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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条规定,其实隐藏得很深,为了不让被告看到,字体还特别小,还安排在附录当中。

一般人,谁买房的时候会去查看这些,只要看合同基本没问题就签署了。

法官这边,同样也是如此,她也是在叶欢的提醒下,这才看到了这么一条,要不然她自己就直接忽视了。

“他怎么看到这一条了?”

银行行长倒吸一口凉气,不解的问道。

唐伟没有回应,此时的他也不需要回应。

“房子都烂尾了,拿什么拍卖!”

“据我所知,开发商已经申请破产,而被告所说的房产根本就不存在,在住建局这边更没有这方面的记录,因此我方坚持认为,需要被告偿还贷款,也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说完这个,唐伟松了一口气,从刚才的紧张到现在理直气壮。

“还好,我做了功课了,否则要被你小子给吓唬住了。”

他心里暗自庆幸,并开始了自己的计划,应对叶欢接下来的狂轰滥炸。

“房屋买卖协议清晰,双方都已经确认了房产是南泥湾楼盘,当时也确认了开发商的身份。”

“我当事人在南泥湾楼盘递交了三十万的首付,并且和银行完成了合同,这一点没意见吧?”

唐伟看向银行行长,点头说道:“没错,合同是没问题的,当时的确是确认了身份,以及楼盘的资产。”

“很好,感谢原告律师的配合,不过我看到合同上写了,两年前,开发商的房产已经交付。”

“交付?”

唐伟愣了一下,又看向原告。

“两年前就交付了?有这回事吗?”

原告摇头,否认了这一说。

两人的对话,并没有妨碍叶欢继续表演。

他顿了顿,继续陈述事实。

“至于烂尾,我当事人并不清楚,我当事人签的是买房协议,并且履行了合同,开发商必须交付楼盘。”

“被告律师,你大概没搞清楚,交不交付楼盘,这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你应该去问开发商才对。”

唐伟抓住机会,再次不可一世的质问道。

“既然已经写了是交付了,我当事人是不是应该对房产进行法拍!或者说,你们银行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索要房产进行法拍,这些都是没问题的。”

“所以说,你们本身一开始就搞错了对象,你们应该找的是开发商索要房产,和我当事人有什么关系呢?”

此时,直播间这边,听到叶欢这么说,瞬间沸腾了。

“我就说嘛,叶律肯定能另辟蹊径,找到我们常人所不能找到的角度去打这一场官司的。”

“好家伙,叶律就是叶律,帅,这个角度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还能这么打?我看原告和律师都应该懵逼了吧?”

“法官都有些懵逼了,更别说原告和律师了。”

“这角度的确很刁钻啊,将责任直接推给了已经破产的开发商。”

“这角度是对的,就应该是这样,我们买方有什么责任,我们是受害者才对。”

“有叶律在,我很放心。”

“没有谁比叶律更适合这个案子了,就该如此,我支持叶律。”

原告和唐伟两人面面相觑。

庭审之前,他们打过照面,知道充当辩护律师的人是叶欢,都很是重视。

但原告却很是趾高气昂,完全没有将叶欢放在眼里。

刚开庭,就已经见识到了叶欢的厉害,心里难免有些忐忑不安。

此时,原告却恼羞成怒,起身大声说道:“被告律师不要混淆视听了,被告与房产开发商的合同,和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你这是蓄意在转移话题,转嫁矛盾而已,我请法官阁下要看清楚了,不要被他蒙骗了。”

主审官听罢,很不高兴,呵斥道:“本庭如何庭审,不需要你来教,请你坐好,不要大呼小叫。”

这么一说,原告虽然还是很不服气,但还是生怕招惹到麻烦而只能忍气吞声的坐下来。

“原告的意思是,我们你们和开发商没有关系?据我所知,开发商这边之所以能在这里开发楼盘,是因为贵银行贷款给了他们,才让他们有了开发楼盘,这是前提。”

“另外,难道你们银行在贷款的时候都不去仔细的查看对方的资质,就选择贷款了吗?”

“如果不是你们银行的疏忽,会导致开发商申请破产,让我的当事人接受的是一个烂尾楼,是一个毫无价值的东西?”

“其次,银行审查机制本身就有问题,明知道开发商可能没有能力开发楼盘,却还要坚持给,这说明什么?”

“我当事人出于对你们银行的信任,这才相信了开发商,并选择和你们签订贷款合同,可你们却没有起到一个监管的作用,坐等烂尾,坐等开发商申请破产了,都没有及时的通知我的当事人,让他及时止损。”

“现在你们还有脸来控告我的当事人,要求偿还280万的贷款?”

“我想询问一下,一个只有一百五十万价值的房子,何以要我当事人偿还280万,这和高利贷有什么区别吗?”

“我当事人都还没有控告你们,你们反而要恶人先告状?”

“更重要的是,因为这楼盘的缘故,我的当事人的妻子已经跳楼自尽,这损失,不应该是你们银行承担吗?”

叶欢的一连串的反问,把唐伟打得是措手不及的。

尤其是原告这边,哑口无言,一肚子的火,却无处发泄。

“被告律师,你这是在混淆视听,强词夺理。按照合同,你们就应该赔偿我方的损失。”

唐伟拿起合同,大声的喊道。

“签订合同,由三方签订,贷款方、房地产和我的当事人。合同本身也应该是三方一起履行的,但如今房地产未履行承诺。不应该是房地产一方的责任吗?”

“但你们却混淆视听,挑软柿子捏,认为我当事人好拿捏,就打算拿他开刀。法律法规摆在这里,你们却不遵照,还说我是强词夺理?”

“请问原告律师,你也是律师,难道你不清楚这合同意味着什么?你规避风险,试图逃避责任,却倒打一耙,将法律法规 视若无睹,这难道不应该是你在强词夺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