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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科幻小说 > 快穿之我只想死 > 养娃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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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锦跟着李大麦回到村里,去见他的父母。

现在村里全都知道阿锦家里出了一个本科大学生,再也没有人说酸话了,阿锦也变成了村里的名人了。

走在村里的路上,阿锦遇上了bUG女士,郭丽红看到他俩一起回到村里,心里也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她走到近前,对阿锦说道:“招娣妹子,我能和你说几句话吗?”

“可以。”

阿锦又对李大麦说道:“在这等我,我去去就回。”

李大麦虽然不愿意,但也同意了。

阿锦就和bug女士走到一旁说起话来。

郭丽红也终于有机会问出了藏在心中多年的疑问:

“招娣妹子,你和我说实话,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今年会恢复高考?”

阿锦看她一脸期待的样子,并不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反问她:

“高考都结束了,你怎么还不回家?”

其他知青考上大学以后都各自回家了,没有考上大学的又结婚生子的就选择留在了方家村。

郭丽红一怔,没想到她会这么问,回答道:“我开学之前会走的,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

阿锦只是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既然回来了,就好好的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日子,有时候与其靠男人不如靠自己。”

说完不等她反应,阿锦就走了。

李大麦皱着眉看着呆立在原地的郭丽红,问阿锦:

“她和你说什么了?你可别听她胡说,她嘴里肯定没好话。”

自从郭丽红想要拆散他和招娣的“大队组合”,李大麦就在心里给她贴上了“坏女人”的标签。

“没什么,我们走吧,别让你爸妈着急。”阿锦说着就拉着李大麦往他家的方向走去。

郭丽红还在震惊中没有回过神来,难道招娣真的也是重生的?可是她怎么知道今年会恢复高考,她上辈子不是很早就死了吗?她又是怎么知道自己是重生的?

郭丽红只觉得脑子里一片混乱,背后的冷汗已经把里衣打湿了。

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皆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她也丝毫没有察觉。

李大麦带着阿锦去见了自家父母,都是知根知底的人,李家父母对阿锦很满意。

阿锦也向他们提了一件事:

“叔叔阿姨,我有件事想告诉你们。”

李妈妈问道:“什么事?我们马上就成一家人了,你不用见外。”

阿锦道:“我四弟小满,还没有长大,我想一直供到他上大学为止。我其他的两个弟弟也都在上学,要是我和大麦哥结婚以后,免不了要帮扶他们,可能他们结婚的时候也要帮衬着。”

李家父母也是极为通情达理:“你这孩子,我还以为什么事呢,你们结婚以后,大麦就是他们的姐夫,帮衬一下也是应该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以后这种话可不要再说了。”

阿锦感动的抹着眼泪应下,李家父母又给二人选了一个结婚的好日子。

时间就定在半年后的一个宜婚嫁的好日子。

织布厂给阿锦推荐了一个新的工厂,阿锦在织布厂已经做到了班长的职位,现在又有了推荐信和“唯一本科生姐姐”的光环加持,新工厂也很痛快的接受了她。

新工厂知道阿锦识字后,更是把工厂的扫盲工作交给了她。

阿锦又在工厂了办起了识字班。

扫盲的工作很简单,从认识自己的名字开始,学习平时用到的常用字,简单的算术记账。

阿锦有着多年的“教学经验”,教起别人来也是有条有理,丝毫不乱。

接受扫盲学习的大部分都是中老年妇女,最小的二十几岁,最大的也有六十岁。

曾经她们因为种种原因失去了上学的机会,现在厂里有机会重新学习,她们眼中的渴望与热情是年轻人所不能相提并论的。

她们带着老花镜,拿着铅笔和书本,全神贯注的听着阿锦的讲解,听不懂的还会积极举手提问。

因为阿锦充满耐心,通俗易懂的教学方式,使得工厂里的文盲急速减少。

她的名声也越来越响亮,就连街道的居委会也来找她去教学。阿锦在工作的之余,也作为一名业余教师,加入扫盲的队伍中,在需要她的地方发光发亮。

改革开放以后,各种店铺如雨后春笋一样纷纷冒头。李大麦为人老实忠厚,修理技术高超,生意也越做越红火,慢慢的又收了几个徒弟,开了几家分店。

正如郭丽红前世记忆里的一样,别人还在玉米饼子,萝卜白菜。李大麦家里已经开始过上了小康的生活,成为了方家村的第一个“千元户”,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也是衣食无忧了。

老二建福在军校读书时,认识了一个姑娘,姑娘温柔善良,家里条件也很好。

二人情投意合,姑娘也不嫌弃他的出身家庭,建福就把她领回家见了阿锦,于是很快就准备结婚了。

两人结婚时,建福自己的钱只够买自行车的,而作为“有钱”的姐姐,阿锦给他出钱买了手表和缝纫机。

李大麦更是大方,送了给他一台收音机,要知道收音机可是这个年代金贵的物件,不是想买就能买到的。

房子倒是可以不用担心,俩人都是军人,以后住在军队的家属大院里就行。

至于老三建运,他仍然还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无法自拔,自然也就没有时间去找对象了。

阿锦也并不逼迫他,作为一个拥有自由开放思想的现代人,阿锦还是支持自由恋爱,缘分该来的时候自然会来。

阿锦一直等到了小满初中毕业,感受到来自灵魂的疲惫感,她知道是时候该离开了。

现在生活条件也有了,建福已经成家,建运的前途一片光明,小满的学习基础也打好了,只要高中不放松,大学肯定会考上的。

所有的一切阿锦都安排好了,只差原主回来了。

离开之前,阿锦和李大麦说想要去方家村的老宅子里看看。

于是李大麦就抽出一天时间,骑着自行车带着她回去了。

阿锦站在老宅子门前感慨万千,最困难的时期就是在这里度过的。

她对李大麦说:“我进去看看,你别跟着了,屋里面挺脏的,我一会儿就出来了。”

李大麦眉心紧促,不知为什么,从今天出门开始,心里总有种不安感。

阿锦看出他的不放心,握着他的手,

“听话,我很快就出来了,你不放心的话就在外面喊我。”

李大麦才不情不愿的放她进去了。

春天大地开始复苏,树木开始发芽,和煦的春风拂过他的脸颊,李大麦又想起了刚才阿锦柔软的小手。

他向门里张望,努力想要看清屋里的情景,老宅子里光线不足,他只能看见阿锦的身影忽隐忽现,随着阿锦的身影渐渐与屋里的黑暗融为一体,他心里的不安扩大到极致,似乎他失去了极为重要的东西,他猛然冲屋里喊道:

“招娣!招娣!你好了没有?快出来吧!”

他着急的看向屋里,仔细听着屋里的动静。

里面的人也听到了他的呼喊声,屋里很快又响起了脚步声,伴随着脚步声一起传来的还有他极为熟悉的声音:

“来了,来了,看把你急的。”

李大麦看到她的身影又从黑暗中慢慢显现出来,心里这才松了一口气,急忙上前拉住她的手:

“看好了吗?我们回家吧!”

招娣也回握住他的手:“好,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