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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叶皓轩,太子也是不敢托大。

因为他见识过叶皓轩的身手。

他觉得自己没有托大的资本。

他刚才跟手下练拳,确实也是消耗了不少的体力。

正好借着这个机会恢复一下体力。

一开始他还跃跃欲试,可是当他看到叶皓轩跟封于修比试过后,顿时也是心灰意冷。

这两个人,他都不是对手啊。

而且,似乎,几天不见,叶皓轩的武艺又见涨了。

拳击台上,封于修跟叶皓轩比试了数十个回合过后,突然停了下来。

“轩哥,我早就输了。”

“你这也是留力了,要不然十招之内我必输无疑。”

托尼等手下纷纷鼓掌。

叶皓轩爽朗一笑,道:

“阿修,你谦虚了啊,其实你已经很厉害了。”

“我呢,其实也是遇到了奇缘,我在监狱里遇到了一个奇人。”

“我拜他为师,才有了今日之成就。”

“他武功高强,监狱根本就阻拦不了他。”

“可是他已经厌倦一切,只想在监狱里终老。”

他也只能这么说。

因为他在入狱前,虽然算是能打的,但估计也不是太子的对手。

短短的三年时间,他突然变得这么厉害,以前认识的人肯定会心生疑虑。

虽然之前他已经跟靓坤提过他在监狱拜师一事,但靓坤未必会传出去。

所以,正好借这个机会,让太子和他的手下传出去。

太子站了起来,看向叶皓轩说道:

“原来如此,我就说,一个人不可能三年不见就脱胎换骨啊。”

“好了,我也认输了,别说是你,就是阿修,我可能也打不过。”

“走,到夜总会去,今晚我做东,各位兄弟给个面子,玩得痛快一点。”

......

三天后。

叶皓轩坐船来到了离岛。

在来之前,他已经借助顾青扬与中西区警署黄署长取得了联系,让黄署长等他电话。

没错,他想换上司了。

船刚靠岸,他接到了Sandy的电话。

“当庭释放?那阿豹呢?好,我就说过你一定行的。”

“我要不是临时有事,我今天一定会到场,亲眼看一看你的风采。”

“我在离岛,刚到的,船刚靠岸。”

“台风?没事,现在海上风也不是很大,不过可能今天我不能回去了。”

“下午台风会过境,到时候肯定没船回去。”

“也没什么事,都是小事,只是需要我亲自来办。”

“你要来?好吧,那早点来,可能下午就没船了。”

“到了给我电话,要是打不通,你就先在附近找家旅馆住下。”

“好,电话打不通就多打几次。”

“知道了,我会小心的。”

挂了电话,叶皓轩环视了一下,走下了船。

Sandy刚才来电话告诉他,鲁滨孙已经翻案成功,当庭释放。

而且也不追究阿豹当初作伪证的事情,因为已经证明了阿豹是被刘耀祖胁迫的。

叶皓轩今天之所以来离岛,那是因为今天早上书册刷新了机遇,让他带着摄像机,在今天上午11点钟到达离岛南郊的xx寺庙。

当准时到达目的地后,他才确定书册让他到此的目的。

因为他看到寺庙内,一个满身纹身的男人正在跟一个女人大战,旁边还有几个女人。

这个男人他很快就认出来了,正是《狼牙》里边的毒枭马添寿,也就是梦娜跟他说过的佐佐木美穗的老公。

本来今天起床的时候,天气突然变了,而且他还从电视上看到今天下午台风会过境港岛。

书册又刷新了这个机遇事件。

这也是让他一瞬间想起了上一世看过的《狼牙》这部电影。

如今,他确定了。

书册应该是给了他一个机遇,让他来收阿布的。

他当然想收下阿布了。

就凭阿布这么重情重义,他就必须收下,何况阿布的身手还这么好。

现在的他是需要人才的时候。

“这踏马的,真是太会享受了!”

“我目前最多就两个,这老小子一下子,一、二.....艹!竟然要了五个!”

“不过这也太嚣张了,大白天的就在大佛像的面前做这样的事,你不死谁死?”

通过寺庙的一个小窗口,叶皓轩很快也是把寺庙里边正在发生的事情尽收眼底。

马添寿VS五个女人......

他拿着摄像机一边拍摄一边在心里暗道。

他也不知道书册让他拿摄像机是干嘛用的。

不过,看到这个场景,他也是突然灵光一闪,随手拿起摄像机拍了起来。

管他呢,先拍了再说。

要是什么都不拍,可能到时候书册不会认定他成功抓住了机遇。

这时。

突然传来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叶皓轩急忙闪到了附近的灌木丛中。

没一会,他看到阿布提着袋子出现。

阿布的动作很快,也就十几秒钟的时间,便已经迅速解决了在寺庙门口看守的人。

到了这个时候,叶皓轩也只好暗中观察,随机应变。

而在阿布出现的时候,马添寿恰好浑身一抖,随即把女人推开,快速地穿上了裤子。

他现在是逃亡期间,凡事都速战速决。

提起裤子的一刹那,他立马就不认人了,指了指后门,示意几个女人赶紧滚。

这几个女人都是不良少女,是被他的手下骗来了。

如今也早就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人,也不敢提钱,急匆匆地抓起衣服,打开后门,都来不及穿便跑了出去。

其中有一个女人胆子大一点,犹豫了一下,折了回来,问他要钱,他看了女人一眼,默默地拿起了旁边躺在地上了青龙偃月刀。

这个女人哪还敢再说话,急忙撒腿就跑。

几个女人刚走,外面突然传来了轻微的响声。

马添寿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腰间的手枪,而后拿起刚刚放到地上的青龙偃月刀,冷静地看向寺庙门口。

没一会,一个穿着绿色外套,戴着狼牙项链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这个年轻人叫做布同林,花名阿布。

马添寿杀了他的救命恩人,他这次来就是要砍下马添寿的头颅,拿到救命恩人的坟前去祭奠。

马添寿看着阿布,一个从来都没见到过的人,他也是不由眉头一皱。

既然是没见过,那对方很可能就是受了仇人的雇佣。

既然是雇佣的,那肯定是有点本事了。

就凭不声不响解决了他的三个保镖,他也知道阿布有点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