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滩血就在床前,在附近再没有拖动、搬动的痕迹,看样子庄家小姐的确是在这个地方被人一刀毙命的。
庄直也好,衙差也罢,又的确都证明了,那庄兰兰当时就倒在地上,身上除了胸口一把刀之外,就再没有其他东西了。
祝余蹲在地上琢磨,这也难怪所有人都觉得曹辰丰的嫌疑是最大的。
这厮本就是与庄兰兰有了夫妻之实的人,当天晚上又是温存到一半就被庄兰兰怀有身孕的事情给吓跑了,若是去而复返,庄兰兰自然也不会有所防备,以为他回心转意,未着片缕就欢天喜地下床迎上去,被他迎面一刀捅死,一切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
但如果真凶偏偏就不是曹辰丰……那这事儿就有意思起来了。
如果是两个人温存过后,曹辰丰趁着天未亮离开,庄兰兰继续酣睡,没有及时穿衣,这似乎是说得过去的。
而从曹辰丰的描述来看,当天两个人分开的时候,他是十分慌乱的,与其说是离开,倒不如说更像是逃走,这自然不是什么令人心情愉快的分别方式。
按照常理,还未出嫁便与人私通,还怀有身孕,偏偏自己的情郎在得知这一消息后,选择了仓皇逃走,这种反应无疑是让人又伤心又恼火,甚至还应该有一种深深被对方羞辱了的感觉。
在这种情形下,庄兰兰并未着急穿回衣裳。
假如是在曹辰丰刚离开,凶手便来了,中间的间隔非常短,短到庄兰兰来不及起身把衣服穿好,那无疑是非常冒险的,容易被刚刚离开的曹辰丰本人撞见。
若是中间实际上已经间隔了很久……那庄兰兰在情郎逃走之后的情绪倒也还真是足够淡定。
思及此,祝余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
“庄兰兰当时头朝着哪个方向?”她扭头问后头的衙差。
“冲着那头!”衙差朝门的方向赶忙指了指,“庄老板报官之后,我们赶过来,一进门就看见那庄家小姐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头就是冲着进门的方向,已经凉透了。”
“若是这样,方向可就不对了。”祝余站起身,蹲久了腿有些发麻,她往后退了两步,活动活动腿脚,顺便问曹辰丰,“方才曹大将军听闻丫鬟小桃儿指认你后背上有红色胎记,信心十足要让你脱下衣服自证清白,想来你后背本来是全无印迹的吧?”
曹辰丰心虚地看一眼伯父,满脸苦涩地点了点头。
“那就是后来弄伤的?如何伤到的?”
曹辰丰哆哆嗦嗦抬起手,指了指距离床大概三四步开外的小圆桌:“那晚灯烛摆在圆桌边上,我冷不防听到庄兰兰有了身孕的消息,吓得不轻,从床上下来踉踉跄跄站不稳,倒退了几步,后腰撞在桌边,往后一仰……后背被烛焰烫到了……”
祝余了然地点了点头。
陆卿倒是没怎么克制自己的情绪,轻哼一声笑了出来,似乎是已经在脑子里想象出了曹辰丰当天晚上被吓成那个怂样的画面。
他的笑让曹辰丰差一点羞愧得把脑袋夹咯吱窝里去,一旁的曹天保也黑了脸,但毕竟祝余是陆卿的人,还在那里帮自己的侄子证明清白,他也不好在这个节骨眼儿跟陆卿一般见识。
更何况,丢人现眼的事情都是自家侄儿做出来的,难不成曹辰丰有脸做,还不兴别人笑了?
思及此,曹天保对侄子的孬种样子愈发感到恼火,一抬脚将他给踹了个大跟头。
“王爷,劳烦您站到这里来,”祝余示意陆卿过去,陆卿也欣然应允,站在她指定的位置上,背对着床和地上的那一滩血迹,“假若我是当天晚上的曹辰丰。
后背被灯烛烫伤的疤痕不会说谎,那么我便是这样倒退着撞上桌边。
庄家小姐起身跟过来,不论是为了挽留还是为了争执,此时若我想要一劳永逸,永绝后患,势必要拔刀这样刺过去。”
她做了一个向前刺出一刀的动作:“庄家小姐被刺中后,要么头冲着床铺的方向仰面倒过去,要么头朝门的方向一头栽倒。
无论如何不会面朝上,头朝着门。
除非……杀人真凶并非站在我这个位置,而是站在王爷您那一侧。”
她这话一说出来,庄直就顾不得哭了,脸色顿时变得十分难看,祝余的推测不仅在试图把曹辰丰的嫌疑摘干净,甚至还隐晦的提出了另一种令人难堪的假设。
这就让庄直有些坐不住了,只不过祝余没有把话说白,他自己也不能提。
于是他只好强压着恼怒道:“你这说的是什么浑话!为什么那曹辰丰就一定是先在桌边烫伤了后背,然后才动手杀我女儿?
若是他因嫌我女儿阻拦他,不许他离开,就直接一刀将我女儿刺死呢?
那不就是头朝外,脸冲上的姿势了吗?!”
“的确如此,但若是这样,尸体挡在身前,曹辰丰为何不顺手将佩刀拔出来带走?
既然已经面冲着门的方向,庄兰兰也被杀死了,他又为何会衣衫不整的情况下,后背被桌上的灯烛烫伤?
再者说,衣服都还没有穿回去,他的佩刀为何会那么巧的就在手边?”祝余问。
庄直答不出,恼火地看看祝余,又狠狠瞪向曹辰丰。
“庄老板,丧女之痛常人都能够体谅,但是有一件事你倒是要想想清楚,你究竟是想要捉住杀害爱女的真凶,还是只想咬死曹辰丰?”陆卿好整以暇地对庄直说。
庄直神色一凛,虽然还是一脸愤恨,倒也没有再与他们争执,咬了咬牙:“那自然是捉弄真凶!
若今日能够证明凶手另有其人,并非曹大将军的侄儿,庄某愿意赔上全部家产,带着全家老小在大将军府门外磕三天响头,向大将军赔罪!
或者到时候无论大将军要如何处置庄某,庄某都绝无怨言!我只求抓住真凶,不要让小女死得冤枉,这是我一个老父亲唯一能为女儿做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