分之一的几率了。
对现在的唐千鹤来说,拨动时间线就像拨动一粒石子儿那么简单,然而“调频”却是她无法承受之重。举例来说,假如她要回溯一只变异兽的时间,回溯一个月,轻而易举;回溯一年,有点吃力;回溯十年……好吧,努努力也不是做不到,难度大概相当于一个萝莉把煤气罐搬上十楼吧……
但如果想把这个变异兽时间线的频率调到和她本人一致呢?
想象一下你要单手举起一辆电动车,用它的脚踏杆在一个西瓜上画一只皮卡丘……怎么样,对它的难度有了比较直观的理解了吧?
“调频”需要的技术含量太大,最心塞的是,她手上没有电动车,顶多有辆小破单车……她初略估算了下,自己现在的异能等级是a级多一点,如果想成功“调频”,她至少要升到aaa,就比升到s级容易那么一点点……
要升级就要吃晶核,到了她现在这个程度,低级晶核来多少都白搭,她估计自己得吃一颗超级大补丸……超高级晶核才行,但超高级晶核这玩意,除了丧尸王就只有s级以上的变异人才有,现在全世界的高阶变异人都没剩几个了,她就是有钱,也买不到传说中“月光石般纯粹动人”的超高级晶核啊。
无奈之下,她只能选择先提升自己画皮卡丘的技术,至于最关键的电动车……边走边看,总有机会入手一辆的。
抹了抹额头的汗,唐千鹤走到墙边的金属桌子旁,拿起水杯,咕咚咕咚灌下去,舒口气,重新走回演武场。
她先用遥控器把空中的人造机器瓢虫全召了回来,然后把它们握在手中,接着撒出去——
数十只机器瓢虫,它们身上的时间线纵横交错,将演武室分割成了数百个不规则的小方块。
这就是唐千鹤要不断磨练自己技艺的原因了。两个物体之间的时间线相距越近,它们之间的时间线越容易“同调”。在能量不足的情况下,将猎物诱入她布下的“时间格子”,不失为一个曲线救国的办法。
唐千鹤站在时间格子中,想象前方有一个下颔尖尖的女人,自己的目标是将她诱进时间格子,然后……
“滴——”
演武场的虚空里突然亮起了一个光屏,接着傅红灵的俏脸出现在屏幕中,对唐千鹤说:“有人找你。”
唐千鹤愣了愣,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问:“是谁?”
“碧琳娜,她还带了一个女的过来。我把她们带到‘回香堂’了。你快点来吧。”
光屏消失,唐千鹤没犹豫,转身走出了演武场。
通往回香堂的小径上,两旁的紫荆花都开了。
四月,世界莺啼柳绿,但人类社会却仍处于寒冬之中。
过去半年,全世界的天人和异能者都在全力研究‘弗兰病’。两个月前,两方阵营先后宣布了‘弗兰病’是一种自发性急症,而非传染性恶疾。这消息好坏参半,好处是你不用担心走在街上被一个擦肩而过的陌生异能者传染,坏处是不论你躲到哪里,就算搬到北冰洋和白熊做邻居,一旦时候到了,你同样逃不过‘弗兰病’的魔爪。
那些科研精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确定了‘弗兰病’并不是传染病,但它的发病原理却仍没人说得清楚,更没有哪个机构宣布他们已经研发出了针对它的特效药。
从前唐千鹤认为,她自己就是最好的特效药,但自从遇到了“弗兰病”,她觉得自己就像被拦在了一堵高耸入云的铜墙前,满心痛恨,却无计可施。
一旦发病,她的时间回溯就无法起作用了,就算把患者的身体一年、两年、甚至更长时间,但‘弗兰病’就像一个附在灵魂上的恶灵,怎么也无法抹除。
或许“弗兰病”真是基于精神之上的疾病……唐千鹤不止一次这么想。她的异能只能改变物理时间,对精神世界,她无能为力。
在唐千鹤往回香堂走去的时候,傅红灵正在池家最隐秘的地下实验室里,注视着北归将一管血液注射进实验体的动脉里。
傅红灵紧紧抿着唇。
那管血,一分钟之前才从北归的身体里抽出来,现在流进了变异人的身体里。
异能者的血能让变异人进阶,s级异能者的血,只要一小管,就能让一个d级的天人升到c级。但哪个s级的异能者会想到用自己的血去喂养变异人?
推空了针剂,北归将试管丢到医疗手推车上,一转身,看到傅红灵正神情复杂地看着自己,他笑起来,扬了扬胳膊:“给你咬一口解解馋?”
“一点都不好笑!”傅红灵咬咬牙,望着他白得能看清微血管的脸,忍不住恳求,“我们换别人好不好?别用你的血……这个月已经抽了400ml了!”
他安抚她:“就算在和平年代,我献血也是400ml起跳啊。”
“少骗人了!你才不会献血!而且谁家献血是每个月都献400ml的?”
“那你现在就看到了。”笑眯眯。
“……”傅红灵气呼呼地扭开头。
北归也不以为意,转身走到仪器前,查看了实验体的各项数据,有些不满:“喝了我这么多血居然还是双a级……s级天人真是难养成。”
就算满心怨怼,听到这句话,傅红灵也忍不住吐槽:“s级天人这么好达成,s级天人早满大街跑了,我也才双a好不好。”
“所以我问你要不要喝点儿……”
“不要!”
北归耸耸肩,给变异人加大了镇定剂的药量,然后转过身,朝实验室门口走去,推开门,发觉傅红灵还在那边一脸怨念,有点好笑,催促:“行了,走吧。”
傅红灵心不甘情不愿地跟过来。
从一开始,她就不赞成北归这种用自己的血去培养晶核的做法,但她的立场太尴尬了,尴尬到没法尽全力阻止他——当初是她一时嘴快,才让唐千鹤知道了龙彩儿是杀害文蓁的凶手,导致原本北归抹杀龙彩儿的计划不得不终止,转为辅助唐千鹤复仇。
“如果龙彩儿死在我手里。”当时他这么说,“她会遗恨一辈子,心里永远有个结解不开。”
弑友之仇,当亲手报之。
傅红灵对唐千鹤没有太深感情,她们的相识原本就称不上愉快,后来唐千鹤搬到香港,经过几个月的相处,傅红灵勉强承她是个不错的人,可以发展为朋友……但也仅限于此了。
而北归,他是她血脉相连的亲人。
可他却要她对一切保持缄默。
她其实明白的。弗兰病就像一把利剑悬在所有异能者的头顶,他怕自己时日无多……所以才急着替唐千鹤安排好后路。
为什么会这样呢?傅红灵想,他好不容易才得到了“自我痊愈”的异能,损坏的心脏终于修复了,为什么却又撞上了这种世纪灾难呢?让他快活些不行吗?
地下室的电梯门合上,最靠近电梯按钮的女孩子却怔怔地望着地面。
北归奇怪地看着她,然后扬起眉笑了笑。
“夏天都快到了啊,现在才想起怀抱春天吗?”他随意地说了一句,探出手,越过她,按下了电梯正一楼的按钮。
他的手腕擦过她的手背,异能者与天人之间的体温差让女孩子一个激灵,醒过神来,同时反应过来他刚才那句话是在调侃她,脸上一红,薄怒:“谁‘少女怀春’了!”
他敷衍地说了一句“好好不是你”,眼睛望着电梯顶端不断更新的楼层数字。
突然一阵“滴滴”声传来,傅红灵一愣,接着脸色大变,低头去看自己的腕上的体温警报器。
——警报声不是从她这里传出来的。
悬起的心刚落下去,接着她就意识到了,电梯里只有两个人,体温警报不是从她这里传出来的,那就是……
僵硬地转过头,她看着电梯里的另一个人。
北归用手盖住了自己腕上那只响个不停的警报器,有些无奈:“比我想象的快啊。”
傅红灵呼吸一窒。
……
……
送走了碧琳娜和酒井兰,唐千鹤刚要回演武场,突然收到北归的消息,要她下午五点去两个街区外的教堂等他。
又玩什么花样……
心里这么嘀咕着,唐千鹤还是洗了个澡,换上了干净衣服,看看时间差不多,出发前往西区教堂。
其实不是很想过去,她对这个教堂有点抵触情绪。那时她刚搬到香港,对四周的一切还充满新鲜感,某个午后她散步到西区教堂,在教堂二楼打了个盹,醒过来的时候看到一楼有一对新人正在举办婚礼,本着沾沾喜气的原则,她坐在二楼不动声色地围观,结果那对新人一个是天人一个是异能者,两人交换完戒指后,新娘子对异能者说“吻我”,那个天人就一口咬在了他媳妇的脖颈上……
唐千鹤大吃一惊,跳出去阻止,然后#万万没想到系列#来了,原来新娘子罹患了“弗兰病”,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所以自愿把充满能量的血液献给爱人。
剧情发展到这一步,唐千鹤觉得自己再杵在那儿纯属多余,这两只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她路人甲什么事儿,于是摸着鼻子走了。
第二天她再经过那个教堂,就听周围的人说昨天有一对情侣在教堂里殉情了,男的是天人。
唐千鹤很唏嘘,又有点替新娘子气愤。人家把生命里最后的光和热交给你,你转头就殉情了,这不是白费了女孩子的一番心意吗?那人家在地府里走着,想着“我家亲爱的不知道在上面过得好不好希望他能替我那一份好好活着”,一回头突然发现她家旦那就在她身后……这是要先哭还是先踹他几脚?
不管怎么说,这毕竟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隔了好几个月,阴影也消得差不多了,既然友人有约,她就收拾起最后那点伤感,往教堂走一遭。
西区教堂年代久远,斑驳的白墙上爬满青蔓,彩绘玻璃窗也黯淡了,草木森森,一过了正午,整个教堂就有些渗人。
脑袋里并没有“女性要矜持约会时比约定时间晚五分钟到是常识”这根筋,唐千鹤按照她“无论和谁约好时间,都会提前十分钟到”的一贯原则,四点五十分,准时踏进了教堂外围的镂空大铁门,继续向前,来到教堂的黒门前,推开……却发现已经有人在教堂的尽头等着她了。
“我没迟到。”她立刻强调,“是你早到了。”
站在十字架前的男孩子顿了顿,有些无奈地回过身,望着她:“我知道。……第一句话就是这个?稍微关注下我本人可以吗?”
唐千鹤这才注意到他今天穿了一件很帅气的白礼服,配的不是领带而是领结,头发精神地梳理好了,黑皮鞋锃亮。
“不错。”她点点头,夸赞,“满满的衣冠禽兽即视感,穿着这个你可以去竞选美国总统。”
“……”北归觉得她真是天才,永远有化暧昧为黑线的本事……还是她只在对着他的时候才这样?
叹口气,他对她伸出手:“过来。”
唐千鹤走过来,边走边说:“我下午见到酒井兰和碧琳娜,碧琳娜又变成天人了,在这种其他人都恨不能自己是免疫者的时候……她说她的膝盖天生有些问题,不变成天人的话她永远都站不起来……”她皱皱眉,语气不太赞成,“其实慢慢等的话,将来未必等不到机会,这么匆匆忙忙的……我想帮她回溯,可她怎么也不肯,酒井兰也真是,不帮着劝劝她……”
北归深吸口气,没等她走到自己身前,上前一步抓住她的手,将她带进了自己怀里,然后低下头,用一个唇对唇的零距离,堵住了那张喋喋不休谈论着别人的嘴。
最初是微凉的触感,接着感受到近在咫尺的鼻息,她身上带着新沐后的藕花香气,这么多年,成了他最喜欢的味道。
轻轻含住对方的唇瓣,像含着一块舍不得多吃的草莓布丁,缠绵地碾磨,吮吻,要她像他那样火热起来……
北归想做的绝对不止这些,可以的话他比较想用自己炫丽的吻技征服怀里的女孩子,然后这样那样脖子以下不可描写的部分一千八百字……但他实在太沉迷了,在玄关耽搁的时间太长,给了敌人反应过来的时间,于是他甚至没来得及用舌尖描绘那片唇瓣的形状,就被毫不客气地推了出去。
唐千鹤捂着嘴,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好一会儿,她才说:“你麻烦大了。”
说完这句她就毫不犹豫地转身奔向门口。她的动作快得像一阵风,但快不过会瞬移的北归——感谢老天,他的异能还没完全消失——于是在他成功地在那扇黒木门前拦住了她。
“我喜欢你。”←这是直球。
“……”←这是无视。
“我觉得你应该也喜欢我。”←这是诱导。
“……”←这是无视。
“你不觉得你喜欢的样子我全都有?”←这是误导。
“……”←这是无视。
他无奈了:“至少说句话?我吻得你很开心或者超级开心……都可以。”←这是不要脸的自卖自夸。
她没看他,吐出一句话:“我现在不想和你讲话,让开。”
好吧,其实他也猜测过她会有什么反应,现在真实地看到了……有点伤人,但还在接受范围内。
“好吧我道歉。回来坐着吧,陪我说说话。”
唐千鹤垂着头不动。
“我发誓绝对不会再动你一根指头。”他竖起右手,然后继续死缠烂打,反正就是不让她逃出这个教堂。
唐千鹤快被他烦死了,他就不能让她静一会儿,消化一下冲击?她现在超混乱、超不知所措的……没见她连看都不敢看他吗?
最后她作出了一部分妥协:“有话就在这里说吧,我头疼。”
北归静了静,然后说:“要是我明天就死了,你肯定会后悔今天对我这么冷淡的。”
不用等明天,她现在就被他这句话吓到了。顾不得其他,她紧张地抬头打量他:“你病了?!你……”
她顿住了,猛地去抓他的手,触手温度果然有些偏高。
脸刷地就白了,她哆嗦着嘴唇,说不出话。
嗯,看来还是很在乎我的,北归想,反正我都要翘辫子了,就算恶劣点也没关系吧。来吧,给我好好忏悔以前对我的漠视!
哇,嘴都白了,这是多怕我一言不合就狗带……
感觉真好。=v=
她哆哆嗦嗦:“你……什么时候……”
“今天上午,突然发现的。”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你那时候不是在陪碧琳娜她们嘛。”嗯,这当然是报复,报复她一进门嘴里就一直说着别人,连个正眼都不给他。
她又急又气:“她们全加起来也没有你重要啊!”
北归一愣,然后眼里漾开了光。
这种不自觉的甜言蜜语,真是格外有杀伤力。
“好吧,我原谅你刚才的冷淡了。”他拍拍她的头,然后从衣袋里摸出个草莓布丁,塞给她,“好啦,收收眼泪,我有话和你说。”
唐千鹤握着那个哄孩子似的布丁,僵了半天,才反驳:“我没哭。”
“嗯我看见了,眼圈没红。”他有些不满,“哭一下也没关系的,仇一客死了你还会为他哭两声呢,难道我还不如他?”
唐千鹤觉得自己太冤了。
那是因为你现在还好好地站在这里啊……因为你这么吊儿郎当不正经,让人根本没法好好酝酿伤感啊!
“就是因为你总是这么嘻嘻哈哈,所以我才哭不出来的。”她把责任推给她。
“嗯嗯都是我的错,急着亲近,欠缺矜持,太早放低骄傲,所以你现在可以骑在我的头上,尽情挥舞你和斯嘉丽同款的小皮鞭……”
他边说边朝教堂深处走,然后发觉她没跟上来,转过身,奇怪地看着她:“又怎么了?”
“……”
他站在距离她五步远的地方,恰好是两扇玻璃窗的间隔之处,于是日光避开了他。他站在阴影里,用深琥珀色的眼睛,注视着站在光里的她。
印象里,这个人是很喜欢笑的,也很会开玩笑。就像现在,见她不动,他歪了歪头,说:“这个表情……我觉得我应该把握一下机会,”朝她伸出双臂,“来吧,给你弥补歉疚的机会,投入我的怀抱,我就既往不咎了。”
又是这样,眉眼弯弯,喜气洋洋到有些夸张的笑容。
唐千鹤突然想起了以前在书上看到的一句话,原话记不清了,但大意是这样的——
因为你给的嬉笑太盛,于是再没人欣赏你的认真。
过去有多少次,我错过了这个人的认真呢?
“……不要笑。”她轻声说。
北归一怔。
“你一直笑,我就没办法判断了。”她的声音落在空荡的教堂里,泛起回音,“我会看不出来,你正在难过。”
“……”
他静了好一会儿,然后有点苦恼的样子:“宝贝,你甜言蜜语的level突然升了这么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那就别招架好了。”她凝视他,“要我抱一下你吗?”
“这个‘抱’和我期待的‘抱’肯定不是一种意思。”他嘀咕,然后扬起个有点坏的笑,“不过我还是想妄想一下——其实你是那种好朋友和你说‘今夜很寂寞,所以请留下来陪我’,然后你就会欣然应允的人对吗?”
“嗯。”
“……?!”
“前提是我没有喜欢的人,他也没有。”
“……那现在这个前提满足吗?”
“满足。”
“那我们可以……!”
“不行。”
他噎了一下:“为什么……”
“因为你不是‘好朋友’,你是特别重要的人。”
“……我怎么觉得你是在糊弄我,糊弄一个即将入土的人你不会良心不安吗?”
“仇一客尸骨未寒你就拿他开涮,那时候你良心不安吗?”
“……你变坏了。”他哀怨地看着她。
“因为和你待一起的时间太长了嘛。”
“……我们认识好多年了。”
“嗯,有六年了。不过你总是玩失踪。”
“怪我咯?”
“不怪你,我听说了,你有心脏病,后天的。”
“……哪个多嘴的?”坏了他经营多年的硬汉形象。
她不回答,转而问:“洛里斯给你的那块晶核的异能不是治愈吗?为什么你还会得上‘弗兰病’?”
“任何异能都是有极限的嘛……我能到现在才发病,已经是托了洛里斯的福了。”
“……”
“我死后,你会殉情吗?”
“殉情的前提是两个人是情人,前提不成立。”
“真冷淡……本来能撑到明天的,听了你这句话我觉得我连今晚都捱不了了。”
“……”
身旁的气息有转低沉的迹象,他笑着说:“开玩笑的……啊,不能笑是吧。好那我认真一点……小心龙彩儿。”
“我知道。”
“我现在有点儿后悔了,应该以你的安全为第一考虑,不论如何都先杀掉她才对……今晚会有一个超高级晶核送到你手里,你吃下去,记得别急着找她单挑。她现在很厉害。”
听到“超高级晶核”的时候,唐千鹤显然愣了一下,然而此时此刻她不想深究这枚晶核是怎么来的,于是温顺地点点头:“我知道了。”
“让我想想还有什么没说……好像没有了。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她沉默了许久,直到他以为她再不会出声,却听到了她辨不出情绪的嗓音:“你相信来世吗?”
他耸耸肩:“那个太假了。”
“如果有呢?你……下一世最想要什么?”
“这是在问我遗愿吗?”他笑起来,兴致勃勃,“要是问我现在最想要的是什么,肯定是立刻干掉‘弗兰病’然后先把你这样再那样接着那样最后那样……别瞪我,喜欢一个人当然会想要睡她,我又不是柏拉图那个神经病。”
他顿了顿,露出一个,微妙的,非常具有利贝诺气息的笑容:“但如果说到下一世,那就很难说了。我也不知道那个我是什么样的,经历过什么,心中的执念又是什么,所以没法回答你哦。”
——很久以后,北归再想起他这段掷地有声充满逼格的自白,悔得肠子都青了。百年难得一次,唐千鹤让他随便刷好感度的机会,他脑子进了水,竟然连一句“若有来世我一定会继续追你把定你泡定你上定你总之这辈子没做成恋人下辈子死缠烂打也要在一起”的糖衣炮弹都不懂说,轻巧巧放过了送到嘴边的爱情橄榄枝……
不论怎么说,对现在的北归来说,这个教堂中的约会算是瑕不掩瑜,虽然没能睡到喜欢的女孩子这一点多少有些遗憾……不过站在唐千鹤的角度,这对她算是好事,她是那种内心敏感的女孩子,初夜第二天,初夜对象就狗带了什么的……绝对会留下深重阴影的。他不想给她带来任何疼痛……除了在床上。
所以,对北归而言,真正的遗憾应该是……直到最后,他喜欢的女孩子也没接受他的表白吧。
……
出葬的那一天,风很柔和。
唐千鹤没去送灵,即使傅红灵走之前一直用那种“我哥会喜欢你简直是瞎了你的狗眼”的眼刀飚她……她也抗住了,没屈服。
她坐在木质回廊上,听着丝竹哀声越来越远,最后像纤细的蛛丝,飘悠悠地悬在半空。
阳光落在水池里,泛出蒙昧不清的暧昧色调。水珠不知从哪里跑出来,对着池塘里的锦鲤张牙舞爪了一阵子,然后迈着猫步来到她身边,伸了伸懒腰,趴在她脚边。
它已经长得这么大了,比寻常的东北虎还要大一圈,但还是很依赖她,仿佛在她身上嗅到了它前任主人的味道。
曾出现在她生命里的人,最终只剩下了它。
唐千鹤摸着水珠,靠着柱子,看飘飘洒洒的紫荆花,落在寂寞的庭院里。
空气里,最后一缕送葬的哀声,终于也断了。
唐千鹤站起来,水珠抬起头,看着她。
她走,它也跟着。
停下步子,唐千鹤转过身,看着它:“别跟着我。”
它歪了歪头,但真的乖乖停了下来。
“好孩子。”她夸它,想了想,把手里一直握着的草莓布丁放到它的右爪前,再摸摸它的头,转身走了。
水珠目送那个纤瘦的身影消走出庭院,然后低下头,嗅了嗅草莓布丁,面露嫌弃……
一爪子扇进池塘里。
“喵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