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纷纷扬扬的大雪终于停了。下午,甄凌峰特意过来,跟宋阳聊起想一同进山打猎的事儿。
甄凌峰没在宋阳家多做停留,说要上山查看自己设下的几个夹子和绳套,要是没收获,就准备收回来,改天带到山里再用。简单打过招呼后,他便匆匆离开了。
夜幕降临,王岳又找上门来。一迈进院子,他就晃了晃手中的弹弓,宋阳立马心领神会。
看来王岳是想趁着夜色,去竹林打斑鸠和画眉鸟,这可是他们每年冬天的保留项目。
斑鸠炖汤,味道鲜美,画眉鸟烤着吃,香气四溢,这些都是山里人从小就心心念念的美味,谁能抵挡得住这诱惑呢?
其实,不用特意跑去大村子的大竹林,盘龙湾对面那片茂密的毛竹林就是绝佳之地。这里人迹罕至,正好方便他们俩大展身手。
听说要去竹林打鸟,晓萱兴致勃勃地找来手电筒,说道:“阳哥,我也想去!”
“可不行,你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情况。这要是在林子里摔着、碰着可咋办?里面到处是尖锐的竹茬子,还有不少陡坡……”
宋阳知晓萱性格活泼,天天憋在家里肯定闷得慌,但她现在怀着孩子,正是需要悉心照料的时候,宋阳可不敢让她冒险。
听到这话,王静雅也赶紧拉住晓萱:“可不能乱来,闺女,你就别瞎凑热闹了,小心动了胎气。”
宋阳的父亲也笑着劝道:“等孩子出生了,有的是机会和阳子进山,也不急于这一时。
就让他们俩去就行,对面竹林又密,山坡还陡,这些年砍竹子留下的竹茬,个个都跟尖刺似的。
听叔的话,别的不说,着凉了也不好。”
“那好吧……我就是觉得自己一直闲着没事干,你们啥都不让我插手……”
见一家人都不同意,晓萱只好嘟着嘴,把手电筒递给宋阳,嗔怪道:“都怪你!”
这一家子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宋阳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晓萱这是在怪他让自己有了身孕呢。
他笑着摇摇头:“我都在琢磨给你买把好猎枪了,以后有的是机会!”
“真的?”晓萱一听,立刻喜上眉梢。
“我还能骗你不成?”宋阳说完,便和王岳一道出门了。
在竹林打鸟,对他们俩来说早已轻车熟路。
这片鲜有人打扰的竹林里,鸟雀众多。被积雪压弯的竹竿上,各种鸟儿蹲在枝桠上,清晰可见。
两人忙活了两个多小时,收获颇丰,打下了十二只斑鸠,画眉鸟更是打到了二十多只。
竹林茂密,他们在里面稍有动作,碰到竹竿,枝叶上的积雪便会“哗啦啦”地掉落。
竹竿因重量减轻,又会弹起碰到其他竹子,引发连锁反应,带下更多积雪。
一番折腾下来,两人浑身沾满了雪,衣服倒还好说,头发却早已湿透,冻得够呛。
“我拿四只斑鸠,今晚收拾出来,明天煮给我爸妈尝尝,再拿六只画眉鸟回去烤着吃。
剩下的你拿回去,你们家人多,云兰、云梅她们也爱吃……阳子,如果明天不下雪,能进山了吧?”王岳显得有些迫不及待。
“可以进山了。”
“那我明早就在路边等你……要不我明早先去叫甄叔?”
“他下午来我家说过了,只要今晚不下雪,明早就在村口等着。
咱们往西边走,我这两天的猎物都是从那边打来的,感觉那边野物不少,可以多转转。回家后,多带点钢丝绳套之类的工具。”
“好嘞!”
两人简单商量后,王岳带着猎物回家了,宋阳也提着斑鸠和画眉鸟往家走。
晓萱正在壁炉边烧热水,王静雅则在为宋阳他们准备明天的干粮,正揉着面打算明天蒸馒头。
天气寒冷,面团加了酵母,发酵起来也很慢,一直放在壁炉旁的台子上,希望借助温度能加快发酵速度。
看到宋阳带回来这么多猎物,晓萱立刻找来盆子,帮忙烫毛、清理。
斑鸠和画眉鸟褪去羽毛,取出内脏后,放在盆里用水浸泡,去除血污。
晚上光线不好,借助油灯和手电筒,处理起来不太方便,剩下的清理绒毛和清洗工作就留到明天让晓萱来做。
不知不觉,夜已深。明天还要早起,一家人便忙着洗漱休息了。
第二天清晨,王静雅和晓萱早早起床蒸馒头。
宋阳和宋建国则检查各自的枪械,绑好绑腿,去羊圈挤了羊奶,喂过跳跳后,各自吃了几个馒头,趁着天色微亮便出发了。
来到大路上,王岳已经在路边等候。
宋阳随手递给他两个还温热的馒头,两人一起往大村子走去,与王岳的父亲王宏远和甄凌峰会合后,一同前往西边的山林。
甄凌峰也带了三条狗,养了四年多,都是青川犬,以一只嗅觉稍好的母狗为首领,另外两条是公狗。
这些狗与宋阳的四条猎狗碰面时,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
沿着山路没走多远,或许是觉得宋阳的四条猎狗年纪小,却总是跑在前面,有挑衅之嫌,又或许是为了争夺交配权,毕竟都是成年猎狗了,彼此看不顺眼。
一开始,几条狗只是互相闻嗅,但当宋阳的猎狗靠近甄凌峰的母狗时,另外两只公狗立马龇牙咧嘴。
七条狗瞬间在路上对峙起来,气氛凝固,紧接着便狂吠着撕咬在一起。
甄凌峰赶忙拿起绳索,想要上前制止,却被宋阳拦住:“甄叔,让它们咬!”
“这要是咬伤了,还怎么打猎啊?尤其是你这几条狗,可比我的三条机灵多了,更不能受伤,还指望它们灵敏的鼻子呢。”甄凌峰一脸担忧地说道。
“没事儿!”宋阳对自己的四条猎狗信心十足,“以后要是经常一起打猎,这些猎狗就得相互熟悉。
在一起的时候,必须得有一个首领说了算,不然遇到情况,追赶猎物时各顾各的,可不好指挥。要是真咬伤了,就送回去养伤。”
不同狗群混在一起,要是没有主心骨可不行,场面一乱,各自为战,最容易出问题。
狗是群居动物,在狗群中,通常靠力量和威慑建立支配与屈从的等级关系,处于支配地位的狗享有特权。
狗由狼驯化而来,这方面和狼群的习性差不多,宋阳在喂养自家猎狗时会区别对待,喂食有先后顺序。
因为喂养多只猎狗时,主人就如同头领,它们会把主人的亲近机会当作等级标志,这是人为干预进行分级。
但甄凌峰的三条猎狗可不认宋阳这个主人,两群陌生的狗相遇,只能靠实力一决高下。
而且,这种时候猎狗一旦打起来,双方主人都很难拉开。
既然迟早要经历这一遭,还不如现在就解决,多磨合一段时间,以后也能更好地相互配合。
甄凌峰虽说打猎靠自学,但这些年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明白宋阳说的在理,便点头同意:“行,那就让它们打!”
王岳看着雪地上扭打在一起的猎狗,笑着问:“你们觉得是甄叔的猎狗厉害,还是阳子的厉害?”
“这可不好说,阳子的几条猎狗虽说都是好狗,可还太年轻。甄叔的三条正值壮年,力气最大的时候……”
王岳的父亲显然更看好甄凌峰的猎狗,毕竟从外表看,甄凌峰的三条狗体型比宋阳的四条猎狗要大些,这可不是比嗅觉的时候。
然而,他话还没说完,就赶紧闭上了嘴。
猎狗打架,通常是谁咬得最凶就咬谁。甄凌峰的三条猎狗最先盯上了招财。
要是面对猎物,遇到这样的攻击,招财它们肯定会选择闪避或逃跑,避免受伤。
可现在是为了争强好胜,一旦躲避就意味着示弱。
看到甄凌峰的两条公狗扑过来,招财怎会示弱,立刻反咬回去,双方的猎狗瞬间全部加入战团。
但战斗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就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
主要是宋阳的来福和吉祥这两条擅长从背后攻击的猎狗,太过厉害。
再者,四条猎狗都戴着防咬项圈,甄凌峰的三条猎狗攻击它们脖子时,自然占不到便宜。
最先和旺财撕咬在一起的那条狗,耳朵直接被旺财反咬住,紧接着又被来福从背后袭击,当场疼得怪叫,惊恐地跳到一旁,尾巴夹得紧紧的,后半身都耷拉下来,气势全无。
紧接着,另一条公狗也遭遇同样的命运,被吉祥偷袭,群狗一拥而上,很快就被按倒在地。
即便松开它,它也不敢站起来,只是不停地惨叫。
它心里清楚,只要站起来,肯定会被咬得更惨。
这种情况下,敞开肚皮,一动不动,不断示弱,才能将伤害降到最低。
甄凌峰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两条公狗这么不堪一击,明明是主动攻击的一方,却一个照面就被制服了。
“不得不说,擅长背后攻击的狗就是厉害,这十里八乡都找不出一只,阳子,你这儿一下子就有两条,你这狗群在这周边要说第二,恐怕没人敢称第一!”甄凌峰感慨万分。
宋阳笑了笑,把自家猎狗叫到跟前,见招财只是左肩破了点皮,流了点血,跑跳没什么问题,便对甄凌峰说:“甄叔,看看你那条狗伤得重不重!”
甄凌峰点点头,把自己的猎狗唤过来查看,发现跑远的那条屁股上被撕开两个血洞,躺在地上的那条更惨,睾丸被咬,疼得浑身发抖。
“都是些小伤,应该没啥大碍……阳子,你这几条狗到底是怎么训练的,下口太狠了,而且配合还这么默契。”甄凌峰好奇地问道。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你看我院子里树上挂着的野猪皮了吧,平时就拿它给狗练撕扯。”
“至于配合,每次打猎时,只要猎物威胁不大,我一般都放手让它们去咬。实战就是最好的训练,次数多了,它们自然就知道怎么躲闪,怎么抓住时机,这就成了本能。”
宋阳分享了自己的训练心得。他一直有意训练自己的猎狗,比如平时揉搓它们的耳朵、脖子、腿脚等敏感部位,甚至还特意用棍子戳过它们的屁股。
说白了,这都是一种名为脱敏的训练,经过这样训练的猎狗不会过于敏感而轻易伤人,会更加温顺,也更服从指令。
甄凌峰听完,若有所思。
那野猪皮厚实坚韧,在撕扯过程中确实很能锻炼咬合力,还有实战训练……宋阳又补充道:“好的猎狗,既需要天生的资质,也离不开有意的训练,有些本事,光靠野生放养可学不会。”
甄凌峰显然没有进行过这么专业的训练,实际上,他养的三条狗,平时他去上工的时候,都是处于放养状态。
在大村子里,这三条狗堪称一霸,其他狗见了都得避让,可在宋阳的猎狗面前,它们就相形见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