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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败好感抽词条,白丝校花带头求饶 > 第104章 我堂堂龙王,会怕兵王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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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我堂堂龙王,会怕兵王归来?

“白叔!”

丁楚萌撩开旗袍开叉,露出一大截雪白美腿。

不顾膝盖的安危,扑通就是一跪。

大姐都这样了,其他兄弟们更是得上强度。

有磕头的、有递烟点火的、还有伸出砂锅大的拳头想要帮吴白捶腿的,被嫌弃地踢到了一旁。

“都起来吧。”

吴白摸出一支雪茄叼着,霎时间上百个不同款式的打火机伸到他的面前。

“嘶——”

吴白选择了丁楚萌的粉色打火机,因为这是他的专属,丁楚萌并不吸烟。

这次反天帮一统白云市黑道,属于历史性的大事件,于情于理都应该大肆庆祝一番。

而庆祝地点,就在楼上的超大宴会厅。

眼下人还没到齐,丁楚萌特意带着核心部下,前来给吴白行礼。

“白叔,有什么教诲您就说吧。”

“啊这个,努力挣钱,善待兄弟,没了。”

“谢白叔教诲!”

“等等,这位是我的辅导员,你们敬他一杯酒吧。”

“好!”

丁楚萌使了个眼色,凶恶的部下们便将辅导员团团包围。

一个个面带狞笑,说话倒是很客气,“老师,这瓶茅子我吹了,您随意!”

“这……这个……”

辅导员都快吓尿了。

原来吴白就是舔狗纠察团的头目!

就连反天帮的老大,也特么的给他下跪行礼,他岂不是老大的老大?!

这踏马的,哪里得罪得起啊!

“老师,我已经吹完了,您倒是表示一下啊!”

“好,我喝。”

“不过先说好了,咱们出来混的,最讲究一个公平,是吧?”

“你们刚才不是说随意吗?”

“是随意没错,您喝吧,我们看着呢。”

“咕噜咕噜咕噜……呜呜呜呜……”

辅导员一边哭一边喝,没多久便迷迷糊糊了。

“哈哈哈,导员喝出阴影了,估计这辈子都不会惦记茅子了。”

王猛拍着大腿嬉笑,“玛德,居然敢勒索白哥,已经算便宜他了!”

“报——!!”

刚走不久的长毛,突然折返回来。

“白哥,不好了,庆祝大会有人闹事!”

“闹事?把人做了不就行了,这事还需要向我汇报?”

吴白表现得十分不满。

他之所以成立反天帮,完全是为了铲除刘乾坤罢了。

黑帮毕竟是黑帮,上不得台面。

他只想间接控制反天帮,并不太愿意涉及其中,因此连庆祝大会都没去参加。

“做不得啊白哥,闹事的人都是有实力的老家伙,辈分高人脉广,轻易除掉不太合适啊。”

自从成为了反天帮常务副帮主后,长毛变得成熟了不少。

除了一头长发保留,这家伙眼镜戴上了,学习也搞上了,当然看的不是课本,而是各种大佬的自传。

“真特么没用,走,我倒要看看什么人敢不给小萌面子!”

于是吴白在长毛的带领下,来到楼上的大厅。

放眼望去,密密麻麻的都是身上文龙画虎、戴着大金链子的猛男。

只有靠前排的座位,坐着一群斯文儒雅的中年男。

这,便是大佬和小弟的差别。

“帮……帮主,不是哥几个瞧不起……你。”

几名中年大佬,已经喝到面红耳赤,拉着丁楚萌絮絮叨叨说个不停。

“你……还是太嫩了,又没有管理大……大帮派的经验……”

“可我还年轻,可以学呀!”

丁楚萌撅着小嘴,满脸不高兴的样子,双瞳里的黑色不断扩散。

这是黑化的信号,说明她有些按捺不住了。

“学……有啥用,其实我们最担心的,是怕……”

“哥你别说了!”

“不,我要说!三……三年之期已到,那家伙要……要回来了!”

“什么鬼?”丁楚萌懵了。

这时吴白走了过来,一把拎起喝多了的大佬。

“你是谁?!”

“放开我老大!!”

“玛德快住手!!”

水晶吊灯洒下刺目的光,小弟们纷纷站了起来,指着吴白不断咆哮。

他们大多是后面加入的灭天帮,因此并不认识吴白。

“大胆!你们知道他是……”

丁楚萌正欲发飙,一旁的吴白伸手制止了她。

他头部缓缓转动,目光如寒芒般扫过四周。

随后,他的嘴角夸张地歪起,半边脸都被扯动,挤出一个近乎疯狂的邪笑。

“都给老子跪下!”

这一笑,宴会厅瞬间安静得落针可闻,众人被这霸气的气势震慑,心中只剩惊恐。

“扑通。”

“扑通扑通扑通。”

现场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对着吴白俯首称臣。

就连一旁的丁楚萌,也忍不住膝盖发软,口干舌燥。

白叔他……他太有魅力了!

不同于在演播厅,丁楚萌这次是近距离瞻仰吴白的龙王英姿。

心中的震撼,成倍增长!

【叮!丁楚萌好感度+5,当前好感度85】

“说。”

吴白保持着邪笑,瞪了眼手里拎着的大佬。

“那个什么三年之期,究竟是什么鬼?”

“是……是林枫!!”

有了歪嘴龙王带来的气场压制,大佬的醉意清醒了不少,畏惧也消散了许多。

他伏在地上,卑微地交待了具体情况。

原来,在三年前,有一位名叫林枫男人。

他出身寒门,但有一张天生的帅脸,头脑聪明能抗能打,且自命不凡。

可悲的是,林枫爱上了一名,他配不上的女神。

为了得到女神,林枫对自己十分狠心。

白天跑滴滴,饭点送外卖,晚上接代驾,半夜货拉拉。

努力赚钱,只为了能够博取女神的青睐。

然而,在一次黑帮冲突中,骑着电鸡送外卖的林枫只因瞅了一眼热闹,便不幸被卷了进去。

林枫很能打,很快搞定了敌人,成功脱逃。

但也因此,得罪了如日中天的天狗帮,只能背井离乡,远渡重洋。

这一去,就是三年。

“林枫临走前撂下一句话,三年之期,恩怨终须偿!他要回来灭掉所有的黑帮!!”

大佬说到这句话的时候,浑身又忍不住颤抖起来。

“靠,他不是连天狗帮都干不过吗?为什么如此畏惧他?”吴白皱眉。

“因为他现在……是威震八方的兵王!一声令下,就有十万战士响应!!”

“草。”

吴白忍不住踢了大佬一脚,“扯犊子吧,私调十万战士,这特么的妥妥要上军事法庭,你踏马傻啊?”

“可……可林枫已是今非昔比,仅是一个人也不容小觑啊!”

“够了!”

吴白收起歪嘴,耳朵一动。

“我好歹也是堂堂龙王,会怕区区一个兵王?都起来吧,把纹身遮住,表情乖巧一点,有贵客到了。”

“哈?”

灭天帮的兄弟们纷纷扭头,只见宴会厅大门口,涌现一群身穿制服,英姿飒爽的身影。

“我尼玛!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