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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穿越七九,我要娶祖孙三代的女神 > 第140章 这应该算国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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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箱子仍然很重,里面仍然覆盖着一层蓝布,扯开蓝布。

三个白布包裹的物品出现在眼前,中间一个最大;

一头窄一头宽,看那样子,周知隐隐有种猜测。

不过,周知并未先去解开那个最大的,而是将放在左右的两个稍小一些的先捧着放到书桌上;

其中一个份量很重。

周知决定,先打开份量最重的。

解开两层白布,金光涌出,将周知的脸都映得金灿灿的。

周知咧开嘴笑了,金佛像,这和他猜测的八九不离十。

这佛像低眉垂目,面容圆润安详,神态慈悲;全身上下一片金黄,唯有头顶麻麻赖赖的小包是蓝色的,

这是老释吧?

又看向下面,见左脚在下,右脚在上,互交二足,结跏安坐于莲台之上;

左手手心向上,置于腹前,右手前伸搭在右小腿之上;

魏长海没教过相关的佛像知识,周知只是感觉还不错,其他的什么断代、工艺什么的完全不懂。

最让他开心的是,这玩意明显是纯金的,将电子体重秤拿上书桌,称了一下重量,居然有3.76公斤。

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又打开另外一个白布小包。

这里面也是一个金灿灿的佛像,戴着冠,有四只手,盘腿而坐;

但是谁?周知还真不认识,只是觉得这佛像造型有些偏向西边高原;

不过这个要比之前那个轻许多,身上还略有些斑驳,应该只是鎏金的。

又看了两眼就包了起来。

周知看了看中间那个最大的,这玩意的长度几乎把整个箱子填满。

看其上窄下宽的样子应该也是个佛像之类的,周知去搬了一下,觉得不是很重,绝不会是纯金的,就没心思打开了。

还有好几个箱子等着自己开盲盒呢。

将放在飘窗上,在琉璃厂买的那些个装着碗碗碟碟瓶瓶罐罐的锦盒;

全部转移到地上,将打开过的两个木箱转移到飘窗窗台上。

周知准备打开第三个木箱,却发现这个箱子沉甸甸的。

不比装青铜鼎的箱子轻多少,但重量却是很均衡;

不像装青铜鼎的那个是左边很重右边轻,而装佛像那个则是右边稍重,左边稍轻。

好奇的掀起箱盖,却是一怔,左右两边各平铺着两个之前装石灰的那种白布袋;

中间是一个红丝绸包裹的方形物件,四个石灰袋将下方物件遮挡着严严实实的,看不出这箱子里是什么;

周知并未先去拿这物件,而是先将几个白布袋摸了一遍,触手依然是粉末状,并未结块。

将白布袋轻轻拿开,下面满箱都是书,难怪会沉甸甸的。

拿起中间的红绸包裹,放在书桌上,小心的打开;

既然保存的那么小心,那多半是这一箱里最贵重的,至少姓黄的是这样认为的。

揭开红绸,连躺在床上的周知都屏住了呼吸。

<永乐大典>!

两册!

分别是:卷一万三千二百五十五之一万三千二百五十六,卷八千五百四十七之八千五百四十八。

半晌之后,周知才长出了一口气,心情十分复杂。

<永乐大典>的价值他是知道的,并不是在于经济价值,而是在于其研究价值,说这两册是国宝也毫不为过。

黄文彬竟然持有这种珍稀的国宝,也不知是从什么地方搞到的?

这两册<永乐大典>一旦主动上交,不说给他官升一级;

但工作肯定早就落实了,而且多半会去他梦寐以求的计划办,为啥这厮不交呢?

想了半晌也没想通。算了,还是我暂时保管吧。

周知低头看向其他书籍,顿时兴味索然,这里面或许有孤本、也有珍本,但都不如这两本令人激动。

将这两册<永乐大典>包好,小心的放在自己的书柜中;

又将箱盖盖上,剩下的书籍,有空再来看看都有些什么吧。

周知也明白了一件事,为什么最先打开的两个箱子装的都是金属件。

是因为这两个箱子是摆在最下面的,金属件抗腐蚀能力更强一些。

老黄,谢了哈,谢谢你帮我好好保存这些宝贝。

还有两个箱子,能为我带来什么惊喜,或是惊吓呢?

周知此时充满了兴致。

第四个箱子,不是很重。

打开箱子揭开蓝布,满满一箱都是长短不一的条装物套着白布袋,整整齐齐的平铺在箱子里。

周知疑惑的用手轻轻捏了捏最上面一个白布袋,触手柔软,似乎是……。

对,这白布袋里装着的应该是画轴。

嚯,周知高兴得从床上坐起。

看了看周围,透过窗帘,见窗外已是微微有点亮,已经有邻居活动的声音了。

又拿起枕头旁的手表看了看,六点四十二;

不禁有点奇怪,才看了三个箱子就过去了两个小时,这时间过的真快啊。

舒舒服服伸了个懒腰,黄文彬既然连<永乐大典>都能弄到两册,说不定还能弄到些名家的书画。

正想躺回去看看这些白布袋里的卷轴,都是哪些人的作品?

就见自己的房门被轻轻推开。

周世显探进脑袋,见儿子已经醒了,便问道:“知儿,你昨晚上出去过吗?怎么不反锁门?”

周知一愣,一开始还以为老父昨晚发现他出去了;

随即反应了过来,笑道:“昨晚尿急,出去撒了泡尿,可能是回来的时候忘了。”

周世显低声道:“你这孩子,这么大人了还去水管那撒尿,被人看见了不好;以后晚上就在家里尿吧,又不是没有痰盂。”

周知有点汗颜,连忙点头答应。

心里却在想,昨晚肯定是太过高兴,都忘记反锁房门了。

既然被父亲看到醒了,这会也就不能再睡了,反正也睡不着。

拿着毛巾牙刷,端着脸盆,便去了公用水管。

边洗漱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邻居们聊了几句。

邻居们对周知在沪城工作却经常回京城的疑问,已经在冯淑云拍出周知写的那本小说后,就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作家嘛,听说经常会到什么地方去采风,而且一去就是几个月。

周家小子,也不过偶尔回来一趟,虽然呆的时间一会长一会短的,那也是可以理解的。

既然采风,是不会长在一个地方呆着的;

听说有些作家采风,连挑大粪的工作都会去干上一段时间,这样写出来的人物形象才会更真实更丰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