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路演之后,时间快到凌晨,霍歌等人在魔都过夜,并选择入住外滩附近的一家四星级酒店。
“叮咚!”
洗漱之后,正准备上床睡觉的霍歌,听到了门铃声响起。
打开一看,刘亦妃穿了一件羽绒服,手里拎了一把长柄雨伞,“睡不着,出去散散步。”
“冷风冻雨,不如在酒店探讨剧本?”
“你的笑容为什么这么、这么猥琐?”
“你还知道猥琐,大半夜的按我房间的门铃,要是有狗仔偷拍,明天咱们就是头条的主角!”
“找你散步,你想得真多!”
“走,外滩走起!”,霍歌换了衣服,跟着刘亦妃出门。
江畔的灯光在雨幕中显得朦胧而迷离,仿佛是一幅流动的水墨画。
江面上,细雨如丝,轻轻拍打着江水,泛起层层涟漪。
对岸的新兴金融区,高楼大厦的轮廓在雨雾中若隐若现,霓虹灯的斑斓色彩被雨水晕染,变得柔和而神秘。
外滩的欧式建筑在夜色中静默,雨水顺着屋檐滴落,发出清脆的声响,与江水的拍岸声交织成一首低沉的夜曲。
此时行人稀少,偶尔有车辆匆匆驶过,车灯划破雨幕,留下一串串光影。这是一个静谧而深沉的夜晚,细雨中的外滩,有着别样的风情和韵味。
霍歌撑伞,两人在伞下慢悠悠的走着。
刘亦妃幽幽地说道:“我想以后可能没有这么悠闲的日子!”
“是的,估计得你四五十岁后才有可能像现在悠闲地散步,不过在这种夜深人静的时候,你出来散散步,倒不怕遇上什么粉丝。”
“这么冷的天气,又下雨,谁会出来?”
“我们!”
“叔叔,买朵花吧!”,
一个头发梢还滴着水珠的六七岁小女孩,她身上穿着一件略显破旧的棉衣,手里拿着一支用塑料纸包着的玫瑰,花朵上挂着晶莹的水珠。
“叫哥哥,我就买!”,霍歌把伞往小女孩那边移了一下。
“哥哥,买朵花吧,送给你女朋友,”
“多少钱一只?”
“五块”
“这么便宜?,还有吗?”
“有”,小女孩转身就跑往外跑了几步,回过头来,“哥哥,你不要走,我很快就回来”
霍歌和刘亦妃都默契的站着没走,很快,那小女孩又匆匆跑了回,手里提了一个花篮
“哥哥,还有这些花,这是玫瑰,这是百合,还有一点满天星,你要买哪些?买三只以上可以打九折”
“全买了呢?一共多少钱?”
“打八折,四、四十元!”,小女孩有些紧张,好像开了一个高价,她怕吓走霍歌。
霍歌语气温和,“这花篮卖吗?100元卖不卖?”
小女孩连连点头,立即连花带花篮都交给霍歌。
霍歌数了100元递给小女孩,“要拿好钱,不要掉了!”
小女孩的手紧紧捏着钱,她朝霍歌和刘亦妃鞠了一个躬,“谢谢哥哥,你女朋友好漂亮!”
霍歌笑着看了一眼刘亦妃,看着小女孩跑远,远处有一个大一点的女孩子,等着那小女孩,可能是两姐妹。
看到有人照顾小女孩,霍歌放下心来,转身走开。
刘亦妃从花篮里抽了一支玫瑰花出来,看了看,花瓣已经有些蔫了,有一些花边已经转黑,她想说花快谢了,但想了想又觉得不妥,就没说话,只是闻了闻玫瑰的花香。
“有什么话只管说”,霍歌看到刘亦妃欲言又止的表情,“咱们之间没有那么多客气吧?”
“本来想表扬你,好人好事,但又怕你飘在半空。”
“其实你可以更文雅一点!”
“什么?”
“表扬我,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霍歌感叹道,“平生第一次买玫瑰,居然会是在这个天气之下,在这个地方,倒也不算堕了外滩的浪漫!”
“第一次?”,刘亦妃摇了摇手中的玫瑰,“不可能吧,我就不相信你没给女孩子买过玫瑰!”
“那真没有。”
“有也说没有!”
“在你面前我可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刘亦妃瞥了一眼霍歌,脚步变得轻快了许多。
两人往前走了一段,前方已经没有游人,两人掉头往回走。
刘亦妃问道:“你经常做这种好事?”
“这种事,倒没特别去做,遇到且身上有钱时会顺手做。”
“以前跟你逛街,遇到乞丐,你好像都不怎么投硬币。”
“不一样,我不投币的,那是职业乞丐,真投币的,那是真的困难。”
刘亦妃并不怀疑霍歌的说法,霍歌看人的眼光比她高明。
霍歌看着江对岸闪烁的霓虹灯,“不过有一次,我在长途汽车站等车的时候,遇到一个年轻女孩子,问我要20元买车票回家,但是我钱包里只有一张20元的现金,当时我在想,这个女孩子是不是有透视眼?怎么就借20元呢?我看她的样子,像是个骗子,当时我很纠结,借还是不借?”
“她很漂亮吗?”
“肯定没你漂亮,但容貌确实不错,我心里也在嘀咕,长这么漂亮,还出来骗人!”
“那你借给她钱了吗?”
“借了,但她拿到钱后,根本没有去买票,而是跑着离开了客运站,我坐的是最后一班车,直到发车前也没见到她?”
“骗的就是你这种有色心的男人!”
“……”
刘亦妃看霍歌不说话,问道:“后来呢?”
“没有后来”,霍歌站在栏杆边,看着澎湃汹涌的江水,“不过是人生的一个过客,但那种感觉很奇妙!”
“要是她长得不漂亮,估计就没奇妙的感觉!”
“说得也是,不过我希望她用那20块钱买了车票,或者真的能解决她一时的困难。这样我心里也好受一些!不会觉得被骗!”
“你是个矛盾的人!”
“……”
霍歌扭头看着刘亦妃,“矛盾?怎么说?”
刘亦妃直接用一句话搪塞过去,“直觉!女人的直觉!”
霍歌耸耸肩,这理由很强大,她直接终结的话题。
“跑完路演,我要回老家一趟,你回江城还是?”
霍歌并没有明确邀请刘亦妃一起回老家,但话里的意思很明显。
刘亦妃心跳加速,霍歌这是什么意思?带她见家人吗?
可是两人又只是朋友关系,不是男女朋友关系。
“你回老家做什么?还没到过年?”是太久没回去,还是?
“我爷爷生日,还要祭拜祖先,到时我师伯师姑师叔都会回去,二师伯和四师姑你还没见过。”
“我去方便吗?”
“方便,保强也去玩两天!”
“好啊!”
两人快走回酒店的时候,刘亦妃又问道:“真的第一次送女孩玫瑰?”
“是的,我发誓!”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