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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现在家里多了个人,他担心上山打猎挖宝被传出去,也正常。

抬眼看着近在迟尺的男人,这段时间下来,似乎又黑了点,但眉骨生的好,体格有高大,倒是显得更加英俊了。

赵振国察觉到自己媳妇的视线后,咧嘴一笑,漏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乐呵呵的在自己媳妇白嫩的脸颊啃了一口。

“媳妇儿,今天有没有好好吃饭?”

说话间,粗粝热燥的大手,在她身上摸索着,“媳妇儿,我不在家监督你,你也要好好吃饭,养胖点,你太瘦了!”

随着他举动,抱着孩子的宋婉清身体猛然一僵,家里还这么多人呢,刚想发作,就听到大嫂的声音。

“老四回来了啊,那你帮着你媳妇招呼着,我该回去了,家里的几个兔崽子该放学了。”

说话间,将暖水瓶放在灶台,低头解着腰间的围裙。

宋婉清见大嫂要走,连忙说道。

“大嫂,你等一下。”说着把怀里的孩子交给了身边的赵振国。

然后出了厨房,快速的进了屋,没多大会儿功夫出来,手里拎着一小袋冰糖,余光瞟了一眼赵振国,生怕他不高兴似的。

见他只顾低头逗着怀里的孩子,压根没留意自己这边,这才暗暗松了口气,没跟他商量,就把他买给自己的冰糖送给大嫂家孩子,害怕他不高兴。

虽然自己也舍不得吃,但嫁过来之后,大嫂家没少帮衬着自己过日子。

今天也是,知道这边来了很多村民看冰箱。

她就放下手头上的事情,过来帮忙照看着,自己这才没那么手忙脚乱,有空照顾孩子。

之前家里确实没什么拿得出的,只能帮衬着她们干点活,现在稍微有了点,也想回馈一下她。

把手里的冰糖递给她道。

“大嫂,这个是振国买的,你拿回去给大娃、二娃他们吃。”

老大媳妇看着手里被她塞的小半斤冰糖,瞪大了双眼,太贵了,说什么都不肯要。

这年代糖水是招待尊贵的客人的,一般人家哪儿喝得起这个。

在宋婉清的坚持下,她才有些不好意思的接过东西离开。

等她离开后,宋婉清小心翼翼的又看了一眼赵振国脸色,开口解释道:“今天咱大嫂在家里帮着忙了一天,多亏了她,我才有空照顾孩子,不至于饿肚子。”

听到自家媳妇,低眉顺眼的跟自己解释,赵振国的心就一阵揪疼,这些天下来,媳妇在自己面前,还是这么小心谨慎,跟只小绵羊一样,似乎生怕自己生气动怒。

她现在这样,极度没有任何安全感的表现,都是自己造成的!

宋婉清见他盯着自己不说话,有些紧张了起来,手误所措的同时,不自觉拽着自己崭新的毛衣。

“你要是不喜欢,我下次不会再这么做了。”

看着面前的媳妇,赵振国知道她又误会自己了,一包冰糖而已,自己怎么会舍得对她生气。

她今天就算是把全部家当连带冰箱都送给大哥大嫂,自己都不舍得对她说一句重话!

若不是怀里抱着孩子,真想把她搂在怀里,好好“教育”她开导一番、

不行,这件事不能再拖着了,一定要把话给她掰开了说才行,不然看着她在自己面前,谨小慎微的样子,早晚都要被她心疼死。

对视上媳妇惶恐不安的眼神,开口冲她柔声说:

“咱家,你当家做主,你想干嘛都成,不用在乎我,明天回来,我再给你买就是了。”

听到他说的,宋婉清盯着面前的男人看了好一会儿,见他不像是跟自己赌气,这才完全松了口气。

赵振国没错过媳妇的没一个细微表情,决定今晚躺在床上,不能再倒头就睡了,要好好给她说道说道才行!

暗下决心的同时,瞧着天儿还早,她现在还不愿意跟着自己去城里逛。

抱着怀里的孩子凑近她几分,试探问道:“媳妇,要不要跟我去山脚下溜溜,我打鹌鹑给你吃。”

听到他的话,宋婉清也有些心动,倒不会真的搀吃鹌鹑,就是这段时间,他哪里也不让自己去,自己就只能呆在家里专心照顾孩子。

在家也憋得慌,也想跟他出去走走,透透气。

可看了一眼屋内还有几个村民,家里还藏了那么多钱,压根不放心就这么跟他出去。

赵振国顺着自己媳妇目光看了过去,开口冲她说:“等着。”

说完抱着怀里的孩子进了屋。

没多大会儿功夫,几妇女走了出来,纷纷跨站赵振国能干,是个能挣大钱的,夸赞宋婉清有福气,以后跟着赵振国,就等着享福。

李甜甜跟在赵振国身后,把门上了锁。

虽然也很想跟着一起去山上看看,但总觉得自己不该跟在夫妻两人身边,索性找了个借口,就去了一同下乡的知青那里。

去往山脚的路上,宋婉清走在赵振国身侧,时不时看一眼身边的男人,最终没忍住问出口。

“振国...明天,你要是去城里,我能不能回娘家一趟?”

结婚这么久,现在身边的男人已经不再喝酒,烂赌了,挣了钱还给自己跟孩子都购置了新衣服,更是添置了很多家用。

想告诉妈,让她不要再担心自己了,自己现在过得很好。

然而抱着孩子的赵振国,听到自己媳妇想回一趟娘家,扭过脸看向她说:“明天等我回来,跟你一起去,我会办完事早点赶回来。”

之前一直说要把从丈母娘那里骗来的钱还上,最近一直忙,没抽出空来。

正好明天去把手上的石斛、何首乌还有一些鹿肉给卖了,顺便给丈母娘买点东西孝敬一下。

宋婉清听到身边的男人,要跟自己一起回娘家后,有些惊讶的看着他,随后收回视线,唇角微微上扬,漏出好看的浅笑。

“好。”

到了山脚下,赵振国脱了身上的衬衫,垫在草上面,让媳妇抱着孩子坐在上面等。

他光着膀子,穿着大裤衩,一头扎进了丛林中。

坐在草地上的宋婉清,怀里抱着孩子,目光看着远处树丛中的男人,时不时冒出脑袋,趴在地上小心移动着。

他在地上匍匐的时候,心都跟着提了起来,这么深的草,会不会有蛇,万一他被蛇咬了怎么办?

越想越有些后悔,等待的时间变得更加觉得漫长,随之跟着也焦虑了起来。

在他冒头时,冲着树丛里的人焦急说道。

“你快上来,我不吃鹌鹑了。”

因为距离有些远,赵振国压根没听到自己媳妇的声音,又一头扎入树丛中。

这下看的宋婉清更加有些坐立不安了起来,抱着孩子,弯腰捡起地上赵振国的衬衣,拽在手里。

站在山脚下紧紧盯着远处。

因为带着媳妇儿上山,且只是山脚下,所以赵振国没用空间里那杆猎枪,而是用的弹弓。

这把弹弓,可非寻常之物。它的骨架是由精选的钢筋茬子弯曲而成,经过赵振国无数次的打磨与调试,既保持了弹弓应有的韧性,又不失美观。

弓弦则是用上等的牛皮筋特制,紧绷时蕴含着强大的力量,每一次拉伸都预示着即将释放的惊人威力。

握在手中,沉甸甸的质感让人不由自主地生出一种信赖感。

他的眼神锐利如鹰,不断地在天空中搜寻着目标。终于,在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中,一只大雁缓缓飞入了他的视线,它似乎正急着归巢,翅膀划过空气,留下一道道优美的弧线。

赵振国深吸一口气,稳住心神,缓缓举起手中的弹弓。

嗖、嗖、嗖

他起手一个三连射,第一颗石头飞向空中,第二颗紧随其后,撞上第二颗鹅卵石,第三颗立刻撞上前两颗。

带着破空之声,直追那即将消失在天际的身影。

最终,第一颗石头在后两颗石头的冲击下,精准无误地击中了大雁的翅膀。大雁的身体猛地一颤,随即失去了平衡,开始在空中盘旋,最终无力地坠落向地面。

赵振国的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与自豪。他紧握着弹弓,目光紧紧跟随着大雁的下落,直到它稳稳地落在了不远处的草地上。

等他拎着大雁向下走的时候,瞧见媳妇抱着孩子匆匆往山上走。

看到这里,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山路非常滑,连忙开口制止道。

“危险,别往上走。”

中气十足的声音,吓得宋婉清止住了脚步,她声音带着轻颤冲着赵振国说道。

“你快下来,我不吃鹌鹑了,再也不吃了,你赶紧下来。”

说道后面,眼眶都跟着红了起来。

她守在草丛中,看着山上许久都没动静,天知道她那一刻,有多害怕。

怕这人在山里有个什么意外,自己可怎么办,压根不敢想象!

赵振国也察觉到媳妇的不对劲儿,哪里还有心情再打猎,连忙应声道。

“好,好,我这就出来,你站在哪里别动。”说着下到山脚。

拎着大雁翅膀,阔步来到媳妇面前,盯着她通红的眼眶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冷?走回家。”

宋婉清什么话也没说,转身抱着孩子走在前面,不安害怕的心,久久无法平复。