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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历史军事 > 西辽崛起:封死欧洲中世纪 > 第60章 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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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上

阿拉尔港附近的地形是:

面向港口的是一处开阔地,两侧则是丘陵,像一个“>”符号,一条小河从当中流下,汇入咸海,符号尖端处则是通往斯哈纳克、毡德城的大道。

土门汗大军抵达这里时,上空彤云密布,北风陡然又呼啸起来,当一万大军全部进入符号内部时天上又飘起了雪花。

土门汗见状不禁窃喜。

“终于可以在这里休整一两日了”

前次他说要赶紧赶往斯哈纳克,实际上是在作秀,从玉龙杰赤开始,他连续奔波了两千多里,早就是精疲力尽,按照他的初步计划,非得要在物资充足的阿拉尔港连续休整两三日才行。

他是图尔罕太后最钟爱女儿的儿子,从小就备受宠爱,他的父亲还是花拉子模苏丹国最大一支奴隶骑兵、西突厥贵族后裔吉斯勒之子,很显然,图尔罕能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此人,吉斯勒实际上已经不是奴隶骑兵领袖那么简单了。

吉斯勒还有一个汗号,亦难赤汗,亦难赤,突厥语“忠诚”是也,时下不少突厥势力领袖都有这个汗号,包括以前被律庆击败的粘八葛部小汗,以及毡德城海尔汗的名字亦纳勒术,都是这个意思。

吉斯勒还是花拉子模苏丹国镇守呼罗珊的大将,在迎娶图尔罕女儿之前,他是真正的奴隶骑兵,但现在显然已经摇身一变成为花拉子模的贵族,何况他娶了图尔罕的女儿、摩诃末的姐姐,还有了继承花拉子模苏丹的可能。

马穆鲁克,就是这么来的。

吉斯勒手下只有一万突厥骑兵,便能镇守人口超过百万,农业、手工业发达,还让黑衣大食崛起的呼罗珊之地,显然备受重用,当然了,也有图尔罕偏爱她这位外孙的原因在内。

所谓父凭子贵是也。

无论如何,土门也是一位汗王了,亦难赤也就是突厥人仅次于大汗的小汗,郡王也。

港口附近虽有一大片开阔地,几乎有十平方公里,而港口本身最多只有以一平方公里左右,但装下这万骑还是可以的,饶是如此,这么多人马甫一涌入,还是将港口及其附近地方霎时变得拥挤起来。

就在此时,一阵雷鸣般的声响从西侧大道上传来了。

此时土门汗已经进入到两山之间的里面了,他虽然备受图尔罕宠爱,但也不是全无兵事素质之人,他携带的一千匹驮着辎重的骆驼在抵近阿拉尔港后并没有放在最后,而是放在中间,断后的则是两千重骑兵。

在他看来,就算此时律庆来袭,有这两千重骑兵殿后完全可保无事,一旦全部进入到港口附近,再封住山口更是万无一失。

不过,他们可是连续行军了两日,中途只短暂停下来饮马、喂马了两三次,抵近阿拉尔港五十里范围时更是一鼓作气跑了过来。

若是算上从毡德城开始,更是连续行军了六七日。

强弩之末,这就是他们的真实写照。

当然了,为防万一,他为他殿后的一千重骑兵配备了一人双马,上万骑兵,中途还有毡德城、阿拉尔港两个补给地,还要穿越几百里的沙漠,显然是不可能全部配上一人双马的。

饶是如此,马匹倒是得到了休息,但骑兵却并非如此,莫看骑在马上,连续颠簸十余日,对于骑兵的损耗也是很大的。

全部涌入开阔地后,虽然乱哄哄的,但中间的土门汗还是意识到了什么。

“律庆!”

他立即下达了命令。

“让殿后的重甲骑兵拼死护住山口!”

他指的是“>”符号尖端并未封住的开口。

不过,当他的大军开始涌入港口时,并没有事先确定好各个千夫长的驻地,由于港口的管理者也是花拉子模的官员,他又事先派人通知了,便以为此人能够提前为他安排好。

可惜的是,率先进入的是那五千来自土库曼部落、全部骑着阿哈尔捷金马的轻骑兵,人家可不管这些,生怕找不到好的驻地,甫一进入便快速奔驰起来。

这些土库曼骑兵虽然都来自曼格斯部落,但又各有统属,就算他们的将领、曼格斯大汗巴哈拉的弟弟巴库拉也控制不住。

他们一乱,后续的三千花拉子模骑兵也乱了起来,人家显然会这么想,“你等这些奴隶骑兵都敢先冲过去抢物资、抢驻地,我们这些正经骑兵可不能落后了”

这三千骑兵都是穿着花拉子模特产的轻质板链甲,也就是链甲多、板甲少的骑兵,后续的重骑兵则是以板甲为中心以链甲串连。

不过,一千匹骆驼以及相应的奴隶役夫却挡在他们前面,这一千匹骆驼只携带着少量粮草,大部分都是帐篷所需物资,另有阿哈尔捷金马最喜爱、特产于里海东岸的野草。

这一千匹骆驼就是夹在五千奴隶骑兵以及三千花拉子模骑兵之间行军的。

最前面的五千奴隶骑兵自然可以快起来,但由于这些骆驼的阻碍——他们一旦脱离了大道就毫无队形可言,后面的三千骑想快也快不起来。

而土门汗的两百亲兵则夹在三千花拉子模轻骑兵与两千重骑兵之间,于是,虽然全部都进入到了里面,但速度却慢了下来。

就在此时,律庆赶到了!

很显然,石敢当、霍斯都的黑曜都一直紧盯着土门汗的行踪,得知其快要抵近港口时赶紧全军出动了。

时至今日,律庆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五年了,说来也奇怪,自从到来之后,他身上某种血脉也似乎被唤醒了。

自从踏上这个时代开始,他对于弓箭、刀术、枪术的使用就分外重视,不但逼着骑兵们习练不辍,自己但凡有闲暇也会认真练习。

他与军中的高手,比如力气最大的萧捕奴、律献忠,以及各种武艺掌握的最精熟的刘符离都切磋过,显然,以他这副来自后世营养充足、训练科学加持下的身体,无论是力气还是技艺的掌握都在他们之上。

也是,骑兵们的技艺,除了骑术,刀法、枪法、箭术都是他教授的,血脉唤醒后他更是如虎添翼。

这一战显然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关键的一战,须臾马虎不得,于是他不顾众人的劝阻,执意要加入到律献忠的黑云都中,还处在黑云都的最前面。

时下他的装备是:

一匹肩高超过一米六的昭苏大马,浑身枣红,已经跟着他作战了好几年,这样的马匹,驼上两百斤的重物可以坚持战斗一个小时。

不过,他并没有穿着重骑兵们的二十五斤棉甲,而是将自己从后世带来的防弹衣穿在二十斤轻甲里面,当时他正带着一个连队追击一些毒贩,防弹衣显然是标配。

头盔还是重骑兵的配置,里面缀着网兜和羊毛,尖尖的顶部,末端簇着红缨,有些像我大清的避雷针了。

重骑兵的头盔还有面罩,拉下来后能将整个面部罩住,只露出双眼,面罩还是刷了白漆的鬼怪模样,在此时显然也有很好的阻吓效果,在这一点上连律庆也不能免俗。

时至今日,他的重骑兵也有了改进。

最厉害的三百骑的战马更为高大健壮,其胸部、头部也裹上了棉甲,为保持平衡,臀部也裹了一层。

一石力强弓,一壶箭。

一杆重达十斤的破甲锥长枪。

为了赶时间,弓箭显然在此时用不上了,就在土门汗感到异动时,他已经带着三百重甲骑兵冲到了港口入口处!

殿后的花拉子模重甲骑兵再是愚笨此时也反应过来了,他们确实是训练有素,最后的一百骑就在律庆等还未冲入入口之前也纷纷扭转马头迎了上来。

不过,律庆等人是气势汹汹而来,速度已经来到很大,而这百骑则不然,不过是堪堪加快了马速而已。

花拉子模重骑兵的马匹比律庆麾下的更为高大,没有办法,昭苏马在西域一带也有,经过几百年与突厥马、汗血宝马杂交后普遍的肩高都在一米六以上。

饶是如此,虽然殿后的重甲骑兵都是一人双骑,但就算是空马也是一口气奔行了五十里的!

“扑!”

电光火石间,律庆已经一马当先冲到一骑面前,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手中的破甲锥长枪已经投入了他的喉部!

这显然只有真正的高手才能做到,一般来说,能够在马上刺中敌人的胸部就不错了,不过就算是只刺中胸部,破甲锥长枪依旧能够穿透花拉子模重甲骑兵的板链甲,但显然需要骑兵的技法以及马匹速度的加持。

按照他亲自训练的技法,刺中敌人的那一刹就要考虑回抽了,否则若是刺的太深就与当面之敌纠缠在一起了。

这需要长时间机械的训练,还需要一定的悟性,所谓悟性,就是在猛刺与回抽之间的把握、平衡。

他带着的这三百骑显然都是黑云都中的佼佼者,猛刺敌人胸部显然都能做到,能刺中对方喉部者也至少有五十人能办到,更为难的的是都或多或少有些悟性,在刺中敌人的那一刹不会拘泥于与其纠缠。

“呼......”

风势愈发,雪花狂舞。

不过一个照面,律庆带着这三百骑便将这一百敌骑全数击杀!

然后顾不得喘上一口气便冲进了山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