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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里有什么东西碎了。

唐千鹤诧异地走过去,踏进客厅的同时,眼睛捕捉到了一道飞快掠走的黑影……

它的动作是挺快,但那庞大的体积和黄黑花纹,除了巨猫水珠还有谁?肯定又打碎了东西,所以才慌慌张张地逃走……

她在厅里转了一圈,找到了罪证:芳姐送给她的黄瓷碗碎成了十几片,可怜兮兮地躺在地上。

这可是元朝古董哎……她叹口气,把瓷片收集起来,发动了时间回溯。

宛如一场无声的倒带,一分钟后,一个完完整整的黄瓷碗出现在桌面上。

拿起恢复如初的黄瓷碗,唐千鹤琢磨着水珠越长越大,这个月它碰碎的东西都超过两位数了,是不是该在外面给它弄个小房子自己住……一抬头,发现北归正兴趣盎然地盯着黄瓷碗看,以为他好奇,就把碗递给他:“据说是元朝的,你看看。”

北归接过,对着灯光看了看,下了几句评语,作为一个外行唐千鹤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看得出这瓷碗的价值得到了专业人士的肯定,作为黄瓷碗的现任主人她的虚荣心得到了小小满足,于是让他慢慢欣赏,自己转身去了厨房。

这时唐千鹤根本没想到北归感兴趣的不是碗而是她这些年的变化,就像她也没想到被水珠弄坏的黄瓷碗,其实是一个隐晦的预示。

一夜无波无澜地过去,次日,唐千鹤按照约定来到了芳姐的晶核兑换所前。

这天的日光异常苍白,明明是八月中旬,四周掠过的风却不合常理地冷峭。空气里弥漫着茉莉的冷香。

唐千鹤关上车门,走到了那个两层高的红砖小屋前,还没推门,就愣了愣。

芳姐的异能是“同类感”,在她面前,无论天人还是丧尸都会下意识地以为她是自己的同类,只要她不先出手,没人会主动攻击她。配合茉莉的冷香使用,效果尤佳。

从前唐千鹤一靠近这座小屋,就会感到一种微妙的愉快感,但今天,这种感觉消失了。

难道芳姐出门了?但木门并没有锁上……

她诧异地推开门,踏进小屋。

入目的景色一如从前,七八个柜子里摆着各式各样的物品,屋子里静悄悄,柜台上的茉莉花还是那样安静地绽放,柜台后却空无一人。

难道芳姐还在店铺后面的起居室里?

屋里的花香比平时浓郁了不止十倍,唐千鹤不适地揉了揉鼻子,向前走了两步,蓦地脸色大变。

血腥味,很浓的血腥味,但之前被茉莉的味道掩盖了,所以她才没第一时间发现。

警戒度提到最高,她悄无声息地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在屋里找了一圈,最后在一个木柜旁发现了大量的喷射状血迹。

谁的血?难道是……

“哦,是你。”

明快的声线似曾相识地响起,唐千鹤猛地转身,□□指住声源……下一瞬,她看到了令她血液发冷的景象。

有着黑色羽翼的变异人站在玻璃窗旁,爵士帽下散落着几缕金棕色短发,右手全是血,血滴在他脚边一动不动的女人发上,染红了她的发。

那个女人正是芳姐。

就在这么近的地方,就在同一个房间里,但她之前竟然一点也没发觉他们的存在。

唐千鹤突然想芳姐说过,她有一个特别的异能,只有确定自己绝无生理的时候才会发动,那时她会紧紧抓住敌人的手,然后发动异能,两人一同被虚无吞噬……是同归于尽的打法。

日光透过玻璃窗打在变异人的身上,唐千鹤看得清楚:他的身体是半透明的,但几乎眨眼之间,就成了彻底的实体。

芳姐的异能解除了。

发动异能的人已经死了,原该与她一同归于虚无的敌人却还活着。

变异人看着唐千鹤,他的瞳仁蓝到了极点,犹如深海。他弯起了眼角,那片深海就探出了恐怖的海兽,对着猎物探出了利爪。

黑色羽翼在他身后展开,那样幽深的黑,仿佛连日光都被它吞噬,屋子里充斥着变异人的威压,如有实质。

罗司礼。

唐千鹤的手指止不住地颤抖,愤怒和恐惧交织在一起……她想扣下扳机,让他的血狠狠地喷溅出来!但现实是她僵在原地,手指贴住了扳机,却始终扣不下去。

别动!直觉第一时间下了判断。

“你的眉毛……没变呐。”罗司礼的语气十分微妙,看似遗憾,但仔细听就能发现其中的快乐。

眉毛?脑中似乎掠过什么,但她没空细想,对方身上全是杀意,逃还是战现在立刻就要选一个。

逃!当然要逃!如果连她都死在这里,就没人知道今天在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木门就在她身后三米处,皮卡车在门外。直接逃走的话恐怕连这个门都出不去,他比她强太多了。

“为什么杀了芳姐?”她压抑着愤怒。

他诧异似的:“嗯?我没有杀她啊。”

唐千鹤冷冷地看向他那只猩红的右手。

“啊,这个,”他笑容朗爽,转了转右手,血粘稠地滴下,“这是正当防卫。”

日光落在罗司礼身上,他看着手上的猩红:“我只是想给她一个教训,谁让她卖给我一个假消息呢?后来不小心玩过火了,她好像以为我要杀她……”他低头看了看地上的女人,耸耸肩。

唐千鹤抿紧了唇。贩售假消息,这种事不像是芳姐会做的,但罗司礼也没必要在这种事情上说谎……究竟怎么回事?

“不过现在看来,那个消息也不全是假的,应该留个活口。”

唐千鹤一怔,随即被他语气中的漫不经心激怒……这个人,把别人的生命都当做什么了?

她知道自己现在最需要的是冷静,但还是忍不住质问:“是不是在你眼里,变异人杀掉异能者是天经地义的事,根本不需要什么理由?”

仿佛听到什么极其好笑的事情似的,男人颤抖着肩膀,好一会儿才平复下来,嗓音还带着笑意:“还以为你会要说什么……因为她比我弱,所以她死了我活着——这个理由难道还不够充分吗?”

“……”

他耸耸肩,掏出一方白手帕,一面擦拭着手上的猩红,一面说:“答不上来吗……那是自然的,因为我说的本来就是真理啊。”

丢掉脏了的帕子,男人抬起眼。“重新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洛里斯,来自加尼亚。”

他的语气甚至称得上轻快,但唐千鹤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冒出来,瞬间席卷了全身。

男性变异人,金棕色的头发与深蓝之眼,名为洛里斯,来自加尼亚——同时符合这四点的,她只能想到一个人……

“你是的洛里斯?!”

对方笑得很开心:“宾果~看来我不用再特意介绍自己的丰功伟绩了。”

唐千鹤笑不出来,她觉得自己今天要糟,如果说之前她成功逃走的几率等同于在一箱可乐里抽中唯一的“再来一瓶”,那么现在大概降到了用两块钱博五百万的程度。能不能逃走,关键就看对方想干掉她的决心是强还是弱了。

“有什么遗愿吗?”洛里斯说。

……看来他的决心十分强烈。

事已至此,唐千鹤反而冷静下来,她微微垂下了□□:“能在有阳光的地方打一场么?”

洛里斯仿佛有些失望似的:“你也相信‘天人害怕阳光’这种无稽之谈?”

“也许阳光真是你们的克星呢?”

“嗯~真遗憾,我不怕阳光哦。”

“是吗?”

“激将法用得不错。”他又露出了那种明快的笑容,眼底却仿佛旋转着两个黑色漩涡,“如果我答应你的话,我们就得到外面去打,那样的话,无论要战还是要逃都更容易些吧,不坏的盘算,可惜我并不打算让你走出这个屋子。”

“……”

“我本来答应了一个人要放过你,但你不应该继续留着……”他指了指自己的眉毛,“这个。”

墙上的挂钟忽然敲起来。当,当,当,当——

整点的钟声里,洛里斯忽然收起了所有的表情。

“就这样吧。我已经在这里耽搁太久了。”

黑色羽翼拍打空气,男人踩着死去的女人的头发,一步一步朝唐千鹤走来。

唐千鹤咬着牙,开了第一枪,洛里斯甚至连手都没有抬,一个光球浮现在他的额头前,子弹射进了光球……再没有出来。

第二枪,第三枪,第四枪……

男人身侧的光球越来越多。

“只有这点程度吗?”他摇摇头,神情竟然透着不满,“这样可是不合格的,应该拼尽全力去挣扎。”

唐千鹤面无表情地从腰侧取出另一把枪,双手同时扣动扳机,一连串猛烈的射击!

“砰砰砰砰砰砰砰!”

随着爆破声,白雾猛地弥漫开来!

唐千鹤扔掉空枪,掉头就跑!

一开始她就没指望他会同意出去打,也没指望那把些金属子弹能伤到他,一切都是伪攻,为了分散他的注意力,不让他察觉她真正的策略。

第二把枪里面装的可不是金属子弹,而是能麻痹变异人的特制□□。宋必方上个月才试验成功的新品,免费送他了。

那种麻痹粉对付普通变异人绰绰有余,但对上洛里斯……唐千鹤只恨自己没多生两条腿。

奋力奔到门前,她跳上皮卡车,启动发动机猛踩油门!卡皮车刷地飚出去——

一千米,两千米,五千米……终于茉莉花田彻底地消失在视野里,唐千鹤却半点也不敢放松警惕。

握着方向盘的手还在发抖,她死死踩着油门,眼睛留意着后视镜里的情况。

突然她浑身寒毛倒竖,大脑还没反应过来,左手已经拉开车门猛地跳出去!人还在半空,就听到身后“轰”地一声!

皮卡车爆炸了!

这么近的距离,气浪的杀伤力堪比等体积的铁锤,重重锤在唐千鹤后背,她立刻感到喉咙腥甜,咬着牙改变姿势,没让自己坠落在地的时候伤到要害。

摔在地上的瞬间,唐千鹤觉得她的肺都要从嘴里喷出来了,在草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来,她勉强撑起自己,气促地咳了几声,然后抬起手,开始给自己使用时间回溯。

她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但洛里斯出现的速度还是大大超过她的预料,背后的伤才治好了一半,他就从对面的公路上踱了过来。

他的手里悬浮着三个小小的光球,方才他就是用这个炸掉了皮卡车。

“竟然被你骗到了。”他的表情充满回味,“刚才那招声东击西很不错,还有吗?”

她真的好想“呸”他一脸……

勉强站了起来,她刚想说话,却被男人的神情震住了。

“好香……”他低语,眼睛像是在看她,又像是透过了她,“你带了什么,这么香?”

唐千鹤一愣,然后脸色大变,下意识地捂住了嘴唇。

血,她刚才摔倒地上的时候不小心咬到了自己,虽然通过回溯已经治好的伤口,但是血的味道却留了下来。

她退后一步,今天第一次感觉到死亡近在咫尺。

她的血对变异人格外有吸引力,这种吸引力在她进阶b级时达到最巅峰,那时她和简妮他们几乎每过半个月就要搬一次家,因为总有变异人闻风而来……幸好后来有一天她的身体仿佛多出了一层透明屏障似的,将血香全拦在了里面,她才算摆脱了那些没完没了的捕猎者。

洛里斯的瞳仁变成了墨蓝,他原本已经收起来的羽翼伸展开,身上的威压越来越强。

唐千鹤的心沉了下去。

吸引力这个词,其实常常和疯狂联系在一起。

洛里斯已经疯狂了吗?

不,他还没有扑过来,眼神也还清明,不愧是站在变异人顶点的人,她都开始佩服他了。

但这种僵持的情况不会持续多久的,她得做准备了。

悄悄地摩擦右手中指上的戒指,能感觉到自己全身的能量正源源不断地涌向戒指。

这是她最后的杀手锏,将时间异能全集中在这个特制戒指里,然后一次性爆发出来,顺利的话她会在0.01秒之内在敌人的头颅上开一个绿豆那么大的洞。

她将这招命名为“蜂鸟之喙”,因为它造成的效果宛如动物头颅被蜂鸟尖利的长喙瞬间洞穿。“蜂喙”的原理说穿了很简单,她做不到将敌人整个降级,那就集中力量攻击他某一处就可以了,这枚戒指的作用就是帮助她将力量集中在一点,然后一口气回溯三十年……将皮肤头骨脑组织全都回溯成分子!

就算是洛里斯,脑袋开了个洞,也只能去见撒旦了吧。

麻烦在于,只有直接碰触到敌人,她才能发动“蜂喙”,但当她能够碰到洛里斯的时候,自己必然也已经进入了他的攻击……吸血范围。

即是所谓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唐千鹤冷冷地看着洛里斯,等他控制不住天性里对血的渴望,化身恶魔。

扑过来吧。我已经准备好了。

是做一个被吸空的血袋,还是死里逃生,全在此一举。

洛里斯动了!

就在这瞬间,忽然唐千鹤感到自己身旁多了个人,她条件反射地攻击,却被对方敏捷地侧身避过,同时她的腰被搂住,而她也没再出手,她已经认出了来人。

瞬间移动发动的刹那,唐千鹤捕捉到了洛里斯的脸——

他微微眯起了眼,神情似笑非笑。

他的视线焦点是对着北归的。

……

瞬移的降落地点是独栋小别墅门前。

唐千鹤一落地,转头就找了个花坛大吐特吐,北归也没好到哪里去,带人瞬移极其消耗精神力,他头痛得要命,索性直接坐在了台阶上,靠着冰凉的石柱,等疼痛过去。

好一会儿,唐千鹤终于吐无可吐了,从包里取了张纸巾擦擦嘴,又漱了口,才有气没力地挨过来问他:“你怎么样?”

“头疼。”

“……晶核能治不?”

“治不了。”

“……那你在这里吹会儿风,缓一缓?我进屋里躺一会儿……”

“坐这里陪我。”

好吧。

她挨着他坐下,双目放空,喃喃:“瞬间移动好可怕,我感觉我的胃都快从喉咙挤出来了……”

北归闭着眼:“就知足吧。要不是我发现皮卡车上的定位系统被破坏,赶过去带着你瞬移,你现在还能好好的坐在这里和我抱怨?”

“我知道啊……”

她叹口气,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被云层遮蔽的日光太微弱了,照在身上一点温度都没有。日光下的这双手也太苍白了。

这些年,随着末日后新秩序的建立,她越来越松懈。上一次深入丧尸群是什么时候?异能等级停留在b级已经很久了吧。明知道活着就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但她还是把自己丢在糖罐子里,直到现实给了她迎面一击。

“我。”

“嗯……”北归拉长了尾音应了一声,有点敷衍的样子,因为头疼得狠了,实在分不出精力。

唐千鹤也没再说话,她望着自己的手,透过它看到了另一只手——那只沾满了芳姐的血的手。

这世上每一天都有人死去,死于饥饿,死于感染,死于一块高级晶核引发的战争……生命那么脆弱,人类有上万种死法,所以也有这样的:死去的女人面向大地,杀人者站在尸体旁,擦拭手上的鲜红,无所谓地说这一切都要怪她比我弱。

唐千鹤自己也是丛林法则的信奉者,所以在那间红砖小屋里她迟疑了,面对他的反问,她说不出话来。

她答不上来,却隐隐地觉得哪里不对。她认识的芳姐,那个每次兑换晶核的时候都会给她优惠,会在雨天小心地把屋檐下的茉莉花搬进屋子里的女人,不该这样白白死去。

这不是一句“弱肉强食”就能抹平的,因为当时死去的不是别人,而是晶核兑换所的店主齐芳;当时站在那里的也不是别人,而是她唐千鹤,一个和齐芳相识了一年的人。

洛里斯说,因为他比齐芳强,所以她死了他活着,这是真理,无可指责。

现在她很后悔,当时没直接呛回去:“那为朋友报仇,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芳姐的仇要报,但怎么报,却需要谨慎谋划。

对手是洛里斯,一对一单挑纯属找死,只能走群殴路线,感谢洛里斯自己作死,成功把自己放到全世界异能者的对立面,所以人手方面应该是不缺的……重点是北归对于她向洛里斯复仇这件事的态度。

北归和洛里斯究竟是什么关系?今天洛里斯看到北归时的表情,很明显不是面对一个陌生异能者该有的表情。

以前她就觉得奇怪,北归对洛里斯清楚得过头了,连“那个棕毛洗澡时喜欢哼舒伯特的《魔王》”这种事都知道……已经不能用“哎呀北归他们家的情报网真是太完善了”来解释了。

“北归。”

他捂着额头应了一声。

“那个叫洛里斯的变异人……你们两个认识?”

北归睁开眼,转过脸来,唐千鹤静静看着他。

一只红蜻蜓飞了过来,落在廊柱上。风有点冷。

他忽然微笑。“认识啊。”

“……你们是朋友?”

“唔……算不上。”

唐千鹤松口气,但以防万一,她决定一次性把话问清楚:“他杀了芳姐,我想替芳姐报仇,你不会帮他拦我吧?”

“拦着你?”北归笑了,但声音里没什么愉快的意思,“拦着你有用吗?”

“……这个,多少还是会考虑一下你的想法的……不过你不是说你们不是朋友嘛。”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可不止是‘朋友’和‘不是朋友’这么简单……如果我不同意你找他报仇呢?”

唐千鹤惊讶:“你不同意?”

“嗯。”

“为什么?”

“你可以当做洛里斯这个人对我有特别的意义。”

唐千鹤沉默了很久,最后叹口气,“我虽然很喜欢芳姐,但要在你和她之间选一个,我肯定是选你的。”

北归笑了,笑得跟离婚官司里成功地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傻爹一样。唐千鹤瞟他一眼,继续说:“为了你我会放弃找他报仇……所以,你能不能告诉我,他对你究竟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她眨了眨眼,露出一丝促狭:“该不会,你和他……”

北归不笑了,身上的气场凉飕飕的,唐千鹤“噗”了一声,用力拍着他的肩膀:“开玩笑的啦!我知道你喜欢有曲线的女孩子哈哈哈……”

北归睨着她,唐千鹤好不容易止住笑,单手撑着地面起身,弯腰去拍裤子上的杂草和灰尘,北归也站起来,头还有点疼,他揉着太阳穴,推开了别墅的大门:“洛里斯可不好对付。你对他了解多少?”

唐千鹤很爽快地应道:“就你和我说的那些了。”

相当干脆地承认他是她唯一的情报来源。

“……”北归有些无奈,“改天我教宋二一些搜集情报的技巧,你多和他学点吧。”

唐千鹤不解:“为什么不直接教我?”

“你智商不够,勉强够当宋二的徒弟,直接和我交流太困难了。”

“……”

北归摸摸她的头,笑眯眯:“开玩笑的~你要负责武力输出嘛。”

唐千鹤撇撇嘴,别以为她听不出来,他就是在报复她刚才那句“开玩笑”,小心眼的娃娃脸……

不过说到“武力输出”,她恰好有一肚子话想说:“还真是,我跟你说,虽然我这个异能不是战斗型,但我开发出了几种特别的进攻姿势,只要遇到的不是洛里斯那种怪物,b级以下的变异人,我还是有一拼之力的……”

他们一起进了玄关,换下拖鞋,唐千鹤一直在呱唧呱唧,北归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着,忽然身后的门开了,简妮和宋必方并肩走进来。

“小妮?一大早的你们去哪儿了?”唐千鹤看看她,又瞄瞄她身旁的宋二。

“宋二要去给爱神工作室发电报讨要签售会门票,我也想要,就跟着去了。”

懂了。小妮虽然不比宋二狂热,但同样也是“爱粉”,这么说这两人不是去进行清晨date了啊。

唐千鹤顿时没了兴趣,正要转身,却被小妮叫住了,接着一张叠成正方形的纸条递到她眼前。

唐千鹤:“这是什么?”

简妮:“小蓁的电报。”

唐千鹤一愣,忽然有种不妙的预感。

再接过纸条展开一看,越看心情越微妙,最后沉默着把电报叠了回去。

北归没看到电报的内容,见她脸色异样,便问她怎么了。

“……文蓁说她赶不过来了,让我们玩得开心点。”

唐千鹤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其实有些不痛快的。

早在两年前,文蓁就和她的父亲以及继母一起搬回了广州,本来这也没什么,反正现在末日新秩序建立了,铁路重新开通,从青华坐火车到广州也就一天的事……但很多时候人与人的距离不在于两人相距多远,而在于彼此的心。

唐千鹤相信文蓁还是那个文蓁,这么多年的感情不是假的,但她缺席自己的十八岁这件事,还是让她有点伤感……怎么说也是十八岁生日呢……

……咦,等下……其实对文蓁来说,“唐千鹤的十八岁生日”早就过了啊,毕竟她们可是初中时就认识了,当年自己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文蓁还送给她一个帅气的双肩包呢。

这么一想果然很有道理!本来嘛,她和文蓁都不是那种特别在意生日的人,如果不是“十八岁生日”这种具有特别意义的日子,谁也不会特意去庆祝……文蓁还记得特地发一份电报过来解释,就足够说明她把自己放在心上了嘛~

“糖糖你看起来好像很开心……”简妮歪歪头,“‘气极反笑’?”

“少一个人就少一份口粮,怪不得她这么开心。”宋必方凉凉道。

“怎么可能是因为这种理由开心啊?!”唐千鹤变脸。

“总之,现在可以开始生日宴会了吧。”北归笑。

简妮举起手里的菜篮,献宝:“我买了新鲜的番茄!还有香菇黄瓜芥菜甘蓝胡萝卜……”

唐千鹤有点冷汗:“行行行……先放到厨房,我等下慢慢处理。”

其实她已经不想办什么生日宴会了,毕竟刚刚才发生了芳姐遇害这种事,比起喧闹的生日宴会,她更想一个人静静待着。

但生日宴会这件事,早在半个月前就准备起来了,大家也都十分期待的样子……她不想扫大家的兴,还是一切照原计划吧。

脚下一步不停地走过了大厅,唐千鹤径直朝二楼走去——她的目标是池上所在的客房。

没错,像生日宴会这种(需要提前准备各种吃食)的场合,怎么能少了(厨艺站在人类顶点的)池上呢。有厨神鼎力相助的话,就算生日宴会上她偶尔走个神什么的,也不会被人注意到了。

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唐千鹤甚至连怎么威逼利诱某人多做些简妮爱吃的菜都想好了,唯一没想到的是——池上已经走了。

翻遍整栋别墅也没发现他的踪迹,甚至连张留言条都没有……虽然这种情况也可以解释为“宝宝只是出去散个心等会儿就回来哦”,然而事实上直到第二天,厨神也没回来……

果然,是不告而别了吧。

唐千鹤觉得自从末日开始后,她就和“不告而别”四个字结下了不解之缘。

她多少有点心塞,不过本来当时就说好了她提供住宿,他负责家务,互利互惠的关系,现在人家不稀罕别墅了决心要走,那也是人家的自由。顶多怪他人情冷漠,要走都不懂和房东打个招呼。

很快唐千鹤就将冷漠的贵族猫丢在脑后,顺带也把“未来我究竟是不是嫁给了那个死面瘫”这个烦恼一起丢到脑后,忙起了更重要的事。

八月十七日,唐千鹤四人一起坐上了前往上海的火车。这趟火车的终点站是位于上海的苍龙机场,而唐千鹤他们的最终目的地则是——美国旧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