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式客车缓缓启动,许国,许胜利俩人坐在车内闲聊着,以此用来消磨时光。
没办法,在车上,什么玩的都没有,现在这个年代压根就没有手机一说,只能用闲聊消磨时光。
时间在两人的交谈中,过的很快。
大概过了两个小时后——
许国,许胜利俩人从车上下来。
车子没办法直接抵达团结屯,他俩还要走五公里的路程。
此刻,夜幕逐渐降临天空,一轮新月悄然升起,宛如银盘般高悬天际,洒下清冷的光辉,映照在大地上。
月光如水,给周围的一切都蒙上了一层神秘而朦胧的面纱。
两人并肩而行,朝着团结屯的方向缓缓走去。他们的身影在月色的映衬下显得有些孤寂和渺小。
然而,没走出多远,许国突然停下了脚步,耳朵敏锐地捕捉到一阵轻微的窸窸窣窣声。那声音虽然不大,但在寂静的夜晚却格外清晰可闻。
“胜利哥,别动!”许国压低声音说道。
许胜利闻言顿时一愣,心里不禁犯起嘀咕: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不让自己动弹?难道附近隐藏着什么危险不成?他满心疑惑,实在想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何事。
就在许国开口之前,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再度响起。
这一次,许国听得真真切切,可以无比确定声音正是从西南方向传过来的。
那声音听上去就像是某种小动物快速穿梭于草丛之间所发出的声响。
许国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几分,他小心翼翼地将目光投向西南方向,仔细搜寻着声音的来源。
终于,在一片茂密的草丛中,许国发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原来是一只黄大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黄鼠狼。
它毛色金黄,身姿矫健,正敏捷地在草丛里穿行,时不时停下来嗅一嗅四周的气味。
这只黄鼠狼四肢紧紧地贴在地上,身体微微前倾,一双眼睛闪烁着诡异的光芒,直直地盯着许国和许胜利两人。
它那尖锐而细长的爪子在月色下泛出一丝寒光,仿佛随时都准备发动攻击。
许胜利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可是他生平头一回在夜间遭遇黄鼠狼啊!四周一片寂静,只有微风轻轻拂过草丛发出的沙沙声。
这里位于村外,环境显得格外阴森幽暗,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形成一片片斑驳的阴影,更是增添了几分恐怖的氛围。
要知道,黄鼠狼向来有着“黄大仙”的绰号,民间传说中关于它们神秘而灵异的故事数不胜数。
此刻面对这样一只黄鼠狼,饶是许胜利胆子不算小,心里也不由自主地升起一股寒意来。
与许胜利不同的许国却毫无惧色。他同样凝视着眼前的黄鼠狼,但眼神中并没有丝毫的畏惧或者退缩之意。
对于那些诸如黄鼠狼不能打、不能驱赶之类的传言,许国根本就不屑一顾。在他看来,这些统统不过是无稽之谈罢了。
说到底,所谓的迷信之说又怎能阻挡得了他追求财富的脚步呢?只要能够赚到钱、能够将其变现,并且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行事,那么许国可不会去理会那些虚无缥缈的禁忌。
想到此处,许国毫不犹豫地行动起来。只见他迅速地转过身去,伸手从背后解下那支56 式半自动步枪,并熟练地端起枪身,将枪口稳稳地对准了前方的黄鼠狼。
就在这时,跟在后面的许胜利眼见着许国竟然要举枪射杀那只黄鼠狼,心中一惊,急忙伸出手去阻拦。然而,他的动作还是慢了一步。
只见许国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刹那间,只听得“嘭——”的一声巨响,震耳欲聋的枪声骤然响起。
那颗子弹如闪电般从枪管里疾射而出,带着凌厉的气势,准确无误地击中了那只黄大仙。
黄大仙直接原地死亡,鲜血流淌一大片,死的不能再死了。
许国见状,连转头对着许胜利嘿嘿一笑,道:“胜利哥,你瞧,我这枪法还算不错吧?”
说罢,他也不等许胜利回应,便迅速站起身来,大步朝着黄大仙的尸体所在之处走去。
来到近前,许国弯下腰,一把将那已经死去的黄大仙拎起,然后手法娴熟地开始剥起皮子来。
这黄大仙的皮子可是能卖些钱财的,虽说价格算不上太高,但多少也是一笔收入。所以,许国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很快,那张完整的黄鼠狼皮就被他成功剥落下来。
许国小心翼翼地将其放入随身携带的袋子里,这才直起身来,拍了拍手。
而此时,刚刚反应过来的许胜利望着许国这番熟练的操作,只能无奈地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许国啊,你可真是胆大包天!难道你就一点儿都不怕这所谓的‘大仙’吗?”
听到这话,许国满不在乎地笑了笑,回答道:“胜利哥,这有什么好怕的?不过就是一只黄鼠狼而已嘛。”
许国耸了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难不成它的魂还能来找我?哈哈……”许国一边大笑着,一边轻轻拍打着自己手中紧握的 56 式半自动步枪,仿佛这把枪已经成为了他最坚实的依靠和底气。
只见他嘴角上扬,露出一抹自信而又略带戏谑的笑容,接着说道:“就算它的魂敢前来,我手上的这家伙可绝对不是吃素的!”
要知道,拥有这样一把威力强大的 56 式半自动步枪在手,即便是三头凶猛无比的野猪联合起来,许国也有着十足的把握能够在一瞬间将它们全部贯穿。毕竟,这把枪所具备的强大火力绝非普通武器可比。
更不用说只是一只小小的黄大仙了。对于许国而言,此刻最大的恐惧早已不再是那些未知的威胁,而是自身火力是否足够强大。然而如今,当他手持着这把 56 式步枪时,心中便充满了无畏与果敢。
除非遇到带着幼崽的野兽,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和怜悯之心,许国会选择手下留情之外,其余任何敢于挑衅或者靠近的家伙,无论是单个出现还是成双成对地袭来,他都会毫不犹豫地下手,绝不手软!
此时,许国抬头望了一眼逐渐昏暗下来的天色,然后果断地转头对着身边的许胜利说道:“走吧,胜利哥,咱们得加快速度了,赶在这天色彻底变黑之前回到屯里去。”
听到这话,许胜利连忙点了点头应声道:“好嘞,那咱们赶紧出发!”
说罢,两人便一同迈开脚步,急匆匆地朝着屯子的方向奔去。
说实话,许胜利内心深处着实非常钦佩眼前这位勇敢无畏的同伴——许国。若是换成他自己手握猎枪面对黄大仙,恐怕也未必会像许国这般坚决果断地开枪射杀。
最为关键的缘由,实际上还是无法跨越内心深处的那道高坎。然而,许国却与常人不同,毕竟他可是亲身历经了二十一世纪的洗礼之人呐!
对于这个时代的种种观念和认知,他有着远超旁人的深刻理解。在他眼中,世间压根儿就不存在那些所谓的人神鬼之谈,所有关于此的说法,不过只是毫无根据的迷信罢了。
当然啦,不可否认的是,社会上的确有一部分人群对这类传说深信不疑。他们之所以如此执着地相信,无非就是想要寻找一份心灵上的慰藉与依托而已。
就如同那些进山狩猎的猎户一般,当他们成功捕获到体型中等或者更大一些的猎物时,往往都会将其内脏中的肠子悬挂于树梢之上,并虔诚地祈求着山神能够庇佑自己,保佑下次依然能有所收获。
就在此时,两人沿着那条蜿蜒曲折的小道,一路向着团结屯的方向徐徐前行。不多时,他们方才抵达屯口处,可谁曾料到,竟然迎面撞见了陈二和赵飞二人。
赵飞一眼望见许国归来,赶忙开口高声呼喊起来:“许国呀,你们俩这到底是忙啥去啦?”
听到呼唤声后,许国先是微微一怔,随即便露出满脸笑容,乐呵呵地回应道:“嘿,原来是赵飞哥呀!这不嘛,我们刚从县城那边回来呢,此行主要目的是去购置猎枪,这不,现在才刚刚回到家。”
言罢,只见许国迅速抬起手臂,将手中紧握着的那支猎枪展示在众人面前——那赫然是一把崭新无比的 56 式半自动步枪!
这把猎枪静静地躺在那里,散发着金属特有的冷冽光泽,其独特的外形和构造让它显得与众不同。
对于经常出没于林场的人来说,这样的猎枪可谓再熟悉不过了。而赵飞,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林场民兵,仅仅是匆匆一瞥,便能立刻认出这正是他们平日里所使用的标准装备。
“许国,你这家伙可真是深藏不露啊!一声不响地居然搞到了这么一把好家伙!” 赵飞瞪大了眼睛,满脸惊讶地说道。言语之中既有对许国的钦佩,又难掩内心的羡慕之意。
要知道,购买一把 56 式半自动步枪样式的猎枪,对于普通家庭而言绝非易事。
这种枪械不仅价格昂贵,一把往往就要超过千元,而且还并非有钱就能轻易买到的东西。
如此高昂的价格,对于生活在团结屯这个小地方的大多数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天文数字。
此刻,赵飞自己的背上也同样背着一把 56 式半自动步枪。
与许国那把不同的是,他手中的这把枪乃是公家之物,纯粹是因为工作的需求才得以配备给他。
虽然能够暂时拥有使用权,但说到底,这把枪并不真正属于他个人所有。
一旦出现丢失或者损坏等情况,他都可能面临相应的责罚。
相比之下,许国的这把猎枪则完全属于他自己。
无论发生什么状况,无论是不小心弄丢了还是意外弄坏了,都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惩罚。
想到这里,赵飞看向许国的目光中不禁流露出更多的羡慕之情。
此时此刻,赵飞的心中暗自思忖道:等到成功猎杀那头可恶的熊瞎子之后,一定要将珍贵的熊胆拿去卖掉换钱。
然后,他也要像许国一样,购置一把完全属于自己的猎枪,从此不再眼馋别人的好装备。
许国脸上挂着笑容,热情地向赵飞打招呼道:“赵飞哥,瞧您二位这一身行头和模样,想必是刚从山里出来吧?”
他好奇地眨眨眼,接着追问道,“这次进山情况如何呀?一切可还顺利不?”
站在一旁的陈二忍不住挠起头来,苦着脸干笑几声后,无奈地叹气道:“哎!顺利个啥!真是倒霉透顶了,忙活了一整天,啥玩意儿都没逮到,今儿个算是彻底白跑一趟了!”
说着,他还不忘狠狠地跺跺脚,仿佛要将心中的郁闷通过这一动作发泄出去似的。
这时,赵飞与陈二的目光恰好交汇在一起。只见赵飞赶忙点头应和道:“就是就是,陈二说得一点没错!也不知道咋回事儿,今天居然下起了秋雨,把整座山弄得湿漉漉、滑溜溜的,别说抓什么猎物了,就连一只的猎物影子我们都没能瞧见!”说完,他心虚地避开了许国投来的视线。
“得嘞,许国兄弟,咱就不多聊了哈,家里还有事儿等着俺们去办呢,先撤了!”
话音未落,赵飞便像脚底抹油一般,拽着陈二急匆匆地转身离去。他一边快步走着,他害怕自己把遇到熊瞎子的事情给秃噜出来。
待到赵飞和陈二走远之后,一直默不作声站在许国身旁的许胜利终于按捺不住性子,伸手挠了挠脑袋,满脸狐疑地开口说道:“许国,依我看,这俩家伙好像有点儿不大对劲啊?”
许国闻言,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轻声回应道:“嘿,胜利哥,还是您眼尖!其实我也早就察觉到他们不太对劲了。”
许国早就看出来了门道,今天中午碰见的时候,他俩人是急匆匆的,脸色很着急。
晚上碰见他俩的时候,脸上并没有了着急之色,反而是带有一丝兴奋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